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都三十六庄
兴都①庄地八千三百顷,中官夺民田,复增八百顷,立三十六庄。帝从抚按奏,属有司征租,还兼并者于民。中官张尧为清,又许之。(魏)时亮②极谏,不纳。
《明史·魏时亮传》
【注释】
①兴都:明世宗置承天府,称为兴都,治所在今湖北钟祥县。
②魏时亮:明世宗时大臣。时任户科给事中。
【译文】
兴都田庄有土地8300顷,宦官强占民田,又增加了800顷,建立36处田庄。世宗皇帝听从抚按官员的奏请,要求官府机构征收田租,把兼并强占的民田归还给农民。宦官张尧向皇上请求,皇上又同意了宦官的要求。魏时亮极力劝谏,皇上不采纳。
北人种稻
(左光斗)出理屯田,言:“北人不知水利,一年而地荒,二年而民徙,三年而地与民尽矣。今欲使旱不为灾,涝不为害,惟有兴水利一法。”因条上三因十四议:曰因天之时,因地之利,因人之情;曰议浚川,议疏渠,议引流,议设坝,议建闸,议设陂,议相地,议筑塘,议招徕,议择人,议择将,议兵屯,议力田设科,议富民拜爵。其法犁然具备,诏悉允行。水利大兴,北人始知艺稻。邹元标尝曰:“三十年前,都人不知稻草何物,今所在皆稻,种水田利也。”
《明史·左光斗传》
【译文】
左光斗受命管理屯田事务,他上奏说:“北人不知道兴修水利,地种一年就荒芜了,两年以后人民就迁徙了,三年以后这个地方的土地和人民就都没有了。如今要想做到天旱不成灾,雨涝不为害,只有兴修水利一法。”随即列举陈述了三因十四议:三因是因天时、因地利、因人情;十四议是议治理河流,议疏通沟渠,议引水,议设坝,议建闸,议设圩岸,议考察地形,议筑塘,议诏徕种田者,议择人,议择将,议兵屯,议力田设科,议富民拜爵。他建议的方法清清楚楚,全面具体,下诏完全批准付诸实行。于是大兴水利,北人从此懂得了种植水稻。邹元标曾说:“30年以前,都城的人不知道水稻是什么东西,现在到处都种了水稻,种水田获得了好处。”
成勇以廉叙用
(张玮)迁南京光禄卿,召入为右佥都御史,迁左副都御史。时刘宗周、金光辰并总宪纪,玮①乃上《风励台班疏》曰:“惩往正以监来。今极贪则原任巡按苏松御史王志举,极廉则原任南京试御史成勇。勇与臣曾不相知,家居闻勇被逮,士民泣送者万辈,百里不休。后入南都,始知勇在台不滥听一辞,不轻赎一锾②,不受属吏一蔬一果。杰绅悍吏为民害者,不少假借。委曲开导民以孝弟。臣离南中,辄扳辕愿借成御史,惠我南人。虽前奉严谴,宜召为诸御史劝。”疏上,一时称快。诏下志举法司逮治,成勇叙用。
《明史·张玮传》
【注释】
①玮:张玮,武进县人。
②锾(huán):古代重量单位。百锾为3斤。引申为罚金的代称。
【译文】
张玮迁南京光禄卿,召回北京任右佥都御史,迁为左副都御史。当时刘宗周、金光辰一起总管御史台风纪,张玮便上奏《风励台班疏》说:“惩前正是为了给以后提供鉴戒。现在极贪的官是原任巡按苏州松江御史王志举,极廉的官则是原任南京试御史成勇。成勇与臣从来不曾相识,我在离职回到家乡的时候,听说成勇被逮捕,士人百姓流着泪送行的有几万人,百里路上络绎不绝。我后来任职南京,才知道成勇在御史台不随便听信讼词,不轻易收受罚金,不接受下属官员送的一菜一果。对于残害人民的劣绅恶吏,从不宽贷。细致耐心地引导民众孝敬父母友爱兄弟。臣离开南京时,人们都拉住我的车辕希望再把成御史借给他们,让他为南方人民谋利。成勇虽然此前受了严厉处罚,应当重新召用作为众御史的表率。”张玮上疏奏进,人人称快。诏令逮捕王志举交法司惩办,成勇重新任用为官。
