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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2037(10)

自己一小时干二十四瓶啤酒,而且还不上长大不成人以后,我的酒量是越来越大,可无论我怎么努力,醉酒的环境和境界老是差那么一块儿。有一次朋友过生日,我喝了一瓶低度白酒外加六瓶啤酒,当时就觉得状态来了。次日酒醒朋友说:“你可真行,知道自己昨晚睡哪儿了吗?”我试探地答道:“是不是柳树下,小河边?”

朋友说:“什么呀,昨夜我骑车带你回来,到家后发现你不见了,我按原路骑回去找你,结果你猜怎么着,您老先生在路口拐弯的垃圾桶里睡着了,还打呼噜呢!”

另一次我也是大醉,朦胧中一睁眼,在梦中萦回多年的镜头终于出现了:杨柳岸,晓风残月。不由得心中大喜,有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次日,只听旁边乱哄哄的,抬眼一看,我睡在马路旁护城河边上的树坑里,一帮晨练的老头老太太正围着我议论呢。

看到这儿有人该问了,这么喝就没耽误过事儿?当然有过,但不是我,是老苏。

老苏是我的初中同学。不过那时候他还不叫老苏,叫小苏。如果说在我认识的所有人中,有一位的口才让我都心服口服的话,那就一定是小苏。在学校举办的演讲大赛中,他是第一,我是第二,从此我们堪称莫逆。高一的时候,小苏暗恋我们的校花,恋的一塌糊涂,直到校花陷入了一场五角恋爱为止——因为五个角都没轮上小苏。一夜之间,小苏看上去老了二十岁,理所当然地变成了老苏。

从此老苏更是埋头苦读,猛练口才。渊博的知识和机敏的才思使得他的话语极具煽动力,不夸张地说他能把死人给说活把活人给说死喽,夸张地说你用纸包着堆大便他都能让人抢着买。

1991年我俩高中毕业没事干,天天到处瞎晃荡,当时月坛邮市特别火,人山人海,每天交易额几千万甚至上亿。老苏觉得这里边应该有机可乘,于是找我商量。我说咱们一没本钱二没经验倒不了邮票吧?老苏说真笨,谁说进了票市就非得倒邮票?这每天几千号人出出入入的,中午饭还是要吃的吧?现在所有的盒饭摊都在公园外面,我能想办法让咱们摆到公园里面。

就这样,几天以后我们的盒饭摊正式开张了。果然不出老苏所料,生意特别好,一中午下来我们卖了一千零一盒。我和老苏一边数钱一边乐,我说应该庆祝一下,找个地儿喝两杯。老苏说太应该了,到时晚上再来卖个两三百盒这一天就拿下了。

我们找到一酒楼点了些平时不敢点的菜,一人又要了五瓶啤酒。酒喝得差不多的时候老苏说他应该趁热打铁,借着酒劲给票贩子上一课,让大家都来买我们的盒饭。我说那你快去呀,我一人回去准备晚饭。

下午回到票市就听有人议论说那个小伙子讲得真好,我心想大功告成了。一会儿老苏醉醺醺地回来倒在旁边椅子上就着了。看着熟睡的老苏我特感动,这次能赚到钱全亏他一人出谋划策,又是联系摊位又是去煽动演说。我对他的煽动力毫不怀疑,凭着老苏的口才想不发财都难。

可是整晚上过去了,竟然没有一个人来买盒饭,急得我团团转。我随手拉住一位大哥问了问究竟。那人说下午有个小伙子在里面讲演,说得太好了,内容是吃盒饭对身体有害,说着看到醉倒在一边的老苏,一指:“喏,就是他。”

别笑,真事儿。说回到我自己,哥们儿喝酒不但没误过事,而且还完成过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是有一次去帮别人追债。

由于是第一次,当时的确有些紧张,之前假设了好多种突发情况。带着我的四哥问我怕吗?我咬着后槽牙说不怕!其实当时我小腿肚子直转筋,手心里全是汗。好在对方并没有过分刁难我们,经过协商,只是提了个小要求:拿走钱之前,大家要好好喝一次,如果我们俩有一个能站着走出去,那就给钱。

