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象学的先行概念的解说表明:在现象学中,本质的东西不在于它作为一种哲学的“流派”才是现实的。可能性高于现实性。现象学的领悟惟在于把现象学当作可能性来加以掌握。
“在之中”之为“在之中”
“在之中”有别于一现成东西在另一现成东西“之中”的那种现成的“之内”;“在之中”不是现成主体的一种性质,好像这种性质可以通过“世界”的现成存在受到影响或哪怕只是开动起来,引发出来;“在之中”就是这种存在者本身的本质性的存在方式。
“在之中”的任务
我们要追问的“在之中”,不可能想要通过从其他现象派生出这一现象的方法,也就是通过某种分解意义上的不适当的分析方法来毁掉这一现象的原始性。但原始东西的非派生性并不排除对原始东西具有起组建作用的存在性质的多样性。假使这些性质是显现出来的,那么,它们在生存论上就是同等原始的。
存在论在此在的分析工作在其准备阶段中以这一存在者的基本结构即在世为主题。这一工作的切近目标是从现象上端出此在存在的原始统一结构;此在“去在”的方式及其可能性由此而从存在论上得到规定。对“在世界之中”的现象描述到现在依然是依循着“世界这一结构环节及在世的存在者在其日常生活中是谁”这一问题的答案来进行的。但是,从一开始提示出对此在进行准备性的基础分析这一任务时就先对“在之中”本身进行了说明,且以对世界的认识这一具体样式为例进行了阐发。
之所以一开始提出这一结构环节,目的在于:要在一开始分析个别环节的时候就先以一种贯彻始终的眼光来视察整体,防止统一的现象支离破碎。现在,可以将阐释工作引回到“在之中”现象上来,另外,还可以保持着在具体分析世界及“谁”的时候所获得的东西。这样可以更深入地考察这一现象,这不仅能让现象学的眼光以焕然一新和更加牢靠的方式来透视在世界之中存在的结构整体,且还能开辟出一条新路,凭此还能把握此在本身的原始存在——操心。
除“寓世”(操劳)、共在(操持)、自己存在(谁)之间的本质关联外,“在世”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更进一步加以展示的呢?至少还可以比较和描述操劳及其寻视的种种衍化与操持及其顾视的种种衍化,从而扩建我们的分析工作;此外,我们还可以透彻解说一切可能的世内存在者的存在,从而将此在从非此在式的存在者那里崭露出来。在这一点上,还有尚待完成的任务。若想在哲学人类学将生存论的先天的东西都清理出来,那么,先前提出的东西还有待多方面的补充。但是,这并不是我们要追问的目标。我们要追问的是“在之中”。我们不可能想要通过从其他现象派生出这一现象的方法,也就是通过某种分解意义上的不适当的分析方法来毁掉这一现象的原始性。但原始东西的非派生性并不排除对原始东西具有起组建作用的存在性质的多样性。假使这些性质是显现出来的,那么,它们在生存论上就是同等原始的。组建环节的同等原始性现象在存在论上经常被忽视;为什么会这样,这是因为人们在方法上并没有任何管束,事无大小,总喜欢用一个简单的“原根据”来指明其渊源。
倘若从现象上来描述“在之中”自身,应该从哪个方面着手?我们在提示这种现象的时候,曾向持现象学态度的人群表示:“在之中”有别于一现成东西在另一现成东西“之中”的那种现成的“之内”;“在之中”不是现成主体的一种性质,好像这种性质可以通过“世界”的现成存在受到影响或哪怕只是开动起来,引发出来;“在之中”就是这种存在者本身的本质性的存在方式。只要能记住这些,我们就能得到刚才所提问题的答案。那么,除一个现成主体与一个现成客体之间的现成交往,此种现象还提供了别的什么东西吗?这种解释如果是说:此在就是这一“之间”的存在,那它可能离现实本身的情况还要近些。尽管如此,依这个“之间”走下去还是会误入歧途的。这种做法无疑设定了这个“之间”本身“在”其间的存在者,而这种存在者在存在论上并没有明确加以规定。这个“之间”已经被理解为两个现成东西的契合的结果。可是,先行设定这些东西总是会破裂这种现象,而想用那些碎片重新合成这一现象是根本不可能的。存在论上的关键就在于先行防止这种现象的碎裂,换句话说,就是保证正面的现实实情。倘若对此还要深谈下去,也不过是表达出:有些东西在存在者层次上本来就是不言而喻的,但“认识问题”的流传下来的处理方式,往往将它们在存在论上加以种种伪装,乃至使它们全然不可视见。
