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座右铭的话,我最喜欢那一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我是一个盲人,我的盲文老师给我上第一节课时告诉我这句话。
我没有什么伟大的理想,我只想看一看这个世界,无论它是肮脏的、物欲横流的,抑或是美好的。
妈妈是一个医生,她一直想在医院找到肯为我捐赠眼角膜的人,可惜找了十九年都没有结果。
我被精心照顾着,我可以学习除绘画以外的一切课程,但我最喜欢音乐。音乐是神奇的,它是世界上最纯洁美好的声音,它的每一个音符、每一个节拍都奏着人类最本质的情感。
我痴迷于音乐,我学习钢琴、小提琴、竖琴、吉他、单簧管、萨克斯……我从不同的音质和乐感中寻找自我。在这个黑暗的视野中,我能看到的只有黑色,只有这些音乐能给我真实。
我开始创作,弹一些自己拼凑出来的由简短到悠长的曲子,音乐老师帮我把它纪录下来。到我十九岁的时候,我写的曲子已经很多了。音乐老师将其中的一些拿去帮我参加了比赛,居然有几首获奖了。
唱片公司全部被我拒之门外,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是个盲人,我宁愿当一个网络歌手。
老师总是对我说:“星然,你很适合当歌手,你有音乐才华,若不是你的眼睛……”
若不是你的眼睛。
我知道,若不是我的眼睛,我一定可以当上舞台上的明星,可以无限光彩地释放自己、展示自己,我可以过正常人的生活,可以灯红酒绿。
我以Adonis作名,在网络上尽情歌唱。老师说我是网络上最红的歌手,并且神秘。我有些自嘲,如果那些人知道我之所以神秘是因为我天生便是盲人,他们会对我持什么心态呢?鄙视?嘲笑?怜悯?还是敬佩?
做一个神秘歌手没什么不好,至少可以保留我仅有的自尊。
在我二十一岁那一年,妈妈带回来一个男孩,是她从洪水中救出来的,叫作郁临歌。
郁临歌的病并没有完全好,他被救出来时,和他的姐姐抱在一起,医生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他们分开。抢救过程中,因为他在水里泡的时间太久了,腿早已麻木,奄奄一息,被送到重病区,就这样,姐弟俩彻底失散。他试图找到他的姐姐,但他失败了。
刚来这里的时候,他不爱说话,总在院子里看天看花草。妈妈很少回来,郁临歌也不和我交谈。
我依旧每天在屋子里弹吉他、弹钢琴。
有一天,我用钢琴弹了一首我作的《Rosemary》,他站在门口听了好久。等我弹完,他第一次开口同我说话:“纪星然,那首歌叫什么?”
他不叫我“哥哥”,他叫我“纪星然”。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只是觉得他的语气好冰冷。
我告诉他:“《Rosemary》——《迷迭香》。”
他坐在我的钢琴边说:“再弹一次好吗?”
于是我重新弹奏了一遍。我听到他的啜泣声混进钢琴声里,那么悲伤。琴键湿了,他的泪溅下来,我停下,问他:“怎么了?”
这个十六岁的男孩把头埋在我的肩窝里,听不到他的呜咽,可我的肩头却湿了一大片。真是个佯装坚强的小孩。我像哥哥一样拍他的背,等他平静下来。
他竟在我的肩膀上睡着了。
我抱着他在我的房间里睡下。他的身体很虚弱,总是咳嗽、怕冷。他每天要喝很多药,要穿比常人多一倍的衣服。他在梦里一直喊:“姐……姐……别走……”虽然已经十六岁了,他还是像个小孩子,一直喊他的姐姐。
他一定很想念她。
这个可怜的孩子。
后来,临歌会同我说话了,他总是给我讲他的姐姐,总是说他的姐姐是个有点笨有点胆小有点死心眼的人,但他说着这些的时候,我能听到他幸福的笑声。
我送了他一台DV,于是他叫佣人帮他拍一些场景,镜头里他是开朗活泼甚至是调皮的,那么阳光快乐的男孩子。他会说:“姐,你看我住在这么好的房子里,很羡慕对吧?我知道你不服气,你那么笨,一定猜不出来这是哪里。休想打我,我可不怕你!我要吃好多好多的冰淇淋,气死你!”
