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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拾玖:点绛唇

点绛唇

这是一个曲调,因梁江淹《咏美人春游》诗中有“白雪凝琼貌,明珠点绛唇”句而取名。同时它也是唐代妇女中流行的饰唇。

古代女子点唇的历史很悠久,在周代便已经有了点唇的习惯。宋玉笔下《神女赋》对神女如此描写“眉联娟以蛾扬兮,朱唇的其若丹”的诗句,形容两片朱唇犹如着过丹脂一样殷红。

这里的丹脂,又叫唇脂。汉代《释名·释首饰》一书中就提到唇脂:“唇脂,以丹作之,像唇赤也。”这里的丹是指一种红色的矿物质颜料,也叫朱砂。

其中点绛唇是唐代开始盛行的。自从之后的各个朝代,女子皆以这种装饰为美。

我此刻便要在自己的双唇上点上这一点朱红。朱砂如血,刺目而耀眼,我此刻却是心绪混乱……

没错,我答应了白逸凡的求婚。这不是爱,也不是面对,而是感动。

我不可能爱他,同时也在逃避着他和云华之间的爱。我不惜撮合他和雪心在一起,也要逃避这种有负担的爱。

有负担?对。和他在一起,每一刻我都会有一种我是一个窃取别人爱情的小偷的错觉。

而且,他太完美。说句俗气的话,完美的让人后悔。后悔自己出现在他身边,让他用美德让我无地自容。

我不是一个没有羞耻心的人,相反,我是一个明白却不愿意拥有的人。我要用这样的“成长”来证明我已经可以独立,同时,也是掩饰自己的自卑。而且,在二十四城也好,出了二十四城也罢,这个世界一向都不是那些道德泯灭的人所掌握的吗?

这倒不是我愤世嫉俗,只不过是因为连所谓高高在上的创世神也不过是一条条无情的规则构成的罢了!

九天凤凰,心狠手辣,杀人如麻,有人甚至骂她是旷世女魔王,不还是掌握朝天阁,安享盛世吗?欢城城主“顾颜”,为人离经叛道,倒行逆施,还不是把欢城统治得如铁桶一般!我们天晴门是安分守己,可不是也因为人的贪欲而被那些掌控在抹杀。

天道,本就是因人寻求长生而开始的。这是人的欲望。掌握天道,不就是人企图掌控世界的欲望吗?

道德要求你摒弃欲望,那么还要天道干什么?

往日与今昔对比,我掉入了一个名叫痛诉的泥淖。

好吧,我要维持我应有的姿态,保持我“完美”的信仰。

我现在是怎样,我真的不想说。他的求婚的确令我感动。

现今不是都提倡自由恋爱吗?然而,这种过于自由的恋爱让爱情的双方陷入了一种极不负责任的状况。

他们只是沉溺在甜腻的爱河中,从来没有考虑过未来。即使是考虑到未来,他们有的只是幻想,以及承诺。

大多数女孩子需要的不是地老天荒的誓言,更不是恋爱的快乐。她们所希望的是一个人愿意娶她,愿意和她过一辈子。

很多女孩即使不是一个公主,也曾经有着一个当公主的梦想。

很不幸,我就是那种女孩。否则,我也不会早早的步入婚姻的礼堂,走向爱情的坟墓。这是我亲自挖的坟墓,也活该我品尝思念的苦果。

云华爱白逸凡,我并不讨厌白逸凡,这就够了。

做白逸凡的新娘,是云华的梦想。我既然弄瞎了她追逐梦想的双眼,就不应该再折断她通向幸福的翅膀。

至于我,我不过是追寻天道,可谓无欲无求吧!

漾开一抹朱红,轻轻地点在唇上。手取一只凤钗,插入发髻。打开胭脂盒,涂上几许腮红。最后,去一只眉线,在眉上画上“凤飞舞”的眉样。

看上去,我虽然不如当年那白色的婚纱来得圣洁美丽,但是这点绛唇却会添上了几分女人独有的迷醉之感。

朱唇点绛,华服着身。凤冠翠翘,霞帔金缕。大红的纱巾遮住了新娘绝世容颜。

地上不断盛开的鲜花为我开道,空中散落的银粉仿若群星闪烁。

我缓缓来到白逸凡的眼前。此刻,他身穿着一身血红的新郎装。他看上去那么刺眼,令人眼睛顿生痛意。这和他以往的风格一点都不搭。

白逸凡挽过我,我竟有些恍如隔世的疏离感。

“谢谢大家,肯赏光我和云华的婚宴。这里,我先干为敬。”

