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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放逐(6)

在刹那间,我竟有了主意,是的,他进门时不是强调了我的身份,把我这当作庇护所么——我心中一阵深隐痛,使得脸上肌肉都抽搐了起来,门栓就是这时掉落了。

我凛然的身子紧丝密缝地将门堵住了。

“干什么的?”我很奇怪自己也会打官腔。

面前的第一位,是个五十岁左右的妇女。这种人我见多了,“文革”当中,领人把一户户“牛鬼蛇神”的家抄个乌七八糟的,把居委会内每一户人家的隐私如历数家珍,把——就是这号模样的居委会主任(也许,现在不该用老观念看人了),她们常常自称为社会组成不可缺少的原子核,在那年月里的裂变的确是令人惊骇的(如今,这类聚变该化作衰变了吧)。她长得很胖,胸脯几乎要顶住你的肚皮。她清清嗓子,自信而又严肃地说:“我是维护社会治安的。”

“谢谢,我这里没发生什么意外。”

她怔住了,半晌,才就:“是这样的,据有人反映,一个身份不明的人进了你的门。”

“我了解他的身份,他现在是公民了。”

“这么说,他不久前还不是公民——况且,你也不了解他最近有没有犯案。”她有点不悦了,“我们是模范街道,已经有三年不曾出过刑事案件了。”

“正因为这一条,我才在这租了房子,收留人过宿。”我口气和缓了点,人家是远道而来,何必刁难呢。

“那么,我找他一下。”她说。

“不必了吧。”我担心来人又一次受到不必要的惊吓——人在这种境况下神经特别脆弱。

“我们总归有权过问一下吧。”

“我担保,不行么?”

“你了解他?”

“了解。”

“恐怕不见得吧。”她有点恼了,“就是一位朋友,隔天出了事,你也不一定知道。连我也不能为你担保。能保证他不骗你?”她就要往里走。

“站住,你再进一步,就违法了。”我说。

“你什么意思?”她站住疑惑。

“法律保护公民正当居住权利,不允许非法闯入他人住宅,你们要犯非法搜查罪了!”

“我是居委会主任,这里归我管。”她似恍然却很生气。

我冷笑道:“你知道我是什么人么?”

她也冷笑了:“怎么不知道?不就是写写材料,写写文章。我当居委会主任作报告,也要动笔写呢——”

我一下子哑了,哭笑不得。好一阵,才声明:“我是政协委员!”

也许“政”字镇住了她,因为她常常以“政府的代表”自居,她兀地站住了,犹豫了一会,竟说:“既然这样,你更有责任协助我们维护治安,我不允许我们街道有任何形迹可疑的人出现,我得对我这条街道负责——至少,你得去派出所申报个户口。”

她分明是软了下来,可又不服输。

“这个——好吧。”

“那就请你同我们走——一次。”她用一种公事公办的口吻说。

我转身把门关上:“请你等等。”而后径直走入里间。却见来客仍睡得很香,只是没有鼾声。也许,刚才的一切他都没有听见——但愿他没听见,但愿!我不忍心叫醒他,只轻声说了句:“睡吧,我去去就回。”顺手拉灭了灯。

我又到了门口,把门打开,居委会主任一脸铁青,显然对我刚才关门的作法感到愤懑,她的权力受到一次挑战。

一路上,她喋喋不休:“既然你是委员,是个有身份的人,更不应该留不三不四的人借宿,这要造成什么影响,万一又犯了案子,你担当得起?我们这模范街道也就让你毁了。”

我庆幸我是平反了的,不是刑满释放的,否则,又该有什么样的罪名扣到我的头上?夜寒彻骨,我只觉得身上的衣服都变成冷铁筒子,又硬又冷,一站定就冻伤人——整个身子就似在冰窟窿里一样。什么教授,什么委员,在这样的居委会主任面前都不屑一提——后来,到了派出所,她终于弄清了“政协委员”是怎么一回事,不禁冷笑道:“原来是统战对象,刚才我是听错了,哼……”

“哼”字背后的意思则不言而喻了。

派出所长赶紧说:“你这是什么年月的话?政协开会,我还得亲自去参加保卫工作呢。我还看见(这是指我)在大会上发言……他们都是国宝……真对不起,惊动你了。”

那位居委会主任站在一旁,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只是……他住房里……”

“有政协委员作保还不行么?”所长是红脸汉子,他笑眯眯地从柜子里摸出个瓶子来,“哈哈,深夜打扰我们的委员了,来,干一杯,压压惊!”说着,满满地给我斟了一杯。“不,我不会……”我赶忙推辞。

“不干,不干就是还有气啰?”握杯的手执意递了过来。

我苦笑了一下,只好一饮而尽。立即,一股热气从胸口往上涌来,只觉得头晕晕乎乎……听见所长对居委会主任说:“还不道个歉?”

