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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闺蜜心机(1)

夏海棠的家坐落在一幢背街的八层公寓里,乳黄色与咖啡色相间的面墙,矗立在四周一片低矮而黯红的弄堂院子里,愈发显得鹤立鸡群,鸡是红冠黑斑的芦花老母鸡,鹤倒像是北欧的乡间特产,据说这房子的设计师是从欧洲留学归来的。

惠珍揿了揿门上的电铃,门应声开了,出来的正是海棠。

她身上穿着一件银红绸子的旗袍,搭着条玉色碎花的小洋开衫,噘着嘴,佯装怪道:“这时候才来,一群客人,就差你了。”

一脚跨进门,惠珍为难地道:“还不是为了挑件合身的衣服。夏家大小姐的生日,怎么好怠慢的?”

海棠一手挽住她的胳膊,亲热地道:“那也该罚,爸爸订了福记的水果奶油蛋糕,罚你最后吃,吃蛋糕渣子。”

仅管前后只相识了一个多月,不想这二人志趣相投,却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在学校里同出同进,一起逛街,一起参加聚会,成了行影不离的密友,是女人口中的闺蜜。

不是所有要好的朋友都能称作闺蜜的,一个女人可以有很多的朋友,但闺蜜的名额却是有限的,是唯一的,是与她无话不谈,陪她倾吐心事,分享秘密的那一位。大概女人都是独占欲极强的生物,无论友情还是爱情,最好都要专属的一位,要从一而终,是永远不能背叛她的。但闺蜜再要好,也只是闺房中的密友,最多带进睡房,男人是要带上床的,所以闺蜜又是不能与男人比的。

不同于女人的小气,男人的友情像他们的爱情,貌似更大方一些,呼啦啦的一帮子人,称兄道弟,两肋插刀,士为知己者死,个个都是可以砍头卖命的关系,就像三国里刘备说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大意是说衣服可换,手足不能断。可惜这至理名言,信的人多,做的人少,要不然怎么满大街断手断脚的人个个衣冠楚楚,四肢健全的光身子却是甚少看见。

走进夏家的客厅,布置得清一水的西洋家具,花梨木的角柜、角架。曲线型的茶几上摆着瓜子、果糖,几个水蓝色的玻璃杯喝得见了底。云纹的沙发配着暗红色的扶手椅,上面围坐着一群年轻人,叽叽喳喳的,聊得好不热闹。

惠珍认出有几个是学校里的活跃分子,组织了一个救国同盟会,前几天才在车站广场上作了一个抗日宣传募捐的活动。

沈志贤那天穿着一件立翻领的藕荷色中山装,显得特别扎眼。他大概是喝了些酒,面堂绯红,端坐在这帮人的中间,侃侃而谈道:“这回北平学生的反日活动,不仅在新华门组织了上千人的示威游行,还动员了各大校园罢课抗议。我听说现在上海、天津的师生都已纷纷响应声援北平了。”

紧坐他旁边的一位忙道:“我们不如明天就联络附近几所大中学校的师生,也给他大干一场!”

“那种充其量是小打小闹,有什么意思。”沈志贤握紧了拳头,面向众人,情绪激昂道,“要我说,我们带领一群学生,直接坐火车上北平!和北平学生一起冲上街头向当局请愿,反对华北自治,一致抗日!”

席间众人都是爱国的有志青年,深感中华儿女被践踏在列强的铁蹄之下,正临国破家亡危难之际,只恨自己读了半世的圣贤书,空有一身抱负,却是报国无门,听了沈志贤的慷慨陈词,精神为之一振,个个面红耳赤,心潮澎湃,群情激奋得直想立马朝反动军警的水龙、警棍迎面冲去。可惜身在海棠家客厅,满腔的爱国热情正愁无处渲泄,幸好老妈子识时务地端上一盘水果蛋糕,众人当即决定化悲愤为食欲,七手八脚地发泄在那块蛋糕上,眨眼间,扫荡得干干净净。

“现在学生运动风声正紧,不少闹事的学生都关了进去,志贤再这样闹下去,我只怕……”惠珍倚在阳台的门框,把志贤一干人的情形看在眼里,有些担心地对海棠道。

海棠扫了那帮人一眼,笑道:“放心,志贤的性格,你又不是不清楚,嘴巴说说罢了,逞逞口舌之快,回家睡上一觉,第二天就忘了。”

刚说着,有女生上前拉住她道:“海棠,我们准备唱支歌热闹热闹,只等你这大艺术家一展身手,为我们弹琴伴奏了。”

海棠推辞了几句,便坐在钢琴旁弹了一首应景的《抗日歌》,大家纷纷拍手叫好,和着曲子,唱了起来:

“中华锦绣江山谁是主人翁?我们四万万同胞!

