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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往事关灯了,勇敢毕业了(2)

茶几下面的隔板上放了三本,床头的柜子上放了五本,电脑旁边也放了几本,甚至包里也放了一本。没想到如此将书一本本地散落后,竟然会令我无比享受。因为从此无论我是靠在沙发上还是躺在床上,是在电脑前发呆还是在外面候车坐车等等,我想看书了,伸手就可以拿过来,那种感觉,有如世上最迅速的快递服务,有如生活中最惬意的愿望达成。

不过两个月,那些无处不在我手边的书就都看完了,把它们放进书柜码好时,阳光也欢快地扬过来,竟然让我心里有一种沉甸甸的美好,它超过了强迫自己去劳累收纳后得到的美好。

于是我明白,原来视觉上的美观,是最浅显的,真正的美观,来自饱满的心灵,就像手边的书堆,就像生活中那个终于懂得偷个懒去享受时光的小女子。

电灯

最温暖的灯光,永远是白炽灯洒下的。每当天气变凉,我都想把屋里所有的灯都换成白炽灯。我懂得,它是有气息的,它散布的温暖,真的会贴近皮肤,来到心灵。到了冬天,就觉得被这样一片灯光包容着就是幸福。母亲说,它是一把金黄金黄的谷子,会洒满屋子。

看不清楚的光阴

小时候眼睛好,冬夜坐在灯下陪母亲做针线活时,总会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手里的那根针,只为等她手里的那段线一用完,就自告奋勇地帮她穿针引线,然后得到夸奖。

除了我这个爱逞能的人总要帮她外,每做针线活儿时,母亲也会叫父亲帮帮他。

她总是叫父亲给她换一只电灯,通常也就是把二十五瓦的换成四十瓦,如果正好家里备用的四十瓦的灯泡坏了,那么父亲就会将电灯上的电线放低一些,如果不能构成垂直距离,他还会用根细麻绳绊住电线,把灯给牵拉过来。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那样一片更明亮的灯光,就一直在母亲的头顶。

后来我功课多了,每晚都关在自己的小屋里,再也没有时间去母亲身边逞能地帮她穿针引线。再后来我参加工作了,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更是连母亲今晚有没有在灯下做过针线活儿都不知道。

但是我却知道,不管我有没有在那片灯光下,母亲有做针线活儿的夜晚,父亲就一定早早地帮她换过灯。

只是,我一直都无法明白,母亲的眼神一点儿也不坏的,她怎么就一定需要这样一盏正好在头顶的灯?难道是习惯,就像我们用电脑,不管需要不需要网络,都会一开机就先将网连上一样?

直到最近,我才明白。

其实这两年,我的生活也才算安宁下来。对一个女人来说,感到安宁有两种:一种是因为幸福而安宁,幸福得对于生活都不愿再要求,于是安宁;另一种是因为习惯而安宁,习惯了生活给予自己的众多不如意,接纳了承受了,于是安宁。

我不知道我的安宁属于哪一种,我只知道我在感觉到它之前,有过好长一段时间的不安宁,工作上、生活上、情感上,许许多多的事都让我感觉到焦虑和压力,重负的心,其实一直都太需要减压,太需要忘记,太需要沉淀。

因此我知道,我是不知不觉地就有了母亲的那些习惯的。为了让自己安静下来,我像她那样缝这缝那,缝靠垫、小钱包、购物袋、围裙等等,有段时间,我还强迫自己每晚都用一小时来绣十字绣,什么都不想。

这个夏天的天气,像个有暴躁脾气的人,隔三岔五地,总是带来雷暴天气,前不久的一天傍晚,我的手机又收到橙色警报短信,说三小时内有强对流雷暴天气。几乎就只是刚从阳台上收进来了衣物,它就来了。我是个没用的人吧,从小就害怕这样的天气,当时我独自在家,我关了所有的窗,拉严了所有的窗帘,为了让自己分分神不去在意天气,我还捧起了十字绣。可尽管这样,每一声轰隆都还是让我浑身一抖,后来甚至让我看不太清那些小格子,我不敢有其他怨言,就只在心里说,是这灯不够亮吧。就是说出这句话的同时,我感觉自己很像母亲,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因为理解了母亲手里的针线而理解了她所要求的灯光。

