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楼梦》描写的纨绔子弟中,薛蟠“最是天下第一个弄性尚气的人”,为人行事带几分霸气,却又呆头呆脑,冒冒失失,故“混名人称‘呆霸王’”。一个“呆”字,活画了这个形象的突出特点,也把他和一般横行霸道的恶少、衙内之类人物区别开来。不过,薛蟠作为一个特点突出而又血肉丰满的人物,性格内涵并不单一,因而,他的“呆”也具多面性。
他有“呆”得可怕的一面。
《红楼梦》中,薛蟠是唯一背着“人命官司”出场的人物,“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一回,又首次触目惊心揭开了当时官场的黑幕,初现了贾雨村的贪官脸嘴。真可谓出场不凡,一出惊人,小说故事开端不久,读者便牢牢记住了他,对他呆气十足的霸王行径,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原来甄士隐之女英莲自幼被人拐走,“如今十一二岁光景”,拐子先将她卖与小乡绅之子冯渊作妾,后“又偷卖与薛家”,“意欲卷了两家银子”一逃了之,谁知被“两家拿住,打了个臭死,都不肯收银,只要领人”。两家争要英莲,相持不下,薛蟠岂肯“让人”,“便喝手下人一打,将冯公子打了个稀烂,抬回家去三日死了”。薛蟠打人致死,人命关天,罪在不赦,但起因却是由于拐子将一女卖两家挑起争端所致,毕竟不同于有预谋的蓄意杀人,而属于争执斗殴中的过失杀人。他指使豪奴打死冯渊,既见“倚财仗势”的霸气,又有“弄性尚气”的呆气。他并无冯渊那样的“绝风流人品”,同冯渊争买英莲(买来后改名香菱)“各不相让,以至殴伤人命”,与其说是因为钟情于英莲(如冯渊那样),不如说更多出于“弄性尚气”、争强好胜,“既打了冯公子,夺了丫头,他便没事人一般,只管带了家眷”“上京”投奔贾府,既不过问被“殴伤”者冯渊的死活,对夺到手的英莲似乎也没流露出特殊爱意和激情。这个“弄性尚气”的人,有时没有明确功利目的,只为了赌一口气,他可以不顾一切,不计后果,直至打人杀人,他这呆得可怕的一面,随时隐伏着惹是生非的危险。贾宝玉挨打后,薛蟠被怀疑“调唆了人来告宝玉的”,大感委屈,“有口难分”,一气之下,竟然表示“今儿越发拉上我了!既拉上,我也不怕,越性进去把宝玉打死,我替他偿了命,大家干净”,并“一边嚷,一面抓起一根门闩来就跑”,要不是薛姨妈“一把抓住”大声喝止,后果不堪设想。薛蟠呆气加霸气、呆得可怕的一面,使他同中国传统小说、戏曲中写滥了的“花花太岁”一类人物,看似很相同,实则不一样。
薛蟠既近女色,又好男风,是个名副其实的双性恋者。而在同性恋方面,他有时显得相当霸道,有时又十分愚蠢下作,表现出呆得可厌的一面。他自同家人住进荣国府梨香院后,“便知有一家学,学中广有青年子弟,不免偶动了龙阳之兴“龙阳之兴”即喜好男色。参见本书前文《贾宝玉的美男崇拜与同性恋倾向》的有关注释。,因此也假来上学读书,不过是三日打鱼,两日晒网,白送些束脩礼物与贾代儒,却不曾有一些进益,只图接交些契弟”(男宠或娈童,即同性恋对象)。他凭着有钱有势,在家学中“横行霸道”,“今日爱东,明日爱西”,互相争风吃醋,打架斗殴,搞得乌烟瘅气(包括宝玉、秦钟、金荣等人,也卷入其中)。薛蟠痴迷于同性恋,有时竟欲令智昏,认错对象,作出丢人现眼、自讨苦吃的丑事。