钱塘一叶清
叶宗人,字宗行,松江华亭人。永乐中,尚书夏原吉治水东南。宗人以诸生上疏,请浚范家港引浦水入海,禁濒海民毋作坝以遏其流。帝令赴原吉所自效。工竣,原吉荐之,授钱塘知县。县为浙江省会,徭重,豪有力往往构黠吏得财役贫民。宗人令民自占甲乙,书于册,以次签役,役乃均。尝视事,有蛇升阶,若有所诉。宗人曰:“尔有冤乎?吾为尔理。”蛇即出,遣隶尾之,入饼肆炉下。发之,得僵尸,盖肆主杀而瘗①之也。又常行江中,有死人挂舟舵,推问,则里无赖子所沉者。遂俱伏法,邑民以为神。
按察使周新,廉介吏也,尤重宗人。一日,伺宗人出,潜入其室,见厨中惟银鱼腊一裹。新叹息,携少许去。明日召宗人共食,饮至醉,用仪仗导之归。时呼为“钱塘一叶清”。十五年督工匠往营北京,卒于途,新哭之累日。
《明史·叶宗人传》
【注释】
①瘗(yì):埋。
【译文】
叶宗人,字宗行,松江府华亭县人。永乐年间,尚书夏原吉在东南治水,叶宗人当时是学生,上疏请疏通范家港,引浦江水入海,禁止沿海居民筑坝阻遏浦江水流。皇上命叶宗人到夏原吉处献策效力,经办此事。疏港引水工程完工,夏原吉荐举他,授任钱塘县知县。钱塘县治是浙江省会,徭役繁重,强豪往往用钱财买通恶吏把徭役都加重到贫民身上。叶宗人令百姓自报等次,登记于册,依次派发徭役,这样徭役就公平了。叶宗人有一次升衙理事,有一条蛇顺着台阶爬上来,好像有冤屈要告状。叶宗人说:“你有冤屈吧?我为你伸冤。”蛇立即往外爬,就派了一个衙役顺着蛇爬行的路线追寻,蛇最后爬到了一个烧饼铺的火炉底地下。把炉底地面挖开,发现了一具僵尸,经查明是店主杀了人埋在炉底地下。叶宗人又常在江上巡行,有一次一个死人挂住了船舵,经追查审问,原来是城里地痞无赖把人沉入江中。这两个杀人凶手都依法判处死刑,省城的人都把叶宗人奉若神明。
按察使周新,为官耿直廉洁,他特别推重叶宗人。有一天,他趁叶宗人外出之时,暗中走进叶宗人的房中,见厨中只有一包腊银鱼。周新见状为之叹息不已,把这腊银鱼带了一点走了。第二天召请叶宗人一起吃饭,饮酒微醉,便用官府仪仗为前导,送叶宗人回家。当时人们都称为“钱塘一叶清”。永乐十五年叶宗人督率工匠去修北京城,在途中去世,周新哀哭了一天。
王溥清廉
王溥者,桂林人。洪武末为广东参政,亦以廉名。其弟自家来省,属吏与同舟,赠以布袍。溥命还之,曰:“一衣虽微,不可不慎,此污行辱身之渐也。”粮运由海道多漂没。溥至庾领①,相度形势,命有司凿石填堑,修治桥梁,易以车运。民甚便之。居官数年,笥无重衣,庖无兼馔。以诬逮下诏狱,馈属赆皆不受,曰:“吾岂以患难易其心哉!”事白得归,卒。
《明史·王溥传》
【注释】
①庾(yǔ)领:即今广东南雄县北大庾岭。
【译文】
王溥,桂林人。洪武末年任广东参政,也以廉洁闻名。弟弟从家乡来广东省,和王溥的属官同船而行,属官赠送他一件布袍。王溥要弟弟归还,说:“一件衣服虽然微不足道,但是不能不谨慎,随便接受别人一件衣服,是污行辱身的开端。”当时由海道运送粮食许多都沉没漂散。王溥亲自到大庾岭,观察地理形势,然后命有关机构开凿岩石,填平沟堑,筑路修桥,粮食改用车运,民众感到十分便利。任官数年,衣无兼采,食无重味。蒙受诬陷被捕,投入诏狱。僚属赠给他路费和物品,他都拒绝不受,说:“我怎么能因为患难而改变自己的心志呢!”事情查明冤狱昭雪之后释放回乡,去世。
