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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伯劳朝圣者默不作声,他们仿佛依旧沉思于卡萨德上校讲述的那个令人困惑的骇人故事。领事自打正午起就一直在啜饮美酒,而此刻他感受到让人愉悦的迷离恍惚的滋味,远离现实,远离记忆的痛楚,正是这些使得他能够熬过每一个日日夜夜。现在他开口发话了,询问着该谁来讲故事,嗓音既小心谨慎,又毫不含糊,也只有一个货真价实的老酒鬼才办得到。

“我。”马丁·塞利纳斯回答道。诗人也是一大早就开始不停地喝酒。他和领事一样,小心地控制着自己的声音,但瘦削脸颊上露出的一抹红晕以及近乎狂躁的眼神,都泄露出老诗人已经不胜酒力。“不管怎样,我抽中了三号……”他举起自己的那张签纸,“如果你们想要听听这个见鬼的故事,那我就来讲讲吧。”

布劳恩·拉米亚举起了自己的那杯酒,愁容满面,然后又把杯子放下。“或许我们应该讨论下,大家从头两个故事中领会到了什么,想想怎么可以把它联系到我们目前的……状况。”

“还不到时候,”卡萨德上校说,“还没足够的信息。”

“让塞利纳斯讲吧,”索尔·温特伯讲道,“然后再来讨论。”

“我同意。”雷纳·霍伊特说。

海特·马斯蒂恩和领事点点头。

“全都同意!”马丁·塞利纳斯大声喊道,“我会讲的,不过先让我解决掉这杯该死的酒。”

诗人的故事:“海伯利安诗篇”

起初有了词语。接着就有了他妈的文字处理器。接着又来了思想处理器。接着就是文学的死亡。事儿就是这样。

弗朗西斯·培根曾说过:“将词语胡乱地拼凑到一块儿,会对心智造成极度的阻碍。”我们都出了份力,给心智加上了最坚固的障碍,难道不是么?我做得比大多数人都卖力。二十世纪有位已经被人遗忘的优秀作家,他曾有句名言:“我喜爱当个作家,可我无法承受文字工作。”明白了吗?这么说吧,吾友,我喜欢当个诗人,可我就是无法承受那些个天打雷劈的词语。

从哪开始呢?

要么从海伯利安说起?

(淡入)那差不多是在两百个标准年之前了。

哀王比利的五艘种舰在那再熟悉不过的湛青天幕之上旋转,如同一朵朵金色蒲公英。我们像征服者一样降落,趾高气扬地来回走动;两千多名视觉艺术家、作家、雕塑家、诗人、基艺家、视频制作者、全息电影导演、组合师、分解师,还有一些鬼才知道的家伙,同时还有五倍之多的跑龙套的:为数众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态学家、监工、宫廷侍从、职业马屁精,更不用提皇室那一窝子蠢蛋了,同样,这些家伙又有着十倍于他们的机器人在侍奉他们,那些机器人都很乐意去耕种土地、照看反应堆、供养整座城市、扛起痛苦、负上重担……见鬼,你们明白了吧。

我们着陆的那个世界早已被一些可怜的混球播种过了,他们在两个世纪前就已经成了土着,只要可以,他们就会用手势代替嘴巴说话,用棍棒代替大脑思考。很自然,这些勇敢的先行者的高贵子嗣们把我们当成神来欢迎,特别是在我们的一些安全人员将他们中的一些好斗成性的头头熔成一堆渣后,我们也自然接受了他们的崇拜,就好像那是我们分内应得的,然后把他们安排在我们的蓝皮肤之友的隔壁工作,让他们耕种南方的土地,在山上建造我们辉煌的城市。

那的确曾经是一座山岳之上的辉煌之城。如今那已成一片废墟,从中你瞧不出什么端倪。三个世纪前,沙漠就开始扩张;从山上通下来的导水管也早已陷落,粉身碎骨;城市本身只剩下一堆骸骨。然而在它的鼎盛之时,诗人之城的确是很美好的,它带着一点苏格拉底时代的雅典味,有着文艺复兴时期的威尼斯那心智激昂的感觉,以及印象派画家当道时期的巴黎的艺术热情,还有轨道之城头十年的那种货真价实的民主,对了,还有就是鲸逖中心没有尽头的未来感。

