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咔”,几声闷雷之后,紧接着一道银蛇划破长空,青石路面上的闷热之气缓缓向上蒸腾,被风一刮,吹在脸上,竟有些隐隐的烫热,半个时辰前,还趴在树荫下伸着舌头的癞狗,兴奋地边跑边摇着尾巴,使劲抖着一身的脏毛;路道两旁的杨树被突如其来的狂风刮得哗哗作响,不到一会的工夫,原本被刮下的落叶便随着风的走势,形了一条自上而下的色带,顷刻之间,又被越来越大的雨点击打得四处飘散,蔫落在路面上……连续旱了一个月的楚国都城——晋安终于下雨了。
随着几声急促的关门声,半刻之前还是人声鼎沸的街道上走得一个人都不剩,就连刚才抖着毛的癞皮狗都不知道跑哪躲雨去了。晋安城此时已经整个陷在这场瓢泼大雨中,完全分不清哪是天,哪是地,只有雨粒砸在青石板上的闷声在这条楚国都城最繁华的商业街上不绝回响。
在这昏天黑地的光景,隐约传出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不一会,一个20岁上下,书生模样,浑身淋得象落汤鸡的青年狂奔着冲进街边的晋安茶馆,一边跑一边嘴里还在叨叨个不停。
“呦……,这不是我们天少侠嘛,您下楚河摸鱼去了,没被河龙王招了女婿吧?”
“哈哈哈……”茶博士一手提着茶壶,一手指着青年调笑,惹得众茶客喷笑不已。
“少在这扯犊子,快给爷上壶热茶”,青年拧着衣服上的水,转身促狭的朝茶博士眨着眼:“张三,你和凤翠楼玉姐儿的事咱们今天是不是好好说道说道啊?”
“你是爷,怕了你了,等着”,一眨眼的工夫,茶博士像被踩着尾巴的猫一样,拎着茶壶一溜烟地奔向了后堂。
“哈哈哈……”,又是引来了一阵哄笑。
书生模样的青年便是本书的主人公孟天,自从被一道怪异的闪电劈到这个不属于古代任何朝代的平行空间里,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在原本那个世界里,孟天是家乡电视台一个个小小的记者,风里来雨里去,已经干了将近8年,在8年记者生涯里,孟天别的没什么收获,倒是炼就了一张“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铁嘴,当官的、做生意的、教书的、打工的,哪个圈子孟天都能混得开,小小的县城里孟天倒成了个不大不小的名人。两年前也是这样一场大雨,在郊外采访的孟天被一道闪电莫名其妙的劈到了这个世界。
既来之,则安之。我们的孟大记者在郁闷了几天之后,也慢慢开始适应了下来,除了没有电脑、PSP、空调、可爱的武藤兰MM以外,这个世界还是挺招人喜欢的。孟天穿越的这个时代是个典型的乱世,从五代十国开始,就与原有历史的轨迹岔道而行了,随后的历史没有出现赵匡胤统一中原,建立北宋的太平盛世,而是各路诸侯间相互征战兼并,最终形成了梁、楚、吴、晏四强争霸的乱世格局。
孟天降临在楚国,这是一个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比较过硬的封建国家,老百姓的日子过得比较富足,文人骚客是这个国家的土特产品,走在大街上,时不时能听到一大堆兔子模样的男人聚成一堆高声叫唤,好象打了鸡血样的吟诗拽文,每每都会让孟天产生强烈的暴力冲动。两年前来到楚国时,孟天被雷劈得连条内裤都不剩,幸亏是降落在野外,不然这人就丢大发了。随后故事如许多网络小说发展的那样:孟天得到了好心的乡亲们的帮助,有衣服穿,有饭吃,还得到了一笔进京赶考的盘缠(孟天自称是赶考的读书人,路遇劫匪),走了一个多月,问了无数个人,终于到了楚国的都城——晋安。
初到晋安城,孟天本想凭着自己领先了近千年的科学知识和文化理念,打下一片大大的疆土,在这个时代掀起一阵飓风,或者搞几项惊世骇俗的发明,做回学科带头人,再不济吊他十几个MM,享享齐人之乐总不成问题吧?
