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麻雀与鼬鼠的叙利亚童话
麻雀和鼬鼠赛跑:谁先从小河旁边跑到一棵树下,谁就能从裁判那里得到三个榛子。麻雀跳着跑,鼬鼠也跳着跑。麻雀先跑到目的地。鼬鼠大叫:“这个成绩,我不承认。你骗我了。”
“我怎么能够骗你,”麻雀反驳,“大家看着我跑的!”(有蝙蝠和兔子在场)
“反正你骗我了,”鼬鼠坚持原来的话,“因为你身体小,谁也不会相信,你这么小一点,还能跑得这么快!”
“找裁判去,”麻雀说。
他们去了。裁判是一个老骆驼。听完双方申诉之后,他说:“没有欺骗,因为欺骗在于不说真话,可是麻雀没有说不真实的话。所以麻雀有道理,应该得到三个榛子。”
鼬鼠不满意,坚持必须请另外一个裁判评理。麻雀信心十足,表示同意,但是大声嘲笑鼬鼠愚蠢。
第二个裁判是猫头鹰。听了双方证词之后,他说:“骆驼的前提是正确的,但是得出的结论错误。确实,一般进行欺骗的时候都说假话,但是不仅仅用语言说话,还用其他符号。麻雀矮小,鼬鼠高大。因此,麻雀应该明白,自己不可能跳得像鼬鼠那么快:鼬鼠被麻雀外貌欺骗,麻雀的外貌欺骗了鼬鼠。是麻雀欺骗了鼬鼠,是麻雀的外貌欺骗了鼬鼠,实际上是鼬鼠赢了比赛,麻雀应该把三个榛子交给鼬鼠。三个榛子。”
现在轮到麻雀表示不满。他开始大叫:“榛子,我坚决不给,因为是我先跑完的。”
“但是你欺骗了鼬鼠。”猫头鹰说。
“我什么也没说。”麻雀大叫。
“你用外貌欺骗了他。”猫头鹰说。
“我生来就是这个模样,”麻雀回答,“我不能为自己的外貌负责。”
“你负责不负责,没有什么意义,”猫头鹰吼叫,麻雀如此大胆,令他十分气愤,“一句话,你就这个面目,你这个面貌欺骗了鼬鼠!”
“我的面貌也许欺骗了鼬鼠,但是我没有欺骗鼬鼠,”麻雀气得满脸通红,大吼,“因为我——我不是我的面貌!”
“那谁是你的面貌?”猫头鹰恶狠狠地问,现在他已经平和下来,因为看到了麻雀无言以对。
“谁也不是。”麻雀说。他已经没有把握。
“如果谁也不是,那就等于说,谁也没有欺骗鼬鼠,也就是说,鼬鼠没有受骗。可是你已经同意他受骗了!”
麻雀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必须把三个榛子交给鼬鼠,还因为犯有欺骗罪而被判入狱监禁二十五年。
宣判的时候,猫头鹰说:“即使你虚弱,也不能露相,因为附近可能没有裁判。”
二哥普特教派有关逻辑学家蛇的童话使徒圣托马斯在沙漠中旅行,心里感到奇怪:“蛇怎么能在沙漠里生活呢?”
“只要活着,就能。”蛇说,“众所周知,凡是存在的,就都能存在。”
“蛇没有水也能生活吗?”圣徒问。
“只要活着,就能。”蛇回答,还恶狠狠地补充说,“我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已经十分明确地包括了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也可以说,亲爱的朋友,你提出第二个问题,是多余的,或者说,是累赘的,依此类推。”
“你说‘依此类推’,是什么意思?”圣徒问。
“我想说,你不太聪明。”蛇解释说。
“那么,你为什么用成语‘依此类推’,但是没有说‘你不太聪明’?”