他很喜欢吃冰淇淋,但因为身体的缘故,医生不准他吃很多。每次拍DV的时候,手里一定会握一杯冰淇淋。他说那样不会显出他生病啊,他不想让姐姐看到他现在生病虚弱的样子。
偶尔他会把我拉进去,指着我对镜头说:“姐,这是纪星然,他妈妈是我的救命恩人哦!你看,他长得很帅对不对?告诉你,他将来可是要当明星的,流口水了吧?想要他的签名记得来找我啊,找到我我就把他的亲笔签名给你。我可是明日之星的弟弟,你嫉妒了吧?”
看临歌在镜头里欢快的样子,我真羡慕他的姐姐,能有这么好的弟弟。
可是,只要DV一关,临歌整个人就突然沉默下来,剧烈地咳嗽,披着大衣,坐在落地窗前翻看已经拍好的DV。他把自己糟糕的状况掩饰得那么好,把寂寞、难过、痛苦藏进灵魂里,不让任何人看见。
临歌总是对我说:“纪星然,如果将来有一天你找到我姐姐,请你把这个交给她,告诉她我活得很快乐。”
真的快乐吗?我有多少次路过他房间时听到他的啜泣?有多少次听到他在院子里问天上的星星:“姐,你在哪里?”
明明那么难过,为什么要假装坚强呢?
临歌在院子里搭了一个小屋,里面是他亲自动手布置的,每天晚上他都会进去呆几个小时。
我不知道他在里面干什么,我只知道他的病情越来越糟糕了。医生天天来家里给他打针输液,妈妈也住回了家里。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却说不出是为什么。
妈妈带回了临歌姐姐的消息,临歌一急之下,拔掉针头就要出发去找他姐姐。
我们听说他姐姐曾在当地一所孤儿院呆过一段时间,准备出发去找她,临歌却突然昏迷了。第一次昏迷,整整四天。在这四天里,妈妈告诉我,临歌恐怕活不过春节。我的不祥预感果然没错,更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妈妈说临歌死后会把眼角膜捐给我。
“这怎么可以!”我对妈妈吼,“您怎么可以做这么丧尽天良的事情?您是医生啊!您怎么能对一个濒临死亡的孩子提出这种要求?”
妈妈似乎早就料到了我的反应,她平静地听我吼完,然后面无表情地说:“因为我不仅仅是一名医生,我还是一个母亲。我希望我的儿子重见光明,不管用什么方法。况且我答应帮他找姐姐。这是公平交易。”
“公、平、交、易?”我冷笑,苦涩地吞下泪水,“妈妈,您觉得用一个十六岁孩子的眼角膜来交换一个或许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人的踪迹,也叫做公平交易吗?”
妈妈说:“郁临歌答应了的。”接着她出去了。
我此刻多么讨厌自己,因为我,妈妈变坏了。怪不得临歌一开始对我那么冷漠,他认为我是别有用心的,我贪求他的眼角膜。
不是这样,真的不是这样!我没有!
我禁止妈妈接近临歌,我不管她的理由多么冠冕堂皇,我都禁止她对临歌做出违背人性的事情。
临歌醒来后,休息了几天,我陪着他去了那家孤儿院。院长告诉我们,他姐姐被一个有钱人领走了,还为他立了块碑。
临歌蹲在那块墓碑前哭了整整一天,我怎么劝他都不肯走。他说姐姐以为他死了,一定会忘记他的。他那么害怕被姐姐遗忘,那么害怕孤单一个人。
他真的只是个孩子。怕被遗忘的孩子。
他要我把他的墓迁回他的村庄里,如果他的姐姐回去的话就会发现,就可以知道他没死,就会来找他的。
我不忍心拒绝,也不忍心告诉他,这对他的姐姐来说并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就算她找到他又怎样?见到他快死的样子他姐姐会开心吗?
我不说,我只想让临歌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