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普通人还是同性恋,男人的世界里不能没有女人,女人亦是如此。从发展的角度来说,只有繁衍下去,人类才能生生不息。繁衍,说得粗俗一点,就是交配,说得文雅一点,就是相爱。至少相爱是基础,除非意外怀孕而不流产。要让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这事再简单不过,只要那女的够漂亮;要让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这也不难,只要那男的表现得够好。很明显,那一定不是爱情,而是爱,人类博爱中的一种。
就拿唐瑾来说,这类女生哪个男人不会喜欢?别说瞎子看不见她长什么样子,就算是道听途说来的,也不免垂涎三尺。
几乎每个人都思考过爱情,除非他对尘世不再留恋。我的一位室友成天想方设法攫取和尝试各种女性资源,他觉得爱情就是生活的全部;曹一钊也渴望爱情,只不过他在这方面经验为零,既无勇气更无信心,因为他是一个典型的现实主义者;我的另一位室友虽然平日里沉浸在网络游戏中,可一旦他闲下来,脑子里只有女人,就连梦话全都是情话。
还有,我们的审美总在变化。上个月买的衣服,才穿过一两回,可能这个月就不会再有穿上它的冲动了,买衣服尚且如此,择偶岂不更缺乏稳定性?原因很简单,我们审的不是“美”,而是“更美”。不过,这其中还涉及人类普遍存在的猎奇心理,比如别人的老公或老婆或许明显不如你自己的,但有时候你脑子里仍会产生想去尝试一把的念头。
冯小辉说,虽然你和唐瑾不是男女朋友关系,可我看得出来,你喜欢她。
我心里一惊,就像洗澡洗到兴头上,发现窗外原来一直有人在偷看。
我问,为什么?
他说,别问为什么,至少在你为她向我大打出手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得出这样的猜想了,不过你俩倒是挺配的。
我更加好奇地问,为什么?
他说,要知道,当初我们彼此陌生,而且那晚视线也很差,凭我自己多年的直觉,我倒觉得你们两个站在一块儿有种恋人的感觉。好了,我也就这么一说,你千万别再问为什么了,你爱不爱她是你自己的事儿,别人也不清楚你的真实想法,不过唐瑾确实是个很好的女孩儿,你要真喜欢就放手去追,你不追的话,我可就下手了。
我说,你小子吃着碗里还看着锅里,一个舒曼还不够满足是吧?
冯小辉哈哈大笑。
我觉得去纠结一个爱不爱的问题似乎是个没多大意义的事儿,当这个问题在你心里产生了的时候,就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而事实上,我经常思考的问题是配不配,或者说适不适合。一直以来,有人认为相似型的男女更加适合在一起,因为相似可以设身处地地相互理解,并且能够产生许多共鸣;有人则认为互补型的男女更适合,因为互补可以更好更快地发现对方的优点和缺点,增加了感情的包容性。可凡事都有两面性,相似的两个人在一起容易导致情感疲劳,让生活显得单调乏味,而互补的两个人在一起则极容易因为观念或性格上的冲突引起诸多矛盾。
所以,两个人适不适合在一起,不能从原因推及结果,而应该反过来,顺利在一起了,就是适合,不能在一起或者分开了,就不适合。
我平日里就是一个喜欢胡思乱想的人,在我极度无聊的时候我习惯性地把我的所思所想付诸文字,写在网上。我喜欢边听着音乐,边写下这些随想。我很讨厌使用微博,因为生活远不是一两句话配上一两张图就能清晰展现出来的,很多人每天乐此不疲地拿起手机刷新微博,发布微博,看似热爱生活,关注民生大计、社会点滴,其实都是在极力寻找生活的支点,或精神上的噱头,这就好比一个人对着镜子跟自己说话并期待镜子里的人偶尔能回应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