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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少年早熟的鲜嫩(1)

小欢喜

五年级的时候,教室里突然变得有点儿儿怪怪的。

怎么怪我说不好,反正是不对劲儿,感觉哪里出了问题,但是又说不出来。这么形容吧,好像是一夜之间,大家突然都有了秘密,反正,每个人都变得神秘兮兮的。特别是男生和女生之间,似乎一夜之下有了一道裂缝,那裂缝不宽,抬脚就能过去,但裂缝里是不见底的莫名其妙,飕飕冒着凉气。

以前班里多热闹啊,一下课大家就嬉笑推搡上蹿下跳的,除了不能进错男女厕所,毫无顾忌。可现在不一样了,不知道从哪一分钟开始,大家一下变成每天都在开新生联谊会似的,男生扎一堆,女生围一群,互相借个橡皮都要说一声“请”和“谢谢”,哪哪儿都不对劲儿,不舒服。

就连我自己也有了些异样,比如说和前排的李菊吧。从三年级开始我们就坐前后桌,课上课下你掐我打,何曾有过什么不愉快?我最喜欢捉弄李菊,上课时被老师点名到黑板前做题时,总无意地碰掉李菊桌角的书或者文具盒,然后装作满脸歉意地一点儿一点儿给她拾起来,每拾起一样就朝她扮一个鬼脸,因为老师就在她面前站着,她还不敢笑,生生憋成内伤。我最喜欢拽她的小辫儿,不分时间、地点,有事儿没事儿就拽一下,然后立马扮演无辜的路人,或转嫁祸端或趴在课桌上窃笑。

别说拽小辫儿了,我还往李菊的头上扔过路边摘来的植物种子粘刺球,结果李菊花了一整节自习课才摘完。当然,李菊后来悄悄回敬了我三颗图钉,撒在凳子上,我一坐下,屁股上扎了三个血眼儿。我天蝎座,会客气吗?很快,伤疤还没好,我就往李菊的文具盒里一次放了三条毛毛虫和一只小癞蛤蟆,她上课时尖叫着几乎从座位上弹了起来,那一声“啊”全校差不多都能听见。一瞬间,全班男生哄堂大笑,女生手足无措,而老师一脸错愕,只有我满脸同情,帮忙去捉那只生猛活泼的癞蛤蟆……几年的小学时光,一直就是这么过来的呀,我们没有生过超过两天的闷气,也没为此恼怒过。李菊对我最凶的表情是翻白眼儿,翻完还忍不住勾起嘴角,莞尔一笑。

每到这个时候,我都觉得欢喜异常。

可最近不一样了,李菊几乎没再转过脸跟我斗嘴吵架,甚至连白眼儿都没再朝我翻一个。我们好像突然间变得从来没认识一样,男女生之间那条裂缝,似乎就裂开在她的身后和我的面前。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最近也没怎么招惹她,更谈不上得罪。可是她和所有女生一样,开始了扮矜持、装冷艳,每天挂着女神般若有若无的傲气和清高,目中无人。

我不是没试过缓解这种略显尴尬的现状,可我再碰掉她的文具盒,李菊连看都不看我一眼,自己起身收拾。我从后面突然拽一下她的小辫,她竟然不佯怒,也不笑,而是一脸厌恶地扭扭头,甩甩马尾,就像什么都没发生。

有一天课间我甚至讨好地求她转身,给她讲个故事。李菊没拒绝,但也没表现出以往的欣然接受,只是稍微侧了侧身子,听我略带夸张地讲了一个古代的故事:一个卖猪肉的和一个卖水果的挨着摆摊,一天俩人因为五十吊钱吵了起来,谁都说那五十吊铜钱是自己的,还各自都有人证。最后闹到了县衙,县官听两人讲完情况,让人把五十吊钱拿到后堂。没多会儿,回来就把那个卖水果的打了二十大棒,把五十吊钱判给了卖猪肉的。故事结尾,我一脸谄媚地请李菊猜:为什么县官这么肯定钱是卖猪肉的呢?李菊面无表情,既不猜测,也没有希望我讲出结果的期待。我只好悻悻地说:因为县官让人端一盆水,把铜钱往水里一放,水面一层油花—卖猪肉的整天摸肉啊!