那主任结结巴巴地说:“对……对不起,不过,履行个手续还是……”

我恼了,借着酒力,竟训斥起她来了:“你不是自称为执法么?你懂得马克思说过的话么?不能一罪数罚嘛!已经罚过了,改过了,就是公民,就有公民权,有借宿的权利……别以为我是委员就有什么了不起,人首先也是公民……”我语无伦次了,“我什么也不是,我是人类的良知,我是历史的投影,我是剪不断的过去与今天;我是根,我是叶,我是伟岸的树干,我也是脆弱的枝;我是大地上的新绿,我也是矿层深处的化石;我是热,我也是砭骨的冷,我什么都不是,又什么也不是……”

她悻悻地走,我仰天哈哈大笑。

一杯,又一杯……我从未有过如此海量!痛快,抑或是痛苦,一概不知!

不知什么时候,我才踉踉跄跄地走到了街上,闪烁的灯光与天边的星子相映生辉,我疑已入仙境……一股冷风灌进脖子,才猛然记起卧室里还有个他。

门一推开,竟不觉室内的暖流扑来,我感到有点不对劲了。扑到床上一摸,空空如也。开灯,只见被子已掀开,伸手一探,冰凉——就在我酩酊大醉之际,他已走了!

我不顾一切地冲到大街上,声嘶力竭地呼喊:“回来!回来呀!”

声音在黑夜中回荡,听起来是那么陌生、孤寂。人们以为我是在招魂,赶紧爬起来把窗户关上。可我呼唤的又何止是一个人的魂灵呢?

他没有回来,再也没有回来!

连一点消息也没有。

我不知道,在大千世界的哪个角落,蜷缩着他那可怜的身躯——我只知道,不少刑满者,宁可留在劳改队就业,也不愿回原籍,为的什么则不用说了。而他,却未免有太多的幻想。当然,他如回去就业,恐是最好的归宿了。

至于别的路,那我就不敢想象。

可后来,我却在别的路上找到了他,那时,却不是他求我了……这一切,已很遥远了。

我说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今日的蜗居是怎么回事。

七尺蜗居,是美的集萃,是整个的理想境界。

这里能完整地摆上一张床,这床足有三肩到四肩宽,虽然我睡觉再也不会翻身、转动,有一肩宽已足够,可我的手再也不用放在肚皮上面和抱在脑后,这无疑是一次伟大的解放;若要有朋友来,挤一挤也还有余地。为了表示对这张床的重视,我用三合板把它隔了出来,成了这七尺蜗居的里间,所余之处,便是我的书房。

这样,我便有了卧室与书房,这可是过去从来不敢奢望的。

书房里的书不多,全是近来添置的,过去的上万册书,均在“左派”们的“满腔怒火”中化作了灰烬,幸存者,据说已编入了省图书馆的目录当中,有一次我去借书,见书上还赫然印有我的印鉴。我去问该怎么索还,馆员说找馆长,馆长说找文化厅长,文化厅长说找宣传部长,宣传部长就得找省委书记……可我哪有精力一级一级往上找呢?而且人家还有话,归还了你,是私有制;留在图书馆,更有使有价值,为公为私,你还掂量不好么?

所以,现在有几本书点缀一下,它多少还能称得上“书房”,这就名副其实了。

书桌与书柜,当然是不久前添置的,式样非常大众化,一点也不出格。中庸即美,这点恐怕很多人不承认,可在事实上却是这么做的。尽管大众化,如今也比过去贵上几倍,完全超过当年的高档商品,这还有点叫我担心,怕有人问上一句:你怎么买得起?

