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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在北京的第一个朋友

她叫邓烁

我从这些简章里面挑了几个看着比较顺眼的画室,打算在这几天挨个去了解一下,第一个去的画室姑且称之为A画室,画室接待人员殷勤得带着我去各个教室里参观。进教室的第一感觉就是气味很重,是那种混合着人的汗液,铅笔木屑和新装修建筑的气味。不大的教室分了三组,每组靠墙坐着一个呆滞的模特面对着三层围成U字形画画的学生,像是三组急速旋转的旋窝,每个人都像是在憋着气冲刺百米跑一样,没有人留意旋窝之外发生的事情,铅笔划过纸面哗哗的声音是他们发出的低沉的怒吼。紧绷的表情中透露着不甘,一瞬间偶尔会让人把满脸的汗水误以为是泪水。

我知道这个地方不适合我,不是因为他们普遍画的都不好,而是我向来讨厌这种集体发狂的状态。

在我离开A画室的时候她叫住了我:

“你也是来看画室的学生?”

“哦”我半疑惑半回复的应了一声

“走了几个画室了?”

“第一个,我不太喜欢这个地方”

“下一个准备去哪?”

“B画室”

“我跟你一块去”

她个子矮,梳着利索的马尾,穿着件黑白色的格子衣。随着她慢慢靠近我不得不低下头看她,而她不得不仰起头来,对!她就是那么矮。

“你有一米五?”看着她头顶还不到我肩膀,我的好奇不禁脱口而出。

“我一米五多好几厘米!”她双眉一皱,一拳打在我的左肋骨上。

好疼!疼得我哎呀一下子叫了出来。

意识到自己的冒犯之后,我开始跟她解释其实我不是有意说她矮,“老师讲画速写立着七个头,坐着五个头,我只是好奇你有几个头而已”

“哎呀”又是一拳,打在同一根肋骨上。

打完我她就径自走了,完全没有再跟我同行的意思。好吧,真是个个子小脾气大的家伙。

我在路旁的报刊亭边看插画杂志边等445路公交车,在北京去哪都很远,都要等车,做事的效率就会感觉很低,这半天就只看了一家画室,逛了附近最大的画材店就已经下午了,完全走完传单上的那些画室非要一星期不可。想想就失去动力了,要是遇见差不多的画室就留那吧,也不一定全看完。我是一个极其讨厌麻烦的人。这么想着,我已经开始朝着B画室出发了。

B画室在一个大院里,远离公路而且周边有一片树林,没有噪杂的交通噪音,风起林动沙沙作响,让人心静。我对这片环境有好感,院门大开,走进去没有什么人,我不知道教室在哪,就挨个查看经过的屋子,寝室、寝室、寝室、“干嘛呐!”猝不及防后背被人猛拍了一下

“你怎么在这?”惊慌中回头一看竟是邓烁。

“不是说好了一块来看画室么,你怎么自个偷偷摸摸跑来了?”

“明明是你先跑的吧”看来这个小个子不仅脾气大还很健忘。

“走吧”

“去哪?”

“你不会喜欢在这地儿的”

“我对这印象挺好的呀”

“你肋骨还疼不疼?”

我立刻退后一步“我可不受你武力要挟!”

“我请你去吃猪排骨”

“这么好啊你”夏末的清风带着一股淡淡林木的清新气息,拂过她的脸庞和我的脸庞,拂动她的马尾、鬓角和睫毛,我突然感觉她是个很阳光的女孩子,甚至比上午见到的她变得漂亮了许多,可能是光线没有那么刺眼了,可能是因为环境没有那么嘈杂了,总之一切都有了那么一丝微妙的、让人舒服的变化。

“我妈说吃什么补什么,请你吃猪排骨补补你的猪肋骨!”

“……”我真是个妄想症患者。。。

这时出来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冲我打招呼“同学你是来看画室的?”

