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城,被誉为“混乱之地”。
构成二十四城的是来自各个星系,各个界面,各个地方的生物。这简直是混乱不堪,也就是“混乱之地”的由来。
当然不能顾名思义,二十四城总共有五十城。但是,却只有二十四位城主。因此,二十四城只是二十四城,绝对没有什么五十城之说。
这个地方从来没有人吃人,只有人吃鬼。鬼在这地方,绝对是混不下去的。
这里的人没有身份,没有背景,甚至可以没有过去。但是,他们有身价。
因为他们个个都是各界、各星球、各大王朝正在通缉或者是过去被通缉的人,而且从来没有即将被通缉的人,所以他们个个头上都有着很大一笔的悬赏。但是,无人可以拿到这一笔笔赏金。
二十四城的钱,你拿得到,却没有那个命去花。更别说,你根本就拿不到。
毕竟,你可以打过一个人,却打不过二十四城所有人。
当然,二十四城中有不乏有人有身份。比如流城城主夏凌流就是银月王朝前任皇储。虽然,他现在也是银月王朝目前最大的通缉犯。
他们把身价制成了一张灵榜。但是,他的身价也不过是第二十四名。估计,他只是二十四城流城城主吧。
如此说来,我的身价也挤不进前一百名。但所幸的是,我还是挤进了前一千名,没有如此难堪。
我和鹦鹉都是朝天阁的人。我是朝天阁九大护法之一紫使画眉,专门执掌刑罚。她是青使鹦鹉,专门管理情报。
鹦鹉学舌,鹦鹉自然是鸟中擅长讲话的人。阁主就让她收集情报了。这也算是人如其名,物尽其用。这和我的名字也是一个道理。
朝天阁是二十四城中欢城的黑帮组织。朝天阁与凌龙会并居**第一组织。
朝天阁阁主乃是九天凤凰。朝天阁里的所有人都以鸟的名字命名,以名字著称。
没有人看过阁主的真容,在也包括我们九大护法在内。大家都只是隐隐知道有这么个人罢了。
但是,没有人不承认她是个传奇。不仅是因为她创立了朝天阁,而且是因为她居于灵榜第九十九名。自从她登榜之日起,三年来,她从未后退过。所以,她是个传奇。
欢城是做不夜城,同时也是一个巨大的销金窟。欢城里面有着大量的非法交易。这里面的非法交易,到了欢城,也都是合法交易。
朝天阁,不过只是做了其中毒品销售这一块罢了。
没错,朝天阁是欢城最大的毒品销售商,也从这上面掘取了无数的金钱。
人们常说,一将功成万骨枯。朝天阁是建立在无数人的尸骨上面的。这是别人的评价和认知。但是,这不对,完全不对。早就有人将毒品制成各种精神上瘾药剂供人使用。同时,贩卖的也有各种解毒的药物。
但是,她不会自己卖。因为那样太明目张胆。朝天阁才成了毒品销售商,而不是运营商。
至于她是谁,我是觉得不会告诉你们的。
因为欢城之中,谁能做这样的事情而不被管制,只有一个人而已。因此,不可以说也不能说。
有些事情,不知道比知道的好。
但是,朝天阁的生意总是有人眼热。我和鹦鹉此刻便是去解决这眼红之人。
九天凤凰的九夜无凰令下,我们要去收拾掉叶北街内所有有危险性的人物。他们都有威胁,都是企图抢夺朝天阁生意市场份额的坏人。
而这个命令的实际意义吧,就是杀无赦。另可错杀三千,绝不放过一个。
毕竟,只有死人才没有威胁。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九天凤凰做事,向来果断,无悔,而且干净利落。我很佩服,但是也很心慌。
我觉得这个命令让我心慌。这种事情不是应该交由孔雀去做吗?毕竟,孔雀胆才是天下剧毒啊!孔雀一向是清除异端,这事情是她的工作范围啊!