“柳湘莲原是世家子弟”,“素性爽侠,不拘细事,酷好耍枪舞剑,赌博吃酒,以至眠花问柳,吹笛弹筝,无所不为。因他年纪又轻,生得又美,不知他身份的人,却误认作优伶一类”。薛蟠与他“会过一次”后,“已念念不忘”,“误认他作了风月子弟”,于是“又犯了旧病”,妄动邪念,死死纠缠。柳湘莲强忍怒火,虚与周旋,赚他到京郊北门外“人迹已稀”的静僻处,对他一顿拳打脚踢,一阵马鞭抽打,又逼他喝苇塘脏水,“把方才吃的东西都吐了出来”,经他“叩头不迭”一再求饶,最后柳湘莲才“丢下薛蟠”,“牵马认镫”扬长而去。贾珍等一伙酒肉朋友,“各处寻找”均不见他踪迹,待到北门外找到人时,“只见薛蟠衣衫零碎,面目肿破,没头没脸,遍身内外,滚的似个泥猪一般”。这个呆子遭到柳湘莲一顿羞辱和苦打,完全是咎由自取,呆得令人厌恶。
薛蟠脑子既不太好使,又从未认真读过书,胸无点墨,孤陋寡闻,常常闹笑话,出洋相,呆得十分可笑。把尽人皆知的江南大才子唐寅的大名说成“庚黄”,固然是他附庸风雅谈画时闹的大笑话;在与冯紫英等一班纨绔和妓女饮酒作乐行酒令中,他的对句“女儿乐,一根往里戳”之类,更是庸俗不堪,有辱斯文,还有“一个蚊子哼哼哼”、“两个苍蝇嗡嗡嗡”这样的“曲儿”,也只能出自这个头脑简单、情同小儿的薛呆子之口。他的闹笑话,出洋相,效果虽然类似插科打诨的小丑,其实也是本色使然,并非作秀,可笑中又带点可悲。
呆霸王薛蟠不仅呆得可怕、呆得可厌、呆得可笑,更有诸多呆得可爱之处。呆人有时本是老实人的同义语,不世故,不圆滑,能掏真心,说真话,往往被世人看做“呆”。第二十四回“错里错以错劝哥哥”半回情节中,原本是薛姨妈和薛宝钗错怪了薛蟠,以为宝玉挨贾政毒打与薛蟠有意无意“犯舌”有关,任他“急的乱跳,赌身发誓的分辨”,甚至气得想“越性进去把宝玉打死”,宝钗还是对他不信任,于是“正在气头上,未曾想话之轻重,便说道:‘好妹妹,你不用和我闹,我早知道你的心了。从先妈妈和我说,你这金要拣有玉的才可正配,你留了心,见宝玉有那劳什骨子,你自然如今行动护着他。’”这一说,“把个宝钗气怔了”,“拉着薛姨妈哭”诉,“薛姨妈气的乱战”,薛蟠也“知自己冒撞了”。其实,薛蟠冒冒失失的呆话,倒可能是实实在在的大实话,恰恰点到了宝钗这位城府甚深的妹妹内心隐私,也触动了薛姨妈自我推销“金玉姻缘”之说的痛处,所以母女俩反应才如此强烈。
知耻后勇,知过愿改,也是薛蟠呆得可爱之处。就在他乱“调情”遭到柳湘莲“苦打”,“三五日后,疼痛虽愈,伤痕未平,只装病在家,愧见亲友”。时间久了,他想到“天天装病,也不是事”,并反躬自省“我长了这么大,文又不文,武又不武,虽说做买卖,究竟戥子算盘从没拿过,地土风俗远近道路又不知道”,于是决意随“薛家当铺内揽总”张德辉一道去外地跑趟生意。宝钗见“哥哥果然要经历正事”,也说服薛姨妈支持薛蟠的想法,并拿出“八百一千银子”“交与他试一试”,“叫他学些乖来也值了”。尽管薛蟠未能从此彻底改掉一切毛病,日后在家里妻妾间因“怜新弃旧”闹得鸡犬不宁,但他在外行为似乎有所收敛,称王称霸、惹是生非的事少见了。