没等我回答,邓烁就抢着说“我俩要在一起,打算再去别处看看”

那个女人一句话没说悻悻地走开了

“你俩有矛盾?”我感觉其中有一丝火药味

“走,出去跟你说”

我就一直跟在她后面走着,周围真安静,她的马尾左右摇摆十分淘气,像我家里的挂钟,左、右、左、右、甚至我脑海里都回荡着那种钟摆的滴答声。而她的步伐和摆臂都被我配上了这种滴答滴答的声音,左、右、左、右,滴、答、滴、答…然后我自己也调整了我的步伐和摆臂以跟上她的节奏

由于步伐一致而我的步子更大一些,我很快和她走成了并排,然后她开始跟我说话“她是我小姨”

“咦?”

“我妈妈的亲妹妹,这是她和她老公开的画室,我妈直接把我送到她这里来集训”

“哦,那挺好的,有个开画室的小姨,你妈把你放这也比较安心”

“我不想待在这,我要换个地方集训”

“为什么?”我想不通有这样的关系她为何还要离开。

“我从小就讨厌她,她也一直不喜欢我,我刚生下来那会她15岁,家里人都忙就把我扔给她带,她当年考了三年才考上央美,每次考不上就把原因归咎在我身上,说我整天哭闹又麻烦影响了她复习,小时候的很多事我都记得,唯独不记得我爱哭闹,我记得她拿铅笔扎我手心,记得她往我头发上撒铅笔屑,然后还跑去跟我妈说我老是捣蛋,拿脏手抹她的画。我从来都很讨厌她,怎么可能愿意留在这”

“你现在长大了,她应该不会那么对你了”虽然很惊讶于她们的关系,但我还是希望她们能够和睦相处,并非是出于对她的关心,只是我已经习惯了去安慰别人,我在学校里面就是班长,总也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尤其是女生和女生之间,多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你说起来却仿佛有着血海深仇,罪孽滔天。

“你们应该好好相处,她毕竟是你小姨,还是希望你好的,你在她的画室也会受到优待,考个好学校”

“考个屁,她这那么烂”

“我看简章上写的成绩挺好的呀?”

“简章你也能信?”

“那不然呢?”

“别说简章上了,就美院门口停那几辆画室招生车上贴的成绩,加一块都能抵美院学生的十多倍了”

“我不明白”

“你这种人,要是生在大跃进年代,说白菜地里能种出猪来你都会信”

“我不信,但我只知道好白菜都得被猪拱”

一瞬间她眉毛一皱,我感觉她的眼里射出一道寒光,充满杀气,于是赶紧后退一步,以防不测

“被你拱了!”她冲我挥挥拳头。

“我不介意啊”虽然我大多时候一本正经,但是偶尔摆出一个贱贱的表情还是很拿手的。

她立马冲了过来,追着我打

人在奔跑的时候,肢体是活跃的,脑子却可以异常平静,在我烦躁或是不理智的时候,我就会去跑步,她追赶着我,我脑袋里面却在想着我在火车上做的那个梦,如果我不来北京我会不会和我那个麻雀同桌发生更多的故事?比如考入同一所大学里,我还是继续欺压她,她还是继续反抗我并在成绩上追赶我,亦或是我们都认识了更多的人而渐渐变得疏远?而我现在来了北京,认识了这样一个朋友,这一段故事又该如何发展?也许明天之后就完全没有了交集。我没有预知未来的能力,但我想尽我所能的去避免伤害别人或者被别人伤害。

在我初中快毕业的时候,第一次特别强烈的喜欢上了一个女孩,每天放学都能在学校停车区看见她,她的一瞥足以点亮我的整个世界,偶尔给我一个微笑能让我兴奋到半夜。于是我每天给她写信,把我的感受和爱慕用文字记录下来然后去邮局寄到她班上,虽然她并没有回过我一封信,我仍旧每天写,每天寄,一直到毕业前夕,有一个星期她没有出现,她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一件事,她去堕胎了。