强虏入寇逞凶暴,快一致永久抵抗将仇报!

家可破,国须保!身可杀,志不挠!

一心一力团结牢!努力杀敌誓不饶!努力杀敌誓不饶!

中华锦绣江山谁是主人翁?我们四万万同胞!

文化疆土被焚焦,须奋起大众合力将国保!

血正沸,气正豪!仇不报,恨不消!

群策群力团结牢!拼将头颅为国拋!拼将头颅为国拋!”

嘹亮的歌声渐渐大了,如场狂风骤雨,铺天盖地地将公寓里的市井之声压了下来。婴儿的啼哭,主妇的骂街声,还有无线电里的评弹,在振聋发聩的声潮中显得异常渺小,瞬间就吞没了。

可惜这歌惠珍不会唱,也不想唱,呆立在原地只觉得僵得慌。她独自回到阳台,一手撑在水泥围栏上,那时候,太阳刚刚落了下去,青莲色的天空如水洗过一般,沉着一片烟黄的微光,家家户户的红瓦屋脊下疏疏点上了灯。

“你怎么跑出来了?”沈志贤原来跟在她身后。

惠珍自顾望着苍茫的暮色,寻思了一会,笑道:“里面人太多,胸口闷得慌,出来透透气。”

她能感到沈志贤的目光灼灼地看着她,不免刻意偏过头去,接着说道:“倒是你跑出来做什么,今天海棠的生日,得多陪陪她。”

“惠珍。”沈志贤郑重地注视着她,道,“有时候,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可笑?”

“嗯?”她愣了下。

“我知道我自己的,空长着一张嘴巴,其实一事无成,一点芝麻大的事都办不好。”他垂下头来,不好意思地道,“连海棠私底下也这么说过。”

“你别这样讲,”惠珍没料到他提了这么个话题,一时不知怎么宽慰,只得敷衍道,“海棠还是很在乎你的,我在她身旁看得出来。”

“不。”沈志贤面向着她,淡然道,“我父亲和她家是世交,这里的圈子就这么大,有家世的,有身份的,年岁相当。她是没得选,不然怎么会?”他说了一半,自己苦笑了起来道:“我父亲若不在南京作官,若没有这显赫的家世,我算个什么东西,谁又真正瞧得起我。”

只因他是沈太太的儿子,而沈太太向来对她存着些芥蒂,为免旁生枝节,惠珍与志贤的交往,常常是止乎于礼的,从未有过这等深谈。但今天的沈志贤与平常的他确有些不一样,他的半身依在阳台上,头枕在臂膀里,落日余晖晒着他的侧脸,阴影勾勒的脸庞,如孩童般自负而又落寞的神色。

惠珍怔怔地对着他,有点管不住自己,眼睛总是不经意跑到他的身上,他干嘛要对自己说这些,或许他是醉了。

“你一定奇怪,”沈志贤凝视着她,沉吟道,“我对你说这些,是因为我觉得你不一样,你与我认识的那些人不一样,我母亲几年前就离开了我,我父亲一直忙于政治。不知为什么,我就觉得你明白我的感受,你会懂我的。”

他墨黑的眼珠里像藏着另一个世界,暗暗燃动着火苗,惠珍看着自己的影子映在他的眼睛里,在那团燃着的火里,直烧到身上来。

他的双手怀抱在她身上,她竟然没有拒绝,只是不自觉地闭上了眼睛,耳边是他喃喃低语,湿湿热热的,好像要吻她。

“你们两个什么时候溜出来的,也不叫上我。”海棠手里端着水杯,也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他们身后。

背上的那双手瞬间收了回去,空荡荡的。两人尴尬地分开身,各自撇过脸去,意图避开海棠的目光。方才那一幕她见着了?又见着了多少?

