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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我的狂热邻居

也许急诊部也有高峰期,此时治疗区的床铺和沙发坐席早已所剩无几。

给傅云扎针的是个男护士,这又让金蝉这个小县城来的女警倒是惊讶了一番,她想,也只有在这种大得不需要围栏,与军医大学毗邻的大医院才会一下子在急诊室就出现好几个男护士吧,而且个个相貌端正,气质硬朗又不失清秀。

傅云提议让金蝉到外面打的先回去休息,但这个提议对与男生称兄道弟,义气千般的金蝉来说等于耳边风,于是他又活灵活现起来,说这个理,那个由,美容、养生、甚至道德的种种因素都被他搬了出来。

金蝉干脆找了两团棉花塞其耳朵,她把心思游移在那几张床铺上,时刻关注是否有病人打完点滴离开以腾出床位。

傅云呆呆得看着她,实在没有想到,金蝉会有这样的一面,他叹了口气,这几天来看他的同学,除了那两三个死党,其它的都无一不是在QQ上对挂着IphoneQQ的他表示慰问,而这个仅仅是和自己打过几回交道的“学妹”却似乎有一种属于自己的执着,他想不明白,这社会以日新月异的方式缺失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

傅云:“金蝉,别看了,过来坐会儿。”

金蝉一时有些哑然,因为她发现自己的名字被这个男孩儿以“金蝉”称而呼之的时候有种让她窒息的感觉,这种亲切的称呼配让恰到好处的口吻感觉是很好的。金蝉不再瞭望那边的病床,在傅云身边坐下。

窗外,雷声远了,雨丝毫不减,没完没了,热热闹闹。这没有筑墙只有半人高玻璃隔开的偌大输液室里,每一个病人的表情都清晰可见。

金蝉坐在戚程军身边,但眼睛却望着别处,她看见一个女生一身睡衣,二十左右的年龄,面色很黄,由显然是她男朋友的人扶着进了这输液室。

那面黄如鸡蛋的女生一坐下就有惊人之举,这惊人之举显然不是说对于医生护士门来说,而是对坐在离她不远处的金蝉来说。因为那女生一找到落脚之处,就非常尽一个病人之职责地开始无休无止地呕吐,而看上去她每次吐出来的除了些胃液便再没别的东西。

这让金蝉不得不胃里起了反应,于是她也开始人来疯地说话,说很多话,这样才能把她某种悄然而至的情绪稍稍压制住。

可傅云当然招架不住,金蝉这家伙嘴一开腔,果真是有杀伤力的,除非她好心放你一条生路,否则你今晚就别想安稳入眠。

刚才还让傅云感动得几乎要流泪的金蝉,此刻开始数落他今晚诸多丢人丢到家的行为,她甚至说:“作为男人中一个失败的典型,你傅云真是太成功了!”

“台上活蹦乱跳的学长,头一耷拉就成半死人了,装起来果然风采不减啊!”

“傅云,你还是不够有种啊,哈哈,今晚你该喊谷雨来,旧情可以延续,魅力可以延续,你姐姐我跟这儿受什么罪来了!哎呀,我怎么就见不得人难受啊,你别怪,我现在是个疯子,别怪,别怪……”

傅云怔怔地望着忽然就不正常的金蝉,这像极了传说中的突发性抽风症状,他甚至想去探探她的头,于是他就真伸出手去,也不管那上面生了多少水痘,反正依金蝉今晚表现判断此人一定有抗体,他便大胆探过手,一边在想这医院病房是否有传说中的邪气让金蝉疯癫阵阵。

那是一只狼狈的手,那是一只有着细长手指的手,皮肤光滑,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少年,那一双手伸过来时金蝉没有人来疯地跳开,虽然这样比较符合她的脾气,但傅云真真切切看到了,那个时候,金蝉哭了,尽管他及时地把手收了回去,但金蝉还是哭了一回。

“我妈生病的时候,我也在医院陪着她……”金蝉哭了一会儿,似乎想给自己的疯癫给个解释。

傅云:“你不用解释,我能理解……”

