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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老古也来了,有点灰溜溜地站在队伍的末尾,他能来这个事实本身就说明他的良心未泯,有药可救。这个男人看得出近来生活不错,面容红润,肚子像大好形势一样已经在蓬蓬勃勃地凸起。听说他与李洁抒离婚后的第二个星期就又和一个女医生结婚了,一般来说男人总是比女人容易寻到幸福,因为男人的爱情观比女人要通俗,是小说和诗歌的区别--不知新任夫人是不是那个祖籍上海的姑娘,不知符合不符合老古对于女人最本质的要求,即必须是处女--老古真有福气,以后进医院不用挂号不用排队了,看病真是方便,老古他们全家都看病方便了,为了这个方便也得多生几场病才好,否则怎么体现出第三次婚姻终于找了个女医生的优越性呢?我在心里替李洁抒报仇,祝老古全家都生病。醋溜土豆丝也来了,他的脸上有一种抑制着的悲痛,他居然是和夫人一起来的,从他们那种举止的默契可以猜测出他们性生活很和谐。他的夫人很漂亮,是新现实主义或者现实主义冲击波那样的漂亮,从登记薄上知道她是个保险推销员,也就是说在醋溜土豆丝心中可以列出一个这样的公式“诗人=保险推销员”,这个公式既不抬高谁也不贬低谁--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再说诗人可以去当保险推销员,保险推销员也可以写诗--这个公式只是说明一个事实而已。还有一个叫邵乙的女人,说是李洁抒的中学同学,她哭得很投入,一边哭一边还嘟嘟囔囔的,我只听清楚了半句,“……洁抒你的命怎么还不如我呢……”

在追悼会进行到一半时,简栈机来了。他踉踉跄跄地走来,怀里抱了一大堆红玫瑰,他像个疯老头一样闯了进来,进来后谁也不看一眼,也不理会追悼会程序,径直走到那放骨灰盒的书桌前,也就是灵前,几乎是匍伏在地上,把那一大堆玫瑰献上了。两个男生赶紧过去搀扶住他。他像贾宝玉哭林妹妹那样一阵好哭,一边哭一边嘟嘟囔囔:洁抒啊,你不记得了么……今天是你的生日,也是我的生日呀,诗人都是短命的么,你竟比我先去了,白发人送黑发人……我买了三十朵玫瑰送给你……以后每年的今天我都要到你墓上去送玫瑰,明年是三十一朵,后年就是三十二朵了……一直送到我也离开这人间……

后来他颤巍巍地从口袋里往外掏东西,掏了好几次也没掏出来,最后还是扶着他的一个学生帮他掏出来的。那是一张皱巴巴的稿纸,他展开来,开始哽咽着读起来:

有一天我会老

时光的蛀虫把我变成一段腐木

青春飞逝得杳无踪影,像只花蝴蝶

头发白了,就让它白着

连目光也长出皱纹,就让它长着

仿佛一座荒凉的庭院

锁栓已锈,寂寂的门扉虚掩

草丛漫过无言的石磨

鸟群如欢乐,已音符般飞走

蜥蜴爬过冰凉的石阶

最后一丝残阳冻僵在天空

是的,我会老,有那么一天

死亡一语不发,伸出骨瘦如柴的手

抚摸我回光返照的额头

白昼也会变成黑夜,黑暗迢迢

像永远停摆的时钟

整整一个冬天,我将守着火炉

度过我的残生

让那光滑而明亮的形体

一遍遍阅读我的诗和遗言

我会惊讶地发现,这一生多么像

多么像一枝装了子弹的枪

永远在瞄准,在忧伤

却最终没有扣动板机

让狂欢似的愤怒出膛

简栈机读的是李洁抒的诗《有一天我会老》。这首诗是李洁抒在大学时代写的,当她还是一个少女的时候,她对生命已经有了那种老人才有的沧桑的理解。可是李洁抒永远不会老了,老是需要福气的,老是需要恒心和毅力的,而她永远地停在了三十岁,一朵花在怒放之时被生生摘下,就再也不会回到枝头上去了,更不会凋零。

