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的夜晚,七点三十分左右。住在格兰杰村的农夫塔马斯·威尔森沿着小河往南走,走到了那个浴场附近,正准备左拐走到大马路上。这时,他突然看到有一把打开了的阳伞掉在附近的草丛里。他定睛一看,还发现草丛里有两只裸露的女人的腿。威尔森吓得半死,立刻回到村子里,和两三个熟人说了这件事。这时,来度假的威廉·潘德贝利刑警就是四点左右看到张一淼一个人回酒店的那位正好听见了这件事。虽然辖区不同,而且还在休假,可他还是本着职业道德,关注了这件事情。他立刻打电话给警局报告了这件事,接着他带上了自己在格兰杰村的亲戚蒙西,让那位农夫带路,于八点四十五分赶到现场,发现了尸体,潘德贝利刑警立刻着手开始调查。
尸体头朝小河,面朝上倒在地上。上半身盖着一把撑开了的茶色阳伞,颈部缠着一条细绳和两条窗帘绳。凶手可能是先用包装带勒死死者,再在死者右耳下方打了个结。绳子深深陷入肉中,这一定就是死因。另外两条绳子是用来拉窗帘的绿色细绳,长约四英尺二英寸,两根绳子在脖子上绕了一圈,在后颈处打了个结。负责验尸的凯斯维克法医克劳福德认为,犯人明知道死者已经身亡,可为了保险起见,还是用那两根细绳又勒了一遍。尸体的口鼻与左耳都有出血,将附近的草根都染红了。当时警方还不知道这些绳子是从哪里来的。被害女性双腿分开,裙子与内衣被拉到腰部,内裤也被拉了下来,几乎是被凶手扯破的;尸体的右手位于右侧臀部下方,左手抓住身后的岩石一角;死者随身携带的白色手袋被翻了个底朝天,掉在尸体附近;死者的戒指都不见了;尸体头部附近有一块绣着“S”的手帕;左手手腕上还戴着一只装饰有钻石的手表;死者生前还披着一件毛皮外套,可是也被凶手扯了下来,发现尸体时外套已经垫在了死者身下。
凯斯维克警察局立刻派出格拉哈姆警长与一位摄影师前往犯罪现场。半小时后,克劳福德医生也来到了现场,尸体随即被送往格兰杰村的游客病人救助所。
格拉哈姆警长离开案发现场后,立刻赶往波罗德尔·盖茨酒店,敲开了张一淼的房门。当时正好是夜晚十一点整。
张一淼已经换了睡衣睡下。
警长表明身份,让张一淼穿好衣服,跟他走一趟。
“啊?去警察局?去警察局干什么?”
“我们发现了你夫人的尸体。我们怀疑你今天下午在格兰杰桥附近的森林里杀死了你的夫人。”
“我的妻子死了?你们怀疑我?你们在说什么啊!”张一淼变得非常激动。事后,格拉哈姆警长说他觉得张一淼是在演戏。
张一淼被带去警局后,警长留在房间里进行了一番调查。他从一个写着“K·S·Sin”的茶色皮箱中找到了一个茶色的皮质珠宝盒,盒子上了锁。他还发现了装有张一淼个人物品的黑色皮箱,箱子里有一件洗过的衬衫,这种衬衫是专门用来搭配燕尾服的。警官在衬衫口袋里发现了一串钥匙,其中有一把就是那个珠宝盒的钥匙。警官还找到了张一淼和妻子的手提包。梳妆台上放着照相机,在妻子的箱子里还搜出了两卷拍过的胶卷。警方给房间贴上了封条,于凌晨两点回到了凯斯维克。
张一淼到达警局之后,搜查科长或者说是搜查科长之类的人P·S·斯科特警长立刻对他展开了审问。
“我有件事想问您,”张一淼突然说道,“您见过我妻子的尸体了吗?”
“见过。”
这时,张一淼突然问了一个不可思议的问题:
“请问,我妻子有没有穿灯笼裤(knickers)?”