本质上由“在世”组建起来的那个存在者其本身从来就是它的“此”。按大家所熟知的词义,“此”可理解为“这里”或“那里”。一个“我这里”的“这里”总是从一个相对而言的“那里”来领会自身的;这个“那里”的意义则是有所去远、有所定向、有所操劳地向这个“那里”存在。此在的生存论空间性以这种方式规定着此在的“场所”;而此种空间性本身则基于在世。“那里”是世界之内来照面的东西的规定性。只有在“此”之中,“这里”和“那里”才是可能的。这个存在者在它最本己的存在中有解除封闭状态的性质。“此”这个词意指这种本质性的展开状态。通过此中展开状态,这种存在者(此在)就会同世界的在此一起,为它自己而在“此”。
在存在者层次上通过形象生动的语言谈到的在人之中的人性之光,无非指的是这种存在者的生存论存在论结构:它以自身的此在方式存在。它是“已经澄明的”,这等于说:它作为在世的存在就其本身来说是敞亮的——不是由其他存在者来照亮,而是它本身就是敞亮的。只有对于从生存论上如此这般已经敞亮的存在者,现成的东西才有可能在光明中得以通达,在晦暗中有所掩蔽。此在从来都是带着它的此。此在若是缺乏这个此就不成其为具有这种本质的存在者。此在就是它的展开状态。
在此的诸存在性质的分析是一种生存论分析。这就是说:这些性质不是现成东西的属性,它们在本质上是生存论上存在的方式。因此,我们必须将它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存在方式整理出来。
在此——作为现身
现身是一种生存论上的基本方式,此在在这种方式中乃是它的此。现身在存在论上描述着此在的特性,此外,它还对生存论分析工作具有根本的方法论含义。现象学的阐释必须把原始开展活动之可能性给予此在本身,可以说必须让此在自己解释自己。在这种活动中,现象学阐释只是随同行进,以便从生存论上把展开的东西的现象内容上升为概念。
我们在存在论上用“现身”这个名称所意指的东西,在存在者层次上是最为大家熟知和最为日常的东西:情绪;有情绪。在谈论情绪心理学之前,应当将这种现象看作基本的生存论环节,且应当勾勒出它的结构。
日常生活中的心平气和或是心烦意乱,或者从心平气和转为心烦意乱,或是从心烦意乱转为心平气和,或是情绪沮丧;像这一类的东西,在存在论上并不是可有可无,尽管这些现象可能一向被当作在此在中最无足轻重的东西和最游离易变的东西而束之高阁。人的情绪很容易发生变化,可能会变得无精打采,但是,此在总已经是有情绪的。没情绪不应当与情绪沮丧混为一谈。这种平淡、懒散的没情绪也绝对不会是可有可无的。恰恰是在这种没情绪中此在对它自己厌倦起来。存在作为一种负担公开出来了。在情绪中,此在被带到它的作为“此”的存在面前来了。相反,激扬的情绪则能够摆脱存在的公开的负担。情绪公开了“某人觉得如何”这种情况。在“某人觉得如何”之际,有情绪把存在带进了它的“此”。
在情绪中,此在总已经作为那样一个存在者以情绪方式展开了——此在在它的存在中曾被托付于此在生存着就不得不在的那个存在。“展开了”并不等于说“如其本然地被认识了”。而正是在这种无关紧要的日常状态中,此在的存在才能够作为赤裸裸的“它在且不得不在”暴露出来。纯粹的“它存在着”显现出来,而从哪儿来又要去哪里依然留存在晦暗之中。在日常状态下,此在同样常常不向诸如此类的情绪“让步”,也就是说,不追随这些情绪开展活动,不肯被带到展开的东西面前来,但这也不是以下现象实情的反证:“此之在”在其“它存在着”之中以情绪方式展开了。相反,这倒是有这种现象实情的证据。此在在存在者层次上和生存上通常闪避在情绪中展开了的存在,这在存在论生存论意义上则是说:在这种情绪不肯趋就之处,此在委托给了这个此已昭然若揭。在闪避本身中,此是展开了的此。
此在从哪里来又要去哪里一直到现在还没弄明白,但是关于此在本身却越来越清晰——此在这种展开了的存在性质,这个“它存在着”,我们称之为这一存在者被抛入它的此的被抛境况。其基本情形是:这个存在者在世界之中就是这个此。被抛境况这个词指的应是托付的实际情形。在现身中展开的“它存在着”必须被理解为那种以在世这一方式来存在的存在者的生存论规定性。实际性并不是一个现成东西的(僵硬的事实)那样的事实性,而是此在的一种被接纳到生存之中的尽管是遭受排挤的存在性质。实际之为实际的“它存在着”从不摆在那里等待被发现。
