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圆的目光在舅舅和舅妈牵住的手上停留一个呼吸,假装什么都没看到。
出发之前,阿宝跟她说了,舅舅舅妈是夫妻,夫妻俩牵手、拥抱、互相咬嘴唇很正常。
虽然,她记得她爹和她娘不是这个样子,大舅舅和大舅妈也不是这个样子,但小舅妈和大舅妈、和她娘不是一样的人。
小舅妈的胆子很大。
小舅妈不在乎别人议论,不在乎别人用不好的眼神看她。
小舅妈现在被她看见与小舅舅牵手,朝她笑得大大方方毫不扭捏小气,仿佛与小舅舅牵手是再普通不过的事。
这事确实普通。
圆圆露出笑,问舅舅:“我们走哪条路?”
向下的路是去抓过鱼的山溪,向上的路通往沈行之第一次带陆轻岚进山砍鸡骨草的那个林子。
沈行之此行的目的是砍树,道:“往上面的路走。”
他不太自在地抽了抽手,没能成功地把手解救出来,便甩了甩。
陆轻岚保持微笑:“干嘛呢?”
沈行之压低声音:“放开我。”
陆轻岚:“不放,我喜欢牵你的手。”
沈行之:“圆圆看到了!”
陆轻岚:“看到了你会掉肉吗?我们是情侣,情侣就该牵手!待会儿有毛毛虫,我好害怕,你要保护我!我还很害怕蛇,被咬了我会哭的。”
沈行之:“……”
沈行之没见过陆轻岚哭,也没见过她害怕蛇,只见过她被毛毛虫吓唬得不敢往前走的可怜模样。
“圆圆走在前面,她比你更容易遇到蛇。”沈行之想和陆轻岚讲道理。
“她不会遇到蛇的,我会。”陆轻岚光明正大地作弊,将附近的一条草花蛇叫过来,配合自己演戏。
沈行之晓得陆轻岚能操纵动物,说道:“你莫要跟我胡闹。”
下一刻他听到她的尖叫:“啊啊啊!有蛇!我好怕!!”
陆轻岚整个人都扑到沈行之身上来,要不是沈行之够高够壮,承受得起她的体重,此时已经被压倒在地爬不起来了。
草花蛇从隐蔽处蹿出,不等沈行之拿棍子把它挑起来扔到别处,已经麻溜地钻进小路另一边的灌木丛,抖着尾巴迅速消失不见。
事发仓促之间,沈行之关心则乱。
他忘了陆轻岚是神通广大的“妖精”,就着被她挂在身上的姿势,狠狠打了好几棍灌木丛,免得草花蛇又冒出来吓人。
“没事了,蛇跑了。”他拍了拍陆轻岚,“下来吧。”
“真的跑了?它再出现怎么办?”陆轻岚被戏精附体,叫出第二条蛇演员。
这条蛇是三角形脑袋的毒蛇,颜色朴素,哧溜一下给沈行之看了个背影,也下场了。
沈行之这时已经察觉不妥,面无表情地掰开陆轻岚抱着自己的胳膊,对吓得跑到身边寻求庇护的圆圆道:“蛇藏起来了,圆圆不要怕。”
圆圆拽紧他的衣角:“我不敢走前面!舅舅不怕蛇,我跟在舅舅后面。”
陆轻岚假装自己是一朵柔弱可怜小白花,哭唧唧地擦眼睛:“呜呜,行之,我好害怕。我需要行之的亲亲才能镇定下来。”
沈行之:“……你别闹。”
别以为我猜不到蛇是你招来的。
“你不亲我,我亲你。”陆轻岚把嘴唇贴在他的脖子上亲了一口,看看心有余悸的圆圆,也低头亲了小姑娘一口,“圆圆莫怕,你舅舅好厉害的,蛇已经被他赶走了!”
