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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江海一麾(1)

一个探险家应该是个什么样子呢?

按照我们的想象,首先,他应该穿一身牛仔衣,戴遮阳帽和墨镜,嚼口香糖,留一部浓密的络腮胡子——如果是女士的话,就扎上丝质头巾,每一寸裸露的肌肤都涂上油光鉴人的防晒霜。乘他钻进睡袋小憩的时候,我们翻翻行李里都有些什么:一支枪,——从理论上讲,除了野兽之外,劫匪和没开化的土着人也会威胁他的性命,尽管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前者已不满足于买路钱了,而是炒起了楼盘,后者也不猎人头了——当然也没去开人力资源公司,而是忙着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个打火机和一包香烟——绝大多数森林火灾由此而起;一台高性能数码相机——除了实现天人合一的心愿外,运气好的话,还能证明大脚野人和尼斯湖怪确实存在。此外,还要一部卫星电话,一副高倍望远镜,一个平底煎锅,一个放大镜,一把折叠式工兵铲,一双厚底靴,几打袜子和内裤,外加五加仑的纯净水和十磅的高热量食品。这样一来,尽管你负重如牛,步履如龟,也可以登高山,下碧海,度戈壁,穿丛林了。

可是,你见过叼着指南针迁徙的大雁吗?你见过穿着救生衣潜水的鱼鹰吗?你见过系着安全绳攀岩的猴子吗?你见过背着氧气瓶朝山的信徒吗?

当伙伴们一个接一个出现在面前时,卢筝不禁张大了眼睛。蔡东风果然名不虚传,看他两袖清风的洒脱样,卢筝差点忍不住问他是否带了擦屁股的手纸;卫宗渊穿了一套新款运动服,不过那个齐人高的行李箱简直就是个活动的衣柜,似乎此行不是参加以命相搏的探险,而是出席一次轻歌曼舞的派对;唯一让卢筝看着顺眼的是胡自雄,不过,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光看那个鼓鼓囊囊的背包,就能猜出里面夹带了什么私货。最后,当容妤像个精灵一样突然冒出来时,卢筝几乎要笑出声来了。

“我的大小姐,我们不是去海边写生,画板就不用带了。”

“反正又不重,我从小就背惯了的。”她当然一口回绝了,这段时间正是实习期,学校规定可以出去游山玩水,但回来还要交作业的。

“不错不错,翻过来还可以当切菜的案板。”胡自雄不知是讽刺,还是确有此意,但亵渎艺术的罪名算是一辈子洗刷不掉了。万一让凡·高那个疯子听到了,恐怕那只带金环的耳朵难逃被割掉的厄运了。

既然已决心出走,就得争分夺秒才行。眼见游艇被顺利吊装到远洋公司的货轮上,卢筝终于松了一口气。不过,计划之外的事情还是接二连三地发生了。而最让人惊讶的一件,不是卢筝被公安部门逮捕了,而是容妤带来了一条狗。

这是一条嘴脸丑陋、毛色芜杂的棕黑色大狗,而且,它叫什么名字不好,偏偏叫“黑旋风”。卢筝坚决反对接纳这个新成员,可是,当他得知卫宗渊已经办齐了出关所需的一切手续时,只好无奈叹气了。看来,这次远行名义上是伤感的寻亲之旅,实质上却极有可能演化为一次浪漫的相亲之旅。想到这一点,鸳梦成空的卢筝不禁牙根发痒,胃中泛酸,不过一想到蔡东风,心态立即平和了许多,因为不管后者愿不愿意,意中人的证婚人看来是当定了。

不过,那条狗可不懂人类如此复杂的关系,而是把大家一律当成了包子。蔡东风是个没滋没味的菜包子,卫宗渊出身尊贵,在包子中的地位相当于天津本地的特产“狗不理”,所以“黑旋风”对自己的大恩人不感冒也就可以理解了。让人好笑的倒是卢筝成了一个香喷喷的肉包子,它围着他转了一圈又一圈,肚子里发出了一连串的咕噜声,尾巴也摇得像风中的芦苇。卢筝很得意,说“狗眼看人低”这句话也有不确的时候,容妤明白那是在挖苦自己,叫他不要臭美了,天下的狗遇见同类时都是这副德性。

