近据新华社、《陕西日报》社记者报告和陕西省文物部门部分同志来电反映,陕西省人民政府基建部门动用推土机、挖掘机正在突击拆除具有历史、科研价值以及纪念意义的西安明代古建筑新城北门遗址。当地专家、干部、群众和省市文物部门对此意见极大。这是违反《文物保护法》的破坏行为。中央和省委负责同志曾一再要求停止拆除,但省政府有关部门没有执行。这种态度是错误的。国务院要求你们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止拆毁古建筑新城北门遗址,并查明情况,向国务院写出报告。国务院将派文化部有关同志到现场调查。(国务院办公厅1983.5.5)
5月6日
《人民日报》对新城北门拆毁提出尖锐批评,题为“陕西省政府有关部门如此目无法纪,突击拆毁明秦王府城门盖宿舍大楼”。内容同《国内动态清样》。
同时配两张照片,并发了《人民日报》编后,“对这样的事该怎么办?”署名叶伴。内容是“党有党规,国有国法。任何一级政府机关,都应该模范地维护、执行法纪。在文物保护法颁布半年之后,陕西省政府有关部门竟不顾群众反对、专家呼吁和中央领导的制止,突击拆毁了有600多年历史的西安明秦王府城垣北门。这真是一桩奇闻!
毁坏文物之事,近来时有所闻,有许多都作了处理。颐和园对在文物古迹上刻划留名的人,采取摄拍字迹,追踪罚款的办法;北京密云县禁止拆毁长城,严令谁拆的谁修,再拆的法办。这些都是追究破坏文物的个人责任。现在竟然出了一级政府机关违法破坏文物古迹的事,对他们该怎么办?
据悉,陕西省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弄成这个样子,就拆完算了。群众会问:对这种执法犯法的行为,能轻易算了吗?
5月7日
文化部文物局庄敏根据国务院电报要求来陕西调查新城北门拆毁情况。
5月8日
庄敏同志到被拆毁现场查看,又看了西边和东边两段城墙及出土的《陕西新城记》碑。
5月9日
在省文物局邀集杨达、王翰章、李洪澜、黄静、闫德全(建委)、贾琪、刘合心座谈。(陈孟东去兰州未参加)
李洪澜说,1982年就制止拆除,无效。闫德全说,省政府拆除城门和基建都没办手续。王翰章说,去年9月28日座谈会上就不同意拆除,要求恢复原状,在报上公开检讨,主要人要受法律处分。当时杨达局长态度不明朗。
同日
《陕西日报》发表了题为《应依法处理破坏文物的人》和《严重破坏文物者,要不要负刑事责任》,报道了读者来信。新城干部关其行说:“究竟是法大还是权大?有人手中有权,就可以不顾一切。现在以法治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要求对破坏新城古迹的人应依法处理……”
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干部吴延文说“难怪群众说事看谁办哩,法看谁犯哩,难道有权就可以违法吗?”
5月10日
庄敏等找武伯纶座谈。武讲新城内原有个小池子,周总理在那里开过会。对拆北门报上发了消息,他们(省政府)为什么不执行。带有民族风格的明建筑只有新城北门了。新城内原有个大石头,现在放在革命公园的水池内,原来是在兴庆宫遗址范围内,有杨贵妃的爪迹。
这事可能杨达原来态度不明确,处理这事要有个结果。此事要听听群众意见,他们有权嘛。
同日
《陕西日报》发出消息,“接受国务院和新闻单位批评,明代古建筑新城北门已停拆。”
内容是:《人民日报》5月9日报道。5月5日国务院根据新闻单位和文物部门的反映,对陕西省政府有关部门违法拆毁明代古建筑进行了严肃批评。当天下午省政府领导召开会议,责令停止继续拆除。省长李庆伟在会上说,有错误要检讨,拆毁的文物需要修复就修复。会议还决定,尽快给国务院写出书面报告,欢迎文化部有关部门领导来陕西调查处理。
本报6日对陕西省有关部门拆毁西安新城北门文物作了批评性报道。此间的省报、晚报和电台及时转载和广播,在干部群众中激起很大反响,陕西省政府表示认错检讨。
记者从现场看到,从7日下午开始,拆毁工作已全部停止。
5月11日
庄敏传达李庆伟省长意见:
1.省政府要严肃对待社会舆论,积极配合文化部妥善处理。
2.有错误就检查。
3.停止拆毁。
4.不准建房。同时会上有人建议建一个像样的门楼。
5.给国务院写个报告。
同日
在西安市文物局座谈。张学斌、畅耀、何敬荣参加。综合意见是:去年9月份省政府召开座谈会,起草的纪要我们没看,也没印发给我们。会上明明有分歧意见,但纪要上说意见一致,这是捏造的纪要。起草纪要的人要负责任。新城北门应恢复,谁点头拆毁的谁负责任。