“哦。”小姑娘是真的怕蛇,搂住陆轻岚的胳膊,和她一块走。
陆轻岚贪心,得了小姑娘还想得到小姑娘的小舅舅,伸手牵沈行之。
山路窄小,容不得陆轻岚与沈行之肩并肩向前。
陆轻岚一手被圆圆搂着,一手牵沈行之,走了一会儿,她主动放弃男朋友的手。
“这路太讨厌了,开路的人也不知道把路拓宽一点。”
“很少有人往这边来,没必要开大路。”
沈行之习惯性接话。
陆轻岚仰头看了看山上的老松树,问他:“你砍下的树是在山里做成板材,还是搬回家做板材?把砍下的树搬回家要走这条崎岖山路,很辛苦。”
你刚才挂我身上,我也很辛苦。
沈行之道:“走惯了便不觉得辛苦。你很少进山,跟我不一样。”
陆轻岚碰了碰小姑娘:“圆圆,累了就说一声。”
半个时辰后,沈行之砍掉路边的灌木和野草,开出一条粗糙的路,来到林中砍树。
说是砍,沈行之用的却是借来的锯子。
锯了半天,树木终于倒下,繁多的枝丫压塌许多灌木和草。这些枝丫将会被砍掉晒干,捆起来扛回家,成为烧水做饭的燃料。
沈行之忙着干活,陆轻岚带着圆圆在附近的林子寻宝。
山中植物种类丰富,拥有山神印的陆轻岚如入宝山,不一会儿就找到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其中有圆圆认识的,也有她通过询问动物,知道可以吃的。
陆轻岚的目标是木耳、蘑菇等菌类。
圆圆认识的比较杂,有和生姜不同的山姜,有满树绿叶的山楂,有五指毛桃等用来入药或煮汤的中药材,还有果实可以吃的桃金娘树。
可惜陆轻岚不认识花椒茱萸豆蔻等香料,否则这山里有的,她都能找出来。
比黑木耳值钱的银耳找到了,回到家就可以尝试银耳的人工种植;能吃的蘑菇也找到几种,陆轻岚唯一认识的,是球状的猴头菇——她找到两个不大的猴头菇。
“这个是山珍,特别好吃。”陆轻岚向圆圆科普,“人们形容好吃且珍贵稀少的东西,通常用山珍海味这个词。”
“山珍是猴头菇,海味是什么?”圆圆问。
“猴头菇是山珍之一。”陆轻岚纠正她的错误说法,回忆山珍海味具体指什么,“山珍海味有八种,分上中下三个类别。上八珍分别是麋鹿脸部的肉、骆驼的驼峰肉、猴头菇、熊的脚掌、燕窝、野鸭的胸脯肉、鹿筋、黄唇胶。”
“麋鹿?骆驼?”圆圆从未听说过这两种动物。
“我们这里没有麋鹿,它们生活在我们这里往北的地方,是很少见的珍稀动物。麋鹿又叫做四不像,头和脸像马,角是鹿角,脖子像骆驼,尾巴和驴尾巴差不多。骆驼生活在沙漠里,我们这没有沙漠,也没有骆驼。”
陆轻岚摸摸小姑娘的脑袋,怜惜道:“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去沙漠看骆驼。”
还是现代好,能带小孩去动物园看稀奇。
圆圆努力记下陆轻岚讲的知识,不解地道:“舅妈,你说麋鹿稀少,为什么人们还要吃麋鹿脸上的肉?”
脸上的肉被吃掉,麋鹿还能活着吗?
陆轻岚说:“很久以前,麋鹿就像老虎山猪一样到处都有分布,后来自然环境逐渐变得不适宜麋鹿生存繁衍,麋鹿便渐渐地少了。古时候的人们喜欢狩猎麋鹿,将麋鹿当成祭祀天地神明祖先的祭品,又有人喜欢吃麋鹿脸上的肉,麋鹿便越来越少。”
圆圆有点儿揪心:“老虎和山猪也会越来越少吗?”
陆轻岚道:“老虎可以吃,骨头可以入药,越来越多的人捕捉老虎,老虎当然会变少。山猪同理。”
圆圆想起去世的外公和大舅舅,说:“我不喜欢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