喝酒?我当然不怕。50度的伊力特和北大荒,我有过连喝两斤而不醉的纪录,所以虽然表面上直龇牙咧嘴,但心里一点儿也不怵。晚上坐到酒桌上,等他们说完规矩,我心里可没底了。

规矩是这样定的:将一个半斤容量的直嘴儿锡壶倒满酒,拿一个吸管儿从壶嘴儿通到壶里。壶旁边再摆六个五钱的小酒杯,倒上酒。饮酒者通过吸管吸酒喝。喝多少呢?每次就喝六个五钱杯那么多,关键在最后:等你喝完,别人就把六小杯酒倒进锡壶里,酒如果溢了出来,那说明你刚才没喝够,罚酒六杯。酒如果没满,那说明你刚才喝多了,也罚,多了几杯罚几杯。

这一圈酒下来,我们七个人就干了三斤白酒。接下来又是两圈,七个人趴下仨,包括我四哥。说来也怪,那天我状态出奇的好,三圈下来,似乎刚刚喝出点兴致。等喝到第十五斤的时候,桌上就剩下我跟另外一个人了。那人大着舌头说:“哥,哥们儿,你真行!但你,你能走出这门吗?”我还算清醒:“当,当然了,你,你能吗?”那人道:“你行,我就行!”于是我和那人分别从桌子两头,跨过烂醉的人们,艰难地向门口挺进。当时只有一个信念支撑着我——门外就是巴西著名的裸体海滩。

终于,我站到了门外。正当我庆幸成功时,门里传来了那人的大笑,我回头一看,他正搂着门口的立式饮水机乐呢,边乐边用手指点着饮水机道:“怎么样小白?你也走不动了吧!”

再后来,哥们儿混进了文学圈,更是天天转战于各个酒局,“酒精”考验,每天一睁眼都仿佛老了一岁。

曾经有那么一段,状态十分堪忧,基本上每喝必大。烂醉还是其次,主要是竟然开始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

比如有一次,跟狗子阿坚畅饮,一人喝了十一瓶左右的时候没酒了。当时我们仨做出一个惊人的决定:为了进一步增加我们的文化修为,改喝墨汁!

于是,一个钟头之内,满满的两瓶“一得阁”墨汁一点儿没糟践,全进了肚子。大家听着可能挺替我们担心,但是后来除了大解偏黑之外幸无大碍。而且,狗子还说困扰他多年的胃病居然不治而愈!

当然,事后我们也进行了反思,阿坚说咱这么喝可不行,太过激进,何况胃也受不了,下次再喝墨汁最多一瓶!

可能酒后无状是我们这些文人的不良传统吧!闲来无事,信手翻读《郁达夫日记》,几乎随处可见豪饮、大醉,甚至是“二人都喝醉了,就到马路上去打野鸡”或“又喝了许多酒,找出一个老妓,和她去燕子巢吸鸦片烟吸到天明”。

这就难怪当年鲁迅先生和创造社诸君子笔战时,曾把郁达夫他们称为“才子加流氓”了。老郁自己也不是不知道这样不好,也曾经多次发誓:“明天起我将变成一个完全的新人,烟酒断除,多做文章。”但是过不了几天便扛不住了,开始张罗复出酒局。此举正应了那句老话:“酒是穿肠的毒药,想戒还戒不掉。”

记得古龙先生曾经写过一本《七种武器》,小说里面列举了长生剑、孔雀翎、碧玉刀、多情环、离别钩、霸王枪、拳头这七种武器。要我说,古大侠忘了一样——酒。

酒被作为一种武器使用在战争中早已是屡见不鲜,而因酒致死的人更是数不胜数。可见,酒除了它的佐餐功能外其实还是一种相当厉害的武器。知道的就不说了,我给大家讲个鲜为人知的。

前些年我去了一趟内蒙古,而且已经深入与蒙古国接壤的地方。当地有一种酒,叫“二锅头”。大家别误会,这可不是北京的“二锅头”,而是当地的一种特产。吃饭的时候我尝了尝,一般,也就五十多度,口感跟北京的“二锅头”差不多。

接待的朋友听我这么说又拿出一瓶酒给我倒了点儿。我端起碗闻了闻,与刚才的酒没两样。喝了一口,好嘛,差点儿给哥们儿顶一跟头!