这位呆霸王最呆得可爱之处,是他不计前嫌,知恩厚报,待人诚恳,很重哥们义气。他遭柳湘莲“苦打”后一度怀恨在心,“睡在炕上骂柳湘莲,又命小厮们去拆他的房子,打死他,和他打官司。”他此时此境如此怨恨柳湘莲,企图报复解恨,自在情理之中,更符合他的呆霸王天性。但事有巧合,薛蟠那次去外地做生意,“同伙计贩了货物”,“到了平安州界,遇一伙强盗”拦路抢劫,恰逢柳湘莲“从那边来了,方把贼人赶散,夺回货物”,还救了他们的性命。瞬息间,命运根本改变了两人间的恩怨爱恨,薛蟠为感救命之恩,对柳湘莲不仅尽弃前嫌,还“结拜了生死弟兄”,准备回京后“给他寻一所宅子,寻一门好亲事,大家过起来”。后来,柳湘莲因尤三姐刚烈自刎而情断心冷、遁入空门,薛蟠“一听见这个信儿”,就亲自“带了小厮们在各处寻找,连一个影儿也没有”,他为此“还哭了一场”,回到家里,“眼中尚有泪痕”,过了好几日,酒席上他与“众人”谈起柳湘莲的事,仍“只是长吁短叹无精打采的,不象往日高兴”。薛蟠的情深义重,与宝钗听了尤三姐之死,柳湘莲的出家,漠然置之,“并不在意”(反用“生前命定”之类空话来安慰为之“叹息”的薛姨妈),恰成鲜明对比。
呆霸王薛蟠之“呆”的多面性,正突现了他性格和人性的复杂性。他虽然干过坏事作过孽,但他绝不是从头到脚都坏透了的坏蛋,也不是从始至终无恶不作的恶棍。在他身上,好与坏,善与恶,美与丑,混然杂陈,又有机统一,并不存在“一半是魔鬼,一半是天使”似的性格分裂。他的作恶使坏、出乖露丑,与他的憨厚诚实、重情重义,看似矛盾对立,其实都有机统一于他作为呆霸王的本色秉性。他的“弄性尚气”和纵情任性,本身就带有可善可恶、可好可坏的二重性,也存在从恶向善、由坏向好转化的可能性,他与柳湘莲之间的恩恩怨怨,他对柳湘莲由原先恼羞成怒的满腹怨恨,转变为后来感恩戴德的深挚情谊,其所以自然而然,真实可信,根本原因也在这里。
历来对薛蟠评说不少,多把他归为坏人或反面人物一类,充其量说他只不过多少有别于那种一无是处、“无往不恶”的坏人或反面人物。比如有位红学家的文章说,“薛蟠是个反面形象,这是无可置疑的”,“他是个坏人,那是毫无疑问的。如果,他在舞台或银幕、荧屏上出现时,就是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无须提‘这是好人还是坏人’的问题” 林冠夫:《红楼梦纵横谈》,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20~321页。。
依我看,这个“无可置疑”、“毫无疑问”的结论,实在是大可怀疑、大可讨论的。舞台、银幕、荧屏上出现的形象,让幼儿园的小朋友一看都能分清“是好人还是坏人”、正面人物还是反面人物,这样简单化、脸谱化的形象塑造是否都值得肯定、值得提倡,我们不必在此讨论。但,至少可以肯定地说:如此简单划分好人坏人、正面反面的人物分析方法,在《红楼梦》里未必都行得通,这部小说里的绝大多数人物(包括薛蟠在内),未必需要、未必适宜划为通常意义上的好人坏人或正面人物反面人物。
如前所说,薛蟠是背着“人命官司”出场的人物,有的读者可能会先入为主,或者按照惯有的阅读期待,以为他必然是被作者当成坏人或反面人物来塑造的,但一当认真读完“红楼”全书,仔细审视薛蟠全人,恐怕自己也会怀疑或推翻原来那个先入为主的设想。
毫无疑问,按照任何时代的任何刑律,薛蟠都是个被贪官庇护、逍遥法外的刑事罪犯。但,对文学形象的审美评价,毕竟不同于对刑事罪犯的法律裁决,仅据此就把薛蟠归为坏人或反面人物一类(尽管承认他多少有别于其他一般坏人或反面人物),岂不是太匆忙,也太简单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