书桌、书柜,还有床,均是土漆,色泽较暗,但有分量感,屋里没多少游动、闪烁的光,也能给人以安全感,不再联想到劳改农场晃来晃去的探照灯光。

光线是暗了点,可比过去呆的号子还是亮多了。而且,我只用最大也就25支光的灯泡,足够了。太大了,我会被刺得睁不开眼,晚上也会睡不着的。光明毕竟是相对的,太阳黑子说黑,其实比我们见的刺眼的光不知要强多少万倍,可我们还说它“黑”呢。所以,再暗,还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永远是光明的。

长期以来,我们形成了这种审美观与光明观,所以我们很少有忿忿不平的日子,过得安安稳稳……房子暗点有什么不好,暗到不让人留心,这才太平无事呢。我之所以选中这七尺蜗居,就是因为它不惹人注目,如沉没在这大千世界中的一颗黑石头。我可以安然地在里面写我的东西,做我的梦。

梦?

遗憾的是,至今天为止,连我的梦,也同样“不配交好运。”

也就是说,我没做过一个好梦。

梦中——请别笑话,尽管七八年过去了,我一做梦,就依旧还呆在那一肩宽的所在,不知怎么的又把手放在肚皮与胸口上,梦中的视野,仍只有那污渍印斑驳的牢顶,一盏十五支光的电灯泡幽幽地亮着。我一动也不动,直到浑身出了冷汗,这才惊醒。

而后,我便得坐起来,斟上杯酒,祝贺自己幸亏走出了牢房,获得了解放。

噩梦就有这绝妙的好处,让你醒后欢欣鼓舞,而不是为之抱憾。

所以,我总是说,我宁可做噩梦而决不做好梦。

这是历史的恩赐。

有谁愿意来陪我饮一杯这样的庆幸酒么?

同窗的妹妹是不会的。我知道,因为她做的是天花乱坠的梦,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梦,醒了之后只会捶胸顿足,后悔不该从梦中醒来,这样的梦有什么妙处可言?

梦不同,不相与谋。

我欣赏我的蜗居,永远感激它赐于我这种永无遗憾的梦。

它本身就是这样的一个梦。

我就永远躺在这样的梦中。

让别人去嫉妒吧。我只有在这样的梦中才活得自在。

我就是这样的梦。

真实的、丝毫也不矫饰的梦。

我小心翼翼地修补着、珍藏着也完善着的这样的梦。我的蜗居也日益亲切、严谨与安全可靠了,存在于这样的岁月与这样的世界之中。永无遗憾。

已经不是浪漫主义的年华了,对蜗居的偏爱是一代人改邪归正的表示。

蜗居四周的邻人,我一无所知。

我欣赏这个蜗居,是它的门单独朝向街面,可以不与任何邻居打交道。任何人都懂得这样一个道理,与外界接触的圆周愈大,所具有的危险性就愈大。当你成为一个点,失去了圆周,危险也就没有了。

不过,点只是在概念中存在,事实上是不可能存在的。任何“点”在放大镜中都拥有边缘,而真正的点是无限小,无边缘,也就不存在。

我能努力变成一个点么?

当然,是一个真正的点……也就是事实上不存在的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

你相不相信,一个人的不同的灵魂,却也有各自不同的追求,甚至有相反的追求。

作为真正的自我……我,我的追求就是这个点……不求闻达于诸侯,但求避难于乱世。不是说,如今火车一列一列被劫,轮船一艘一艘被抢,不,连几十年几乎没人敢问津的银行如今也一个一个被蒙面强盗闯入……这世界怎么了?也许中国人只能在专制下生活,稍有自由就得越轨,或者说,根本不懂得自由,恐惧自由。太贱了,这样的国民性。

为此,我追求成为一个点,以证明我是正宗的炎黄子孙。

我总是不能正襟危坐,那样,别说脊梁骨受到了不堪承受的压力,有碎裂之感,片刻间便会瘫软在地。化作一汪污水;就是那些“嗡嗡”不绝飞来的苍蝇,都教我受不了,不是停在我的鼻尖,教我无时不刻不在嗅到世界末日的恶臭。这种恶臭,是化了尸水发出的,所以,我神志错乱,竟在我一部长篇的序言中写下了一句带有尸臭的话来:世界就是永恒的末日。没料这句话让我的那位同窗好友的妹妹看到,而且正是由此萌发了爱心,竟称之为“先知的格言”,大概是我永远在预告末日的降临吧。

