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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从大秦到西汉:历史进三步,退两步(2)

汉武帝:如此精明,却又这般愚暗

为什么一个如此精明强千万机独断的君主,如此愚暗?

——黄仁宇

晚年的刘彻总是陷入无以名状的恐惧中。

他相信帝国因自己的努力才得以强盛,但是在宫中,他对自己的权威是否能到达每一个角落深表怀疑。病痛的折磨加剧了这种感受。帝国上空出现的连天阴云使大地非同寻常的寂静,似乎预示着不详的变故。这一年是公元前91年,刘彻65岁。

黄仁宇先生说“刘彻的胆子大,也富有想象力,如他常化妆微行,几遇不测。”这已是过去的往事了,刘彻很怀念意气风发的时代,他可能会在心底哀叹:年轻真好。但是沉疴已重,他纵有万丈雄心,如今也只能在甘泉宫里回想曾经的伟大。皇帝的敏感多疑,暴露了他内心的虚弱。

这一年,黑社会头目朱世安为丞相公孙贺所逮,交于廷尉审判,朱世安在狱中诬告丞相之子公孙敬声与武帝女儿阳石公主私通,而且还在皇帝专用驰道上埋藏木人以诅咒皇帝。刘彻的敏感神经拉响了警报,他起先还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虽然自设立中朝以来,对相权有所削弱,但不至君臣反目的程度,然而听到丞相及其子竟然以巫蛊之法谋害自己,刘彻的眼睛顿时冒出了黑光。他想到了缠身不去的疾病,原来竟是那些混蛋惹的祸。此时的刘彻,看谁都像是拿着利刃想要谋害自己的恶徒。

刘彻下令,将公孙贺父子拘捕,满门抄斩,阳石公主也不能幸免,与此事有牵连的卫青之子卫及伉诸邑公主也一并杀掉。黄仁宇先生将刘彻的“暴行”概括为“专制魔王的毛病”“他偶一卧病,就相信有人以巫蛊害他”。

如果我们不将刘彻看作帝国的皇帝,而是帝国一个普普通通的老者,心中的愤怒似乎会得到一丝的平息。他终身可以信赖的战友、最好的聊天对象、最贴己的知心朋友大将军大司马卫青已经去世15年,最被看好的帝国明星霍去病早已坠落26年,65岁的刘彻很孤独。

太子刘据“仁恕温谨”“必能安天下,不使朕忧”但是一想到自己百年之后,太子即是当朝天子,就多少心有不甘。他还不想死,他觉得自己还年轻,还想和他的战友们一起马踏飞燕,驱逐匈奴。由此黄先生才有此论“皇帝自身即相信神仙,亟求长生不死。”当一个人需要外在的寄托来撑起内在的生命支架,那么此人势必是脆弱的。两鬓斑白,老眼昏花的刘彻毫无疑问就是这样的人。这不得不让后来的读史者唏嘘不已,

年轻时的刘彻一如黄仁宇先生所言。是个“意志坚定”的人,有理想。有抱负,又有彻底的行动力。当其执政,汉帝国经文景的奋斗与积累,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百姓富足,已有盛世之象,心腹之患唯有匈奴。黄先生指出“汉时匈奴已有二十四个部落的联盟,他们之力所能及绵亘一千五百英里,自东北至于青海。”

这个操阿尔泰语的民族,由于如黄先生指出的“战斗条件与生活条件一致,丧中国人尚要组织动员、装备、征调、训练之际,北方之劲敌则可以省略上面的步骤。他们的几龄壮丁早已在马背上,他们的武器就是他们的谋生工具,他们从来不缺乏流动性”的原因,使得帝国自高祖以来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

公元前133年,将军王恢统军30万,于马邑(今山西朔州)山谷中埋下伏兵,以当地一直与匈奴有紧密贸易往来的豪商聂壹为间谍,诱匈奴军臣单于亲率10骑兵入境,兵锋直指马邑。后因匈奴得到内情而撤退,是为“马邑之战”。此战虽无战果,却向匈奴宣告了妥协政策的完结。

前127年,卫青,李息夺取河套,刘彻设朔方郡;前121年,霍去病取得河西之战的胜利,浑邪王和休屠王投降汉朝;前119年,霍去病与匈奴左贤王交战,歼敌70000人,俘虏匈奴屯头王、韩王等3人及将军、相国、当户、都尉等83人,兹后以全胜之势追杀匈奴至狼居胥山(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北部的肯特山),在狼居胥山举行了祭天封礼,一直打到瀚海(今俄罗斯贝加尔湖),方才回兵。

有胜利当然也有失败,黄仁宇先生提及“公元前99年的战役,中国方面之死伤率达60%-7%,很少生还”黄先生指的是李陵矢进而降一事。前119年的战役,其实说来也只能算是惨败,黄先生指出“十四万马匹出塞,不到三万南归”,战斗之惨烈可想而知。

