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开明士绅身份的参议员提出“群众运动中,土地问题必须由农会最后决定,县长命令不能执行是何道理?”、“负担有超过收入20%者非持久之道”、“群众运动违法”等问题,工人、农民参议员则质问:“减租减息法令公布了一年多,但各地明减暗不减的现象仍极严重,许多债务人虽已还清债务,债权人却不交出文书,政府为什么不处理?隐瞒资产收入、违抗负担法令的现象各地相当普遍,对于这种不明大义的人政府将如何处理……大多数村恶霸横行,统治全村,盗卖和霸占公田、社田、租田,政府为何不处理?”
有些问题,在会上展开了尖锐的争论,如,关于租佃期限问题,士绅代表坚持租佃的年限应短,群众代表认为租佃年限过短,佃户必不愿多下肥料有碍增产,主张租佃年限要长。士绅代表虽讲不出理由,却一味坚持己见。最后,为大会以压倒多数所否决,通过了延长租地年限的修改案。
大会闭幕前,边府主席和各厅长,就参议员提出的质问,一一做了回答,并希望大会制定抵抗实行减租减息法令的处罚办法,制定一个危害边区治安的法律,使政府能依法给特务汉奸以严厉打击。
杨主席并就一些群众打人和罚钱的事,说,这虽然是不好的,依我们追究这种不好的现象的发生,都是由于地主债主不实行减租减息和负担不公,在评理会上又蛮不讲理,引起广大群众的愤恨所造成的。我们应该要求地主和债主真正遵守政府法令,减租减息,并设法教育和说服群众来纠正这些现象,有纠纷应信赖政府依法解决。
针对临参会上发生争论的问题,一年多来,破坏减租减息和合理负担的究竟是谁?群众运动是不是“胡闹”?不自下而上地发动群众,能不能贯彻执行进步的法令?对汉奸特务能不能宽大无边?报纸接连发表了《谁逃避了合理负担》、《转变中的武北群运》、《涉县群众运动的收获》、《“社”的秘密》、《破坏分子是怎样破坏根据地的》等10多篇通讯,用事实做了回答,澄清是非,长了群众志气,鼓舞了群众的斗志。
为贯彻临参会的决议,10月12日,边区政府发出关于减租减息的几项重要规定的布告,决定一切地租按原租额“二五”减租,减租后须订新约,出租人因租约期满出卖出典土地,原承租人有优先权。二年以上的欠租一律免交。减息系指过去的旧债,一律清理,分半减息。对不实行减租减息的,人人可以检举。这一文件在报上公布以后,更加有力地促进了群众运动的进一步发展。
加强对群众运动的思想领导
几个月群众运动的迅猛发展,取得不小成绩,同时,也从实际工作中提出了不少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群众运动的指导,太行分局书记邓小平同志就运动有关的问题,撰写了《强化群众运动的指导》和《认真地把群众发动起来,组织起来》两篇社论,发表在11月26日、28日报纸第一版。
社论指出,正在阻碍着群众运动(减租减息与合理负担)的深入与开展,最主要的有两个问题,一是运动本身缺乏明确方向的指导,一是不相信群众。
什么是运动的明确方向,就是认真地在一切村庄保证政府减租减息与合理负担等法令的全部实施,做好丈地、清查黑地、清理社产等具体工作,打下实行统一累进税的基础。在这些斗争中,要充分发动群众,把群众组织起来,没有群众组织的力量,尤其是农会的力量,无法巩固斗争的成果。在运动中,要依靠群众觉悟的提高,深入根据地各方面的建设工作,努力生产,战争动员,改造政权等,并在运动中发展党,改造党,密切党和群众的联系,巩固农村统一战线,以坚持今后的艰苦的胜利的斗争。
社论指出,任务非常繁重,因为我们的目的是要弥补几年来忽视群众工作的损失,抓住目前不可多得的空隙,把群众真正发动起来,组织起来,打下今后百年的工作基础。要善于诱导运动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善于在发动群众之后,迅速及时地组织群众,善于培养当地干部和群众领袖,善于以先进的模范去影响与推动落后村,善于在斗争中改造政权,改造党,善于在斗争中巩固农村的团结,善于抓住群众的积极性,来完成一切战争动员任务。
社论说,目前运动的深入性与普遍性极其不够,进展太慢,没有适时地有效地开始落后村的工作,既没有人去领导,又怕群众自己干,缩手缩脚的结果,至少使太行区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庄根本还没有动起来。
社论强调说,一个真正的群众运动与群众斗争,必须建立在广大群众基础上,让群众自觉主动地参加斗争,参加到运动中来。形成极其伟大的群众力量。否则,只是建筑在少数干部与先进分子身上的所谓群众运动,绝不是真正的群众运动。必须知道,群众还没有发动起来和组织起来,还不相信自己有力量的时候,是不会使减租减息、合理负担的法令得到贯彻实现的。