沉默,如果今晚有那么一刻最微妙,那便是这沉默。沉默中的金蝉,变回了正常人,然而却是个很伤感的正常人,在傅云面前那一向很强大的内心,很稳重的性格,悄然褪去,只有那一刻,金蝉和他们是同龄人。

“诶,金蝉,我给你说个事。”也不知道傅云是真的想起了很重要的事,还是为了故意转移金蝉的注意力,总之那表情是很配合的,足够吸引面前这个眼脚带湿的金蝉。

金蝉面露惊讶,很给面子地表示出好奇,她没有说话,因为这种时候她通常只说一个字,她绝不是那种文绉绉地爱咬文嚼字的人才,绝不会很文雅地向好心的人回答道“但说无妨”“噢?倒是说来听听。”“是吗?究竟是什么事?”。

傅云看那表情表示出和刚才一样水平的理解,他脸色突然变得认真,这让金蝉很不习惯,今晚他的表情还没这么认真过。

傅云:“金蝉,我知道我不该多管闲事,但是我真的把你当朋友,所以我得提醒你。”随后他像密谋什么大事似的,往四周探了探,确定这该死的病房中虽病号爆满但也却是没有人注意他们之后,凑到金蝉耳边。

“别跟刘姗走得太近!她们家什么来历我知道!”

金蝉这一下简直如接到要案报警一般,而事实证明,这的确是一出阴差阳错的报警。

金蝉:“你这是什么意思?你都知道些什么?”

傅云:“我家在东北一带做生意,人脉还是有的,刘姗她们家基地实在太强,你别看她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她们家几乎都名镇北方了!但是我说道的这事没几人知道,我爸与她们家一重要亲戚有交情,告诉我爸,她家的芙君集团表面上做的是烟酒生意,实际上是国际上的贩毒集团!在这一行里很有名,但是手段很高明,一直没被查出来。”

傅云低头,看着针头,那针头被胶布层层包裹当然看不见,但那眼神似乎穿透了胶布直盯着刺入他血管中的尖物,却又绝对不像是在看一根普通的针头。

金蝉:“你怕贩毒的?还是怕吸毒的。看你这样子,都怕?”

傅云:“我不跟你开玩笑,我傅云堂堂学生会主席,我以我人格担保,我绝对不会在这种深更半夜来编造这种耸人听闻的情节来忽悠你!”

金蝉听他这么一说,心里有种种复杂的情绪交相感染着她。是惊讶?一个警察听到一起久未侦破的跨国贩毒案,当然惊讶,而且愤愤。然而又是惊喜?一个如此重要的线索,如此巧合的契机,难道是天注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吗?

刘姗,从刚才听到傅云所说的情况,金蝉心里就默念这个名字,她实在没办法把这个豪爽直率,不拘小节的女生与贩毒集团联系在一起。这么久的卧底生活,即使没有经常来往,但金蝉已经通过谷雨这个“媒人”和刘姗几乎成了“铁哥们儿”,甚至她只有看到刘姗的时候,才会觉得这广阔异地,还有和自己属于同一个世界的人。

金蝉后来回想起来不知道,那一刻,她对刘姗,对傅云,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那一晚,雨未停过,金蝉真希望,自己不曾来到那个地方,不曾和一个叫傅云的人促膝而谈。

这一场非同寻常的“爆料”最终以金蝉频频点头告终,她没有表示出任何态度,甚至还有一点反感和排斥,傅云把这当作是种“讨厌”的表现形式,只有一个人自言自语:“好吧,这种挑拨离间的话当我没说,唉,其实她家干什么的关你什么事啊,我告诉你这么多干嘛。”

金蝉:“你说的是很有用。”

“啊?”傅云没有听清金蝉对他的那句算是肯定的话,他当然也不知道,金蝉的当机立断是隐藏在她内心的另一种特质,一个向刘姗家的芙君集团进军的决定已悄然形成。

除了金蝉,那时再无人知道,因为,无人能挡,也无人需要去阻挡。

傍晚的永和县也下了一场雨,但这场雨和一年前金蝉在医院陪着傅云治病的滂沱大雨明显不同,不仅不同,而且下得太小气,以至于我偷一次懒不洗衣服的理由的也没有了。

平时如果碰见熟人,眼神厉害点儿的,绝对是那句话:“夏荷,就你时髦啊,没见你穿过同一件衣服。”