不过到最后,这些东西全都不见了。它仅仅是胡鲁斯加王那幽深恐怖的蜜酒厅,而怪兽就在屋外的黑暗中等待。我们当然有自己的格伦德尔。假如瞥一眼哀王比利精神萎靡的侧影,我们甚至有了胡鲁斯加王。但我们唯独缺少我们的“耶特王”:我们伟大的、宽肩膀、小脑袋的贝奥武夫,跟他那支由快乐的精神病人组成的乐队。由于缺少了英雄,所以,我们习惯于受害者的角色,我们写十四行诗、排演芭蕾舞、打开卷轴,与此同时,我们那如荆棘如钢铁的格伦德尔在夜幕下制造恐怖,收割大腿骨和软骨头。

正是那个时候,我当时还是个色帝,从身子骨就可瞧出我的色心,我顽固执着、持之以恒,历经五个哀愁的世纪,离完成我的《诗篇》仅一步之遥,那是我一生的作品。

(渐黑)

我想到,我的这个“格伦德尔物语”尚不成熟。演员尚未登场亮相呢。虽然毫不关联的情节、支离破碎的文章,都拥有各自的拥趸,更不用提我的作品了。可是到最后,我的朋友啊,是什么东西决定了作品是在羊皮卷上永垂不朽,还是锒铛落败呢?是角色。难道你们从没有怀过这样不为人知的念头:在此刻,哈克和吉姆正在某个地方拖着他们的木筏,下到某条远在天涯的河流,可是,相比在早已忘却的日子里给我们试鞋的鞋店职员,他俩难道不是来得更加真切么?无论如何,假如要把这他妈的故事从头到尾讲一遍,你们就该知道故事里有哪些角色。所以,尽管这让我痛心不已,我还是会返回到故事的开头,重新开始。

起初有了词语。然后用经典的二进制语言给词语编了程。然后词语说:“要有生命!”就这样,在一个月圆之夜,卵子成熟了,在我老妈庄园的技术内核地窖里的某处,来自于我那过世好久的父亲的速冻精子被解冻,进入悬浮状态,像很久以前的香草芽一般地扭动,被注入到一个有点儿像水枪,又有点像假阴茎的装置里,并且,随着扳机无比奇妙的一击,射进了我老妈的体内。

当然,老妈并非一定要用这种不开化的方式来受孕。她可以选择宫外受孕、和一个移植了父亲DNA的情人做爱、克隆代孕、基因拼合的处女生殖……随便哪一个。可是,就像老妈在日后告诉我的,她向传统张开了双腿。我的猜测是她更喜欢传统的法子。

总之,我出生了。

我出生在地球……旧地上……妈的,拉米亚,如果你不信的话,滚蛋吧。我们住在老妈的庄园里,位于一座小岛上,离北美保护区不远。

对旧地之家的素描:

草地西南边开外,树木轮廓犹如绉纸,在其上方,短暂的晨光由紫罗兰色褪变成紫红色,然后是紫色。天空仿若精美的透明瓷器,没有一丝云朵或者飞机尾迹。第一束日光,如同交响乐前的宁静;紧随而来的日出,仿佛铙钹共鸣的突然一击。橙色和赤褐色爆发成金灿灿的光芒,那超长的冷光从天而降,洒向茵茵翠意:叶影、树荫、柏木和垂柳的卷须,以及林间空地上静谧翠绿的柔滑草坪。

老妈的庄园,我们的宅院,面积有一千英亩,坐落于百万英亩荒野之中。大得如同小型草原的草地上,青草绵绵,长势喜人,使人禁不住想要躺下来,在柔软的茵茵绿草上小憩片刻。壮丽的遮荫树好比日晷仪,一列列树荫庄严地转着圈;此刻正在汇合,正在收缩,向正午行军,它们最终会往东延伸,告示着一日的终结。威严的橡树。巨大的榆树。棉白杨、柏树、红杉,还有盆景。榕树垂下新生的树干,就像是以天作顶的神庙中光滑的支柱。柳树整齐地列于运河两侧,列于偶然冒出的溪涧之畔,垂下的枝条迎着风儿,吟起远古的挽歌。