白逸凡像四周如潮水一般的宾客敬酒,一饮而尽。而我,看了这些人,都觉得压抑。

这是这里特有的成亲的风俗习惯。

这里成亲分为三步:一、像白逸凡上面做的一样,新郎像在座的宾客致礼。二、新娘向当家的那方父母进酒。三、则是新郎新娘共同向天地敬酒,以示婚成。

我拿起酒杯,慢慢地斟上一杯酒。酒杯很漂亮,五光琉璃盏,上面雕刻着栩栩如生的凤凰,象征九凤齐飞,安宁祥和。

不过,我一点也不想敬酒。尤其是对着座位上白逸凡那对看上去就是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父母。

我直接把酒倾倒在了地上。

“你干什么!”白逸凡的母亲沉不住气,厉声大喝。

“我父母已经死了,酒自然是要洒掉。”我仰头答道。

“你真是不懂规矩!你不愿意成亲,我们也不求你!”

“你给我闭嘴!这里那轮得到你说话!”我怒斥白逸凡的母亲。在座的宾客听到我这话,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我耐着性子做的到这里已经是给足了你面子。做人,不能得寸进尺,贪得无厌。”说完,我转头对白逸凡说:“你给我听好。女孩子要成亲是要以掌握她们的命运为前提的。我要怎么成亲还轮不到别人指手画脚!”

“而且,要是给自己找个恶婆婆,让我一刻也不爽,那是我有问题。”我警告白逸凡:“我就是这样,谁让我不痛快吧,那他也别想好过。”

“我不趴他的皮抽他的筋,已经是看在白逸凡你的面子了。她要是再多说一句,我就让她一辈子都甭想说话。得罪我,死亡是最大的奢侈,人间是最大的地狱!”

这是鹦鹉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我今天很想用这句话来表达我的心情。云华受了这个女人无缘无故的恶气如此之久,我自然是有仇必报。

我看着白逸凡母亲那张由红转白,由白变黑,由黑变绿,心中涌现出一种无尽的快感。看来,我也在不知不觉中沾染上鹦鹉的狠毒,喜欢这种杀戮与血腥的快感。

白逸凡没有多说什么,而是直接赞成我的决定。这场注定腥风血雨的纷争,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结束。

看着闹剧在众目睽睽之下,从空气中消弭于无形。我是该佩服白逸凡的耐心,还是该大骂白逸凡的母亲蠢货?

我的确纯粹是来找茬的。而且找茬的对象还是我未来的公婆。

依我的个性,是决计不会和他们同住一屋檐下。即使如此,我恨不得这两个人人间蒸发,以泄我心头之恨。

白逸凡的父亲见他这般畏惧与我,也觉得脸上过不去。毕竟,他从一家之长父亲的角色沦为入赘新郎的父亲,主客颠倒,大权旁落,任谁心里也不会好受。

他当场发难,丝毫不顾及白逸凡的脸面。

你心里不好受,那就再好不过了!我说了,我不好过,别人也甭想好过!既然要成亲,那么,我才不想继续像以前那样受你这么个糟老头的闷气。我决心再下一剂猛药。

“你不是要我敬酒吗?”说完,我再度倒满一杯酒。中途,从小指甲缝里面慢慢往里面掺入一些“纸醉金迷”。

纸醉金迷,是采用风纸醉和金酥迷两种物质为药引制作的剧毒。呵,当然,前提是要有酒。这种毒,你平时吃多少都不会有什么大碍。可是,一旦化入酒中。那就真可以让人明白什么叫纸醉金迷,一命呜呼的感觉是什么了。

我还不想毒死白逸凡的父亲。毒杀公婆的恶名,我不是担不起而是不想背。这种人令我背上骂名,完全不值。

让他身败名裂?错,让一个人身败名裂的前提是他得有一个好名声。

不消说白逸凡的母亲嚣张跋扈,臭名远扬。单单说白逸凡他父亲,平日里他作威作福,趾高气扬,欺凌弱小等等罪行早已是罄竹难书。大家也不过是看在他为人仗义以及白逸凡的面子上,让他三分,不让他太难堪罢了。

身败名裂,完全行不通。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我再度将酒洒在地上,毒液扩散开来,迅速地腐蚀着地面。

众人一看,皆大惊失色。

我冷冷一笑,一股美丽而致命的妖冶在我脸上划开。我举起酒壶,玩味的说:“这世界上,不是我碰过的东西,别人都能碰,尤其是那些无福之人,注定是要灰飞烟灭。”

“你怎么了?我又不是说你。”说完,我又斟了一杯酒,递给白逸凡的母亲。

我一手举起酒杯,一手拉起她的手。我脸上带着幸灾乐祸的微笑,口中是在人听来如丧钟一般的声音:“你要不要喝?”

白逸凡她娘一把挣开我的束缚,大叫:“我才不要喝你的毒酒!”