没错,我衣服多得惊人,有时候下雨给了我足够的理由,一拖就是一大桶。我租的房子不大,柜子也只有一个单间小衣柜,但我把家里的衣服全都搬来了,而且在那些宅在小屋里翻译稿子的日子里,又用为数不多的薪水网购了或时尚鲜艳的衣裙或简单朴素运动装,这些都是便宜货,光挑这些东西也着实打发了不少无聊的时光,耗费了不少我宝贵的视力,但如果不是不得已,鬼才跟个没事做的“白富美”似得成天逛网店,看到什么买什么。

这个“不得已”的原因的确就是我不想每天都洗衣服,甚至总是尽量多隔几天才洗一次,你可以把这看作是我无比懒惰,不会过日子的表现,但是其中隐情果真只有老天爷才知道啊!

永和县常年潮湿,我的租房里又没有阳台,我只有把衣服晾到楼顶,那是个很传奇的地方,在一个叫做“楼顶”的地方,有人跳楼,有人拍电影,有人传唤“犯罪的女友”,“那些年”的男主在上面和一个大男人对骂“fuck you!”,无数的男主角在那里对天嘶吼“啊,为什么!”

而在这个小区的这个楼顶,只有一个年轻的男人几乎夜夜弹吉他,唱情歌。今天当然毫不例外,我这种懒鬼晾衣服当然都是推到晚上才做,所以和这个男人早有过几次畅谈,但我想白天去也不一定躲得掉这种“孽缘”。

起初觉得这人还挺有性格,现在的男生还有几个不是晚上坐在电脑前,而抱着把破吉他做自己的音乐梦,我觉得他没准有一天能成名,像个疯狂的摇滚歌手那样在台上手舞足蹈地甩头。

也许这些都会成为事实,但我发誓在这个预言成为事实之前或之后我都只想能离他有多远就多远。当然,这就是我为什么囤积衣服的最重要原因。

我跟金蝉说过这事,金蝉却骂我是“缺爱”。的确,目前的情况看来,但凡有哪个男生大胆主动向我示好,我绝对把他列入“恶心”的范围。那么你可以猜到,其中就包括这位大名为“赵雄”的音乐狂热分子。

然而我惊讶地发现这个赵雄今晚换了样武器,不再是那对人耳膜产生巨大杀伤力的破吉他,而是一个不知道从哪个柜子旮旯里翻出来的口琴,即使是金属质地,看上去也那么风尘仆仆。

我提着桶从他身边走过,本来没打算和他说话,但听到那五音不全明显对口琴一点基础都没有的赵雄“呜呜呜”地吹,我就没来由地生气。

我:“哟,伟大的音乐家同志,您换道具啦。是没有听众,还是想开辟一片新天地,好再毒害天下啊?”

赵雄站起来,那样子很可恨,因为他居然笑盈盈的,听到我挖苦他居然一点恨意都没有,这个时候,我真是佩服他佩服得不行不行的。

赵雄把口琴在衣服上擦了擦,我想那汗渍斑斑的衣服并没能使他沾满唾液的口琴干净多少。

赵雄:“你穿这么暴露,你不怕我强暴你啊。”

我:“你敢你试试。”

赵雄:“夏荷,你从前不是这么对我的,咱们好几天不见,你不能说句稍微好听的话吗?”我看到他的表情很奇怪,十足的委屈,又有一种欠揍的哀求。实际上我绝不能说这个不修边幅的民间音乐家有多么猥琐,因为除了衣服经常不洗干净和头发不弄整齐以外,他几乎可以说是相貌堂堂。

我:“从前?别这么伤感好不好,音乐家,你是知道我的故事的,我这个人心里藏不住事,我早就跟你解释清楚了。”

赵雄:“我说夏荷,你知道吗,蚂蚱是怎么死的,被关在玻璃瓶里跳不出来,从此就再也不相信这个狭小的世界里还有出口。我知道你为什么对我冷淡了,你是在骗你自己呢。你告诉自己,世界只有那么大,你不需要别人。”

我:“随你怎么说吧,你最大的特长就是说得好听,做的差劲。我告诉你吧,就算我们俩天天在这天台之上紧紧拥抱,也不会是拴在一起的蚂蚱。我不是个健全的人,这一辈子你陪不了我。我宁愿离你这样的男孩儿远点,起码你还能对女人保持一些美好的幻想。”

赵雄:“你就那么确定,我不受你待见就没人待见我了?”

