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诚实的人,会常常受内心的指责、谴责。没有力量可以镇压住这种指责与谴责。试问,不诚实的人又怎么能够成大事呢?靠欺诈为人行事,就会沦落为欺诈的奴隶,被欺诈毁掉美好的人生。所以,人们一定要诚实,不走欺人之道。
说到“欺人之道”,它主要有三种模式值得人们警惕:
第一种模式是“永远有希望,永远得不到”。这一模式,在中国古代时,有人概括为“牛角前面竹竿上的萝卜”。
第二种模式,把回报放到遥远的“天堂”和“地狱”。其常常表现为谎称今世好好干,什么也不要,多苦、多累也得干,这样死了以后就可以进“天堂”,否则就是下“地狱”,对人们付出的劳动与创造力和成果都是无偿的占有剥夺。用那种“永远你也看不见,也找不到的东西”来诱惑和恐吓人们,以达到管理的目的。由于人们在潜意识之中,都有一种对前途疯狂的野心(企盼好事,愿意相信好事)和对危险格外恐惧两种极端性的人生前途心理。因此,这种天堂与地狱的诱惑和拥有世界的野心被利用起来以后,就形成了这种“欺人之道”的内在动力。
第三种模式,锁定终身。这种欺人之道,是投入极小,回报极大,甚至远远超过“高利贷”!比如,鼓吹什么“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有多少知识,多大价值,只是一天受之教育,就要回报一生),还有“前世之缘,命中注定”,把“缘”这种本来并没有什么“神秘的东西”——不过就是把人生之中一些现象解释为确定不移、内在关联、有密切关系的,并强调与夸张。宣扬它是确定不移和不可变更的,否则就是“灾难无穷”的,还说缘是一种神秘的规律——借此来达到控制他人的行为与剥夺他人财力的目的。现实中,这种情形很多。在一般的做法上,常常是宣扬者声称自己拥有比别人更加强大的、独特的能力与高尚功德。特别是市场竞争条件下,人们常常见到有人鼓吹“缘观念”,说得神乎其神。其实都是企图利用“缘”的力量来控制人和剥夺人。被缘锁定者,常常不得不义务为之提供帮助与方便,把自己的财力与物力和人力全部奉献。
富兰克林指出:欺人之道,得逞于一时而不能长久,是一种低级卑劣的骗人行为。聪明的人是不会走欺人之道的,因为他们知晓:走欺人之道最终还是将自己送进死胡同。欺人无异于欺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