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他去了我家附近最热闹的大排档,我喜欢这种“接地气”的吃饭方式,不必故作高雅,扭捏作态,想笑时大声笑,哪怕扯开嗓门喊话服务生也不会上前制止。
点完菜,我跟服务员说上一打啤酒,王典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还上下打量我说:
“看不出你是这个款的。”
“什么款?”
“豪放女啊。”
“你误会了,这酒是给你点的,你不是觉得不好意思嘛,那是不是得赔个罪,我想这区区一打啤酒应该难不倒你吧。”
“我觉得你不是要我赔罪,而是要报复我。”
“我为什么要报复你?”我眨巴着一双无辜的眼睛看着他:“我们前日有仇还是近日有冤?”
“就是因为没有,我才觉得奇怪,你沈倩从来不是那种无理取闹的人,今天突然转了性,让我很意外呀。”
“我不是无理取闹的人?”我哈哈笑起来:“我们认识也不过是这几个月的事,你不要说得我们好像认识很多年,是对彼此很熟的老朋友一样好不好。”
“我们其实很熟的。”王典突然沉下脸,一本正经地看着我。
“王典,你这耍人的把戏玩一次就够了,玩第二次就没意思了。”我摇头直笑,不理会他。
“我是说真的。”
“我说的也是真的。”
“记得我上次说你对我来说是一个例外吗?”
“记得呀,那是你泡妞的另一种手段嘛。但是我想告诉你,别在我身上花费心思了。”我指着自己的心说:“这里,已经住了一个人,容纳不下别人了。”
话一出口,我才觉得诧异,这个藏在心里的秘密,我竟脱口对他说了出来。
“你不是没有男朋友吗?”
“他不是我男朋友,是别人的男朋友,我们只是好朋友”虽然是事实,可话从口里说出来,还是觉得涩涩的。
“那你又何必。”王典似乎是想劝,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转而说:“你爱他?”
爱?这个字太重了,我从不敢轻易说出口。
我回避了他的问题,话锋一转:“你跟叶小菲怎么样了?上次公司晚宴弄得不欢而散,我倒是后悔自己多什么嘴呀。”
“我和她你就别操心了。”他满脸写着不耐烦:“她想怎么着怎么着吧。”
“什么意思?”我并不是不懂得看人脸色,但事实上,我只是不觉得自己有必要在私下里要看他的脸色,因为我从来也没想要讨好他。
“上次我已经跟你说得很明白了,我和她们,不过是各取所需,你既然和叶小菲也不是多好的朋友,也就大可不必操这份心。公司那些女人,除了你以外,没一个是省油的灯。”王典说得振振有词。
“你这话明里是很好听,但潜台词不就是想说我傻说我笨嘛。”我很不识趣地挑明了他的意思。
菜还没做好,服务员先送上了啤酒。王典开了啤酒边给我倒,边说:
“我还真没那意思,你非要那么想,我也没办法。”他端起杯子:“来,我们先喝一个。”
我不动,看着他说:“说好是赔罪,怎么是一起喝?”他放下杯子,我继续说:“是这样,你既然给我扣了不无理取闹的帽子,我也就受了。但罪你还是得赔对不对,我网开一面,你先自罚三杯,接下来的酒,你喝三杯,我喝一杯,直到把这些酒喝完为止,你觉得怎么样?”
王典没说话,先仰头干了一杯,杯子往桌上一掷,擦了擦嘴边的泡沫说:
“看不出来你挺狠的。”
“过奖过奖。”我两眼只盯着他的杯子,看他继续满上,干脆利落地又喝了一杯。
“我就喜欢豪爽的男人!”我不无奉承地说。
他咧开嘴笑:“冲你这句话,今天晚上我喝死也得撑下来。”说完,喝下了第三杯。
“放心,我可不敢让你喝死,到时候王总找起我来,我吃不了兜着走。”
“我还以为你胆大包天呢,原来你也有怕的事情。”王典嘲讽我。
“我怕的事情太多了。怕丢饭碗;怕蟑螂老鼠;怕强盗小偷;怕很多很多。”
“可你就偏偏不怕我!”他迅速接口帮我补充。
“等哪天你掌握了我的生杀大权,我就会怕你了。”我嘻嘻笑起来,实实在在的小人得志。
他再将酒倒满了自己杯子,端起来说:“这杯可以跟我喝了吧。”
我端起杯子与他的碰了碰,两个人都仰头,一饮而尽。
一顿饭吃下来,酒也喝了大半,两个人脸都红彤彤的,不能开车,王典又执意送我回家,我肯不打车,说走回去,正好散散酒气。
天黑了,街边的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照得城市犹如白昼。喝了酒之后有点晃忽,虽然事先说好是他喝三杯我喝一杯,但喝到后来我就忘了这个约定,他喝一杯,我喝一杯,甚至我喝得比他还要多。
喝了酒之后人就比较兴奋了,意识虽然清楚,但状态却比平常兴奋。我们并肩在路边走,我大声地跟他说着话,至于他说了什么,我就记不清了。
我走路走得东倒西歪,从人行道拐到了自行车道,然后我听到身边有叫声,有人叫我闪,我还没回过身看清状况,就被突如其来的冲击力撞倒了。我只觉得痛,脑袋嗡嗡地,身边什么乱七八糟的声音都有,根本没办法思考。
混乱中,我听到了王典的声音:“沈倩,你没事吧。”
我抬起头,终于看清了他,然后看到他蹭地站起来,跟旁边的人骂起来:
“你怎么回事,没长眼睛吗,没看到前面有人吗?”