算起来,那应该是我近期最后一次跟李菊说话,而且从头到尾都是我讲,李菊连个恍然大悟的表情都没配合我。

自习课,我实在忍不住疑惑,问同桌小利:“你有没有感觉最近班里有点儿儿诡异?”

小利趴在课桌上,压低着声音说:“你才感觉出来啊?”

我盯着小利看了足足五秒,也没弄明白他为什么要把跟我说话弄得像地下党接头。我说:“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儿,为什么?”

小利扭头看了看邻桌的孟献文和明树,欲言又止地摇了摇头,说:“不太清楚,我还想知道为什么呢。”

我觉得小利的吞吞吐吐立马在我和他之间画出一道友谊的深沟。

我们是同桌哎,我们俩从光屁股就一起长大的哎,我们争争抢抢恼恼好好,好歹也十年了,怎么可以突然这样—你们都藏着秘密,互相对个眼神就了解一切,只剩下我,傻乎乎的,不明白,被嘲笑。

于是我凑近小利,一字一句咬牙切齿地说:“告诉我怎么回事儿,现在、马上!否则,下一秒我就跟你绝交!”

小利愣愣地看着我,回头想跟孟献文和明树求助,可俩人眼里满是心照不宣的笑意。小利挠了挠头,说:“咱们班的男生都有目标了,你没有?”说着,小利的眼神有点儿游移、分散,脸还红了。

我去!就这么点儿事儿,还搞得这么严肃,真有出息啊。我轻蔑地对着小利笑了一声,我在托儿所就把初吻送出去了好吧?还跟我玩儿害羞。

为了表示我真的觉得他们很幼稚,我开始不说话。小利见我半天不理他,又凑过来问:“告诉我,是谁?”

我忍住笑,“你先告诉我你的目标是谁,我再告诉你”。

小利的脸又红了,思忖了半晌觉得有风险,干脆就不说了。我接着逗他:“那孟献文和明树的目标是谁,说了吗?”

小利摇摇头,“当然不能说,说了万一让老师知道,就是证据了”。

“哦?”我突然明白了教室里最近气氛诡异的原因。每个人都揣着秘密不说,又想知道别人的秘密。想来,男生女生同此凉热吧?几乎是一刹那,我冒出一个想法,我忍住笑问小利:“下节是吴文化的语文课,你们敢不敢玩儿个游戏?”接着,我看向孟献文和明树,同步配合一个挑衅的微笑。

三个人的好奇心明显被我勾起来了,“什么游戏?”“你敢我们就敢!”

“既然咱们都有目标,那就挑班主任的课,趁吴老师在黑板上写生字词的时候,每个人都去拽一下自己目标的小辫,没有小辫拽一下头发也行。敢不敢?”

“你要是敢第一个去拽,谁还怕谁不成?”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达成了一致。

“第一个就第一个,你看我怎么给你们做示范。”我用眼角瞥了一眼李菊的背影,她依旧和平日里一样,背挺得笔直,像是随时都在防范我出什么招儿损她。

语文课,吴老师在黑板上写课文标题时,他们三个人就示意我开始。我淡定地摇了摇头,一直等到吴老师带着我们读了一遍课文,然后转身在黑板上开始写生字词的时候,才跟他们三个打了个招呼,半起身,猛地拽了一下李菊的小辫,然后快速坐回凳子。说实话,我很紧张,但更多的是想笑。我怕自己会笑出声来,于是趴在桌子上,把脸埋进语文课本里,拼命忍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我已经平静下来了,准备抬头看他们三个的表演,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愤怒地说:“报告吴老师,有人拽我头发,好疼!”说着说着,还有了哭腔。

我愣愣地抬起头时,李菊举起的右手已经开始放下了,半路转去面前,估计是在抹眼泪。吴老师转回身,一脸的惊诧错愕。他两只手撑在讲桌两边凸起的边沿上,中山装的衣角蹭了讲台上的粉笔灰,沾了一圈白。吴老师扫视着全班,不怒自威:“谁欺负女同学,请自觉站起来。”当然,不会有人站起来。吴老师又加重语气重复了一遍,可还是没人站起来。空气渐渐凝结。吴老师看样子也不准备继续上课,只是用眼睛来回不断扫视,搜寻着蛛丝马迹。好一会儿,他没有收获,因为我有备而来,早就装作若无其事了。