“凡儿,杀了她!就算不杀死她,也要好好的教训教训她这个企图毒杀公婆的恶毒女人。”白逸凡她爹赶紧跳出来帮忙。

“谁说它有毒了!”我再度倒掉,就洒了一地,没有什么异状,果然是无毒的。

我瞬间翻脸,指着白逸凡说:“你们好狠毒啊!酒是你们准备的。有毒也是你们下的!居然为了让我背上毒杀公婆的恶名,不惜用这种手段!”

我扭头望着一脸黑线的白逸凡,假装无辜地对他撒娇:“怎么可以这样?以后,方圆十里,不,方圆百里我都不要见到他们。”

听到这话白父白母当场气结,竟说不出话来。

更可笑的是,他们的儿子——他们的骄傲,没有去为他们鸣不平,反而是走到我面前,“左一个云华,有一个云华”的赔笑。

要是我遇到这种场面,早就走人了。可是他们毕竟在乎面子,不好发作,只得强撑。

最后,在我们的再三推让下,我还是“没能”向他们敬酒。

好了,出了这么多插曲,我闹了这么多也累了。那么,就结束吧。

“我白逸凡,愿意一生一世呵护云华,好好照顾她一辈子。愿万能的主神祝福我们的婚礼!”白逸凡对着苍天发出祈愿。说完,他将手中满满的一杯酒一饮而尽。

终于到我了。我照例斟了一杯酒,握在手中。

“我,云华,愿终身爱我所爱的人。愿主神祝福我们白头偕老。”

我这句话说得模棱两可,是个典型的敷衍之词。因为感动,我可以嫁给你,只因为感动,我不可能爱你。

“礼,”“慢!”

礼成这两个字都没有说完,就有人打断了礼仪官的话。

来人英武不凡,气势逼人,令空气都散发出一种迫使人臣服的气息。看着那天打雷劈的发型,来人不是尹风又是谁?天打雷劈的发型,再英明神武也不过是个渣。

“我要阻止这场婚礼。因为云华爱的是我!”

“可你不会娶我,不是吗?”没等尹风说完,我直接反驳。

没错,一个不惜以逢场作戏来伤害我的人,一个就连逢场作戏也要伤害我的人,凭什么我要相信他会娶我,一辈子爱我,对我好。

“云华,我会娶你,但不是现在。”尹风深情款款地对我说。

“一千年以后,还是我化为累累白骨?”我嘲笑尹风这种可笑如“海枯死烂,地老天荒”般的承诺。

一句话就像让我同你走?没门。一个承诺就想哄骗我?做梦!

“你不爱他,却要嫁给他。”尹风惨笑道:“你太自私了!你到底是让自己一生活在痛苦之中,还是打算让白逸凡一辈子都不再快乐?”

不错,我很自私。再自私也不如我!我本来就是一辈子痛苦的人,现在就是拉一个人下水,跟我一样,万劫不复。

“你要幸福啊!”这五个字,短短的却像惊雷一般在我脑海里响起。

洛凡,对,洛凡!我不能背弃答应你的话,我不能这么做。

这么想着,我伸手扯下头上的纱巾。然后,我抓住了尹风的手,对他说:“我跟你走,我想通了。”

“好!”说完,尹风将我横抱,活像一位王子抱着唯美的公主。

“你要干什么?拦住他们!”白逸凡的母亲首先反应过来。并下令拦住我们。

“我倒要看看,在魔界之内,谁敢拦本座!”尹风说这话的时候,王霸之气十足,一下子就镇住了全场。

他把我抱走,一路上畅通无阻,我们回到了依云殿。

“这嘴上的一点可真不赖!是什么装饰啊?”尹风望着我唇上一点朱砂,询问我来由。

“这叫点绛唇!”我耐性解释。

“这很不错,给人一种妖娆妩媚的感觉。”尹风换了种语气说:“为什么要叫做绛?绛不是紫色吗?”

“绛红啊!笨蛋!”我微微含笑,说:“朱砂红中带黑,仿佛是绛红色。加之一点,便是点绛。”

“不管了,好想这样抱着你,天荒地老。”尹风柔情似水地诉说。

他一改往日,换上一副温柔的模样。至于我,不仅没有反感,反而想一直睡在他的怀抱里,直到天地湮灭。

点绛唇很妩媚吗?这真是。不过,我倒觉得,自从变了词牌名,就俗不可耐了。

点绛唇似若那关键一点,化腐朽为神奇。

人生亦是如此。我不知道是哪一点让我做出这么疯狂的举动。

白逸凡,对不起,我不爱你,也不能爱你!我若只是一粒朱砂,却只想点在我心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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