5月12日
在省文管会座谈。贺梓诚、房延寿、王翰章、高精林参加。
同日
在省考古所座谈。李圣庭、刘树荣、禚振西、吴镇锋参加。综合意见是:新城是秦王府旧址没问题。1961年公布保护西安城墙,就包括秦王府,这是蛋黄与蛋皮的关系。陕西明清建筑已不多,不重视是不对的。
唐城是密闭式的,明时因商业发达,成开放式的。清史研究会的同志准备来西安考察秦王府,拆除就没办法考察。山西把明代的民居都保护起来了,秦王府不保护说不下去。凡是古物都应保护。拆新城北门,说明一些领导权大于法,文物部门早就打招呼了,省政府这样干完全是错误的。要严肃处理,杀一做百。
后找中央考古所西安研究室马德志谈,马说:作为地方长官这样干太错误了,一定要处分。张一民同志听到拆北门很生气,找过马文瑞,同张世卿在食堂吵起来了。张一民阻止不住,把拆下的砖搬了三块放在自己房里,说这就是证据。
同日
《陕西日报》代邮。10日、11日陕报收到许多读者来信,关心文物保护,提出许多建议。已将来信转给有关领导机关。
中共河北省邢台地委赵柯、孙兰学、左梦魁
兴平49信箱张群
西北设计院胡耀星
西安35075群声
泾阳吕伟华
西安北大街商场廉隅
陕西汽车修配厂聘中
秦俑馆李鼎铉
商县吴虬龙吼
薄城贾鸣
宝鸡张子龙
长安樊小平
宜川校笛
西安艾扬杨振阳华耀荣……
连日来西安许多单位打电话给省文物局,要求制止拆新城北门。北京羊毛衫二厂三车间青年工人梁泉致信省文物局说:对拆除新城北门非常气愤,十分痛心,这是对不起老祖宗,对不起全国人民,北京人民支持你们,全国支持你们,顶住不正之风,保护文物,希望你们勇敢地站出来……
5月14日
王仁波、何修龄提出“新城北门勘察意见”
1.拆毁后的新城北门现状是:东段城墙残存20米,底宽14米,高6.6米。西边城墙无法查清。
2.城墙夯筑,厚度6厘米,外包砖,包砖厚2米左右。
3.存有柱础,高1.52米,宽53厘米,须弥座,系明代作品。
4.砖大小不一,有八种尺寸。
5.假山处有三个柱础。
6.明代城楼建筑宏伟,后经多次补修。
7.新城北门有多大历史价值,请史学家论证。
同日
省建委晏德泉向城市建设环境保护部提供情况:
1.拆新城北门是为建综合服务楼5000平方米。一层是机关卫生所。有30张床位,人口普查资料馆,高层安排单身职工宿舍。但现在还没有图纸。省政府秘书长张振西和房产处找计委基建处,基建处的意见是:(1)报上已登了不同意见,反对拆,省计委要慎重考虑;(2)省政府大院旧房很多,为什么非要拆新城北门不可。为此,计委副主任陈兴文亲自过问过,不能表态。这项工程省计委没计划任务书,是计划外工程。
2.西安市规划局建审科科长张锋鹤说:凡在西安行政区内基建,包括自己院内的基建,均应经城市规划局审批,发给施工执照。北门东边计委电子计算机中心,西边省委家属楼,都是经审批的,唯独拆北门没办任何手续,违犯了城市建设规定。市总体规划呈报了国务院。查了有关办过的手续存据,拆新城北门搞基建是一直没打招呼没办手续的,违反了基建程序。
5月17日
省政府召开新城北门会议(晚7时至11时)
省委书记周雅光、副省长白纪年、人大副主任谈维熙、惠世恭,副省长孙达人、西安市委书记何承华、市长张铁民,省政府秘书长张振西、副秘书长张世卿、行政处长苟明泉、文化部庄敏、省文化文物厅李若冰、赵伯生、杨达、陈孟东、陈全方、刘合心、王翰章,省委宣传部贾琪、西安市文物局张学斌、李洪澜,新华社记者参加,白纪年主持。
庄敏汇报调查情况:
一、新城系明洪武年建,李自成在此建过“大顺”政权,清代改成八旗教场,《陕西新城记碑》称皇城,冯玉祥改成讲武堂,于右任改为红城,石敬亭改做新城。1935年在新城广场开过声讨蒋介石的大会。张学良、杨虎城指挥部旧址和扣押蒋介石的黄楼也在新城。
历年新城城墙被拆,只余下新城北门。据拆下的砖石考察,新城北门是明代修建,清代修葺过。城楼建国前拆除,只剩下柱础。《陕西新城记》碑在建国前修的平房内挖出。新城内历年基建中挖出的明代砖瓦很多。