“Knickers”(灯笼裤)亦称“Bloomers”,是中裤的一种。英国人一般喜欢用“Knickers”来表示。张一淼居然问警官尸体有没有穿灯笼裤。
斯科特警官一脸不解,没有作答。他说这件案子是格拉哈姆警长负责的,他回来之前什么都不能说。在法庭审讯时,张一淼的辩护律师想要推翻这一证词。
律师问道:“你确定被告说的的确是灯笼裤吗?”
“的确是灯笼裤。我一开始也不敢相信,可是被告人一连问了两三次同样的问题。”
“可是,我刚才也说了,被告的英语本来就有些中国口音,而且他说的还是美式英语,我们英国人很容易听错的,这一点你没有异议吧?”
“没有,我也觉得他的发音有点问题。”
“我的意思是说,他当时比较激动,他想说的其实不是‘灯笼裤’(knickers)而是‘项链’(necklace)吧?毕竟‘knickers’和‘necklace’是很容易听错的。证人你觉得呢?”
“不,我确定他说的是灯笼裤,而且说了不止一次。他问的是:‘她有没有穿灯笼裤?’(Hadsheknickerson?)”
“你确定他说的不是‘她有没有戴项链’(Hadshenecklaceon)吗?”
“对,我确定他说的就是‘灯笼裤’。”
“可是,让张一淼这样的外国人来念这两个单词,你不觉得很容易搞混吗?”
“不可能,我绝对不可能听错。”
“Knickers”(灯笼裤)和“Necklace”(项链)这两个单词,的确可能混淆。而且张一淼说的是美式英语,他如果真想说“灯笼裤”一词,也会说“Bloomers”而非“Knickers”。美国人几乎不说“Knickers”这个词。在美国,“Knickers”是指高尔夫球裤,或者孩子穿的中裤及热带殖民地的居民穿的短裤总之,美国人的“Knickers”
是中裤的意思。
格拉哈姆警长从格兰杰村回来后,着手检查尸体。这时,张一淼又用他不标准的英语问道:“我妻子应该戴着一条珍珠项链的。她还带着钱包,还有一枚大钻戒。警方都找到了吗?”
可是,格拉哈姆警长根本没理他。
次日早晨六点四十五分,张一淼被带出看守所,送到了凯斯维克警察局局长巴隆面前。
这时,张一淼突然开口了。听他的口气好像是自言自语,又好像是在控诉着些什么。
“太可怕了!我妻子被强奸了,项链、钱包和戒指都不见了,犯人还把她勒死了!”
然而,他并没见过妻子的尸体,怎么知道妻子被强奸了,身上的首饰丢了?难道是他一不留神,说漏嘴了?
中午,看守所的警官给张一淼送饭。这时,他又问道:
“请问你们找到项链了吗?”
看守回答说不知道。
下午,张一淼得到警方允许,准备发三封电报。两封发去香港,另一封准备发去纽约。但这封发给纽约总领事馆朋友的电报实在太长了,发起来要花很多钱,最后警察局还是没让他发。张一淼在电报中详细描述了昨天发生的事:和妻子一起散步,中途分手,独自回到酒店,晚上突然被逮捕收押。就好像是在为自己辩解一样。
警方要求张一淼脱下外套,以便克劳福德法医检查他的外套上有没有沾上血迹。这时,他突然对巴隆警长说:“我外套上的血渍,是在纽约时沾到的。”
绕在尸体颈部的窗帘绳让警方很是头疼。波罗德尔·盖茨酒店并没有丢失窗帘绳,而且颜色也不一样。尸体上的绳子是绿色的,还有些褪色,可是波罗德尔·盖茨酒店的窗帘绳都是新的,而且是白色的。警方再次检查了两人的行李,可是没有任何发现。只发现了挂在死者名下的巨额支票是美国银行发行的以及英国格拉斯哥的罗伊德银行发行的二百五十英镑的支票。还有一小块关于两人婚礼的报纸报道上说死者是中国第一大女富豪。剩下的都是普通的日常用品。
珠宝箱里有条巨大的珍珠项链。专业宝石商人鉴定后称这条项链价值四百英镑,其他珠宝的总价也将近三千英镑。