社论批评了不相信群众的观点和脱离群众的现象,指出,有一种人站在运动旁边挑剔是非,找寻群众斗争的岔子,不是叫“太左”,便是叫“违法”。有些同志又站在群众之上发号施令;有的同志把着干,恐怕群众干出乱子来。这几年,我们最大的错误恰恰是阻碍了群众自觉性和积极性的发展。有些同志在运动中忽视群众组织,特别是农会的工作。农会的组织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一般农会没有在运动中起应有的核心作用。这些现象已成为发展和深入群众运动的障碍了。我们要求各级领导机关检查与克服这些基本弱点,认真地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耐心地帮助本地干部,培养群众领袖,使运动在雄厚的群众基础上继续发展,继继巩固。
这两篇社论成为全区群众运动深入发展的指针,提高了干部对群众运动的领导水平,也有了同错误思想作斗争的武器。
报上继续组织了几篇关于解决群众运动具体问题的文章,解开了群众和干部中思想疙瘩。如《把“变天”思想打碎》(见11月27日的报纸),文章指出,群众中害怕变天有其历史的社会的根源,阻碍着一切抗战法令的推行。必须使群众在其为自身利益的斗争经验中感到自己的力量,有信心来保护自身的利益,有力量来打击一切黑暗势力的袭击。
12月5日,报上发表了《继续正确深入地贯彻负担法令》的社论,解除干部对于贯彻执行合理负担法令的畏难情绪。社论指出,由于发动群众执行合理负担法令,查出大批隐瞒的黑地和逃避负担的不法行为,使得群众负担平均减轻四分之一。但发展还不平衡。全区大多数县还没有认真执行。干部要有决心和信心,顽强而深入地贯彻负担法令,打下明年实行统一累进税的基础。由于合理负担是一件细致和复杂的工作,为使干部和群众易于掌握和理解,12月21日,报上发表了边区政府关于合理负担(统一累进税)的简要解释,说明了合理负担是统一的直接的累进税法。如,初规定各种资产、收入的征税与负担、纳税的等级、累进率、负担面、免征点、如何扣除消耗、怎样进行调查计算以及进行评议与制裁假报和隐瞒的规定。
政府有些工作人员对扶助群众运动存在各种不正确认识,为帮助各级政府人员能正确对待群众运动,报纸约请边府委员孙文淑撰写题为《政府怎样才能有力地扶植群众运动》的长篇文章,发表在12月24日的报上。文章明确指出,政府扶助群众运动的目的,就是为了贯彻减租减息和合理负担的法令。而贯彻法令的目的,又是为着从解决广大人民生活问题中来巩固与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基础。政府颁布的法令是要求其实现的。不仅需要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更需要启发人民自觉行动起来为执行法令而斗争,依靠群众力量自下而上地来贯彻法令的执行。对于少数不明大义、抵抗法令的人,不斗争是不能贯彻法令的。凡是群众在法令范围内能自己解决的问题,政府不必干涉。
文章着重批评了那种认为政府是“三三制”的立场和不应扶助群众运动的错误认识。指出“三三制”抗日民族政权是应该确实照顾各阶层人民的利益的。目前阻碍着“三三制”政权的彻底实现和阻碍着农村阶级关系进一步团结以及阻碍着抗日群众运动之进一步发展的,都是由于广大农村直至现在还严重存在着超越法令范围以外的残酷的经济剥削与非法的压迫。“三三制”政权本身的一切法令,都是符合统一战线原则的,政府所规定的减租减息、交租交息的法令,便是照顾统一战线、维护各阶层利益的最具体例子。当然,个别随便打人捆人的现象是不对的,应该纠正的。但因个别问题而认为群众运动是违法,这是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的错误观念。
边区政府并采取了坚决的措施,纠正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中对群众运动的错误。曾作出震动全区的一个决定,命令给予武(乡)西县县长李超周以撤职处分。李超周忽视广大人民生活,违反照顾各阶层利益的政策,不执行减租减息法令,压制群众运动,丧失了抗日民主政权积极扶植群众运动的立场。在反“维持”斗争中,忽视在政治上教育和镇压“维持”分子,放松镇压敌特活动,予敌以可乘之机,使人民遇受重大损失。特派记者华山的通讯《如此县长》(见12月15日的报纸),系统地揭露了李超周压制群众运动,放纵策动“维持”的主犯,为不法地主抗拒减租减息撑腰,成为个别地主顽抗减租、拖延退租换约的保护伞。
群众运动取得重大成果
在政府的有力扶助下,11月以后,全区群众运动进一步发展,向那些权势很大的地主债主,展开了十几个村,几个县的佃户、债主联合退租清债的说理斗争,报上对这些斗争进行了连续的报道。