高中我自愿去了一所市里最烂的私立寄宿学校,我选择这个学校的原因只是因为这里是市里唯一一个偏远又封闭的学校,在这里我可以不用见到任何熟悉的人。有一块很重的石头压在心脏里面,压了整整一个高中。

自那以后我总是很害怕去喜欢上一个人,如果我意识到开始喜欢一个人,便会远离她,不然就极尽所能的去挖苦她,打击她,直到她讨厌我并远离我为止

我已经失去了爱与被爱的能力

跑啊,跳啊,笑啊,邓烁就一直这么追赶着我,直到我们大汗淋漓,然后坐在水塘边发呆。正值北京的雨季,下午开始天气就很闷,如果是和另外一个人做在一起,不找点话题聊气氛就会很尴尬,但和邓烁在一起就不会,我们一直发呆到傍晚蚊子开始出没,便去找了家饭馆吃饭。点菜的时候她很仔细的在菜谱里找排骨两个字,然后点了一份粘卷子炖排骨,一盒桃汁,我点了一份干炸小黄鱼和大拌菜。

等菜的功夫,她说“给我用用你手机”

“干什么呀?”

“打个电话,你还怕我查看你隐私不成?”

“我哪有什么可害怕的?”

然后她拿我手机拨了一个号码,然后她兜里的手机响了,然后她拿出她的手机接了说“喂你好,我是邓烁,你是哪位啊?”她把我的手机递还给我

我拿到手机看见我手机拨出去的号码已经在接通中

她手机放在耳边拍了拍桌子瞪着我又是一句“问你话呐!你是哪位?”

我很配合地把我的手机放在耳边说“啊,我是陆泊兴,很高兴认识你邓烁。”

就这样,我们互相存下了对方的号码,饭后我跟她说我们老家那边男生和女生出门干什么从来都是男生结账,不存在女生买单或者AA制,所以你请客我买单。

“嗯,这样很好,反正今天我请过你一次了,明天你要再请我”

“……”

出了饭馆之后,她跟我说她要回她小姨那去了,我跟她就此告别,回到宾馆里把手机放在马桶盖上就开始洗澡,宾馆维护得很差,下水口估计堵了很多女人的头发导致地上积了很多水,在我满头都是洗头膏沫浑身打满肥皂时,我的手机震动显示接到一条短信,我的直觉告诉我应该是邓烁,因为手上有水,我拿起手机滑动解锁的第一次不成功,第二次手滑了,手机直接重重的掉在浴室地面的积水里,我捞起来打开屏幕,闪了一下就关机了。好吧,好吧,反正也不是第一次摔手机了,于是扔到一边继续洗澡。而我那个手机也再也没能开机…

躺在床上看着我那报废的手机,心想也好,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有其前因与后果。手机坏掉是因为邓烁给我发了短信,而我也迫不及待想去看她的消息。手机坏掉导致的结果是我失去了她的联系方式,我们的故事可能也将终结,而既然发生了手机坏掉的这个事实,或许也是一种暗示。我想起在我去年的时候,有一次比较烦躁,就出去跑步,心不在焉,跑到一个偏僻路口的时候鞋带开了,差点把我绊倒,气愤之余只能蹲下系鞋带,这时路口冲出一辆卡车,就在我面前呼啸驶过,若不是停下系鞋带,肯定就被这个莽撞的司机撞成不知什么样子了。而系鞋带的前因是因为我生活一向懒散,脱鞋穿鞋从来不解鞋带,久而久之鞋带自然会松,而系鞋带这个行为导致的结果是把我从卡车底下救了出来。现在我手机坏掉的这个事实也或许是把我从一个悲剧里面挽救了出来。我害怕爱情,是因为不想再遭遇初中毕业时的那种痛,那种伤害不亚于发生车祸。虽然才刚认识邓烁,但谁知道未来会有怎样的进展,把灾难扼杀在摇篮里总比最后被伤到遍体鳞伤要好得多。于是我决定扔到这个手机,明天出去换个新的手机,换个新的号码,也换个新的宾馆,继续去挑选新的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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