在追悼会的最后,我要遵照李洁抒的遗言在她的灵前焚烧她的诗。我先在一个搪瓷脸盆里放上引燃的东西,用一个打火机点着了,然后从一个大书包里掏出李洁抒的诗集以及未来得及结集的诗歌复印件。我一页一页地撕着烧,火光闪亮,烟雾升腾,盆里的灰烬在一点一点地增加着,那些灰烬就是李洁抒的诗歌的骨灰啊,我听到那些句子在一行一行地呻吟着,它们自身所含的激情在我看来就像汽油一样起了助燃作用,使得火焰更高更亮了。现在灵前摆放着我的闺中密友肉体的骨灰和她的诗歌的骨灰,而灵魂--倘若真的有--想必已经随着缕缕青烟飞升到太空中去了,根据能量不灭定律,我的好友李洁抒她永远不会消失,她只是分解成了别的物质形式,在天空中和大地上存在着。

我没有眼泪,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竟没有眼泪了,我怀疑我的眼泪是不是由于悲哀而变成了类似于结石的东西沉沉地留在身体内部了,它只能被挖出来或者自己消解掉,而不可能流出来了。

追悼会刚刚结束,我就叫住了林之瞳。我说我想到他的个人办公室里去,受别人之托交给他一件非常重要的东西。他让我跟随他去了综合办公楼,他打开他那副校长办公室的房门,把我让进去,然后郑重其事地让门敞开着--这是他一惯的小心慎慎的作风,正是这种作风使他当到副校长,看来下一步他还要靠这种作风当到校长,如果真的能当到正校长,没什么位置等着他升迁了,估计他就想为所欲为了,这门想必就可以关上的了。我请求他把门关上,他说,天气有点闷,还是开着门吧。我不高兴地说,你最好还是把门关上吧,我估计你要是知道我想给你看什么东西,那你就巴不得关上门才好。他还在犹豫。我不管那一套,自己跑过去把门关上了。

我把李洁抒放在那只红漆木盒子里的106首诗歌底稿从大书包里取了出来,它们放在一个浅棕色牛皮纸大袋子里。

我觉得它们是李洁抒的另一具遗体。

我隔着写字台,双手把它们递给林之瞳。

我说,这是她临死的时候用别人的手机打电话给我,吩咐我做的一件事情,她让我把这些交给你,留作纪念。

林之瞳一副很不解的样子问,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我不太清楚。

我尽量克制着自己,让自己用平静的语调说话,我说: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你知道的。

他持续地保持了好长时间顽固不化的表情。但最终还是放低了声音问道,她还说了什么。

我说,她还说她爱你。

其实李洁抒并没把爱什么人的话说出来,是我自己从她的语调里听出来的。

林之瞳低头不语。

过了一会儿,我起身告辞。林之瞳站起来,随着我走到门口,突然说道,求你一件事好么?

我停下来,看到他的嘴动了动,说出几句没有任何语法错误的话:我和她其实也没什么,是她自己把事情看重了,你没必要对任何人讲起这件事,是么?

我回过头去,直视着他那张老三届老知青七七级国家栋梁的又瘦又松驰的脸,冷冷地说,我不会说的。

他说,谢谢你。

我还是冷冷地说,这有什么好谢的,这是做人的基本。

我一边走出林之瞳办公室,一边想,这个人一定还会升官的,一定还会的。

我的步子快得像要从楼梯上栽下来。我必须走得飞快才能平息心中的愤怒与不屑,仿佛可以通过腿脚的运动把积在胸中的那些情绪传递给路面。李洁抒放在红漆木盒子里的那些诗我都读过了,那些诗真的是写得太好了,它们是种植在纸上的花园,闪烁在纸上的银河系--我认为天下没有一个男人配得上那样的诗,这个某人尤其不配。