可现实和理想之间的差距岂止是一般的大,首先楚国最不缺的就是文人,街上晃的,茶馆里坐的,一个个放到前世里都是文科状元,就连澡堂里跑堂的小二都看着比孟天有文化,金榜提名的美事是甭想了。
科学发明,孟天前世里用着的多,见着的也不少,但真正动起手来就两眼一摸黑,只能抓瞎了,你能指望H20和HO2都搞不清楚的化学盲去倒腾*,除了能为楚国的减员工程做点贡献外,其它的就想也不用想了。
至于靠大学里学的那半吊子跆拳道闯荡江湖,当回黑社会大佬,且不说自己那点本事能不能拿得出手,即就是能翻转腾挪撂倒几个,可这时代但凡武艺都讲个正统嫡传,自己那种象跳大神样的跆拳道,怎么看都是邪门妖道,保不齐被正义感泛滥的所谓江湖名门正派树为“反恐典型”,来个“江湖儿女得而诛之”,最后等待自己的说不定就是东方GG的绣花针下场,想想都是一地的鸡皮疙瘩……
在经历了数十次惨痛的回忆后,孟天彻底死心了,老老实实的做起了封建主义的良好公民,但公民总得吃饭啊,孟天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在街边摆了个算命摊,利用大学所学的心理学倒也忽悠了不少过路客商。
想来也真是讽刺,当记者的时候,孟天没少曝光这些街边的算命先生,每每都会痛斥这些封建迷信的糟粕,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如今自己竟也要靠着这坑蒙拐骗的营生来胡口,只能说是造化弄人啊!
生意清淡的时候,孟天也跑跑场子,到这家京城老字号的茶馆客串一把说书先生,从《说岳全传》到《三侠五义》,从《西游记》到《飘渺之旅》,一通昏天黑地的海吹下来,倒拥有了为数不少的铁杆粉丝,晋安茶馆的生意也因此红火了不少,孟天自然也就成了茶馆的坐上宾,加上他左右逢缘的性格,结交了不少的朋友,现在的孟天倒有些乐不思蜀了。
“小天,怎么淋成这样啊,快去里间把衣服换下来,张三,磨蹭什么,快煮碗姜茶来!”
晋安茶馆的老板王孟氏,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俏寡妇,自从五年前丈夫客死异乡后,就回到娘家帮父亲经营着茶馆的生意,两年前老父亡故,王孟氏便成了这家茶馆的掌柜。
茶馆是个什么地方,三教九流的集散地,上至王公贵族,下到贩夫走卒,形形色色的人在这里往来穿梭,别说一个年轻女子,就是社会经验丰富的老江湖都不免着了道,但王孟氏楞是将这家京城第一号的茶馆经营得红红火火。也不是没有混帐男人想过她的心思,但下场不是一般的惨,久而久之,茶客们都知道老板娘是朵带刺的玫瑰,看着娇嫩,可碰着了非要你半条命。
其实王孟氏自己心里知道,哪个女人愿意整天摆着个母老虎的架势,可自己一个年轻寡妇,在京城茶馆这个复杂的地界,不这么办就混不下去,久而久之,王孟氏对男人产生了一种本能的厌恶,也就断了再嫁的念头。可自从一年半前孟天到茶馆来说书,她知道自己的劫数来了,当一身落魄的孟天出现在茶馆,对着自己咧嘴一笑的时候,内心便被搅得慌了神。倒不是因为孟天有多年轻有多英俊,比他漂亮比他年轻的青年才俊,王孟氏见得多了,但他们的眼神都没有孟天来得那么纯净,那么清澈,微微一笑上翘的嘴角,一排整齐雪白的门牙,让王孟氏恍惚了良久,直到张三叫了几次,自己才回过神来,烧红的脸颊让自己羞愧不已,那么多的场面都经历过了,这么个毛头小子却让自己慌了神,真是命里的冤家!
从那以后,每次孟天说书的时候,王孟氏总会放下手里的活计,静静的站在柜台里看着。看着台下的茶客如痴如醉的满足样,王孟氏总会觉得很知足,自己看上的男人这么优秀,哪个女人不感到自豪呢?孟天一说完书,王孟氏都会亲手泡上一壶上好的碧螺春,在柜台上静静的等他来喝,逢着孟天高兴的时候,总会听他叫一声甜甜的三姐,然后说些今天的胭脂抹浓了,头花的颜色不衬衣服之类的轻薄话来调笑自己,鬼才知道小伙子家的怎么会知道那么多女人的事,虽然每次都会呵斥他不学无术,但老板娘自己心里知道,这时候是她每天最幸福的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