关于她,理应交代几句。

既是我同窗好友的妹妹,少说也该有三十来岁的,标准的“OG”——如今人兴这么叫老姑娘,英文是“OLDGIRL”卖弄几句洋文,是一种时髦,而我早已译过几部鬼子书,对此却腻了。

她第一句话就是:

——我是OG,某某的妹妹。

我一时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不过,如今当老姑娘也该是一种时髦,愈老愈嫁不出去,就愈是时髦。她就给我讲过这号时髦故事。一日,听说某某中学调来一位女教师,五十多岁了,还待字闺中,于是,全城的OG们为之振奋,相邀去该中学大庆特庆一番,视其为骄傲。

——不是我们嫁不出去,而是没有可嫁的男人。

——怎么?

——如今的男人,一沾上社会,就统统患了阳痿,无可救药。女人质量高,男人质量低劣,所以社会才雌化了。

她自然是独具慧眼的。

——对不起,我离了婚,还有一个……说不清,一时找不着情人,干吗老缠住我不放?

——我正好就看上这两条,敢离婚就敢向世俗挑战,有个情人就更具竞争性,太对我口味了。

看来,是甩也甩不掉了。

有时,我习惯如同窗一般,称她为小妹妹,有时,一恼了,就叫她小女子……反正她都不在乎,由我去叫。

平心而论,她长不得丑,嫁不出去,冤在她自己。不过,这种高智商、高文凭的女子,总归是高不成,低不就,最后缠上我这号半拉老头为归宿。如今,打扮起来,倒还像个二十来岁的小丫头,有时还会发会儿娇,嗔怪上几句。

可惜我偏不喜欢这些。

来则来,去则去矣。

我的态度,她分明也不计较,大概以显示其豁达大度,否则,那丹凤眼,就会刁成斜眼了,变成凶相,算八字可不吉利,她看上我游戏人生、永远没完的长篇,却对正儿八经的学术专著不屑一顾,这多少还令我佩服她的眼力呢。

被誉为先知,我便视她为知己,于是喋喋不休地向她诉苦,关于这部永远写不完,写出来也永远不可问世的长篇,关于那些可恶的苍蝇,还有脆弱的脊梁骨……她郑重其事地告诉我:你这是大脑缺氧,这很好治,你会拿大顶么……以头立地,像先哲黑格尔老头子所说的,两脚朝天,双手撑地,马上就能恢复清醒的头脑,长篇也说可以写完,说不定也能问世,成为万古不朽之作。

我将信将疑。

可拿大顶,如今实在是再没比这更容易的事了。我刚弯下腰去,脚自然而然就往上飘去,一下子便成功了,片刻间,我有如醍醐灌顶,好不惬意,头脑空前地清醒,眼睛雪亮,脊梁骨一下子坚硬得像钢筋一样,撑得我皮肉发胀,给我一种牢固,坚实的感觉,那些讨厌的苍蝇也早已远遁,对我的鼻尖失去了兴趣,我只嗅到一阵阵令人销魂的芳香。

后来,我作了考证,以拿大顶来治大脑缺氧是完全有科学依据的,因为这可以加强大脑的血液循环。我只纳闷的是,如今电影、电视中,尤其是东瀛的功夫片,何以用这种倒立来惩罚那些有过失的武士——按理,他们只顾一味练武功,打个天翻地覆便是,干吗以清醒头脑来惩罚发达的四肢?

这么想,证明我又太清醒了,世上的事,能这么钻牛角尖么?

所以,我不能老去拿大顶。

我一直想完成这部长篇小说,骨鲠在喉,说实话,我并不是写小说的料,因为长期的学术工作,弄得我养成了有“无一字无来历”的癖好,无古不成文,而这部小说,则是反其道而行之。

我极力显得对一切无所谓,而且,任何一个字也不愿有什么来历……写起来,决不一气呵成,而是停停打打,断断续续。兴致即来,挥之万言,没了心思,则束之高阁,一字不著。于是,前言不搭后语,有一句没一句,看了后面不知道前面,死人活了,活人却不死不活……反正,我随心所至。

大概,小女子看上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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