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如此。
此刻,我完全被丁小苗的坦诚而又富有意境的叙述吸引住了。
有震撼也有感叹。
这是一个既美艳而又有心计的女人,不像我和黄婷婷傻了吧唧的为了爱不顾一切。
但我也发现她和我也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那么美艳而风/骚。
只不过她是个贱奴,而我是个贱货。
呵呵。
当然,我也为马云的变态之深重而唏嘘。难怪他和我在蓝天酒店的低能了。
我释然。
只是不明白,既然他对丁小苗如此眷恋,又为何分手呢?
对此,丁小苗的解释是:
我说过,他不是我的菜,这是其一。
其二,你知道我本是个贱狗,我需要的是被调教,而不是调教别人。
当然,这期间我又调教了他两次,但也只是回报他为我结案,和赠送我豪宅的真诚而已。
嘻嘻。
姐啊,那房区可好了,有山有水,有花草,瞅哪都舒服。要不哪天妹妹领你去住一宿?
哈,开玩笑的噢,别介意噢。
半真半假。
我没想到她突然把话题岔开引向我,一时耳热心跳。
因为我知道她不仅是个贱母狗,还是个同性恋。
天,她分明是在暗示我她喜欢我,要和我……
这怎么行?我从来没和同性有过诶。
可不知为什么,我竟然不反感,相反一股潜在的冲动扶摇直上。
要不咋说鱼找鱼,虾找虾,王八找个鳖亲(庆)家呢。
我居然强烈的想试试,尼玛,不带这么玩的吧?
可我没控制住,我就是想看看究竟贱狗和贱货有多大区别。
于是我说好啊,姐姐也想领教一下你这个贱妹究竟有多贱?
嘻嘻。
疯了,彻底疯了。
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有比赛竞技的,还没听过有谁比谁更骚的。
喔,女人。
漂亮女人,欠揍的女人诶。
谁敢横刀立马?快把这些个疯女人都收了去吧。
受不了,真的受不了诶、
此刻,我的眼前再次浮现出那个英俊少年、一个传说中的杀手。
只有他,唯有他,方能一声令下,让美女变成狗。
贱狗、母狗。
我信,我绝对信。
可他在哪?
泪涌,泪忽然涌。
我竟然不能自己,湿湿的要死。
我总是这么情不自禁。
“哎呦喂,姐啊,我就喜欢你这样的爽人。”
这时,丁小苗喜不自禁说,“既然如此,赶早不赶晚,我现在去接你好吗?”
“我还真有点饿了噢。”
哈。
真是一条放肆的贱狗。
可我何尝又饱了呢?
只是我这次没有再迎合她,只是说好吧,你过来吧。
于是她过来了,驾驶着那辆黑色的豪华宾利商务大轿车过来了。
可不知为什么,我一看到这辆车竟突然想起那个朱莉娅来。
她不仅是丁小苗的专职情人,更是肖刚死去的未婚妻鹭。
一个死去的人怎么会突然出现呢?
难道她真的是大难不死,仅仅只是撞到了头失去记忆?
这么简单?
我表示怀疑。
我从一开始听说到她,我就产生过这样的疑问,只是没有说。
没必要说。
不过是个故事而已。
可是,当看到丁小苗从车上下来向我走过来时,这个储藏的疑问再次跃上脑际。
而且愈发强烈。
为什么?
她究竟是谁?
当然,现在要说的不是她,而是鼎鼎大名的娱乐圈一姐丁小苗。
她为什么避开马云不谈了,难道这里面也藏有不可告人的隐情?
或许因为她喜欢我而无暇他顾?
有这种可能。
只是,我无法想象,两个美艳无比,风骚无限的老女人聚在一起,会碰撞出怎样的激情?
你想知道吗?
想。
我知道你想。
可是,明天告诉你好吗?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