“因为我不愿意因为说‘你不太聪明’而伤害你;我不愿意,因为我讲究礼仪周全。”
“但是最后还是出口伤人。”圣徒坚持说。
“因为你自找。”蛇回答。
“也就是说,你不讲究礼仪了。”
“我当然讲究,因为我说了,你不太聪明,因为这是你自找的。”
“可是我根本没有想让你说出这样的话,只不过想让你解释解释‘依此类推’的意思。”
“但是,那意思就是‘你不太聪明’。”
“可是我以前不知道这个意思,或者我不可能想让你告诉我说我不太聪明。你既然说礼仪周全的人不说这种意思的话,那就在任何情况下也不能说。”
“在需要说的时候不说不就等于说谎吗?”蛇反问。
“说得正好,”圣徒反驳,“证明你不是礼仪周全的。”
“也许不周全,”蛇想了一下,说:“但是我有理。”
“你没理,因为你先说你礼仪周全,现在又从这句话后退了。”
“可是,我在其他全部事情上都是有理的。”蛇肯定自己(还引用了福音书中的一句话,但是不知道出处在哪里)。
“如果你在一件事上没理,在其他一切事情上,你也是可疑的,”圣徒反驳,“尤其是在我是否不太聪明这个问题上。”
于是,蛇突然咬了圣徒一口,还说:“蛇一般用咬人来证明蛇有理。凡是被蛇咬的人都必死无疑,都没有理,因为从定义上看,不能活的人就没有理。”
不过圣徒到底没有死去,而是一瘸一拐地去了印度。
在那里,他告诉许多人他事事有理,但是也有例外,就是他和蛇之间的那场争议。
告诉我说我不太聪明。你既然说礼仪周全的人不说这种意思的话,那就在任何情况下也不能说。”
“在需要说的时候不说不就等于说谎Ⅱ马?”蛇反问。
“说得正好,”圣徒反驳,“证明你不是礼仪周全的。”
“也许不周全,”蛇想了一下,说:“但是我有理。”
“你没理,因为你先说你礼仪周全,现在又从这句话后退了。”
“可是,我在其他全部事情上都是有理的。”蛇肯定自己(还引用了福音书中的一句话,但是不知道出处在哪里)。
“如果你在一件事上没理,在其他一切事情上,你也是可疑的,”圣徒反驳,“尤其是在我是否不太聪明这个问题上。”
于是,蛇突然咬了圣徒一口,还说:“蛇一般用咬人来证明蛇有理。凡是被蛇咬的人都必死无疑,都没有理,因为从定义上看,不能活的人就没有理。”
不过圣徒到底没有死去,而是一瘸一拐地去了印度。
在那里,他告诉许多人他事事有理,但是也有例外,就是他和蛇之间的那场争议。
三关于驴贩子的波斯童话
有一个小贩,名叫伊本·阿马德,很穷,他有一头同样枯瘦的驴,用来运送他同样不多一点的、不值钱的货物。
但是,最后他变成了赤贫(原因呢,我们也不必追究),已经没有什么货物可以出售,所以他也不需要这头驴了。
起初,他停止喂它——为什么要喂一头不再需要的牲口呢?——接着就决定把它卖掉。这头驴骨瘦如柴,又老又病,可怜兮兮,几乎连站都站不稳了。小贩还是把它拉到集市上,高声叫卖:“卖驴哟,卖驴啦!”叫卖了很长时间,最后终于有一个叫菲鲁的芝麻官买了这头驴,付了很少一点钱——少得才刚刚够买一碗大米饭。但是,在芝麻官刚要付钱的时候,驴儿得出结论,以后没好日子过,便咽气死了。这时候小贩从芝麻官手里抓走了这几个小钱,疾步走开,表示交易已经完成。但是芝麻官不认输,吵吵嚷嚷地追上了他,要把钱拿回来,小贩不给,芝麻官就去找法官,要把现金追回。
“你卖的是一头死驴,”法官对小贩正色说,“而死驴不是驴。你还吆喝什么‘卖驴哟,卖驴啦’,你犯了欺骗之罪。”
“死驴怎么就不是驴?”小贩问。
“我说不是,就不是,”法官强调,“这,谁都能够证明。”
“法官大人原谅,但是大人说的话没有意义。”小贩恼怒,但是依然平静地说,“大人既然说‘死驴’,就是设定,形容词‘死’字是形容名词‘驴’的,也就是说,死驴是一种驴,类似‘小驴’、‘聪明的驴’、‘健康的驴’。”
“你就是一头驴!”法官大叫,下令惩罚大胆小贩。在鞭笞过程中,显然,小贩改变了观点,承认死驴不是驴。
但是他继续坚持那一点钱属于他,因为他卖了驴的遗体,于是问题又搬到了法官面前。
“驴的遗体又是什么?”法官问小贩。小贩因为受了笞打脚掌的刑罚,已经很虚弱。
“就是原来的驴。”
“现在已经不是驴了?”