母亲真正在意的,是她的时光里,有父亲的参与。家里其他事,他们都是一起去做,只有她做针线活时,父亲帮不上忙,于是换灯泡、放长电线绳,就是母亲邀请父亲的参与。而这种参与,就是那种对生活不愿再有要求的幸福。

每个女人,在不安宁的生活中,其实都是心比身先老的吧,她们会在看不清楚的光阴中,不知不觉变成自己母亲的样子去要求一片正好在头顶的灯光吧。

只是,我不知道,他是否会像我的父亲一样,也懂得为我换盏灯,或是陪着我使我不去害怕雷声。

歌词本

《我爱记歌词》,这是某电视台的一档娱乐节目,它互动性高,拥有的粉丝逐期渐涨,惹得许多电视台都纷纷效仿。但是,对于70后来说,“我爱记歌词”最狂热的举动,最炫的方式,是曾经写歌词写满过三大本,本本都好听,本本都会唱。

歌词本,我自己的LRC文件夹

那次回老家,她意外地得到了那把旧钥匙。

之前有好多年,因为找不到它,在想起一些往事时,她总是会觉得那些年的光阴顿时被阻隔,有一种被她丢失的感觉。

那把旧钥匙,是家里老式五屉柜中的第一个抽屉的钥匙,是它锁着她从前的秘密小空间。和许多女孩一样,那里面有许多远方的来信,有她十五岁到十七岁的日记本,甚至还有她都不敢大胆放在影集里的别人的照片……

除此之外,还有三本笔记本,她很清楚地记得,因为认真,它们都被写得满满的,因为谨慎,它们上面没有一个错字的墨团。

当爸爸把那把锈迹斑斑的小钥匙给她时,她的手有些微抖,内心的周折愉悦又复杂,好像是要去见一个老朋友,好像又害怕老朋友早已忘掉她,好像是要去延续一些什么,又好像是担心就要结束一种想念。

它们是三本歌词本,分别记载着1995年、1996年、1997年的流行歌歌词,它们的扉页上有一个相同的人名,被写得很周正,一看就是练过好多回的。字体是她的,但那个名字是他的。

他是她的同桌,忧郁深沉的一个男生,喜欢小说,一本又一本地看,她从来不知道那些是什么人写的。他还喜欢唱歌,却是班里唯一没有歌词本的一个,他对她说过的最动人的话是:你的字,真干净,很漂亮。

就是因为那句话,她决定为他抄歌词为他做歌本,凡是班上流传起新的歌,只要有了最初的歌词范本,她都会借来抄。她小心得比记课堂笔记还认真,谨慎得都会用手绢擦干有汗水的手,她只允许自己用蓝色的墨水,因为她总觉得蓝色看起来更清澈。

只是十五岁的女生,勇气才刚刚发芽,她不敢把它给他啊。她总是想,等到三年后毕业了,再给他吧,然后把自己心里的故事也给他。

但是三年后,却已有别的女孩把心给了他,把约定也给了他。她曾经蹲在炉火旁,想往火中一页一页地投入它们,最终却还是好好抱紧。

这件事带给她的伤,又疼痛又明媚,多少年来,她唱歌只记旋律,再不记歌词,以至于工作后和朋友去唱歌,她总是一个“啦”字就把整首歌哼完,被人笑话时还假装得意地炫耀,说屏蔽了歌词的束缚,音乐才得以美妙。

她知道,她是无法忘却那三年的书写,甚至只要她提笔,就会突陷惆怅,幸好现在的工作和生活中,笔和墨水一天比一天因为陈旧而淡出,她没有了书写的认真和流畅,也就淡忘了曾经那傻傻的成长。

