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一些没有被幸福压垮的人,他们即使没有找到自己追求的幸福,却依然带着必要的生活勇气。当你看到幸福本身也有自己的悲伤之处,你已经具备足够的智慧,不会因为这一点而受到打击了;并且,如果你知道自己的幸福未必是真正的幸福时,你也不会感到沮丧和忧虑。
幸福赐予你的珍贵礼物就是你自己逐渐懂得的知识,这种知识不是使你狂喜欣慰的知识,而是促你反省,使你深思的知识。你要懂得,最伟大的成就是顺从自己内心的意愿,逐渐增加内心的善良意识,并且,从你懂得这个道理的那一刻起,知识将变得不再罕见稀有,不再玄妙难求。
你必须拥有伟大的智慧才能懂得怎样爱惜持久的幸福,但是当你无忧无虑地躺在晴空万里的草地上的时候,快乐确切而固定的那一部分深深地从你的意识中得到力量,使你能够在不幸降临的时候仍然感觉到幸福。
有些卓越的思想家,像帕斯卡、叔本华、海涅等,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感到幸福过,虽然他们拥有无限的、永恒的、宇宙和人类的智慧。但是如果你认为,为大众的痛苦疾呼的人本身一定会沉浸在无底的绝望中,那就大错特错了。
从一种不再自私、不再服从于本能的支配,或者不再平凡琐屑的伟大思想的高度俯瞰痛苦,与从类似的思想高度俯瞰幸福之间没有多大的差别,他们已经远远超脱了个人的喜怒哀乐,早已把自己的利益置之度外了。也就是说,如果行路的人最后可以看到一个广阔无垠的空间,达到自己的辉煌和最终的成功,金色还是黑色的天空对他而言都没有什么关系了。
然而,在哲人和思想家之间也许还是有区别的。也许当思想家高高地站在山颠俯瞰万物的时候,他会油然而生忧虑沮丧之情;但他旁边的哲人却只会绽开笑脸——他的笑容高贵、富有人情味,并且毫不做作,即使那些最卑微的人们也都能够领会。
思想家开辟一条道路,指引我们“从可见的事物走向不可见的事物”;而哲人则开辟一条道路,带领我们离开现在所爱的东西,找寻那些我们将来会爱的东西,这条路从不能再给予我们安慰的地方出发,最后到达将深深地报偿我们、使我们不再有痛苦和失落的山颠。当然,我们需要经过长途跋涉才能到达最后的目的地。
我们非常需要对人、大自然进行大胆而深刻的思索,并且仅仅思索是不够的,因为思想如果不能给人以安抚慰藉的话就会毫无用处,而实际上,这种思想正是思想家所没有真正把握的。
一个人整天闷闷不乐,阴沉沮丧,时时对他的同伴表示怀疑和不信任,往往在表面上看起来比别人思想深沉,见解独特,因为他的同伴是生活在所有人都应该居住的地方,生活得简单明了,诚实可信。
消极沮丧的人往往认为,自己已经做了能力范围内所有的事情,当他以自己同伴的名义沉思生活的不幸和痛苦时,他向他们隐瞒了自己接收生活的原因和理由,隐瞒了使他继续生活下去的决定性的关键理由。事实上,如果思想的最终目标不是为人类的生活提供抚慰的话,这样的思想注定是不完整的。
你要告诉别人自己痛苦的理由非常简单,而如果要讲到使你本能地紧紧依恋着生活的原因就不那么容易了,虽然你时时抱怨生活给你的打击和悲伤。我们有谁不是有很多便利的理由,觉得活得难过、活得痛苦呢?无疑,哲人应该给我们指出那些最崇高的超脱的理由,这些理由定然会变成幸福和快乐的理由,但是幸福的理由本身并没有被赋予如此重要的使命。
在你把幸福带给别人之前,你自己本身应该是幸福的才行;而且,除非你把幸福传播给他人,你的幸福才会在自己的灵魂深处喷涌不绝。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唇边绽放微笑,你周围的人也会露出会心的笑容:当你看到别人幸福快乐的时候,你的幸福就会加倍,并且变得更加真切而深刻。
当你走向生活的时候,前面有荒漠大野,有峭壁悬崖,有幽幽芳阴,也有绿岛仙洲,然而,你却要看准那条你业已选定的路,不论路标指向的是悲苦还是欢乐。相信你走的路能给世人带来幸福,那么,你的欢乐就会喜欢与人分享,使欢乐一个变成两个:即使你悲苦,也会悲苦得快活,因为你知道,这悲苦正在为他人酿造幸福。
“我从来不曾有意地使别人遭受不幸,承担痛苦的煎熬,所以我自己没有理由悲伤。”马可·奥勒留在自己一段伟大的宣言里这样说。但是,如果我们拒绝接受上苍赐予人类的幸福,那么我们难道不是在给自己的生活增加痛苦,也给别人的生活造成不幸吗?