案发一周后,也就是六月二十六日,警方拿到了那两卷胶卷洗出的照片。一共六张,全都是苏格兰罗西罗蒙德地区的风景,就是普通的旅游照片。但警方偶然在其中一卷胶卷里发现了那两枚失踪的戒指,这件事引起了警方的关注。
刚才我们提到克劳福德医生于晚上九点赶到了案发现场。他认定被害人死于五到六小时前。尸体背后有一块大岩石,岩石中央有道裂缝,里面还沾有一些血迹。岩石离地约二英尺六英寸,表面较平滑,很适合坐着看风景。医师和刑警们都认为张一淼是趁夫人坐在石头上看风景时,拿绳子偷偷从背后勒死她的。用于行凶的白色包装带很常见,哪家商店都有卖,很细却很牢固,没什么特征,很难调查来源。警方还解剖了尸体,但没有在其他部位发现暴力痕迹,现场附近也没留下搏斗痕迹。警方还请来利物浦的法医学家约翰·马克福尔教授调查死者的衣物。她穿的灯笼裤上沾了一些血迹和泥土,却没有男子射精留下的精斑。死者的灯笼裤完全被扯烂了。
马克福尔教授在报告书中写道:“乍看像是强奸,但凶手没有射精,且案发现场并无搏斗痕迹,定是犯人事后伪装而成。”
并且,丢在尸体旁边的山羊皮手套上还留有圆形的手指痕迹。教授称,这一定是犯人在死者死后,从死者手上拉出来的。如果是死者生前自己脱下来的话,肯定是用一只手拉出另一只手上的手套,这样脱下的手套前端应该是扁平的。
这段推理虽然有点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味道,不过还是有一番道理的。
接着,教授检查了死者的裙子,发现从死者的口、鼻、耳里流出的血在裙子上形成了十条清晰的平行血迹。教授认为这说明死者流血时,衣服一定是整齐地盖在尸体面部的。裙子上沾到血迹后,凶手才扯开裙子。这一推论很有说服力。也就是说,教授认为凶手勒死了受害人,受害人的口、鼻、耳都开始流血,在那之后犯人才开始扯开被害人的衣服,摊开裙子,制造出强奸假象。死者的胸罩上也有血手印。马克福尔教授认为,凶手身上一定会沾到大量血迹。然而,克劳福德医生与马克福尔教授没能在张一淼的衬衣和外套上找到任何血迹,他们甚至都没有找到最近刚洗过的衣服。本案于一九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卡莱尔巡回法庭开庭,二十四日结束审理。由着名的汉弗雷兹检察官担任审判长,辛格尔顿担任主席检察官,副检察官为马克斯维尔·法伊弗与赛富顿·科恩。J·C·杰克逊与W·格尔曼担任被告方辩护人。
为了以防万一,中国驻伦敦总领事馆派出向林福博士出庭担任翻译,不过张一淼自始至终都没有麻烦向博士。这位坐在被告席上的年轻法学博士认真听着检察官的每一句话,偶尔有漏听的,也一定会亲自提问。
审判从辛格尔顿检察官的陈述开始。尸体后岩石的裂缝上留有血迹,说明张夫人坐在石头上的时候被人从背后勒死,从石头上掉下来的时候,血液溅到了岩石的裂缝中。而且检察官认为,犯人故意制造出了强奸和抢劫的假象。检察官的陈述持续了整整一天半。第二天(周二)下午才轮到杰克逊律师进行反驳。
以下为杰克逊律师的申辩。
“张一淼是中国人,他的英语发音并不完美,容易被误解。警方逮捕他的理由是,有目击者称他在案发当天下午两点三十分与被害人一起出门散步,四点时又独自回到了酒店。仅此而已。被害人魏顺淑十分富有,又喜欢在人前穿戴珠宝饰品。这对夫妻还是纽约社交界的名人,他们的婚事广为人知。两人成为国际宝石盗窃集团的目标也不奇怪。在格拉斯哥与艾登巴拉,张一淼夫妇曾被两个东洋人跟踪,来到格兰杰之后,又有村人见过这两个东洋人出现。被害人拥有两条珍珠项链,其中一条至少价值一百英镑。这条项链在她死后不知所终。这两个中国人这里先假设跟踪他们的人是中国人他们一直在等候魏顺淑单独行动。正好这时魏顺淑担心丈夫的身体,没有让他一起去凯斯维克购物。她说自己本来就不喜欢巴士,出行一定会打车,让丈夫放心,回酒店先休息一下,然后自己则独自前往凯斯维克。”