我大叫着问:“这酒多少度?得二百往上吧?”朋友笑了,说哪儿有,才八十多度。

我问什么酒?他说跟我先喝的酒一样,只是多蒸馏了一回,所以叫“三锅头”。还有一种蒸馏过一次的,度数很低,叫“一锅头”。

我说那还有“四锅头”吗?给我来二斤。

朋友说有,不用二斤,一口就叫你看不见今晚的月亮。

我当时一惊,可嘴上还说:“那么厉害!喝一口天就阴了。”后来朋友告诉我,“四锅头”你看着、喝着,都跟“二锅头”没什么区别,但是一口必死,跟剧毒一样。在古代,族部之间互斗,谈判的时候,一方就会把“四锅头”与“二锅头”都灌在转心壶里,然后把“二锅头”倒给自己,把“四锅头”倒给敌人。因为“四锅头”属剧毒,为了避免孩子误食,平时都是埋在地下。

可毕竟“四锅头”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多见,真正杀人于无形的,还是普普通通的酒。

就说古龙先生吧,一生嗜酒如命,“仗剑江湖载酒行”,天天用喝酒来打发日子,最终因酗酒过度由肝硬化引起食道静脉瘤大出血而去世,终年才四十多岁。可见古龙先生真是没有认识到酒的厉害,否则也不会忽略这能要自己命的第八种武器。

当然,关于酒的这么多我不可能一一给涵涵讲,万一他要是跟我一样,少年嗜酒,那他妈还不从日本飞回来跟我闹!

35

有不少看过我回忆录的女读者替我惋惜,觉得我年轻时不应该把时间都浪费在喝酒和追逐女人上。相反,男读者大多表示理解。

首先,对这种善意劝诫我表示由衷的感谢。正是你们长久以来的关心和支持才让我走到今天。但是,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活法,如果年轻时不曾虚度光阴,等老了以后我拿什么来忏悔?更何况,这也许正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

我10岁的时候以为男人和女人只有一点区别,那就是生理上;20岁才发现原来是两点区别,还是生理上;到了30岁,发现不一样的地方海了去了,只不过这次都是心理上。

比如你要问我的那些哥们儿交过多少漂亮女友。他说的数你得除以三才是真实情况。但要是问女人这个问题,答案恰恰相反,你得乘以三,真的,我一点不夸张。我管这种现象叫“三倍定律”,基本屡试不爽。

再举个例子:往往男人会学着爱上吸引他的女人;而女人,则是越来越被所爱的人吸引。起初男人就是那么简单:只要你漂亮!但,那不是爱,只是雌性对雄性的自然吸引。等真正的爱产生,是时间的推移帮了大忙。而女人,在爱上一个男人之前则未必觉得他有多少多少优点,等爱了之后才发现:他个矮但是重心稳,谢顶那是雄性激素分泌很旺!