幸福的人以客观的态度安身立命
一个不快乐的人通常会采用不快乐的信仰,而一个快乐的人会采用快乐的信仰,两者都将其幸福或不幸福归之于各自的信仰,而真正的因果关系却截然相反。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某些东西是不可或缺的,但这些东西也很简单:衣食住行、健康、爱情、成功的工作和来自同伴的尊敬,等等。在缺少这些东西时,唯有不凡之辈才能获得幸福,但倘若你并不缺少这些东西,或通过一番恰当的努力能够获得它们,而你依旧感到不幸福时,那么你必定有某种心理上的失调。
在外界环境不是绝对地多灾多难、流年不利的地方,一个人应该能够获得幸福,只需他的热情和兴趣向外而不是向内发展。因此,在我们适应世界的企图方面,应当尽量避免自私自利的情欲,尽量获得那些能阻遏我们的思想永远专注我们自身的情爱和兴趣。
大多数人在监狱里是不会感到幸福的,这是人类的天性,而将我们锁闭在自身内的情欲则构成了一所最糟糕的监狱。在这类情欲中,最常见的有:恐惧、妒忌、犯罪感、自怜和自我欣赏。在这些情感中,我们的欲望都集中在我们自己身上,对外界没有真正的兴趣,仅仅担心它在某方面会伤害我们或不能满足我们的自我。
人们极不愿意承认事实,急切地想躲进暖和的谎言长袍里,主要是因为恐惧。然而,等荆棘撕破了长袍,寒冷的风从裂缝里长驱直入,这时已习惯于温暖舒适的人,比一个饱经风霜、结实硬朗的人,要遭受更多的苦楚。况且,那些自欺者往往心里也知道他们在骗自己,他们整天畏怯疑惧,生怕某件不利的事情会迫使他们沮丧地面对现实。
自私自利的情欲的最大缺陷之一,在于很少使生活丰富多彩。一个只爱自己的人,当然不能因其情爱的乱杂而受到指责,但到最后他必然会感到烦闷不堪,因为他热爱的对象永远没有变化。
一个因犯罪感而痛苦的人,往往忍受着一种特殊的自恋之苦。在这茫茫宇宙中,他感到最最重要的莫过于自己的品性高洁。反之,一个幸福的人,以客观的态度安身立命,他具有坦荡宽宏的情爱和丰富广泛的兴趣,凭借着这些情爱和兴趣,又凭借着它们使他成为许多别人的兴趣和情爱的对象,他获得了幸福。
能成为情爱的领受者,这自然是幸福的一大原因,然而索要情爱的人并非就是得到情爱的人。广义地说,得到情爱的人是给予情爱的人。不过,倘若像为了利息而放债那样,一个人在层层盘算之后才给予他人情爱,这是没有用的,因为有算计的情爱是不真诚的,领受者自然也不会感到它的真诚。
那么,一个被囚禁于自身的不幸福者又能做些什么呢?只要你总挂虑着自己不幸福的原因,你就依然是自私自利的,并且无法跳出这一恶性的圈子,如果你要跳出来,就得借助真实的兴趣,而不是指望那些做作的兴趣。
虽然这么做的确有困难,但你毕竟还能做不少,如果你能正确地断定其问题之所在,例如,要是你的问题源于意识的或无意识的犯罪感,那么你首先可以使自己的意识明白,你没有理由感到罪孽深重,然后把合理的信念植于无意识之中。如果你成功地清除了犯罪感,那么真正客观的兴趣会自然而然地产生的。
要是你的问题源于自怜,那么你首先可以让自己明白,在你周围并没有什么天大的不幸,然后再用上述的方法去解决这一问题。
要是你的问题源于恐惧,最好做一些有助于培养勇气的练习。自古以来,沙场上的英勇大胆一直被认为是一种美德。然而,道德的勇气和智慧的胆略却不曾引起同样的重视,不过它们也有自己的培养方法。每天,你至少承认一个令你痛苦的真理,你会发现这和童子军的日课一样有益。你得学会去如此感受:即使你在品德上、才智上远不如你的朋友们(当然事实并不如此),人生依旧值得体验。这种练习,几年后最终能使你面对事实而不畏惧退缩,并因此将你从大范围的恐惧中解放出来。
当你战胜了自我专注的毛病后能有什么样的客观兴趣,那只能是你的天性和外界环境的自然产物,你就不必费心了。可别对你自己说在前头:“如果我能迷上集邮,我准会幸福。”并因而开始收集邮票的工作,因为你可能会发觉集邮没趣得很。