这时,张一淼起身陈述。他介绍了自己与魏顺淑邂逅、结婚、度蜜月的全部过程,并说不知道跟踪自己的到底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两人在午饭后出门散步,出门时魏顺淑将手上的戒指都摘了下来,边说笑边将戒指塞进胶卷里。她经常会把贵重的宝石藏到衣橱顶上,或是地毯下面,总之晚上睡觉前她想到哪里,就会把宝石放到哪里,有时自己早上起来都会吓一跳。所以那天当魏顺淑把戒指塞进胶卷里的时候,张一淼也是见怪不怪了,什么都没说。接着他又坚持说女服务员听错了,他说的是“巴士”而不是“沐浴”,是“项链”而非“灯笼裤”,他还反复强调,自己前一天才来到村子里,怎么可能知道附近还有个浴场。他还用自己的中国式发音将那几个容易混淆的单词念了好多次,听上去的确难以区分。
辛格尔顿检察官说:“被告声称被害人结婚时,经济上没有出现问题。然而我们调查了纽约的银行后发现,你在三月二十六日之后的一周内,将一千五百美元从一家银行中提出,再存进另一家银行,之后又提出,换到了第三家银行。
这是为何?”
张一淼:“我当时发现第一家银行在中国没有分行,就换了第二家银行。后来我又听说第三家银行的分店比较多,更方便一点,就换到第三家银行去了。”
检察官:“你们从美国出发时,你是不是把所有钱都取出来了?”
张一淼:“是的。”
检察官:“在出发去度蜜月时,也就是从纽约前往巴伐罗的塞法斯夫人家时,你说你把这笔钱弄丢了,对吧?”
张一淼:“我本来是想把这笔钱换成旅行支票的,但后来不慎弄丢了。”
检察官:“也就是说,你离开美国后身无分文,生活费就不用说了,其他零花钱也都是由你妻子出的,是吗?”
张一淼:“并不完全是这样。”
检察官:“怎么可能不是呢?你最近应该很缺钱花吧?
这总是没错的吧!”
张一淼:“可是我手里有一张挂在我们夫妻名下的支票,想要现金随时都可以去银行取。”
检察官:“可那本是你妻子的钱不是吗?而且你总不能当着妻子的面去取钱吧。”
张一淼:“……”
检察官:“也罢。我还有一个问题。婚后十天,魏顺淑曾在美国纽约州阿尔巴尼市的医院进行过一次小手术。这场手术是为了什么?避孕?”
张一淼:“是的。”
检察官:“也就是说,你在婚后十天内都不可能与妻子发生性行为吗?”
张一淼:“是的。”
检察官:“手术后,也就是五月二十五日,你们前去复诊时,医生是否告知你魏顺淑已经失去了怀孕的能力?”
张一淼:“没有的事,我完全不记得有这件事。”
检察官:“这么重要的事你怎么可能不记得!听到自己的妻子不能生育,被告一定陷入了悲观吧。”
张一淼:“我从来都没听说过这件事!我的妻子也好,医生也好,从来都没说过她不能生育!” 检察官:“你见过这片景色吗?”
检察官出示了一张照片。照片里的景象正是前往“浴场”小路的门口。
张一淼:“没见过,我根本不知道这是哪儿的门。”
检察官:“我问你,你刚才说你们最后一次出门散步时,魏顺淑将手上的戒指都摘下来塞进了胶卷里,对吧?”
张一淼:“是的,一点没错。”
检察官:“所以,她散步时手上没戴戒指,对吧?”
张一淼:“是的,一枚戒指都没有戴”。
检察官:“可是,案发当天晚上,你在警局里向格拉哈姆警长问过妻子手上戒指的去向吧?”
张一淼:“因为她出门的时候戴了一枚大钻戒。”
检察官:“刚才你不是还说她没有戴戒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