由于以前受过惊吓,胡自雄最怕狗了。当他看到喷着白沫的“黑旋风”时,神情惊恐无异于见到李逵本人举着大斧向自己奔来。狗鼻子才嗅到脚面,他就下意识地用双手捂住了要害部位,嘴里还嘀咕了一句。狗是没脸没皮的奴才,不懂得维护自己的尊严,可是它的主人却眼明耳尖,虽然没听清楚,但也知道胡自雄说的绝不是好话。

“你再说一遍!”“我说,我说,——不过,这条狗真的是你养的吗?”“没错,它就是本姑娘养的狗!”“对了!我刚才也是这么说的呀,只不过把‘狗’字前移了三位罢了。”胡自雄说得一本正经,卢筝几乎要笑倒在地了。容妤一想就明白了,当下满脸飞红,低声骂了句下流,就牵着狗走了。

卢筝看到这一幕很高兴,因为她终于也吃了一回瘪。可是他很快就不高兴了,因为在出发前的最后一夜,他希望能和顾雅莉单独待在一起。事实上,她今天也从北京赶来了,入住在码头附近的一家宾馆里。将伙伴们一一安顿进各自的舱位后,卢筝迅速从那些含义暧昧的眼光中消失了。可是,等他刚下了船,就一头撞见了阴魂不散的潘书纲。

“既然你要走,我就不得不告诉你一件事情了。”卢筝心想你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于是用不耐烦的语气请他有话快讲,自己还有正经事要办呢!可是,潘书纲说的却不是韩教授的文稿,而是卢筝自己惹下来的麻烦。

“你难道不感到奇怪吗?铁门关探险已经是一件旧事了,三年来谁也不闻不问,可偏偏就在你去南太平洋寻找容光斗下落的这个节骨眼上,突然被媒体曝了光,是不是太巧合了?”

这句话正击中了卢筝的心病。这一段时间来,尽管他努力说服自己不要去想,可是一个巨大的问号始终在心中挥之不去:容妤是怎么知道铁门汉简的?铁门汉简是怎么落在她手里的?如果不在她手中,那么,是谁在幕后指使她来要挟自己?

“你的意思是:有人在暗中捣鬼?”

“没错,这次行动隐藏着一个阴谋,一个表面上是针对你,其实是针对老师的阴谋。”潘书纲回答得斩钉截铁。

然后,他向卢筝充分展示了自己的逻辑推理才能。虽然其中的道道太多,习惯于直线思维的卢筝听了头大,不过最后也弄明白了,因为潘书纲的意思归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在同行的几个人当中,有一个人——至少有一个人包藏祸心。他的目的暂时不得而知,不过,能够和境外走私集团牵上线的人,一定大有来头。而且,他竟然能抛出铁门汉简这样的珍贵文物来当诱饵,胃口更是大得让人咋舌。

“你说的是蔡东风?”卢筝迟疑着说出了一句。这段时间,他已经知道容妤之所以能找到自己,完全是蔡东风支了一手棋。随即又摇头了,果然,潘书纲也不这么认为。

“虽然我和师弟的关系不好,但也不能不说句公道话:蔡东风虽然性情乖僻,可毕竟是个书生,这样的大买卖,不要说做,就是想也想不出来。总之,你自己要多加小心。另外,千万不要把这些疑点告诉老师,他身体不好,能不能拖过今年都不好说。”

可是,卢筝既然已经知道了自己的队伍中有内奸,怎么能不先下手为强呢?

潘书纲走了,卢筝独自徘徊了大半个钟头,最后终于决定因公废私,暂时先把儿女情长放到一边了。在电话里劝慰了顾雅莉好一会儿后,他叫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北京。一路上,看着高速公路两边闪烁的路灯,卢筝突然心头一惊,几乎要从座位上跳了起来。因为,他终于想到了一件东西,与之相比,铁门汉简不过是一堆烂竹片而已。

天王鼎!

卢筝凝神静气,像拉网一样将自己已经掌握的信息全部过滤了一遍。到目前为止,知道天王鼎存在的人,除了容光斗和韩奇之外,也就探险队中的五个人而已。如果真有人对天王鼎产生了觊觎之心,却不知道它究竟藏在哪个角落,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跟踪探险队,甚至混在一起。当初,自己不也是循着同样的思路找到铁门关的吗?