在极大的程度上,幸福的生活犹如善良的生活。职业道德家们太偏重自我克制,因此他们把重点放在了错误的地方。有意识的自我克制,使一个人变得过于专注自己,并清楚地知道他所做的牺牲,结果在当前的目的上,它往往失败,而在最后的目标上,它也几乎总是落空的。
人们所需要的不是自我克制,而是那种向外的兴趣,后者能产生自发的、不经雕琢的行为,而相同的行为,在一个专注于追求自身德性的人那里,唯有依靠有意识的自我克制才能做到。
行为的效果可有天壤之别,这取决于行为者当时的心理状态。如果你看见一个孩子行将淹死,但你凭着援救的直接冲动去救他,那么待你从水中冒出来时,你的道德并没有受到半点损害。在另一种情况下,如果你对自己说:“去援救一个无助的人是德性的一部分,而我想做一个有德性的人,所以我必需求这个孩子。”那么,事后的你比起先前的你来,将变得更为败坏。
毋庸置疑,我们应该期望我们所爱的人幸福,但不应该将它作为我们自身幸福的一种替换。事实上,一旦我们对他人或身外之物产生了真正的兴趣,那么自我克制学说所包含的自我和他人的全部对立便即刻化为乌有。由于具备了这种兴趣,一个人感到自己生命之流的一部分,而不像撞球那样,是一个坚硬独立的实体,除了撞击外,不可能与别的撞球发生任何关系。
真正幸福的人觉得自己是宇宙的公民,尽情地享受着世界所给予的五光十色和舒畅快乐,不会因为想到死亡而苦恼万分、心神不定,因为他感到自己不会真的与后来者分离。唯有在这种与生命之流如此深刻的、本能的结合中,人们才能找到无与伦比的欢乐。
必须舍弃动物性的个人幸福
你不得不承认——人自诞生经过幼年、少年、青年、中年的成长之后,又经过老年时代而至死亡,所以,人的个体的生存是以无法避免的死亡为终点的。因此,虽然有些人认为不断追求个体强化的动物性自我才是人的生命所在,可是,他们却仍然不断地受到痛苦与矛盾的煎熬。
无论人的真正幸福如何,终究必须将动物性的个人幸福舍弃才行。这是人的生命的基本法则。即使你在自由的意识下,让动物性的自己服从于理性的意识,从而来规避这个法则,但这种法则在人的动物性肉体毁灭时必定会强烈地被实行。
也许,将动物性生存看作是人生的人会想:“那么,动物性的自我会妨碍人的真正生命,这种意识为何又赋予了人类?”这是一个疑问。对于这种疑问,你可以这样理解,即为完成自己的生命与种族的保存。事实上,凡是自己努力的所有动物所会产生的疑问皆可用以回答这个问题。
他们也许还会质问“这个物质和那个法则为何存在?我为了达到我的目的必须认真处理的一些机械性、物理性、化学性的法则究竟是什么?”也许又会问“倘若我的使命是要完成动物的生命,则我要克服的这些障碍物为什么存在?”终有一日你会明了,这是以动物性个体的生存为目的,而动物必须拼命地处理应处理的物质以及有关的法则,这是动物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所必要的手段。受到物质代谢的法则所支配,动物才能生存下去。
对于人而言,也有同样的情况。人无论对于理性的意识有任何观感,总之,必须使动物性自我本身服从于理性的意识,这并非障碍物,而仅仅是为完成自己幸福所必要的手段。对人而言,动物性的自我本身就正如耕种土地时所使用的锄头。但是,并非磨得很光亮却置于仓库的锄头,而是用来耕种土壤的锄头。由于经过耕种,锄头的刃就不再锐利,而不锐利就必须磨。同样的,为了使一个人更进步更成长才赋予人的才能。
有位哲学家曾经说过,“想要救自己的生命的人终会丧失生命,而为了自我本身却丧失自己生命的人一定会发现其中的原因”。这句话告诉我们,对于非灭亡不可的东西或不断地在毁灭中的东西,我们无法挽留它、保存它,因而我们必须舍弃终有一天会灭亡的东西或不断地在毁灭中的东西,这就是我们的动物性生命——也就是说,必须舍弃我们的这种动物性的生命,才能获得不会灭亡或永不灭亡的真正生命。
对我们而言,非生命的东西不会成为生命的东西,这也就是我们的动物性生存。当你不会把动物性的生存视之为我们的生命时,你真正的生命才算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