“不是了。”
“你的话愚蠢透顶。”法官说。“如果某物现在不是驴,那么,过去也从来不是驴,因为你说此物过去是驴,你就等于继续坚持它是原物,或者说,原物可能是另外一物,同时又不是另外一物,但是到最后仍然是原物。因此,你陷入了矛盾之中,因此该罚,再打一百鞭!”
但是小贩经受不了第二次鞭笞,死了;死后,他在天使长引导下来到阴间法庭。天使长查看一番案情之后,得出结论,认为此案需要更多的才干和知识,于是把案子送到更高一级的天使长,该长官又把它送往更高一级,到最后,六翼天使不得不接过案子。显然,案子需要细致的分析,但是六翼天使与天使长不同,准备提出分析,但是当时在波斯市场上,所谓的分析还不为人知。
“一切都取决于我们在解释争议的时候,”他对小贩说,“是依据笛卡儿原理,还是依据亚里士多德原理。依据笛卡儿原理,驴的遗体的确是原来的驴,虽然在多方面已经损坏,而死驴是某一种驴(如小贩所坚持),虽然不能拿它当活驴那样使用。同样,受损的马匹挽具依然还是挽具,尽管已经无效、没用。这第二个区别——有用和无用——是技术上的,而不是形而上学上的。驴的躯体是机器,可能损坏和停止工作,但是它的物理存在的延续性并没有中止。然而,在肉体物质合一论解释中(已经证明是正确的),驴的遗体已经不再是过去的驴,因为驴的躯体之为躯体的时间长短,全凭专门用于它的动物灵魂保持活跃的时间有多久。因此,法官在第二阶段的审理是正确的,第二次鞭笞显然证据充足。
另一方面,在第一阶段,法官在这一前提下不应该使用‘死驴’这个词语,因为正如小贩已经精辟指出的那样——他这样就表示说,这个遗体是一种驴。这是一个错误。因此,法官在审理的第一阶段,在这一层意义上,是错误的,因为他不能够恰当地维护自己的判决(虽然判决本身是正确的,而且如果法官能够恰当地做出辩解,也是有效的);因此,由于自己的错误,法官已经令第一次鞭笞失效。但是,从原因上看,第二次鞭笞与第一次有关,而法官由于在一开始就造成概念混乱,所以不能期待应有的推理会继续下去。因此,小贩虽然坚持错误的笛卡儿理论(按照这一理论推理),但是法官也不是没有过错的,因为他不能明确区分两种理论,尽管他的意图还算恰当。”总之,因为缺乏分辨力,法官刚一离开尘世,就受到了天使长的鞭笞。
小贩许诺要利用在天堂逗留期间完成教育,学会理解判决,而现在他只理解,法官也会受到鞭笞。这一点认识令他高兴,他竟然一不留神在六翼天使面前流露出来:六翼天使警告他,不应该幸灾乐祸(尽管是罪有应得),于是小贩又被判处鞭笞;他挨鞭笞,只是因为尘世的鞭笞,从法律上看,没有充分的依据。而对于芝麻官来说,案情就这样无限期地拖延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