李菊突然又举起了右手,说:“吴老师,让后面两排把手伸出来我就知道是谁了。”

吴老师将信将疑地看着李菊,而李菊已经站起身看着我们了,她脸上的泪痕未干,表情却是愤怒中带着点儿冷酷。看着她的眼睛,我觉得心里发凉,忽然觉得自己不认识这个坐在我前排已经三年的女同学了。

吴老师见李菊如此坚定,便让我们四个和后排四个都摊开双手。大家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呼啦一下围了过来。迷局在我看向自己双手的一瞬间就揭开了:我拽李菊小辫儿的右手,有一抹蓝墨水,那是李菊最喜欢用的“英雄牌”天蓝色墨水。但是我没猜到全部的结果。那天被吴老师罚去墙角站着听课的不止我一个人,而是四个。因为手指有蓝墨水的,还有小利、孟献文和明树。

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喜欢,只知道哪怕看她一眼,就莫名欣悦。

后来:

直到现在,我最喜欢的颜色还是天蓝色,因为那几乎是唯一一个能让我看一眼就欢喜的颜色。哪怕如今早已没什么机会用钢笔了,可圆珠笔的一次性笔芯的颜色,我的首选也还是天蓝色。

小荒唐

吴文化竟然挑中我作为阿芳的搭档,代表学校参加全镇中小学清明节扫墓的朗诵大会,我当然受宠若惊!这要是前几年,我当仁不让啊,可如今“泯然众人”了不是。再说了,阿芳是谁?巩沟中心小学“新晋当红炸子鸡”,语文、数学两门主课全校第一,唱歌、跳舞、朗诵都代表学校去镇上参加过比赛,另外她还是全校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的双料主持人。

按惯例,清明节朗诵大会的标配从来都是一男一女,这个全镇中小学最盛大的活动,能代表学校朗诵的都是尖子,所以看着是表演,实际上是比比赛还紧张隆重的斗秀,是每个学校软实力的最佳体现。

第一天排练,我就看出阿芳眼里的不屑。我知道,她觉得我分量配不上跟她搭档,可是没办法,是吴文化选我的,不是我死乞白赖求来的。可阿芳一有机会就向吴文化表达不满,她说我衣服有点儿土,起码应该白衬衫蓝裤子,还说我个头比她矮,还嫌我朗诵的词儿没全背下来,还有,我嗓门小、声音尖,一点也不浑厚……其实这些我都好解释,我衣服土气应该怪我妈吧?我个头矮,谁让她比我大两岁呢?我又不是种子选手我着什么急背台词?再说了,我声音小是好久没出这么大的风头,所以没了自信,我声音不浑厚是因为我还没发育好吧。

可吴文化根本没给我解释的机会,直接命令我:“回家找一套新衣服、三天内把词儿背熟、再练练嗓门儿,个头……就这样吧,你得加倍努力啊!”

我只好无奈地点点头。

背词儿不是问题,放学后带着朗诵词上了树,一个傍晚我就背得滚瓜烂熟。迎着夕阳和微风,我的嗓门自然就大了起来。虽然自信不是一天就能找回来的,但我想象着面对几千名学生,那感觉相当不错。我知道,只要愿意,我能拿出最好的状态,既配得上阿芳,也对得起吴文化重新给我的机会。至于新衣服,解决得相当顺利,我妈听说我要跟阿芳一起代表学校朗诵,一高兴竟然第二天就去镇上给我买了一套白衬衫蓝裤子,还额外加了一双我讨要很久她也没舍得买的白色回力鞋。

只是那天晚上有点儿节外生枝。饭桌上我妈一直唠叨着我要代表学校朗诵的事情,话里明显都是对我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欣慰和惊喜。我二姐在竞争代表她们中学朗诵的过程中败下阵来,原因是音乐老师觉得她脸比另外一个女生大,这让她很是受辱,一晚上皱着眉头一声不吭。我妈夸我一句,她就偷偷甩给我妈一个白眼儿。

我爸疑惑道:“代表学校去扫墓?给谁扫墓?”