“里面那帮人难缠得紧,让我弹琴不算,还要我唱歌。我就说惠珍今天来了,我在她面前开口,不是班门弄斧吗?就等你来唱一支,他们才肯善罢甘休。”海棠迎面拉过惠珍的手,瞅了志贤一眼,意味深长地道,“这人喝醉了,得把他晾在这一会儿,甭理他。”

不仅是他醉了,自己也是一时冲昏了头,居然和沈志贤搅在了一起,他可是海棠的男朋友,是沈太太的儿子,自己若要放出眼光来拣男友,千挑万选,最不合适的就该是他了。思量中,钢琴声响了起来,惠珍别别扭扭地唱着,留意海棠的神色,虽没察出什么异样,只是当下的气氛,已是不宜久留下去。

一曲完毕,她匆匆编了个借口,就要向海棠告辞。“还没玩够呢,就惦记着回去了?”海棠嘴巴上怪她,手却从衣帽架的铜钩上取下惠珍的灰昵格子外套,递过来道,“真不够交情,今天先放你回去,改日可要好好陪我,补偿一下。”

出了海棠家的门,正赶上电梯下来了。电梯的铁栅栏涂了层铜绿的漆,开电梯的上了年纪,穿着身蓝布小褂,身旁站了不少的人,不耐烦地向惠珍嚷道:“小姐往里站点,再往里站点。”铁栅栏哗啦啦地合上了,一个人忽地从楼道里窜出来,朝着电梯门喊了一句:“惠珍,叶惠珍。”

她定神一看,竟然是沈志贤。他跑出来作什么?又为什么找她?电梯轰轰地慢吞吞降下去,他的身影留在了上面,一排叉字形的栅栏外面,囚笼似的,是层层白光与暗影的交替,黑一阵,亮一阵,黑一阵,亮一阵。似她的心,一阵欢喜,又是一阵惆怅。

电梯下到了底层,人走空了。开电梯的掉过身子,发觉角落里仍站着一位,没有出去。“先生,到一层了。”那人身着阴丹士林布的长袍,满脸胡渣,带几分落魄的样子,怔怔地望着那个刚才从夏家出来已走远的女子。

“先生,你是要上去吗?”开电梯的又问了句,只听那人口中嘟喃着:“惠珍?惠珍还活着?她还活着的?”

“先生,你不要紧吧?”忽然两道鼻血止不住地自那人的脸上留下来,开电梯的吓了一跳,心里实在不想招惹什么麻烦。

那人一把抹去血渍,脸上暗红的一片,像被人拿刀开了脑袋瓜,更骇人了。他晃晃悠悠地走了出来,猛地蹲在地上,嗷嗷两声,一滩稠黄的液体喷了一地,吐了。

惠珍回到自己的房间,已是近夜半的光景。一轮圆月从窗外白濛濛地照进来,屋子里的箱笼、铺陈都蒙上了层银白的灰。她掀开帐子,平躺在床上,却是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脑子里总是晃着沈志贤的影子,那个有些孤独的孩子般的影子。

不行,她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朋友妻不可欺,朋友夫就更不能抢了。何况是那个油嘴滑舌的沈志贤。

这时候,不知谁在隔壁开了留声机,一阵沙沙的转盘声,唱机里的女声如烟花女子般靡靡地唱着:

“花落水流春去无踪,

只剩下遍地醉人东风,

桃花时节露滴梧桐,

那正是深闺话长情浓。”

这歌声慵懒而倦怠,在静悄悄的月夜里,如孤寂的荒野里燃起一把野火,缭绕着烟熏火燎的呛味。

有人拍了拍房门,惠珍起身打开,门外站的正是银凤。原来那天陆太太在家中请客,支了桌牌局,几个客人刚打过四圈麻将,厨房里准备了宵夜上来,她见惠珍回来得晚,便差银凤上楼,问她吃过了没有。

“你同姨妈讲,我吃了回来的,她不用等我。”惠珍才回完这句,那唱机还在颓废地唱着:

“断无讯息石榴殷红,

却偏是昨夜魂萦旧梦。”

银凤神色不由得一变,张嘴道:“这歌声,这歌声是哪里来的?”

“嗯?大概是于妈吧,她经常摆弄留声机的。”惠珍随口道。

“不,不会的,这支歌是姨太太最喜欢的。”银凤嘴里嘟喃着,脸色愈是不安起来。

“你说谁?”