但是今天,当她打开抽屉,翻开它们时,她还是一触即发地记起了一切,仿佛它们从没有淡出过她的声线,一首又一首,她轻轻地吟唱那些老歌。心里的难过恢宏又隐忍,她害怕,却也往事堆积了,她回避,却也让回忆归来了。

她以为她会被往事击伤,但是没想到,当她唱完一本歌本后,他的面孔渐渐模糊了,最后记得的,只是她那未曾交付的初恋,她那未曾勇敢的认真,她那未曾表白的一段话。

这个下午,老家的窗外飘着小雨,爸妈在院落的墙根下小声叙话,她半掩的门连风也不忍来推一下。当她低声唱到最后一首,许茹芸的《独角戏》中“没有星星的夜里,我把往事留给你”这一句时,她在哭,但心却宁静了。

第二天离家时,她把钥匙还给了爸爸,说东西清空了,那个抽屉可以放点什么有用的小东西,像户口本等等。爸爸接过钥匙,却丢了,说她不用它时,就不用再锁。

爸爸是个粗心的人,唯对女儿有一份细腻。她懂他的意思吧,长大的女孩子,是不需再用锁留住一些故事的。

回工作地点的车上,身边有人戴着耳机在听歌,但是不小心用了外放自己却不知道。她那未曾完全由回忆里退出的心,很开心有这份分享,她安静地听着,当听到一首歌时,她竟然有了当年的那种情怀,她轻轻地碰了他一下,问他刚才是什么歌。

他说他不知,MP4是同事的,里面都是老歌。于是她说,可以让她抄下它的歌词吗?

对着MP4屏幕上滚动的那个LRC文件,袁惟仁的《回忆》成了她的歌本上的最后一首歌词,被写在1997年那本笔记本的封底上。

三站路后,那位朋友下车,取下一只耳机,微笑示别。她头靠着窗,看着封底:回忆像一支铅笔,没有颜色却有清楚的字体……

自此,有关一个男生的回忆全部终结在这里,她把它捧在怀里,注视窗外,风景流过,心情流过。

那些年的女孩,每个人都有一本歌词本,用不同的字迹,完成了属于她们自己的文件夹,是心情,是故事,是经历,最后是回忆。

而此时,对于当时的歌词本,她也有了更成熟的理解——曾经以为歌唱你就是深爱你,但是当年华逝去,怀念升起,才知道书写你才是深爱你。

童话书

童话书的美好,只在内心纯净的人那里。即使你不优秀,即使你不年轻,即使你遭遇苦难,即使你听不见,但是只要你能从童话书中懂得美好,你就是纯净得让上帝都会疼爱的人。

听完最后一个童话

她不喜欢他,觉得他太平常,唯一的长处似乎就只是脾气好。

可一个男孩脾气好要算作优点的话,也是有前提的:若是长相俊朗还脾气好,可以得八十分;若长相不济但有才有绩,再加上脾气好,也可以是八十分。

而他两种都不沾,所以他的脾气好,只能说是他连个性也没有。这样的人,她连做朋友的兴趣都不大。男性朋友还是得意气风发豪迈江湖一些才对,那样的男子才可为自己两肋插刀肝胆相照。

可是他却很喜欢她,从一开始就是。原先两人在一个公司时,他给她准备零食,准备雨伞,甚至连她桌上的面巾纸用完了他也总记得给她再放一包新的。可他为她做的这些细细碎碎的小事却让她很不屑,真浪漫都是由大心事托起的,她觉得越是细碎的关怀,越是显得小家子气。

每当他陪着她加班,她都觉得讨厌,讨厌后又责怪自己浪费情绪了,不理就是,何必把心情弄得跟他有关。

终于,她成功跳槽去了另外的大公司,那里不乏八十分甚至一百分的男孩,他们大树一般地在她周围,把那天来找她的他,比成了卑微而又不自知的草。

他来,是给她送寄到原来公司的一些邮件,除了那些东西,他还给她带了她以前爱吃的那种提拉米苏。他走后,公司里最帅的经理跟她开玩笑说:“这是你男朋友啊?”