我们的庄园坐落在一座低矮的山丘上,到了冬季,那儿棕褐色草地的弧线看上去就像某种雌兽平滑的胁腹,那部位全是大腿肌肉,意味着速度。庄园炫耀着经历了几个世纪的连生宅邸:东面庭院里的一座绿玉塔,会捕捉到拂晓的第一缕阳光,南翼的一列山墙,会在午茶时分给水晶温室投上三角形的阴影,而沿着东面的门廊,数个阳台、以及庄园外面迷宫般的楼梯,会与午后的影子玩耍起埃舍尔游戏。

当时“天大之误”已经发生,不过地球尚可居住。我们住在这一处庄园的大部分时间,被我们古雅地称为“缓和期”。基辅小组的那个该死的小型黑洞一点一点地吞噬着地心,等着它下一顿的晚餐,有时候整个星球会痉挛,但每次痉挛之间会有十到十八个月的平静月份,那就是“缓和期”。在“可怕期”,我们正好在柯瓦叔叔那儿度假。那地方在月亮以外,是颗小行星,在驱逐者迁移前就已被引到那儿,并且接受了星球改造。

你也许已经知道,我出生时屁眼里就含着把银汤匙。对此我不会辩解。在经历三千年玩弄民主的岁月后,旧地上遗留下来的大家族渐渐明白,要除掉社会渣滓,唯一的方法就是禁止他们生育后代。或者,去资助播种舰队、神行舰的探险和远距传输器的新移民……大流亡时期一切恐慌紧急事件……只要能让他们在地球以外生育后代,使旧地获得清静。但事实上,故土已经成了患病的老婊子,没多大能耐了。社会渣滓们星际远征的欲望强烈。他们可不是傻冒。

和佛陀一样,我几乎到长大成人之时才知悉贫困潦倒是何物。按标准年算,我那时十六岁,正处于四处游历的一年,我背着背包穿越印度时,见到了一名乞丐:出于宗教的原因,印度的旧式家庭把他们留在身边,然而那时我只知道这个男人衣衫褴褛,肋骨凸现,举起一个柳条篮子,里面摆着一只古老的触显,乞求我那寰宇卡的轻轻一触。我的伙伴们认为这种行为歇斯底里。我则呕吐了。那事发生在贝纳勒斯。

我童年时手握特权,但却并不让人讨厌。我拥有着愉快的回忆,譬如贵妇人席贝尔的着名派对(她是我的大姨妈)。我记得有一次她在曼哈顿群岛上举行的三日派对,宾客们搭乘着登陆飞船从轨道之城和欧洲的生态之城而来,降落于会场。我记得耸立在海水上的帝国大厦,楼宇的光亮反射在澙湖与蕨草滋生的沟渠上;电磁车载着乘客们登上了望甲板,与此同时,在其四周杂草丛生、由稍矮些的建筑形成的岛状土堆上,烹饪用的篝火正在熊熊燃烧。

那些日子,北美保护区是我们的私人运动场。据说,仍有大约八千人住在那片神秘的陆地上,但半数是护林人。其他包括叛逆的基艺家,他们从事的工作是:让上古灭亡的北美植物和动物死而复生,还包括生态工程师,授权居住的原始人,比如说奥贾拉拉·苏,或者地狱天使行会,另外还包括偶尔到此一游的旅客。我有个堂兄,据说他曾背包不停往返于保护区的两个观测地带。他在中西部也干过这事,但是那里的各地带之间相对来说靠得很近,而且恐龙群落也更为稀少。

“天大之误”后的头一个世纪里,盖亚已经受了致命创伤,并正拖着步子缓缓地走向死亡。“大萧条期”,毁灭来得尤为严重。小块土地经常出现痉挛,情况每况愈下,每次发作之后,随之而来的情形更为骇人。但是地球坚忍着,尽力进行自我修复。

