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是一种天性,是生命力的象征,有了激情,才有了灵感的火花,才有了鲜明的个性,才有了人际关系中的强烈感染力,也才有了解决问题的魄力和方法,比尔·鲍尔曼和菲尔·耐特正是靠着强烈的激情实现这种可能的。
比尔·鲍尔曼,曾经是美国尤金市俄勃冈大学三年制学院里的一名田径运动教练。他是一名事业心很强的教练,他的理想就是要使自己的运动队超过其他队,但是他的运动员都有一个非常头疼的毛病,那就是经常得脚气病。其实,很多球队都有这样的问题,大家都不去想怎么样才能没有脚气,因为像这样的运动,脚部肯定会出汗,汗流多了闷在鞋子里,当然会有脚气。
但是比尔·鲍尔曼却不如此认为,他认为一定能想出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要消除这样的情况就必须为运动员定做一双适合自己的鞋子。这样的鞋子必须具备底轻而且支撑又好,摩擦力小稳定性强的特点,这样才可以减少运动员脚部的伤痛,有助于跑出好成绩。于是,在闲暇之余,他开始画鞋样,并找几家制鞋公司定做,但是都被谢绝了,因为厂家认为,这个教练对鞋子一窍不通,没有资格对制鞋指指点点,这只是比尔·鲍尔曼的一时激情而已。
但是,比尔·鲍尔曼并没有气馁,他开始努力自己来做,他请教了补鞋匠,并拜皮鞋工人为老师,亲手为自己的运动员做鞋子。结果,在运动会上,他的学生穿着他亲手制作的鞋子跑出了很好的成绩。
同时,教练的这种充满激情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以及所取得的成果,使他的一个学生大受感动,这个学生就是菲尔·耐特。比尔·鲍尔曼的这种激情真正传染给了学生菲尔·耐特。菲尔·耐特当时是一名很好的运动员,但是在他毕业的时候,却用这个故事写了自己的论文,并与鲍尔曼商量,决心与他一起做。他认定这不仅仅是一双鞋的事,而是一项大有作为的事业,是一项为运动员造福的大好事。菲尔·耐特,就是后来耐克(NIKE)公司的真正创始人。
可见,是激情让这对师徒最终走到了一起,为了同一个目标而努力。菲尔·耐特一毕业就开始了自己的行动,他找到一家仿制阿迪达斯产品的虎牌运动鞋公司,说服该公司总经理,让菲尔·耐特担任虎牌运动鞋在美同的代理商。回国之后,菲尔·耐特找到了比尔·鲍尔曼,他们每人投资500美元,正式成立了名为蓝缎带的运动用品公司。菲尔·耐特把公司定位在制造各种体育运动和健身活动设计及行销运动鞋类、服装、设备和附件,并在第二年开发出了第一款轻质耐磨尼龙马拉松跑鞋,这个时候菲尔·耐特又一次得到了教练鲍尔曼的投资,成立了蓝缎带体育公司。
公司创建起来了,产品打出去了,师徒二人此时想的是如何让人们记住他们。菲尔·耐特巧妙地迎合了美国人的流行艺术意识,在做广告上尤为注意这一点:广告既强调体育运动,又具有强烈的煽动性,产生着流行时尚的领导作用。
随着公司的产品销售在海外的增加,菲尔·耐特开始把原来在日本的生产转移到了韩国和台湾,因为那里的劳动力相对低廉,借此又向这些地区推出中等价格的跑步鞋。不久,耐克又在中国内地合资开二厂,耐克牌运动鞋自然也就随之打人了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鞋类市场。
这样,菲尔·耐特就把“耐克”这个牌子逐渐做出来了,销售额开始增长,且速度是惊人的。对此菲尔·耐特曾经感慨道:“当年的激情使我们明白:成功永远没有过去式,只有未来式。”
其实仔细想来,比尔·鲍尔曼和菲尔·耐特的成功就是一种激情在支撑着他们,激情可以给他们无穷的动力。
激情代表着一种积极的精神力量,这种力量不是凝固不变的。不同的人,激情程度与表达方式不一样;同一个人,在不同情况下,激情程度和表达方式也不一样。但是总的来说,激情是人人都有的,只要善加利用,就可以转化成为巨大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