具有此在性质的存在者是它的此,其方式表现为:或是明言或是末明言地现身于它的被抛境况中。在现身中,此在总已被带到它自己面前来了,它发现自己,不是那种有所感知地发现自己摆在眼前,而是带有情绪的自己现身。身为托付给了自己的存在的存在者,此在也就始终托付给了以下的情况:它总能发现自己——这种发现与其说来自一种直接的寻找,还不如说是来自于一种逃避。情绪并不是通过观望被抛境况开展的,它是作为趋就和背离而开展的。情绪通常不迁就此在在情绪中公开的负担性质。当此种负担性质在激扬的情绪中被解脱出来的时候,情绪更不会去迁就它。而这种背离仍然总以现身的方式来展示它所是的东西。
倘若人们将展开的东西和带有情绪的此在“同时”所认识的、所知道的和所相信的东西混为一谈,这样一来,人们在现象上就完全误解了情绪开展了什么以及其是怎样开展的。即便此在“确信”其“要去往哪里”,或者在理性的追查中以为它知道从哪儿来,这些依然否定不了下述现象实情:情绪将此在带到它的此的“它存在着”面前来了。
而这个“它存在着”正同此在相互窥视。在生存论存在论上,不能用关于纯粹现成东西的某种理论认识的毋庸置疑的确定性来衡量现身的“明白确凿”。对现身现象的另外一种曲解则是把现身现象推进非理性事物的避难所而不闻不问了。
此在实际上可以凭借知识与意志成为情绪的主人,这种情况也许在生存活动的某些可能方式上意味着意志和认识的一种优先地位。当然,切不可由此误入歧途,从而在存在论上否定情绪是此在的原始存在方式,否定此在以这种方式先于一切认识和意志,且超出二者的开展程度而对它自己展开了。现在,我们可以得出现身的第一项存在论的本质性质:现身在此在的被抛境况中开展此在,且以背离方式开展着此在。
由此可以看出,现身与发现有一种灵魂状态摆在那里等之类大相径庭。现身根本就没有一种先前把握理解的性质;一切内省之所以能发现“体验”摆在那里,倒只是因为此已经在现身中展开了。“纯粹情绪”将此在开展得更原始些;然而,相比任何不感知,它也相应地将这个此封锁得更为顽固了。
这种情况通过情绪沮丧得以显示出来。在沮丧的时候,此在面对自己,视而不见,操劳所及的周围世界一片迷茫。现身远不是经由反省的,它恰恰在此在无所反省地委身任情于它所操劳的“世界”之时攻击此在。情绪来袭,它既不是从“外”也不是从“内”到来的,而是作为在世的方式从这个在世本身中升起来的。如此一来,我们无须再限于消极地划分现身同对“内心”的反省掌握之间的界限,而可以更进一步积极地洞见到现身的开展性质。情绪一向已经把在世作为整体展开了,同时才刚使我们可能向着某某东西制订方向。有情绪并非首先涉及到灵魂上的东西,它本身也绝不是一种内在的状态,仿佛这种状态而后又以谜一般的方式升腾而出并给物和人涂上一层色彩。如此,就显示出了现身的第二项本质性质。世界、共同此在和生存是被同样原始地展开的,现身是它们在生存论上的基本方式,因为展开状态本身本质上就是在世。
现身除了上面已经阐明的本质规定性外,还有第三点需要注意,注意这一点尤其有助于更深入地领悟世界之为世界的涵义。现在,我们可以从现身出发而更鲜明地看到,寻视而操劳着让某某东西来照面具有牵连的性质。这种可发生牵连的状态奠基在现身之中,是现身将世界向着可怕等展开了。只有现身在惧怕或是无所惧怕之中的东西,才能把从周围世界上的东西作为可怕的东西揭示出来。现身的有情绪从存在论上组建着此在的世界的敞开状态。
只因为“感官”在存在论上属于一种具有现身在世的存在方式的存在者,因此,感官才可能被“触动”,才可能对“某某东西有感觉”,而使触动者在感触中显现出来。倘若不是现身在世的存在已经指向一种由情绪先行标画出来的、同世内存在者发生牵连的状态,那么,无论压力和阻碍有多么强大都不会出现感触这类东西,而阻碍在本质上也仍旧是未被揭示的。从存在论上来看,现身中有一种开展着指向世界的状态,发生牵连的东西是从这种指派状态方面来照面的。从存在论原则上看,我们必须将原本对世界的揭示留归“单纯情绪”。纯直观即便能深入到一种现成东西的存在的最内在的脉络,它也绝不能揭示可怕的东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