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四下黑暗,密不透风,但作为一口棺材,这里算得上舒适了,且作为一个死者,不该奢求太多。
我在这口还算舒适的棺材里,已不知呆了几天几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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棺材铺的生意,通常不会太好,毕竟兵荒马乱时有市无价,太平盛世时有价无市。
洛城里金记棺材铺的生意却总是极好,不售现货,只接受预订,订单排到了七年后,订金也收到了八成,且有一个铁打不动的规矩——死者寿终正寝当日方可取走棺材。
洛城的死亡率并不比别处高,金记的生意也并非一开始就这么好,实是因为关于金记棺材那桩至今仍有据可循的奇闻。
据说,当年家住洛城东街四平巷底、九十五岁高龄的罗老太突发急症,大夫瞧过后,双手一摊道“准备后事”,全家人便真的开始张罗后事,这才发现,早在罗老太六十岁时便预备下的那口棺材竟已被虫蛀朽了。不得已,儿孙“就近”买了口棺材,这“就近”,指的便是洛城东街四平巷口的金记。幸而这夜有位神医不请自来,撬开牙关灌了三服药下去,第二日,罗老太竟能下床了,且精神抖擞的又活了十年,那口棺材便在西厢库房停了十年。
罗老太太一百零五岁这年才无疾仙逝,众人这才想起西厢库房那口停了十年的棺材,着几个精壮少年将棺材抬出来预备装殓,谁知揭开棺盖一瞧,其间竟卧着一只死去的丝毛鸡。罗家长孙凭着尾巴上的三根黑翎认出此鸡,不觉倒吸一口冷气:这正是十年前自己因为担心被父亲杀掉炖给祖母补身体便藏在棺材里的那只鸡,后来祖母虽然痊愈,自己却将鸡忘在棺材里……
鸡虽死了十年,尸身却不腐。
自此,金记棺材声名大噪,
金记棺材价格公道,用料考究,手工精巧,实用价值与观赏价值并重;搁在家里驱虫避蚁,抬出门去颜面十足,且经千芳山无花寺方丈济衍加持,使用者能比别人早登西方极乐,实在是送礼自用两相宜的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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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不认识金玉的人,也能一眼看出他是个棺材铺老板,他身形扁长,朽木似的干朽清瘦,一副陈年棺材板成精的样子,赶上天干物燥,溅上个烛火星就能着起来。
每月初十天黑后,金玉照例会来画宅。
马车在画宅门前停驻,车上人,直挺挺跳下马车,动作僵硬可笑。
福管家正垂着双手在门口候着,脸上还是惯常的债主神色。
“多日不见,福先生越发精神了?”金玉谄笑道,无奈一双瞳仁不着四眶的死人眼实在让人生不出好感。
“嗯,”福管家惯不与人寒暄,这一声便算是应过了,又道:“命公子在风楼。”
“谢先生指点。”金玉知趣的结束了谈话,向福管家略一欠身,左手抚了抚肩上的褡裢,朝后园去了。
风楼上,男子长指莹白,执了青铜酒壶凭栏站着,长颈舒展,皎颜微仰,不知是看风还是看月。
“命公子。”金玉掌柜恭敬行礼道。
男子如扇睫毛一颤,侧头看向金玉,一张俊脸未及收拾起那不明来处的黯然。
“你还是分不清我和大哥。”声音自背后响起,金玉回头一瞧,来者容貌与执壶男子无二,只怀中抱着只毛色乌蓝的猫儿。
金玉这才知道自己认错了人,拱手左右道:“某眼拙,二位公子见谅,见谅。”
“无妨,”画音淡淡一笑,含着青铜壶嘴将颈子扬尽也没喝到酒,这才知道酒壶空了。
“你们聊,我出去走走。”说罢,转身下了风楼。
金玉从褡裢里掏出账簿,双手捧着交给画命——这金记棺材铺,正是画命名下的生意。
画命以为,作为一个誉满八方的神医,开棺材铺这种事,还是低调些好。
画命接过账簿翻看着。
我凑过去,从密密麻麻的账簿上勉强认出了“一二三”,“四五六”便认不得了。
我直觉自己生前是识字的,否则不会有这么儒雅的气质,这一想法导致我更加无法面对自己当下是个文盲的现实。
孟婆汤真不是个好东西。
“这月来取棺材的人不多。”看着账本,画命凝起眉头。
“但订货比上月多出三成。”金玉慌忙解释。
“嗯。”画命沮丧的应了一声。
取棺材时买家只需付两成余款,这点收入对八成订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金玉实在不明白画命为什么沮丧。
不明白归不明白,金玉却不追问,他心里清楚,与画命合作只有两点禁忌:一、对画命,与生意无关的事绝不问;二、对任何人,与画命有关的事绝不提。虽没见画命发过脾气,但他直觉这小祖宗的脾气不会太小,自己与画命合作这些年来,房产置了三处,小妾也娶到了第五房,委实没有理由为了一点好奇心得罪了自己的财神爷。
金记棺材一夜成名,便是在画命买下棺材铺的第二天,
金记棺材铺本是金家祖传的产业,到金玉二十五岁接手时,棺材铺已欲倒闭。这时,画命出现了,不仅盘下棺材铺,并留金玉在店里做了掌柜,盈利对半分,招牌也不必换,若外人问起,还说是金家的生意。