卢筝想到这里,浑身的热气顿时变成了冷汗。铁门汉简不见了,至少还有机会澄清——尽管卢筝知道自己永远也不会利用那个机会,宁愿闷头坐一辈子大牢。可是,如果由于自己的不慎而导致天王鼎落到了国际走私集团的手中,那可真是罪不容诛了!

凌晨时分,卢筝赶到了北京。在医院门口费了一番口舌后,终于获准走进了病房,叫醒了正在沉睡的韩奇教授。

“韩老,我差点忘了向您请教一件大事:如果此行一切顺利,我们有机会重见天王鼎,是不是要不惜一切代价将它带回来?”

卢筝的话只是一个引子,因为答案不言自明。可是,韩奇听了后却脸色发白,呼吸急促,似乎几十年前的热带病又复发了,嘴里还发出一大堆含混不清的词语。卢筝侧耳倾听,可是一个字也听不清。最后,韩奇终于恢复了清醒,才说了一句:

“我没有意见,你们自行决定吧。”

卢筝听了很失望,不仅是对这个回答,更是对老先生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处世态度。韩奇当然不是个看风头、耍滑头、骑墙头的人,否则也不至于落寞终身了。可是,这么多年来,每到一个关键的时刻,他似乎总是选择了离开——如果“逃避”这个词太过苛责的话。

那么,韩奇怕的究竟是什么呢?

“如果我们带不走它,而它又有可能被走私分子劫走,那该怎么办呢?”卢筝无奈之下,只好又逼进了一步。

“毁掉它。”

“什么?——为什么?”卢筝以为自己听错了。要知道,文物就像是人质一样,即使落到了穷凶极恶的歹徒手中,也要以安全无虞为宗旨,更何况是天王鼎这样的绝世珍品。这一点,韩奇应该比谁都清楚。

“在土人的传说中,天王鼎是上天降下的圣物。但实际上,它却是个不祥之物,如果离开了神庙,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可怕后果。”

卢筝一听就大摇其头了,这也能算是一个理由?按照民间的说法,挖古坟是要断子绝孙的。韩奇确实一生也没有子嗣,但那另有一段让人不忍回顾的往事,他自己也一向看得开。怎么到了垂暮之年,反而在乎起那些野语村言了呢?卢筝白跑了一趟,心里很是懊悔。等他返回码头时,天已经蒙蒙亮了。独守一夜空房的顾雅莉看见了他,满腹的幽怨顿时化成了伤感。“你一定要活着回来,我等着你!”卢筝抚摩着她的头发,倾听着她的呜咽,心中也是愁绪绵绵,可是说出口的却是一句让自己听了也心头发冷的话:“千万不要勉强自己。”顾雅莉不知道,卢筝也曾经和自己一样,品尝过等待某个人的滋味。那是一种从绝望到希望,再重回绝望的无休止轮回。有时候,你真恨自己竟然是一个人,而不是一碟变凉了的黄花菜!汽笛声响,巨大的货轮缓缓离开了码头。近岸的黄水不断泛绿,最后变为一片无边无际的蔚蓝。卢筝站在船尾的甲板上,低头看着水波在阳光下跳跃着点点金光,心绪也有点飘忽不定。此岸已经远去,彼岸又在何方?

“你快看,好多好多海鸥呀,它们为什么一直追着我们的船飞?”一个欢快的声音叫了起来。卢筝根本不用回头,就知道那是谁。因为在这艘货轮上,只有容妤一个女性。

“船在海上航行,就像一个活动的小岛。不管什么鸟,总有飞倦的时候,很需要这样一个歇脚的地方。”卫宗渊的回答听起来很合乎情理。也许,他自己就想做这样一个岛,或者一棵梧桐树,让心中徘徊的那只凤凰落下后就再也不想飞走。

良辰佳日,正当春游春从;碧海青天,最宜吐露心扉。所以,当这对众人眼里的金童玉女联袂出现在卢筝面前时,他一点也不感到惊奇。同样,由于有了游艇改造的前例,他对卫宗渊喜欢纸上谈兵的习惯也一点不惊奇了。

卢筝忍不住笑了一声,卫容二人才发现在这朗朗白日下,竟然还有一个不识相的灯泡亮在这里。于是,容妤讪讪地问他笑什么,卢筝回答道:

“船在行驶的时候,就像一只巨大的勺子,把海水搅动了起来,水下的浮游生物和小鱼小虾全随着浪花漂上来了,海鸥当然不会错过这个不劳而获的机会。所以,在海鸥眼里,我们不过是它的工具而已。——就像我是你的工具一样。”

容妤不说话了,情绪也迅速低落了下去,因为,卢筝和顾雅莉在船头执手相看无语凝噎的那一幕,已经落在了她的眼里,心中难免愧疚。何况,卢筝现在已经上了贼船,想跑也跑不掉了,就让他嘴上过过干瘾吧。卫宗渊可就不一样了,连忙说道:

“是我孤陋寡闻,让卢先生见笑了。——没想到,您不但敢孤身闯荡大漠,连海上的事情也一清二楚。”

卢筝好不容易占了一次上风,怎会见好就收,说大家都是年轻人,直呼其名就好了,有闲心的话也可以起个绰号,自己保证来者不拒。卫宗渊连连说好,说自己其实也不想这么拘束,只是从小家教如此。我年龄最大,你们就叫我“大卫”好了。卢筝夸这个名字好,不但叫起来十分响亮,还洋味十足,符合当前双语化的教学潮流。容妤知道他话中带刺,插口说不要管当前了,你看看身后是什么。卢筝一转身,就吓了一跳,因为“黑旋风”就一直蹲在自己身后,还讨好地伸出了大舌头,口水拖了老长,像一条没有拧干的抹布。

卢筝厌恶地瞪了它一眼,可是,“黑旋风”却不识趣地跟在了屁股后面。一转弯,眼见出了容卫二人的视线,卢筝就狠狠踢了它一脚。“黑旋风”呜呜叫了几声,低头趴在地上,很委屈地看着他。

卢筝有点内疚,可也没有停下脚步。他来到了船舷边,看到胡自雄正在那里忙着钓鱼。蔡东风一上来就晕船了,一直躲在洗手间里给海龙王交租子。

看着一根曲别针捏的鱼钩和一块午餐肉充当的鱼饵,卢筝取笑胡自雄的一相情愿,近海污染严重,怎么会有鱼上钩呢?恰在此时,胡自雄一声大叫,钓竿一甩,一条牙鲆就在甲板上乱蹦乱跳了。卢筝觉得可怜,上前解下了鱼钩,正准备将它放生,突然想起了什么,回头叫了一声。“黑旋风”似乎早就在等这个信号,立即从暗处跑了出来,几口就将尺把长的一条鱼吞进了嘴里,连骨头也嚼得吱嘎出声。

“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狗吃鱼。”胡自雄感到很惊奇。事实上,不但海鸟、棕熊、花豹和蜥蜴吃鱼,南美丛林中有一种大毒蜘蛛也是捕鱼高手,它将丝线垂到水中,一旦有鱼群经过就能发觉,攻击起来一捉一个准。

“黑旋风”吃完鱼后满地撒欢,在卢胡二人的腿中间钻来钻去,胡自雄大着胆子摸了摸它的鬃毛,那狗竟也温柔地舔了舔他的手。卢筝本来一脸笑意,这时突然变了,说了一句:

“你难道从中看不出什么问题吗?”

胡自雄说那还用说吗?狗是有情有义的忠臣,谁对它好,心里明镜似的,可比白眼狼袁振威强多了。可是,卢筝得出的结论却有点奇异:

“第一,狗是社会性的动物,它误以为我是这个队伍的首领,所以才会围着我讨好;第二,这条狗长期营养不良,尤其缺乏肉食,所以才会像馋猫一样饥不择食。”

“你的意思是:容妤对它不好?”胡自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瞧她平常对“黑旋风”的亲热态度,就差睡觉时也枕着了。

“那是你自己说的,可不是我的意思。”卢筝说完这一句,就转身走了。望着他的背影消失,胡自雄才回过神来,一字一顿地对自己说:

“我也看出了一个问题:容妤是不是个虐待狂还不好说,但卢筝这家伙绝对是个神经病!”

一夜无话。货轮驶出了渤海后,航速渐渐加快,第二天黎明,就到达了釜山港。由于停留的时间很短,大家决定不下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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