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时曾长久地迷恋过一种玩具冲锋枪,然而因为家里经济条件差,我从未向父母提出要买。但后来他们知道了,说你要真喜欢,就去买来吧。我感动极了,跑到弄堂口一个耶稣堂的角落里大哭了一场。结果我也没有去买,我是个懂事的孩子。三十来年后,我也成了父亲,儿时的感觉愈来愈清晰地积累为一种意识:快乐,孩子都有权充分地享用,做父母的则必须为之尽力。
但近来一事,让我从理论到实践,深刻体会到了“尽力”实在也是一种磨难。却说我儿子早就想要一双名牌运动鞋,其渴望的程度实不亚于当年我之对于玩具冲锋枪。但他母亲一直反对,理由是他还在念小学。这次正好他母亲出差,我便从我的“私房钱”中拿出一百三十多元钱,给他买来了——我打定主意要使他快乐。
于是好戏便开了场。新鞋穿上两三天,我就发现他的鞋帮上有了几处严重的擦损。我一声不吭。晚上用一点油漆,薄薄地把擦损处遮盖了。又过几天,情况显然有了新的变化,鞋子的头面部分呈现出一种斑驳的颜色,几处脱胶,并且皱得像只猪鼻子。这次我开口问了一句,儿子说是踢足球踢的。我了解儿子,他习惯把那些稍大的石头称作足球,而踢石头几乎是所有的男孩子都喜欢的,这自然让他们非常快乐。我自然也没深究。我晚上继续油漆、胶水、鞋楦,忙得一塌糊涂。
然而就在我妻子要回来的前两天,事态发展突飞猛进,令我目瞪口呆——儿子把鞋烧焦了!一双白鞋变成了黑鞋,如果还想要油漆的话,除非把它放到油漆桶里去浸一浸。这个季节,农民在野地里烧制草灰,儿子便和他的同伙一起,用脚往一个个的火堆上去踩。他们的目的简直匪夷所思:看谁能不把鞋子烧焦。他们一口气踩了二十几个火堆!我的嘴唇在发抖,拳头捏得出汗,可我最终还是忍住了,一句话也没说他,只是在他上床之后,我觉得必须出去透透空气,顺便把那双倒霉的鞋子扔到垃圾桶里去。
199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