记者任冰如,12月19日报道了左权、涉县、黎城3县1000多佃户、债户向左权桐峪镇一个大地主兼高利贷者要求退租清债。左权上武村70户中,有53户是这家的佃户和债户。该村佃户李伏兆,1931年借了他8吊钱,到1934年,那8吊钱连本带利折合成75元,李以2亩好地作价52元偿债,仍欠23元。到1936年结算,竟连本带利欠下137元。李又把4亩好地作价107元偿付,仍欠30元,这个大地主在坐本生息。1938年,李卖掉房子偿还101元,尚欠30元。1939年,李卖掉女儿得70元,偿债后仍欠20元。李已自己穷得房无一间,地无一犁,恳求债主把账勾销,地主不答应,硬是逼着保人拿出20元。这8吊钱使得李伏兆倾家荡产。
12月16日,记者连续报道了3县佃户、债户联合起来举行了要求这个地主依法退租清债的大会。会上有近百人控诉了他的重利盘剥、非法夺地以至逼死4条人命的罪行。区长在会上讲到“抗日政府坚决执行法令,取消高利贷剥削,清理旧债,减息退租”时,全场欢声雷动。会后记者见到500多户债户、佃户跟地主清债退租。
报上也先后详细报道了涉县、武安2万佃户和债户向大恶霸任聚五、平顺的佃户们向“活阎王”减租清债的详情。
1942年冬,为了检阅一年来群众运动的成果,报上连续综合报道了黎城、武乡、左权等县和第三、五、六专区群众运动取得的重大胜利。黎城从7月到11月,全县五分之四的村庄,举行了有43,000多人参加的429次大会,427户减了租,72个村清理债务,退款12万多元,查出“黑地”和其他逃避负担的达5万多分,因而,使3800多小户减轻了负担;反贪污斗争中,地主和债主退出赃款9300多元、粮2750多石。经过群众运动,一般群众生活得到改善,农会扩大,发展新会员2400多人。武乡全县,6个月解决减租减息案件12,000多宗。左权据6个区的统计,收回押地1450多亩,退租金43,600多元,减租1900多石,退租390石。各个专区都总结了经验。群众已经敢于起来争取自己依法应得的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政府本着照顾各阶层利益,在做到减租减息后,保证交租交息。对于开明士绅自动减租减息的给予表彰,加强了农村的团结。在总结中,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不平衡现象比较普遍,由于教育不够,少数群众中有单纯经济观点,也有在得到退租退款后大吃大喝的现象。
群众运动改造一切
在各地年终总结群众运动时,报纸着重宣传了“群众运动改造一切”的新气象。
1943年2月5日,记者程光报道了武乡人民思想革新的种种新生事物。记者写道:“武乡群众运动开展中,人民正在逐步摒弃旧思想,改造着自己。”现在群众中求神、靠命运、看风水等迷信观念已逐渐淡薄,以积极的斗争观念代替了‘命运论’。已往一般人以为‘富贵天定’,‘占的风脉好’。水泉村共33户,有30户贫穷人家,都说是‘气脉顺村外河道跑了’,便在村东修起财神庙‘坐脉’,敬河神‘挡脉’花钱不少,而穷困依然。去年减租后,农民生活改善,几户贫农已上升为中农。群众开始认识到自己原先为啥穷,今天生活是怎样改善的。树立了新的观点-‘命不命,由人定’。
随着群众觉悟的提高和生活的改善,新的家庭关系已开始萌芽,父子、婆媳、夫妻、兄弟间,有事都能和睦商量。以往丈夫打妻子的事经常发生。现在则是‘男的女的同是人,男女要平等’的观念开始改变着夫妇的不正常关系。妇女有问题,就找妇救会。她们说:‘大家会给我把事办好的。’特别是大家庭里姑嫂多,以往‘闲话’最多,因吃喝穿戴常常闹气,现在放掉琐事争执,互相比谁在冬学识字多。有的家庭建立了轮流制,家务劳动合理分担。
群众运动向更高的阶段发展,一是民主改造村政权,一是转向对敌斗争。
特派记者白浪报道的黎城宋家庄,以前村政权被地主操纵,经常散布“变天”思想,阻挠减租减息。在驻军帮助下,群众被发动起来了。1942年11月12日,进行了清债减租活动,反对违法地主造谣,为非作歹,正气大张,民主改造了村政权,宋家庄面貌一新。1942年内,没有一户买救国公债的,可新年以后,群众购买了1810元;有12个青年积极参军;为救济灾胞,全村募集2000公斤粮、4石小米;农救会和民兵都健全起来了。全县已改造了50多个村政权;罢免了不称职的村干部90多名,民选了村长,还选出89个村政委员;农民扬眉吐气,取得了应有的政治地位,改造了为封建势力所控制的基层政权。在村选中坚决贯彻“三三制”的精神,照顾各抗日阶层的政治地位,发挥广泛的民主作用。
深入检查巩固既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