男人可以是流氓,但决不能是傻瓜,否则他的女人早晚会离开他;而女人则可以是傻瓜,但决不能是流氓。

男人大多都有过理想的翅膀,不过却没把它用在蓝天上翱翔,而是放在锅里煮汤;而女人也有过对白马王子的盼望,只是实现者寥寥无几,基本是放在儿时的记忆里珍藏。

如果男人挣了钱,首先就会想到花在哪个漂亮女人身上;而女人兜里要是有了钱,第一时间却是想砸在哪个商场。

十年之后的大学同学聚会,男人之间攀比的是官职、地位;女人则是炫耀谁的房子更大、老公更强。

而结婚十年之后,男人看外面哪个美女都比家里那位顺眼;女人却觉得自己的儿子最帅、闺女最靓。

男人结交兄弟,就像饮陈年的好酒——

时间越长交情越深;女人处闺中密友,则像喝广东的煲汤凉。

您得趁热,不然准女人认为好男人应该像包子——

把精华都包在里面;而男人则喜欢女人像个汉堡——

让养眼的东西都露在面儿上。

男人走过一生最后得出结论:生活就像一条挂毯,虽说色彩斑斓,令人眼花缭乱,可实质上却毫无意义;女人到了晚年一致认为,守着家业拥着儿孙,这一辈子才没白忙。

扯远了,说回目前。这次,我并没把钱海燕当一次经历,我是认真的。尤其是从广州回来以后,我们的感情急速升温,并在热胀冷缩的作用下,已经膨胀得足以填平年龄的差距。

当然,“伟哥”这玩意儿功不可没。这一点可能会有人表示不理解。但你要知道,随着人生阶段的变化,人们往往会对不同事物发生兴趣。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可能是网络游戏或邻桌少女,等到了二三十岁,一般都是赚钱或往上爬,而对于钱海燕这种离异多年的少妇,完整的家庭和高质量的性生活则更具吸引力。

从广州回来才短短一个星期,我俩就已经鏖战了三次。也许,这个数字在年轻人那里不算什么,但哥们儿可是六十多岁的老头。而且,在广州的连续作战就已经快让我吃不消了。

这时候有人该骂了:“活该,谁让你老牛吃嫩草!”

唉,你让我怎么说呢?我这一辈子,视金钱如粪土,最让我着迷的就是文学和美女。所以,我怎么可能轻言放弃!

另外一方面,这时我刚刚摆脱那个思想包袱,就是她为什么选择跟我在一起。管她呢,爱谁谁吧,最重要的是我俩每天很开心!你说我还能活多久,十年,二十年?反正哥们儿的人生已经进入倒计时,及时行乐才应该是主旋律!

就在我正为性生活稍显频繁发愁时,喜从天降,她来“事”儿了。我从来没觉得月经这玩意是如此可爱,它就像及时雨。我真希望“大姨妈”能多住一阵,好让我们这些亲戚一尽地主之谊。

更让我开心的是,这几天我俩虽无“战事”,但仍旧如胶似漆,这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无疑大大坚定了我的信心。

可能是我有些喜形于色,以至于连涵涵都看出来了。那天他接完日本长途,把话筒递给我,说我儿子找我。

儿子上来就直接问:“爸,听说您……新认识个女的?”“那是我自己的事儿!”我没好气儿地回答。

“不是,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怕您上当受骗。”“你觉得我智商有问题?”

“您瞧,您又来了,我就是提醒您一句。”“嗯,这个我有分寸,你就别瞎掺和了。”

挂了电话,我突然意识到,横亘在我俩感情面前的,也许还不仅仅是年龄和性生活问题。但我也万万没想到,前面的路,竟然是那么崎岖。

当时,北京已经进入了初冬季节,但由于愈演愈烈的温室效应,树上的树叶还都安然无恙地待在那里。

按照约定,那天中午我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等她。我身后是一排高大挺拔的银杏树。它的四周是微微泛黄的草地,一条小径,蜿蜿蜒蜒地铺在我面前。忽然,不远处传来几声婉转的鸟鸣,我不由得闭上眼睛,多么惬意,又多么熟悉。

记得40岁那年,我旅行到得克萨斯州的一个小镇,非常喜欢当地的环境,就决定略作停留。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我每天在旅馆旁边的山上从日出坐到正午。就那么干坐着,坐在松树、山核桃和黄栌树中间,在没有打扰的寂寞与宁静之中苦苦思索——追忆我的过去,迷茫我的将来,即便我面对的不是瓦尔登湖。

“想什么呢?”一个轻柔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我笑着睁开眼:“想你。”

“我才不信!”钱海燕裹着一袭收腰的风衣,两手插兜,一撇小嘴,故意做出一副浑不吝的表情。

我留意到她下身仍是薄薄的黑丝袜,便关心地问:“都什么天儿了!冷不冷?”说着,拉过她的手握在手心里。

“今天不冷,再说,不是你喜欢嘛。”说着,她顺从地在我身边坐下来。

当时,我心口一暖,半天没说出话来。

如果按法国帕斯卡尔的说法:“人,是会思想的芦苇。”那我这支芦苇的前半生几乎没有思想。又或者说,几乎没什么有意义的思想。

终于,在30岁那年,文学像一个赴约迟到的美女,姗姗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当时,我赤手空拳、身无分文,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勤劳和理想拯救自己。这种纯粹的自我选择使我既不自卑而又不凌驾于他人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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