我甩甩手上粘上的水花,看着面前这个有些愤怒的男孩,他留着胡子,不过我知道他比我还小,我这样看着他,竟感觉像一个苍老的人淡然地望着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

我:“不确定呀。”

赵雄:“那你有什么资格留给我幻想。”

这场争辩因为我无聊的念头而起,我不想再无聊下去,我认真地看着他,告诉他我认为的事实真相:“因为,我是个没有幻想的人。我以为我可以有幻想,可是所有的都不过擦肩而过,我拼命地想抓住,但人总会输给命运。”

赵雄:“你给我个机会,我保证我是个好男人!”

我提着我的桶,我要离开这个地方,这个竟发生不好的事情的地方。

“小伙子,我们也许是朋友,但我们没有恋人的感情,何谈机会。”

赵雄:“ 夏荷,别这样,你不要急于否定别人好不好,我是真的很喜欢你……”

街道上的法国梧桐是这个正在扩建的城市中为数不多的正牌老树,从我出生起就已经绿叶遮天了。

打开挨着这条街道的窗户,挂了手机,我看到老爸已然强健的身躯在梧桐下向这边走来,一步一步,在光影斑驳中实在是帅呆了。

老爸找我啦,我想说的是老爸终于找我了,他还跟那帮时尚年轻的编剧们一样搞起了故弄玄虚这一招。

老爸来看我,这本是件大好的事情,我当然没指望他像上次一样再二话不说地丢下一大把钞票,但是知觉告诉我八成有好事要发生。

这一温馨的举动好不容易激起我心中的涟漪,让我这个漂泊的心对父爱对家重新萌发出一种渴望,他却人来疯似地将那件事情搬上台面,尽管在这个台面秘密地只属于我俩,却让我对他此行的目的生出一种狐疑。

老爸:“夏荷,你、你时尚啊,可你别老赶时髦啊。”

我看看我的衣服以确定一下它是否有几个无意刮破却被老爸看成款式的洞,但我发现没有,它工工整整,居然还有点公主范,我想起来了,这是专门为了迎接老爸的。于是我说:“爸,我全身上下,那点和‘时髦’沾边了?”

老爸仍穿着他的警服,那样子真是讨厌得像在开会,看来我的直觉又一次发生了不可饶恕的偏差。

老爸:“你表姐也结婚了,我听冯佳璐说你都当过三次伴娘了,你……”

我:“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百年难得是精华,千年一见是精英,爸,这事儿您甭催,就算和女博士为伍,咱也要等那千年一间的精英出现才不负上天恩泽呀!”

老爸喝的茶一口喷了出来,我有些可惜地看着那些茶色的液体肆意地喷洒在地板上,首先这是上好的茶叶,再者我又要擦地板了。

老爸:“你再等,再等精英就都被人抢走啦,夏荷,我最近在我们单位物色了一个,我看着挺合适的。”

我:“没有感情,再合适也只能凑合呀,老爸,你想想咱妈,她不是等了你好多年吗?如果外公也像您这样催,那现在是不是就没我啦?”