令刘彻头疼的并不是这些军事上的“偶一失利”,他最为挂怀的是战线拉得那么长,而军费却往往不足。导致后勤保障不能适应战争的需要,往往720斤粮食运到前线时只剩120斤。为了筹措军费,刘彻听从桑弘羊的建议,将盐、铁、酒的经营权收归国有,实行专卖,聘请专人理财,黄仁宇先生还指出刘彻其他“敛财”的方式“包括向商人抽资产税,抽舟车许可证税”。刘彻当时,一切的经济、税收手段不过都是临时的政策,但日后却为政府财政收入的基本来源,这恐怕是刘彻万没想到的。

希望很大,困难很多,但至刘彻后期,匈奴已经被打得伤痕累累,已无复当年的凶猛,帝国北方边境由此得到了暂时的安宁。汉匈战争犹如马拉松长跑,刘彻以他惊人的意志带领他的帝国爬上了辉煌的顶点。年轻的往事时常让皇帝心潮澎湃,但过去的岁月已然不复再现,敏感多疑、恐惧脆弱、孤独无助成了晚年刘彻的主题词。

或许这是命运之神的刻意安排,一个曾经鼎盛的帝王不能一辈子都被荣耀的光辉眷顾,他需要尝一些苦涩甚至悲剧性的人生滋味才能让他更趋完整。公孙贺父子事件让命运的安排更具某种凄凉感。但这仅仅只是刘彻晚年悲剧的开始,此后不久,便出现了黄先生所述的“惨祸”——

“左右传说宫中有巫蛊牵涉皇太后及太子刘据,原来武帝严刑峻法,太子仁慈,常有平反。执法大臣生怕刘据一旦嗣位,对他们不利。而水衡都尉江充,又是‘直指绣衣使者更加离间。刘彻在别宫养病,即皇后皇太子请问皇帝,也不得达。皇太子愤怒之余擒住江充将他处死,于是长安纷称太子谋反。因之两方都召集军队,保皇党与皇太子党在京城大战五日,死者数万。结果太子兵败自杀,皇后卫子夫也自杀。”

意志坚强的人似乎都有一个性格的缺陷,那就是过分相信自己,包括判断力,敏锐度,观察力,以及用人的准确性。江充是被自己看重的人,他的观察就是自己的观察,这里面又何尝会产生什么猫腻——刘彻想必就是这么认为的。当然,正如我们始终谈到的,刘彻晚年,敏感多疑、恐惧脆弱、孤独无助,他恨不得将天下人都看成自己的对立面,一有风吹草动,就如兔子乱窜。

刘彻15岁登基,御宇54年。他掌握了帝国的命运,战胜了强大的敌人,到老却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战胜不了年衰的自己。这实在让人不解,黄先生也提出疑问“为什么一个如此精明强千万机独断的君主,如此愚暗?”刘彻就像一根枯老的树枝,在失去活力的同时也失去了再度重生的力量。

个性司马迁与反个性班固

他读书不受这政策(独尊儒术)的影响,而班固年轻时‘正规的‘儒家思想,已有一百多年的基础。

——黄仁宇

黄仁宇先生论《史记》与《汉书》,“一为私人着作,另一书稿则经过皇帝看过,有国史的色彩。”常言道,文品亦为人品,作书当如做人。黄先生指出这两部史书的不同,其实也实指出这两个作史者各异的秉性趣味。如黄先生所言“他读书不受这政策(独尊儒术)的影响,而班固年轻时‘正规的‘儒家思想,已有一百多年的基础”以后世眼光评论这两本史书,联系作者所为,我们不妨称司马迁为个性新人类,称班固为反个性的规矩人士。

公元前127年,司马迁随父亲从家乡夏阳迁居长安,由于司马谈的关系,他有机会受教于孔安国、董仲舒这些当世名儒,依照我们固有的认识,在汉武帝崇奉儒学的大环境下,只要司马迁用心学习,对各位任课老师尊敬有加,另外时不时地写上几篇文章歌颂一下伟大的君王和他英名的政策,不出意外,司马迁必然会被龙目所钟,成为皇帝身边的红人。他的人生也会展开一道与我们所见不一样的轨迹。但我们看到,他比没有那么做,除了尊敬老师,早睡晚起,偶尔做做身体运动外,对儒家所宣扬的那些理论,还是青年的司马迁似乎并没有太多兴趣。

他与当时富贵子弟的主流意识不同,当人家还在为仕途升迁而投主所好时,马革裹尸、英雄沙场是他的人生理想,张骞、霍去病是令他热血沸腾的偶像。城市的生活使他驿动的心感到疲倦,他希望自己能走出被城桓束缚的世界,去一览瑰丽壮美的江山。

都说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成功的女人,对于司马迁来说,每个有理想的少年身后都有一个同样性情的父亲。司马谈一向倡导“有志理想,路在脚下”,也就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他着书写史,就以此为原则,如今他又想编撰一部规模空前的史书,只是年事已高,怕有些力不从心,儿子年少,除了让他出去多走走,广博见闻外,司马谈也有私心,就是让儿子接班写史书。