本来就怨他多事,一听这误会的话她更难过地哭了,那感觉仿佛就像是即使把她和他误会在一起一下,也让她很委屈。

却不想这眼泪让她拥有了幸福,那经理竟然喜欢上她了,说她真是特别,他都没见过这么害羞的女孩。

经理的喜欢,让她很欣悦。她承认她有点虚荣,要知道,经理可是整幢写字楼里未婚女子梦想指数最高的男人。

她开始给经理准备早餐、咖啡,还有办公桌上一盒又一盒的面巾纸。做这些时,她充满幸福感,总觉得把这些爱的小心思穿插进工作里很温馨很浪漫。她丝毫没想起以前也有一个人,这么孜孜不倦地为自己做过,那个人大概也有她这样的感觉。

一个周末,她在商场遇到旧同事,同事是做财务的,喜欢数字和琐碎。聊着聊着,同事说起他上个月扣了九百块钱,全是因为早退,昨天他还在会上作检讨了,说迟到的原因是给家人送伞。

她听了觉得好笑,觉得旧同事和他都特神经,旧人旧物她都不留恋啊,凭什么就认为她喜欢听这些而来给她讲。而且,他本来就不优秀,迟到,还为迟到找可笑的理由,又不奇怪,这也值得八卦一下啊。

梅雨季,公司里常有人抱怨这该死的天气,那天和经理刚进电梯,就有人湿漉漉闯进来,叫着Oh my god。她是公司里的新人,刚留美回来的女孩,被淋得连胸衣的花纹都清晰可见。当时,她有点可恶地觉得自己好幸福,因为她天天都在经理的悍马越野车里,只有甜蜜,没有大雨。

那天经理外出了,快下班时她倚在窗口往下看经理的车什么时候回来,却意外地看到了他,举着一把伞,抱着一把伞。她飞快地把脸缩回。他抱着的红伞她太熟悉了,有一回要下雨她拿他给的伞回家,下车时忘拿,不想欠他的就特地买了新伞赔他,后来再有雨,他给她准备的就是它。

同事们都走了,经理依然不接电话,她边玩游戏边等他。天黑时隐约听到楼下有喧哗,她想他肯定已经走了,就决定下楼去等。

刚出电梯,就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她循着声音看过去,是他,他竟然还在这里!但是此时,他正伸着双臂拦着一辆车,大声重复地说:“你不能这样对小记,你不能这样对小记。”街灯车灯都照着他,雨也淋着他。

车是经理的,她正要过去,却看到那个海归女孩在车里坐着,而且女孩的头还靠在经理肩上。

瞬间,她明白了一切。他天天来送伞,原来是要送给她,只是每次送来,他都远远地看到她上了经理的车,她根本就不需要。还有,公司里的人说经理是个花心大少,果然没错,她成了他的旧人,女孩坐在了新人的位置。

她哭了,很想冲进雨里,有车没车有伞没伞都将眼前的这一幕丢在雨幕里。但是还不等她抬起脚,就发生了她不想看到的一幕。他们的后面塞满了老长的车,经理被烦得恼了,冲下来拉开挡在车前的他,还用力地打了他一耳光,叫他“神经病”。

他后退数步还是滑倒了。她想去拉他,终因经理的车开走引流了长长的堵车而无法迈步。十多分钟后她能过去时,就没再看到他。

几天后,她辞职了。她想约他吃个饭,他这样的男人,还是足够做朋友的。她打电话到旧公司,才知他也辞职了。

再遇见已是一个月后,在QQ上。原来他也是睿智幽默的,和他聊天很愉快。

那天两人聊到很晚,下线时她说:“等等,我传个故事给你听。”

再上线时,他告诉她说上次那个故事很美。她说那是她的一个做电台主持人的朋友自己录的,读的是她珍藏许多年的一本童话书。

他说好听,故事也好,她便每天传一个给他。每个第二天,他都会说故事很好。她见他这样说,会看着电脑屏幕笑,她也觉得它们好,要不然,她怎么会把一本童话书珍藏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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