我和鹦鹉回到朝天阁,过了望天路,上交了九夜无凰令。我们踏上了路途。
这是朝天阁的规矩。所有接到九夜无凰令的人,都等现上交令牌,再执行任务。
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防止有人假传命令,二是防止有人接令后不从,导致命令迟迟不被执行。
一旦上交了令牌,除非是死亡,否则从不停止。接令的人必须尽快完成任务,否则半月之内必死无疑。
死亡,或者完成任务,这在朝天阁,从不有交集。毕竟,朝天阁至今为止,从来没有取消过任何指令。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指示。
“九夜无凰令已经上交,说明此刻我们已经是不得不做了。女的,你是怎么想的?”鹦鹉很是迟疑。
“杀!”我用一个简单的字回应了她的问题。
箭在弦上,已经是不得不发。与我们而言,还有第三条路可以选择吗?答案自然是没有。
我觉得此时我们是乘风而来,估计也会踏风而去的。我们做事一向神速,风当然是我们最忠实的伙伴,不离不弃。
我们大步向前,一路无阻。因为阻挡我们的人都得死。而且,是死无全尸。
他们都从世界上消失了,还谈得上全尸吗?他们自然是再也没有在这个尘世留下一丝痕迹。
当然,这不仅仅是因为我的“流萤”,还有鹦鹉的“寒光羽”。
孔雀的孔雀翎令天下胆寒,不过,相比之下,寒光羽则更胜一分。
寒光羽是淬过毒的,这种毒,连孔雀翎也不得不自叹不如。
这种毒药,凡是沾染一丝,平常人皆会全身消散而死。因为寒光羽上的毒药是明玉界的第一奇毒,“散”。
这是一种只此一字,便可说明一切的毒药。沾染之人,全部是形神俱灭般地飘散与天地间。
当然,那是一定是我的杰作。我最骄傲的作品——散。
我配置了如此毒药,这也令我骄傲一世。同时,它也令其他人对我闻名则变色。
路的尽头,我们停了下来。因为,我们遇到了此行真正的对手。
我承认眼前这两个人很强。如此组合,可以说,这是我一生最大的劲敌吧!
“这次来的居然不是孔雀?”那个邪魅女子惊讶。不过很快,她的同伴,与她同行的那个男人就打断了她:“小心!这次来的是画眉跟鹦鹉。鹦鹉擅长明兵器,画眉擅长暗器。这次的对手很难缠。”
那女子却不以为然。估计她认为来人不是孔雀,就不值一提吧。
“我对付鹦鹉,我与她拼剑;你应付画眉,用你的暗器挡住她!”男子很快安排了对战顺序。
这样安排吗?我心中暗自欣喜,这对组合的指挥真是个有勇无谋的家伙。
与我拼暗器?与鹦鹉拼剑?简直是可笑至极!
我的暗器,不是你想象中的那般温柔。鹦鹉的剑,也不是你心目中的脆弱。
转瞬,我和那个女子已经交手五十一招。双方暂时不分胜负。
空中。那个女子很是骄傲,得意洋洋地说:“什么画眉?也不过如此!我已经挡住了你51张牌了。你的‘秋光’也只有一张了吧!因为扑克牌只有52张啊!”
我徒有虚名?呵呵呵,这真是今年最好的笑话。
是,是52张。不过很可惜。我不是只有52招。但是,杀你第五十二招就够了。
我实在看不惯这个上蹿下跳的女人,那么就结束吧!我不愿继续看你表演。
不过,我没有杀她。中途,我更换了攻击方向。不是因为我善心大发,而是意外发生了。
她的暗器擦身而过,居然弄断了我的坠子“魅影与流光”。我不得不去拾我的坠子。
该死的黑店!你活不长了!我暗骂!因为,我的坠子出了问题。
我给他的材质极难打造而且成品极易折断。这要求打造的人极度用心。
这都是小事。重要的是,这每一步是都有用的。可以说以前的每一步都很重要但也不重要。只有每一步都完美,才能激活上面的阵法。阵法一旦激活,这个坠子就可以成为打不死也弄不烂的乌龟壳。
这套阵法我可是出了天大的代价,可惜了布置这么一个大阵的材料!
这也怪我一时情急,没有仔细察看。我竟然没有看出这里面百分之一的杂质。可恶,为时已晚,毕竟是毁了。
该死的黑店,居然敢擅自更改我的材料。不对,是克扣我的材料。而且还更换了我的材料。总之,该死的黑店。
都把我给气糊涂了,毕竟是如此大的一笔钱。就要我拿出来,也得心疼好一阵子。
好了,天意不顺!你们就当我的出气筒吧!