二、拆除过程。有人认为新城没列入文物保护单位,有人认为只是没划保护范围;文物部门没通知进驻单位加以保护;研究新城建设规划时文物部门没参加;基建中没进行考古清理。在拆新城北门时,西安市文物局发了通知,要求不要拆除,当时停了工。4个月后,省政府召开了座谈会,后来形成了一个纪要,纪要没反映出会上的两种不同意见,也没有给市文物局和省文管会发送。之后,就又开始拆除,此间《陕西日报》发了呼吁,拆除工作又停止下来。这时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向省委写了报告,此间习仲勋同志来了电话,马文瑞作了批示,3月3日将此文转到省文物局。3月11日,省政府党组又向省委写了报告,3月29日陈元方同志将此事交周雅光同志办。杨达即日同周雅光进行了联系。4月5日文化部接到群众来信,电话问省文物局,答复说正在交涉。4月20日又开始拆新城北门,23日出土了《陕西新城记》碑。4月26日杨达等同志找张振西谈,不要拆北门,结果无效。
三、几点看法
(1)是否拆新城北门有意见分歧,省政府基建办虽两次停工,但最后还是拆了,对新城北门,一种认为有价值,要保护;一种认为破烂了,没价值。
(2)拆除程序:文物保护法规定,拆除古建筑应由基建部门报文物部门批准,没公布为保护单位也应该报批。新城北门拆除是不合手续的,造成了破坏事故,在群众中引起了不良影响。
四、建议
(1)立即请文物部门组织力量对现场考察,拆下的砖要保护好,碑记交文物部门。
(2)建议修复。
(3)总结教训,宣传文物保护法。
张世卿发言:1950年西北军政委员会进驻新城后,陆续拆了东、南、西三个城门,北门也计划拆,因上边有电话总机房才没拆除。1954年省政府进驻后,为修前面两座配楼,赵伯平召开了一天会,决定拆新城城墙。讨论新城规划时,文物部门没参加,之后决定拆新城北门。拆时西安市文物局提了意见,4个月后开了座谈会,向省长作了汇报,又把意见告诉了杨达,杨说领导定了就那样办。
王翰章发言:新城北门拆除,前面情况都不知道,只是参加了一次座谈会,会上有分歧意见,这是事实。新城是秦王府没有问题,西安城墙是为保护秦王府才修的。谁家搞基建都应按文物法办事。华清池建杨贵妃池不按手续办事,这次又不按手续办事,都是教训。省长的汽车也得受警察指挥。
李洪澜发言:事情已经清楚。市文物局同意调查报告,应按原样进行修复。
陈孟东发言:在座谈会上谈过“两利”方针。要求把北门按原状加固保护,提出按陕北加固窑洞的办法处理,建议在城上修复城楼,满足高度要求,设计可请张锦秋,但图纸要经文物部门审查。现在既然已经拆了,我主张按原状恢复起来。
杨达:现在拆了北门,影响很大。问题出在纪要上,当时有意见分歧,纪要没有反映出来。纪要当时也没给省文物局送,政府办公厅党组的文件我们也没有。把北城门恢复起来比较好,有利。
张学斌发言:问题出在纪要上,是张世卿同志没向领导真实汇报,叫领导作出错误决定。这责任张世卿要负。
陈全方发言:同意庄敏的三条建议。北门虽经清代多次维修,但价值不减。
谈维熙发言:拆新城北门,我是当事人,执法犯法。调查报告实事求是,中肯,表示同意。要处分,应包括我。人民日报批评后,我很震动。几个问题我想谈得清楚一些。(1)对新城北门评价不一致。50年代就有人主张拆,有人主张保,但没有结论。(2)新城一直是政治中心,但没作文物单位保护,现在突然提出保护,感到突然。(3)程序上省政府是做了,虽召开了座谈会,但中间出了问题。有些事情省政府是可以做决定的。现在看来依靠专家不够。法律使用上不要有矛盾。(4)评价上有不同意见。
周雅光发言:我们从这件事上要吸取教训,有争论的问题不要匆匆忙忙作决定。省上领导对文物保护工作是很重视的,只是有些看法不一致。省政府对意见不一致的不要作决定,这次是个教训。文物部门今后要多作宣传。西安文物很多,学南京的办法,进行一次普查,提出保护名单,分别采取办法进行保护,这样基建时也就明确了。基建部门要点钱不容易,总是千方百计地想把基建搞起来。各地也存在这些问题。
何承华发言:过去我是主张拆北门的。现在看来法制观念不强。市文物局认为新城北门该保护,就应向市政府写报告公布为保护单位。恢复原状就是惩罚,该是谁的责任就处分谁。不是那样情况,也不要大惊小怪。
孙达人发言:论证工作再作一下。
白纪年结论:再开会讨论一下。
同日
《陕西日报》发表《陕西新城记》碑”介绍文章:
最近在拆除明秦王府北门时,发现了一通《陕西新城记》碑。该碑被封于北门上一座房屋的砖墙内,碑材为青石,长124.5厘米,宽63厘米,厚15.5厘米。碑系民国十六年(1927)11月国民党陕西省政府主席石敬亭所立,碑文为省政府政治顾问宋伯鲁所书。宋伯鲁为我省礼泉县人,是清末民初我国着名书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