东林党讲学议政
(顾)宪成①姿性绝人,幼即有志圣学。暨削籍里居,益覃精研究,力辟王守仁“无善无恶心之体”之说。邑故有东林书院,宋杨时讲道处也,宪成与弟允成俱修之,常州知府欧阳东凤与无锡知县林宰为之营构。落成,偕同志高攀龙、钱一本、薛敷教、史孟麟、于孔兼辈讲学其中,学者称泾阳先生。当是时,士大夫抱道忤时者,率退处林野,闻风响附,学舍至不能容。宪成尝曰:“官辇毂,志不在君父,官封疆,志不在民生,居水边林下,志不在世道,君子无取焉。”故其讲习之余,往往讽议朝政,裁量人物。朝士慕其风者,多遥相应和。由是东林名大着,而忌者亦多。
既而淮抚李三才被论,宪成贻书叶向高、孙丕扬为延誉。御史吴亮刻之邸抄中,攻三才者大哗。而其时于玉立、黄正宾辈附丽其间,颇有轻浮好事名。徐兆魁之徒遂以东林为口实。兆魁腾疏攻宪成,恣意诬诋。谓浒墅有小河,东林专其税为书院费;关使至,东林辄以书招之,即不赴,亦必致厚馈;讲学所至,仆从如云,县令馆谷供亿,非二百金不办;会时必谈时政,郡邑行事偶相左,必令改图;及受黄正宾贿。其言绝无左验。光禄丞吴炯上言为一一致辨,因言:“宪成贻书救三才,诚为出位,臣尝咎之,宪成亦自悔。今宪成被诬,天下将以讲学为戒,绝口不谈孔、孟之道,国家正气从此而损,非细事也。”疏入,不报。嗣后攻击者不绝,比宪成殁,攻者犹未止。凡救三才者,争辛亥②京察者,卫国本者,发韩敬科场弊者,请行勘熊廷弼者,抗论张差梃击者,最后争移宫、红丸者,忤魏忠贤者,率指目为东林,抨击无虚日。借魏忠贤毒焰,一网尽去之。杀戮禁锢,善类为一空。崇祯立,始渐收用。而朋党势已成,小人卒大炽,祸中于国,迄③明亡而后已。
《明史·顾宪成传》
【注释】
①顾宪成:明政治家。无锡人。万历进士,官至吏部文选司郎中。万历二十二年,革职还乡,与弟允成和高攀龙等在东林书院讲学。他们议论朝政人物,受到士大夫支持,形成清流集团,被称为东林党。
②辛亥: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
③迄:直至。
【译文】
顾宪成禀性超常,年轻即有志于圣学。及至革职回乡,更加集中精力专门研究,有力批驳王守仁“无善无恶心之体”之说。无锡原有东林书院,是宋代杨时讲学之处,顾宪成和弟弟顾允成一起重修,常州知府欧阳东凤与无锡知县林宰替他们进行了筹划。书院落成之后,便经常和高攀龙、钱一本、薛敷教、史孟麟、于孔兼等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讲学,顾宪成被学者们称为泾阳先生。当时,士大夫中恪守正道与时俗不合的人,大多离开官场,隐居山野之中,听说了顾宪成等东林讲学之事,纷纷响应投奔而来,乃至于学舍人满为患。顾宪成曾说:“在朝廷做官,不忠于君父,在地方做官,不关心民生,在山野隐居,不关心世道,这都是君子不应有的态度。”因此他们在讲学之余,往往议论朝政,品评人物。朝中官员向慕东林风气的人,大多和他们遥相呼应。所以东林名声大着,而同时忌恨者也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