无独有偶,鹦鹉此刻也为了她的金步摇而停止了攻势。看来,黑店决定坑的不止我一个啊。
我们分别拾起了东西。战场也再度发生了变化。
现在,我们站在不远处。当然,对方也重聚了。
局面似乎又回到了最初的样子。
这实在是天赐良机!我和鹦鹉此时相视一笑,决定用一招来终止这场游戏。
劲敌是劲敌,可惜,如果是脑子不好使的敌人,也谈不上对手之说。
我和鹦鹉交换了武器,敌人不懂我们在做什么,他们居然没有动。
好机会!这样像白痴一样的对手,死一百次也不为过吧。
我们拿着对方的兵器,各自向对方攻去。
这可是吓坏了我们的对手。他们居然手足无措。这也难怪,谁会料到刚刚还好好的组合为什么转眼就倒戈相向呢。一般人还是决定,坐等好戏上场吧!
好吧,我们还真不是攻击对方,因为这是我们的合击。
在我们快要攻击对方的时候,我们动了。我选择了弯腰,鹦鹉则是侧过身子,绕过了我。
当他们两个看懂我们在做什么的时候,已经迟了。因为,我们现在已经站稳!
他们赶快行动。可惜他们快,我们更快。
我手中的剑只是剑光一闪,就划过了他的喉咙。鹦鹉只是挥出了我的秋光,那个女的就被扑克牌插进了心脏。接着,我们归还了对方的兵器。
这场屠杀就彻底结束了。一边倒的局面,一向结束得很快。
这就是我们的杀招之一,利用敌人失神的一瞬间,发动迅猛的攻击。这就是我们的一击必杀。
了解我们的人会发愣,不了解我们的人会诧异。不过,只要有一瞬间就够了。而且,知道我们会这一招的人都死了。
我很高兴,这次的任务似乎特别顺利。这也算是圆满收官吧!
这个事情也太顺利了。我很疑惑,这究竟是什么跟什么啊?为什么我要碰到这个事情?
这也许就是人类的本能反应吧。事实证明,我的本能是对的。
这件事情之所以要交给我们两个人,而不是孔雀,是因为凤凰希望速战速决。办这件事,一定要跑的快!
该死!当我看到空间裂缝出现的那一刻,我明白了一切。但是,我只有这么一个感觉。
原来,这个组织秘密收购了一个空间风穴。空间风穴是利用不稳定的空间风暴制成的。它可以用于引发空间风暴。
这玩意,平时可以无声无息。一旦引爆,后果不堪设想。而且,它引发后直至爆发,毫无征兆。我们唯一的方法就是快跑。
平时,我和她一定可以躲过这一劫的。因为,我们一向是以速度取胜。逃命,更是不用说。
可惜,我们浪费了时间。我们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捡东西上面。
十息,这是我们可以逃离的极限。可惜,现在时间已经不够十息了。
空间风暴,足以湮灭万物。没有人可以评价这句话的对错。因为,目前没有人平安生还。
“这就是属于我们的劫难吗?”鹦鹉忿忿不平:“看来,美人注定薄命啊!”
“闲来看了一句,叫做贱人就是矫情,”我对着鹦鹉惨笑:“既然,我们是美人,而且在劫难逃,那就选择一种优雅的死法吧!”
“美人之所以美丽,不仅因为容颜,更是因为态度。”我笑的更美丽了。如果有人看到,一定会被我的美丽所倾倒吧!
“美人有美人的死法!”“没错,生当如夏花般灿烂,死当如秋叶般静美!”
我们俩,从容淡然,面对死亡,可以算的上是风华绝代,无与伦比吧!
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乱入池中看不见,闻歌始觉有人来。这样的静美才是女子追求的极致吧!所以才会有《静女》这样的佳篇吧!
世界最美丽的刹那芳华也不及如此吧。它会瞬间凋零,才会永远美丽。这何尝不是一种静美!
一瞬间,风云变幻,我们俩消失在了二十四城。
这个混乱之地,这个我们人生开始的地方。
原诗出自王昌龄,评价此诗认为其比崔护“人面桃花”更胜一筹。
静女,出自《诗经·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