我前面说过,保护区是我们的运动场,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整个濒死的地球都是。我七岁时,老妈给了我辆电磁车,于是,从我家到这个星球上别的地方,就都只有一个小时以内的飞行旅程。我最要好的朋友,阿马尔斐·施瓦茨,住在埃里伯斯山庄园,那儿曾经是南极共和国。我俩天天见面。旧地法律禁止使用远距传输器,这个事实丝毫没让我们伤脑筋;我们在夜里躺在山坡上,仰着脑袋,透过一万个环轨灯和星环的两万个灯塔,望向星空,望着两三万肉眼可见的星星。我们没有一丝嫉妒,也没有任何冲动要加入大流亡。正是大流亡,加速了远距传输器的编织,最终编成了世界网。在当时,我们仅仅感到高兴。

对于老妈,我脑子里的印象有点僵硬,真是奇怪,仿佛她是我的《濒死的地球》小说中另一个虚构出来的人物。也许吧。也许我是由欧洲自动化城市中的机械人抚养长大的,喝的是亚马孙沙漠中机器人的奶,或者,我仅仅是在大桶中培育长大的,就像啤酒酿造者的发酵粉一样。我记得,老妈穿着白色的睡衣,像鬼魂一样滑行在庄园那阴暗的房间里;我记得,她坐在温室里,倒上一杯咖啡,光线投下,投影出缎带装饰,夹杂着灰尘,她那纤纤细手的手背上,露出无数脆弱的蓝色静脉;她的头发卷成贵妇人风格的一个圆髻,烛光牵绊在她头发的蛛丝光辉中,就像一只金色的苍蝇羁绊在那儿。有时,我会梦到自己记起了她的声音,那轻快的音调,带着在子宫里打转的意味,但是当我旋即醒来,发觉那仅仅是风儿吹过蕾丝窗帘的声音,或是什么不知名的海洋在拍打礁石。

从我最初有了自我意识起,我就已经知道,我会成为,应该成为,一名诗人。这不是说我有选择的权利;而更像是那垂死的美人向我吐出了最后的一口气,然后下达了命令:我的余生注定得和词语玩耍,这似乎是为了补偿我们种族在它的温床中的大屠杀暴行。管它呢,反正我就成了一名诗人。

我有个导师,名叫巴尔萨泽,是个人类,但是很老,这位难民来自古老亚历山大的带着肉体气息的小巷。巴尔萨泽几乎全身都闪烁着蓝白的光芒,那来自早期不成熟的鲍尔森疗法遗留的蓝色;他就像一个熠熠发光的人类木乃伊,封在了液体塑料中。而且此人颇为好色,是个出名的登徒子。几个世纪之后,我成了一名色帝,那时,我终于明白了可怜的巴尔萨泽君的性冲动,但是在那些日子里,庄园通常不会雇用年轻的小妞做佣人。人或机器人,巴尔萨泽君不会歧视——他一概通吃。

我还是很幸运,虽然巴尔萨泽君对年轻肉体有特别的嗜好,却不会对同性下手,因此,他的胡作非为仅仅表现在:要么是在辅导时间里连个人影也不见,要么是把注意力毫无节制地花费在了记忆奥维德、薛尼胥,或者吴侨之的诗文之上了。

他是一名卓越的导师。我们研究了古典时期,以及近古典时期,并且去了雅典、罗马、伦敦、密苏里州的汉尼拔遗迹作了实地考察,他从没让我做过什么测验或是考试。巴尔萨泽君希望我能学会过目不忘的本领,我也没有让他失望。他说服了我的老妈,所谓的“进步教育”是有缺陷的,不适合旧地家庭,所以我从不知道脑力绝技的捷径,比如RNA学习疗法、数据网深究、系统的重现训练、程序化的谈心小组、需要牺牲事实的“高层思维技巧”或者无文字的规划。在免去这些学习内容之后,我得以在六岁之时,就能够背诵菲茨杰拉德翻译的《奥德赛》,在学会穿衣之前,我就能写六节诗了,在连接人工智能之前,我就能以螺线型的赋格诗体进行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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