“没,没什么的,表小姐,好好歇着,我下去了。”银凤忙掉过身子,神色慌张地离开了。

这丫环最近也不知着了什么魔了,成日疑神疑鬼的,还有那个小翠,也是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惠珍想着,锁上房门,当下也就上床睡了。

楼下的客厅里,枝形的水晶吊灯煌煌地照着,蓝底细橙花的麻将桌布上几只白晃晃的胳膊,正辟哩啪啦地洗着牌。

“沈太太手气好的咧,连胡两把了,要请客的,要请客的。”说话的是赵太太,穿了身肥大的咖啡色羽纱旗袍,她的丈夫是本地教育局的局长,自己近水楼台先得月,不避嫌地当了妇女会的会长。

沈太太手里搭着牌,笑道:“好意思嘛,好意思嘛?这张牌桌上我要算破落户了,孙太太在这坐着,请客花钱这档子事,怎么轮也轮不到我的。”

孙太太家里是开银行的,处事小心,交际应酬信奉的是财不外露,当然,笑的时候齿也不能外露的,她抿嘴一笑,机警地转了个话题道:“赵太太,那血溅佛堂的新闻还没讲完呢,快接着说啊。”

“这新闻哪,报纸上都只登了个大概,我若不是趁着妇女会的便利,里面的来龙去脉,又怎知道得这般详细。”赵太太眼梢瞟了一眼众人,是有心要卖个关子。

坐她对家的李太太,打出一张八筒,接道:“什么血溅佛堂?”

“哎哟。”孙太太不由得嚷道,“李太太成天窝在家里守着丈夫,这么大的新闻一点都不晓得啦。连着半个月的头条啦。”

“就是孙传芳在天津佛堂被刺杀。”沈太太解释道。她哥哥陆应元当年曾是直系陆军第二师第三团的团长,说起来还是孙传芳这位直系大将一手提拔起来的。孙传芳原是前朝的步兵科举人,民国后投靠了吴佩孚,几年内官运亨通,步步高升,鼎盛时期于江南建立浙闽苏皖赣五省联军,手下二十多万的兵力,自称五省联帅。只是好景不长,北伐胜利以后,他的军队被收编,流落关外,一路辗转,最后隐于天津,皈依佛门,终日诵经说法,深居简出。

赵太太摸了一张牌,眉飞色舞地道:“我早前就听天津那边的朋友传,孙传芳掌权的时候,杀人无数,犯的都是恶业,想必他也是自知罪孽深重,怕业报上身,这才在天津找了个叫居士林的地儿,参禅礼佛,为自己积阴德的。”

“唉,佛家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有这么容易的事吗?“孙太太叹口气,自嘲道,“倘若真这么灵,我第一个先把我家的婆婆毒死了,再摆尊观音,天天烧香念佛供着。”

几个太太感同身受,哄地一声笑开了。赵太太乐得花枝乱颤,险些丢了手中的牌,连喘了几口气,继续道:“据说那天下着小雨,孙传芳如往常一般,赶去居士林诵经。也是合该有事,他夫人见他精神不济,曾劝他别去了。不想他是执意前往。进了寺庙,和一班居士才坐上蒲团,正念着经,突然就见他身后一名女居士,从腰间掏出一把手枪,对着他的脑袋。”

赵太太忽然闭了口,目视着其余三人,一张四条砰地扔在桌上,压低了嗓门道:“就这么砰砰两声,孙传芳脑浆四溅,是当场毙命。”

“哎,那杀人的女子是谁啊?和他有什么深仇大恨?”

“后边的原委,报上已经讲了。”沈太太吃进一张牌,道,“杀人者的父亲十年前被孙传芳斩首示众,头悬城门。这女子筹划了十年,才为父报仇的。”

“唉,也是一报还一报,他命中注定该有这一劫,逃不掉的。”李太太听着身子发冷,不由得提了提肩上的紫墨色貂皮短袄,那是大兴安岭的上品貂皮,毛平理密。是用了八月大的貂,选在冬天皮毛最耐寒的时候,吊在架子上,拿木棒活活打死,再用剪子剥开屁股上的一点,使劲一扯,皮肉分离,便制成了一件围在她身上的保暖皮草。

四人这边正感慨良多,唏嘘不已,陆太太领着几个丫环打帘子进来道:“聊了些什么?这么热闹。吩咐厨子熬了锅桂花糖粥,依我说,先把牌局停了,这粥可得趁热吃的。”

丫环手上巍巍托着大银盘子,几只青瓷小碗盛着黏稠稠的红粥,是上等的糯米,配以白糖,红豆,煨在紫铜锅里至开花起粘,再拌入桂花,方能出锅入碗的。

赵太太接过一碗,是扑鼻的桂花香,甜津津的,口中不住地赞叹道:“好香,果然是色味俱佳,陆太太,沈太太好有口福的,府上请了馆子里的名厨,不像我家里,广东来的,只会烧潮州菜,鱼露,沙茶,口味重的咧,我是怎么都吃不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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