这个叫林之瞳的男人死后连他的骨灰也会散发出一股正人君子味,要给他开一个盛大庄严的追悼会,要念上一篇用带着脂粉气和油漆味的形容词堆砌起来的洋洋悼词,要在花圈挽联上写上“永垂不朽”、“流芳千古”之类。

我不会爱上这样的男人的!就算是在伊甸园时代,我是夏娃他是亚当,我也不会爱他,拿一万条蛇来引诱我也没用,我宁愿禁欲,宁愿患上性冷淡,也绝不允许这样的男人用一个小指头轻轻碰我一小下,人类将因我对他的厌恶而无法繁衍下去。

我去邮局给李洁抒的父母寄她的遗物。我拎了三只用床单包起来的物品一点点移动着,那景象如同一只蚂蚁驮了三座大山。

在她屋子里收拾东西时,我一件一件地拿起来往被单包袱里放,我每拿起一件来放过去的时候都要在心里出现一句旁白“她叫李洁抒。”我把呢大衣放过去,说“她叫李洁抒”,我把有象形文字的木挂盘放过去,说“她叫李洁抒。”我把她的影集放过去,也说“她叫李洁抒,”我把照相机放过去,说“她叫李洁抒。”它们统统都叫李洁抒。我撬开李洁抒一个上了锁的密封的小箱子,除了那个放到我那里保存过的放诗的红漆木盒子,这大约是在她的婚姻生活中唯一的一片私人领地了,我在那里看到的是一大堆手稿和旧信札。这些手稿全是诗,有发表过的也有没发表的,有杂志上的复印件也有手抄的诗本子,这些不能寄走,我打算留下来帮她整理成集子,至于信札我想大约是些相当重要的值得保存的信件,也许跟个人感情有关的,我想这些信我是不可以看的,即使主人已不在人间,我也应该尊重其隐私。里面除了这些就没有别的东西了。不会有异性送的礼物,譬如金项链银镯子钻石戒指什么的,那些东西是不会有的,据我了解几乎没有什么男人送过她礼物,而李洁抒也恰好天生就是一个不会向男人伸手索取的女人,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叫做“不拿男人一针一线”。曾经醋溜土豆丝要送她一个蓝宝石戒指,被她拒绝了,她对他说,你还不如请我吃一顿呢,醋溜土豆丝说,收下这个戒指,并不妨碍吃饭嘛,最后她还是没有收下。她向我解释说,她喜欢轻松,平常连手表都不肯戴,害怕任何没有实际用途却徒增麻烦的累赘和多余之物,手腕手指脖颈耳垂都要轻松,在穿戴上最好是用减法;她还说她不喜欢精雕细刻的东西,而喜欢毛坯;最后她又说从安全上着想,也还是不戴的好,听说过一些与首饰有关的恶性犯罪事件之后,更觉得自己幸亏也没什么可戴的,坚决不给那些图财害命者以可乘之机,金银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记得那次我说李洁抒,你不想戴就不戴吧,何必还要找出这么一大堆理由来论辩。现在我一边清理她的东西一边又想起了她那番话,我想从生命的质地上来划分,可不可以这么说呢,有的女人是金属的,有的女人是化纤的,有的女人是真丝的,而李洁抒,或者加上我,则是纯棉的--柔软、质朴、自在、舒服的纯棉?

这个十二月底的天气异常地冷,世界成了一大块冰坨子,我走在路上都担心迈着迈着步,在落脚停顿的某个瞬间会不小心被冻结在地上,整个人像电脑死机一样再也不能移动了。

我走得很慢很慢。走上一小会儿就得歇上一大会儿。邮局离学校并不远,可是我好像永远都走不到目的地了,似乎要把一生的时光都耗费到这趟从学样去邮局寄遗物的漫漫征途上了。我给这漫漫征途起了个名字,叫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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