“你讲讲道理好不好,是她突然从人行道上冲下来,我已经踩刹车了,可是哪里刹得住呀。”
我挣扎着站起来,看到王典和对方都剑拔弩张的样子,忙上前跟王典说:
“我没事,本来也是我不该跑下来的。”
“怎么没事,你的腿肯定都擦伤了。”
经他这么一提醒,我才感觉到小腿处隐隐地痛,倒不是特别厉害,最严重应该不过是擦伤。但我有错在先,自然没有道理怪别人。
“没事没事。”我又跟骑车的人说:“不好意思,你走吧,我没事。”
“用不用去医院看看?”骑车人倒是好心,又提醒我。
“我想应该没多大问题,不用了。”
“那我走了,走路看着点。”骑车人终于骑上自己的脚踏车走了,我跛着脚走上人行道,在路边坐下来,查看伤势。
卷上裤子才觉得痛得厉害,不仅小腿与轮胎的亲密接触有擦伤,因为碰撞而摔倒在地时的膝盖也有磨擦,裤子都渗着血,手掌着地时也擦出了血。
“还说没事,就算是我们不对在先,那他也是撞着你了,你怎么能这样让人家走。”王典仍愤愤不平。
“我怎么好意思吧,等下去医院检查,人家说我一身酒气,借酒撒泼,多难看。”
“你呀,死要面子,活受罪。”王典免不得数落我,但言语里大多是关切:“走吧,我陪你去医院。”
他弯腰伸手拉我的胳膊,我抬起头,我的脸与他的脸只有几公分的距离,在路灯的照耀下,他的额头有一道浅浅的疤,若隐若现。
“你这里怎么会有一道疤?”
他搀着我往前走,说:“小时候打架留下的。”
“小时候?”我大脑飞快地闪过一个片断:“多小?”
“五六岁吧。”
我停下脚步,转身看着他头上的疤:“让我看一看。”
他额前有流海,头发又茂密,遮得比较严实,所以平常并不容易看到,今天要不是这么近距离地看他,也很难发现。
他老老实实地站定了,配合我低下头,我抚了抚他额前的头发,那道疤便清晰地出现在我眼前。
我脑海里的片断像一个一个零碎的幻灯片,慢慢放映,最终拼凑完整。
“我一直以为这种疤会慢慢消失,直到永远看不到印迹,却不知道这么多年了,还可以看得这么清楚,像当初一模一样。只是看时,没有当时那么触目惊心了。”
“我觉得留在头上挺好的,对我来说,这是一种荣耀,第一次保护你的荣耀,它不仅留在我额头上,还刻在了我心里。但是我觉得好挫败,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只因为这个疤才想起来。”他沮丧地看我,又打趣说:“是我后来长变了,长得太帅了,所以你认不出来了吗?”
“每个人都会变呀,我也变了好多对不对,当时我们认识的时候还那么小,事隔二十多年,不记得也正常吧。”我看着王典,努力地从他脸上找寻当年的记忆,这才能够忆前当年他的模样。
“可我第一眼就认出你了。”
“不可能,怎么会。”我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看着他。
“如果我不是认出了你,我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接近你呢?我早说过,你是个例外,我没想要泡你。”
“那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还跟我玩捉迷藏。”
“我当然希望你举动认出我来,因为我很害怕你把我忘记了,所以只好不停地接近你,希望唤起你的记忆,可谁知道,最后却是这疤让你想起了我。看来这疤,比我本人更有魅力。”
“因为这道疤不仅留在了你的额头,也刻在了我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