说司马迁“自由奔放”多少有些过,但如黄仁宇先生说的“带着一种浪漫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作风,爽快淋漓,不拘形迹,无腐儒气息”倒是清晰可见。老话说“三岁看到老”,司马迁的这一情趣秉性给他的后半生带来了无尽的灾难,当然,这已是后话。

20岁的司马迁带着多走路、多思考、多记录、多经历的目的,踏上了他梦寐以求的旅途——“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于沅、湘,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观孔子之遗风,乡射邹、峄,厄困鄱、薛、彭城,过梁楚以归。”他口袋里的钱粮足够他一路潇潇洒洒,但他终究不是纨绔子弟,如今常说,只有用心,才有花开结果时,于司马迁而言,他唯有带着感情去体验,这段旅程才有价值。他没有辜负我们的期望。当这个年轻人来到汨罗江畔时,他在当年屈原投江自沉的地方,高声朗诵屈原的诗,念完之后痛哭流涕。

这样一个人,放到现在都显得有些“闹腾”,司马迁有自知之明,说自己是“少负不羁之才,长无乡曲之誉”,黄仁宇先生认为“这应当是一种真实的写照”。我们当然也能料想,出身于传统知识分子家庭的班固,对司马迁不会有什么好感。抛开他的家庭环境,单就皇帝的所好来说——黄仁宇先生指出“后汉创业之主光武帝刘秀自己曾为大学生,第二个皇帝明帝刘庄更以学者自居,曾在辟雍讲尚书,第三个皇帝章帝刘亲自在白虎观制定五经异同,班固也在列。在这种政权领导下的环境里着书,就难脱离国家所定标准的束缚了。”

班固显然活在主流社会中。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活”并非出于什么政治压迫,或是万般无奈的选择,而是主动靠拢。他的一生也经历过“男儿当自强”的火热年代。公元89年,大将军窦宪奉旨远征匈奴,班固被任为中护军随行。窦宪大败北单于,登上燕然山(今蒙古境内的杭爱山),命班固撰写了着名的燕然山铭文,刻石记功而还。班固也算是“书生意气挥斥方遒”了一回。不过,这段故事于他而言不过是段插曲,洒脱一点来说,是抽身于繁忙的公务去戈壁荒漠度度假,散散心,他人生的重心始终不离“正经的学问”与“正道的生活”。

环境决定处境,思维决定视野。班固是个成功的读书人,也是个忠诚的体制维护者。故而,对利益富贵这类东西非常敏感。司马迁认为,妻子儿女没有衣服穿,逢年过节祭祀祖先没有好饭好菜,作为一家之主,是应该感到耻辱的,如果没有这种心情,那么连草木都不如。黄仁宇先生故而指出“在他看来,贫穷是做事失败的象征,除了特立独行的人可以例外,其他都应引以为耻”。显然,司马迁把自己看做是特立独行之人,但班固没有像他的前辈那样游离在主流价值观之外,他旗帜鲜明的对司马迁举起了反旗,黄仁宇先生引班固《汉书》里的《司马迁传》指出“述货殖则崇势力而羞贱贫,此其所蔽也。”

说出上述的那番话,司马迁需要很大的勇气,更需要一个善于观察和思考的头脑。在大家都唱高调,鼓励精神愉悦的时候,他掀开人们内心的欲望,袒露人性的本质——富者人之情性。在他所处的时代,自然比谁都要个性。因为黄先生指出,这样的话“迟至今日两千多年之后,很多受过教育的中国人或敢心里如此想,恐怕不会有很多人嘴里能如此说。”

作为一个史家,性格因素对史料选材的影响,至少在司马迁身上,显得格外明显。单拿项羽与刘邦来说,这二位应该都算是英雄,不过英雄也有大小之分,在特定的环境下,英雄有时还是流氓的代名词。刘邦彭城大败,慌不择路,为了不被敌人抓住,就把儿子刘盈、女儿刘乐推下车,好在有夏侯婴一片仁心,才保住他们的性命;刘太公被项羽所执,项羽威胁要把刘邦的父亲剁碎煮肉羹,刘邦笑着说“有幸请分我一杯。”刘邦这个英雄流氓将“不慈不孝”全都占全了。

依照儒家倡导的“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原则,开国领袖的这些糗事应该以某种高超的技法隐去,或者干脆不写,而且项羽论起来,乃“本朝第一号公敌”,后世有“尊刘贬曹”,生于大汉、长于大汉的司马迁,当然要以国家的名义对这个让自己的领导吃尽苦头的“反革命”一贬到底。但司马迁并没有这么做,他将《项羽本纪》排在《高祖本纪》的前面,将项羽以同情赞誉之笔法叙其可爱的面目,而刘邦反像一个伪君子。黄先生风趣地指出,这要是放在班固的时代,项羽就只能被称为“项酋“、“伪楚”,而“本纪”只能降格为“载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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