老爸:“时代不同啊,我和你妈妈,是先恋爱,定好亲,我再去当兵的,我跟你说要是你妈妈她反悔了不要你老爸了,那外公可是要打她的。”

我:“嘿嘿,那是天注定,我也没办法,可是话说这婚姻二字小女不曾参透啊,你看那西厢记中崔莺莺(问题:她干嘛)来着,桃花扇中…(问题:这是谁)。…喋血书桃花扇。无数的煽情电视剧也证明,这个东西,还是得靠缘分嘛。爸,您就别着急了。”

老爸叹了口气,他看着我,目光有些悲哀,我被看得心一沉,像一个病人看医生最终诊断时给出的目光一样不甘心,但也为这个医生的悲天悯人所感动。

我:“爸……你别这样看着我。”

老爸伸出起了老茧的手,我的头发于是被很揉的有点乱糟糟,老爸说:“我知道你心里还有阴影,小荷,四年一个轮回,等再过四年,你要还是这样……没关系,老爸退休了也养得起你,你回家来。没事儿的时候咱父女俩儿一块儿去游山玩水,无忧无虑。”

老爸的魅力是无限的,他最厉害的就在于我最想下逐父令的时候,我对他来此的目的最为怀疑的时候为自己创造一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界。

我几乎要痛哭着忏悔自己“不听老人言”的种种罪行了,我低着头,很认真地回想:“爸,那时候你就说过那人不可靠,可我没信,我自食其果才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人要走出来是很难的,爸,我真想……”

话还没说完,忽见得老爸眼里灵光一现,顿时充满了期待与希望,这时他看我的眼神已经完全没了悲哀,仿佛我是个起死回生的人。

老爸:“小荷,老爸觉得你这个条件这个情况,正好适合去当兵啊!”

我看着老爸两眼放光,就知道他当年在部队绝不是白混的了,我真想立刻躲到被子底下去,像以前那样,老爸叫我起床或者吼我起来吃饭的时候,只装作没听见。

可是,我听见了。

不仅听见了,我立刻想起了那个人。那个推着自行车“惹”到我侠义心肠的大檐帽,这小伙子跟老爸一样都献身祖国,那他以后会不会又像老爸一样当上警察成为金蝉的同行,而且我看他穿的衣服,现在他已经是个武警。

我揉搓着头发,呆呆地盯着老爸,我在想,难道我堂堂一犯罪前女友,这一生和金蝉老爸这一类人竟脱不了关系了么。

我:“打死我也不去那个鬼地方,我都长这么大了,现在放到那鬼地方,老爸您不觉得有些晚么?你看我这样子,都成习惯了。”

老爸异常兴奋:“那正好给你改改这些坏毛病。小荷我跟你说,现在国家政策特别好,你是毕业的大学生,年龄又比一般的毕业生小,专业又好,身体素质那老爸更是对你有信心,我听你那个警察朋友说那些小混混根本不是你对手啊。”

我:“您这是为我打架感到高兴么?”

老爸丝毫不被我无力的语气挫伤了情绪,继续浮想联翩:“哎呀,小时候光顾着让你学文化,才教了你那么几招,谁知道你天赋这么好,早晓得就让你去学体育,说不定现在能当个女特警啊,或者能在奥运会上看到我女儿的风采!”

我:“爸,我是个近视……”

老爸:“近视可以治!读书用功,能不近视吗?小荷,你就是我的骄傲啊。”

我听到“骄傲”两个字的时候,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老爸幻想的本领如此之强,不仅我打不断,最后竟然能把我整个人的状态性质都给颠倒过来呀。

我:“爸,您是个当警察的呀,稍微理智点儿,别那么天真啦,你看我这个样子,那点有女兵样。”

我抓着自己枯燥干黄还有分叉的头发,伸出一只指甲上贴满晶亮水晶片的手,我很想证明我的形象更接近于社会人,而不是我心梦中整日在荒郊野外或守卫重重的军营重地中生活、训练的世外人。

之后老爸在被我打击过几番几轮之后,终于不再兴致勃勃时,我果断提出请他出去吃好吃的,好好孝敬他一回的明智想法。

没想到谈话何止是轮回,更是一种耗人心神,耗费体力的智勇大战。最后,我被老爸作为他的代表,不得不从地接受了一个很婆婆妈妈的任务,那就是去明天去探望另一位已经结婚,孩子都快要生了的的堂姐,而且还必须得完成他交代的一件事情:“跟你堂姐好好聊聊天啊。”

不完成又怎样,老爸你还能把我绑到部队里去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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