“就是隔壁三侯村那个烈士,年年清明都来这么一出,敲锣打鼓一整天的。”

“去给侯老二扫墓?”我爸咬了一口馒头,面不改色,但我听出他话里有话。

“他是什么烈士?当年就是个地痞流氓!”我爸“哼”了一声,抹掉嘴角的馒头渣,有点儿愤然地转头对我说:“你爷爷他们兄弟几个当初没少被他祸害,你做小买卖他就敲竹杠,你开个油坊他别着把土枪来收保护费,你爷爷当个校长他都到学校占了几间房。后来学生多了让他腾房,他跑去告发,说你爷爷私藏了十几条枪,要带着学生造反。你爷爷连枪都没摸过几回!听说你爷爷失踪那天夜里就是他带人绑走的。”

我发誓,从我有记忆以来,我爸从来没有跟我一次说过这么多话。我不知道这代表什么,到最后他也没总结出一句什么,但我悄悄地明白了他的情绪。

第二天我去找吴文化,告诉他我不参加朗诵了。吴文化一脸的奇怪,想来也是,我竟然敢拒绝这么一个光荣、重大、绝无仅有的好机会。

吴文化问:“为什么不参加了啊?”

我说:“我衣服土,又比阿芳矮,词儿也没背下来,嗓门小声音也不浑厚,还是换别人吧。”

吴文化慌了,“还有三天就清明了,现在让我换谁也来不及啊。你是不是自尊心受到打击了?你是我挑的,选你不是因为你个头高、嗓门大,而是你有经验,上过舞台,底子摆在那里,你不用自卑。你这身衣服就不错,可以直接穿上台。”

我暗暗后悔不迭,责怪自己臭美,一大早就把白衬衫蓝裤子穿上不说,还把回力鞋也套上脚了。连吴文化都破天荒鼓励起我了,我不知道怎么拒绝下去,只好说:“那你不怕我在台上要是出丑,会给你和学校丢脸?”

吴文化重重点头,“我对你有信心,你有这个底蕴!”

那我就没办法了,不是我求着吴文化让我上的,也不是我故意要跟阿芳作对,是他们逼着我没法后退。那篇矫情的朗诵文章我早已经背得滚瓜烂熟了,而且声音可大可小,嗓门自如控制。再排练时,连阿芳都对我刮目相看。

清明节那天,学校瞬间到达了沸腾状态。仪仗队敲锣打鼓,吴文化不知从哪弄了一根白色棍子,怪模怪样地上下晃着,让仪仗队跟着节奏演练。全校学生都穿上新衣服,是不是少先队员都系上红领巾。大家在各个班的班主任的引领下,举着花圈、扛着红旗、戴着纸菊花,按顺序进场。这是精神面貌的体现,在学校的操场就已经演练过很多遍了。我和阿芳最好笑,被一位年轻的女老师摁着往脸上扑了粉,还在两颊抹了红脸蛋儿。站在全校队伍的最前面,我扛着校旗,阿芳举着一个青松扎成的圆圈,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全村老少挤在路边看,像过年等唱戏一般。

各个学校的朗诵顺序现场抽签决定,抽完签,吴文化圈起食指和拇指,让其余三根手指笔直地散开着,我知道这是OK的意思。他满脸兴奋地跟校长汇报之后就跑来告诉我们,他抽到了最末一位,这是绝佳的上签—因为最后一个最容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前面朗诵得再好,到后面也差不多忘了。

其实,朗诵大会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台上的人举手投足都意气风发,为了情绪饱满必须声情并茂甚至声嘶力竭,而台下嘈嘈嚷嚷,说说笑笑打打闹闹。以前我在人堆里最兴奋,但今年不行了,我像个木偶,被安排在学校代表的最后一席,面无表情。我不紧张,也不兴奋,就像坐在树杈上看着夕阳一样,脑子是放空的,发呆走神,惬意轻松。

终于轮到我们学校,我跟着阿芳笔直、挺拔地走上舞台。奇怪,我竟然能看到阿芳头顶那根昂扬的马尾辫,难道这几天我长高了一截?

最后上台朗诵总是最受关注,但是希望大压力也大,用吴文化战前动员的话说,不是在压力中精彩爆发,就是在紧张里丢盔弃甲。

我知道,最终的结果必定会轰动全场,因为我注定会再次成为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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