画命开出这样的条件,金玉自是感激涕零,死心塌地,无论画命行事多诡异,金玉从不问,所以二人合作了这许多年从未生出嫌隙。
“命公子若无其他吩咐,在下就告辞了。”金玉起身道。
“恩,去吧,明早着人将账本送回。”画命的心思还在账本上,头也不抬的应了。
金玉一揖,下风楼。
直至看完账本,画命拿起案上的紫羊兼毫,欲将这月取货者的姓名住处誊抄下来,无意间抬眼朝池面望去,只见画音已醉倒堤尾,一团酒气氤氲正欺在他身上。
画命大惊,将账本收入怀中,跃下风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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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院子大小的酒窖就建在酒坊的下面,几千坛子酒码得整整齐齐,且按酿制年份贴上标签。
我是个文盲,自然不可能凭着标签分清年份,可画音却是分的。
他凭着标签挑出一坛酒,拍开泥封,蘸了一指头含在嘴里尝过,拿起竹提将青铜壶灌满,转身走出几步,停下来沉吟片刻,又返回身,怀抱起那整坛子酒,这才离开酒窖。
夜色如墨,污了白日里随风荡漾的一池碧蓝。
长堤尽头,闲琴静卧,似待乐师久矣。
乐师蹒跚而来,盘膝以坐,将酒坛摆在身侧、酒壶揣进怀中,抱起琴,极怜惜的摩挲了片刻,方置于膝头,缓缓催弦成调。
我择堤侧坐下,将双脚泡进水里,静静聆听。
水底几点并不起眼的莹紫光芒,静静向上,浮升至水面,舒展开来成一卷莲叶,又随水流蔓延开去,明昧错落,漫无尽头,直至汇入漫天星河……一点、两点、三点、五点,田田莲叶间,一朵朵白亮花苞,绽成一盏盏雍容莲座,未及摘下一盏嗅嗅香气,那皎洁花瓣便争先恐后的谢了,莲叶也褪了光泽,只留一掬掬暗红莲蓬遥立水上,剥开莲蓬,取出的莲子却是漆黑的,而那漆黑莲子,终也一颗颗化为夜色……
无莲无声——弦止了。
乐师将琴自膝头移开,打怀里掏出酒壶,就着壶嘴深啜了一口,发出一声惬意的呻吟。我被他馋得不行,探过身子,就着壶嘴狠吸了一口。
便这样我一口,他一口,不多时便喝光了大半坛,他终是酒力不支,瘫在堤头睡着了,酒壶也掉在堤侧边缘,摇摇欲落。
轻阖着眼睑,他灵巧的舌头舔过自己玫瑰色的嘴唇。我偷吃过吉厨娘渍的玫瑰酱,又香又甜,不知他的嘴唇,是否也和玫瑰酱一般滋味……我想着,也伸出舌头,在他唇瓣上轻舔了一口。
甘醇酒香自他口中呼出,多了几分清冽气息,叫人迷醉不已……
“你干什么?”清澈微哑的男声,裹挟着鬼魅的回音,在不远处响起。
未及转过头去瞧个清楚,已被人只手扼住咽喉,举离了地面。
我打了个激灵,自酣迷中清醒了大半。
此时此刻我突然意识到身为鬼的好处,反正已经死了,总不会被人再掐死一次。
但几番挣扎,也没能摆脱那只扼住我咽喉的大手。
画命看着我,嘴角挂着抹意味不明的笑。
“我,”我慌忙解释道,“我就尝尝。”
“好吃吗?”他问。
“还行,像酒酿圆子,加些玫瑰酱会更好。”我吧唧着嘴回味着。
“你能,看见我?”我站稳身形,转过身来,瞪大眼睛望向他。
“嗯。”他冷冷道。
“我好看吗?”我好奇道。
“丑死了。”他皱了皱眉头。
“丑?”我抬起手臂,在自己脸上摸了半天,也没摸出个所以然。
虽然自打做了鬼,我便再也没能从镜中照出自己的影像,但我对自己的定位一直是“因薄命到相当程度所以必须绝色倾国”,“丑”这个结论,我断然不能接受!
“我不信!你是看惯了自己的长相,所以说我丑吧。”我为自己辩解。
若说只比他们兄弟俩丑,我还是可以勉强接受。
“你倒是挺会自我安慰。”画命的嘴角重又戴上那抹意味不明的笑。
“哼!”
“原以为你只是路过,一时好奇,进来瞧瞧,不想竟赖了这么多日还不走。”他一脸鄙夷的看着我。
原来早就被人家发现了!我心下沮丧。
“走?这里好吃好喝好风景,而且……”我一阵风般移向堤头,食指从他光洁的下巴上勾过,又迅雷般得移回水面“……还有个俊俏哥哥让我占便宜,我为什么要走?”
我侧着脑袋冲他灿然一笑。
“俊俏哥哥?”画命一愣,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来不及嗤笑出声。垂下眼睑,却瞥见烂醉地上的画音。嗤笑瞬间化为了苦笑,画命轻叹一口气,抬头向我道,“我也算是个俊俏哥哥吧?”
我看了看画音,又看看他,点了点头。
“那俊俏哥哥带你出去吃东西好不好?”
脑海中,远远有个声音响起:“若有陌生人说带你去吃东西,你断不要去,这人十有八九是人贩子,要将你拐去卖给五六十岁的老光棍做媳妇……”
能言辞恳切对我说出如此忠告的人,十有八九是我生前的娘。
后来发生的事情告诉我——娘的话,一定要听——可那已是后来了。
“好。”我冲画命点了点,一脸笑容更加灿烂。
我想:反正我已经死了,再急色的老光棍,也不至于买个女鬼回去做媳妇,我又没有肉体,拿什么满足他的生理需求?画命一定是被我的娇俏可人打动,打算交我这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