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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洛杉矶(2)

罗霄知道,那是洗不掉的沙漠的暗影,会追随她一生一世。她走到哪儿,那影子也就跟到哪儿。这世上有没有一把神奇的魔剑,可以把过去的纠葛一刀斩断?

18.毕业、转正、办绿卡

罗霄后来更忙了,但忙乱中有沉甸甸的收获。马上就要毕业了,马上就有好工作了,马上就要彻底独立了,马上就要成为美国的中产阶级了!她欢喜、兴奋、激动,心情比窗外的春天还要灿烂。有天下了课,教授突然喊住了她:“联邦部队医院急需护士,你如果想去,医院可以马上给你转正,绿卡会办得很快,你这学期的学费书费也一起报销。”罗霄想也没想就点头了,不管怎么说,一进部队医院,就算联邦政府的雇员。如果不是因为她的护士专业,没有公民身份,怎么也进不了联邦政府的下属机构。

罗霄把这个消息同克拉分享了,但是克拉听了并没有欢喜的表情。她有她的道理:“教授也问过我,问我进不进部队医院,虽然有很好的福利,我犹豫了两天还是回绝了,你知道联邦部队医院的名声不太好。”罗霄在这行里混熟了,也摸出了些深浅。她知道部队医院在美国是“坏医院”的代名词,尽管设备一流,环境一流,到位的资金一流,但五花八门的医疗事故也一流,什么开错部位,摘错器官,搞错手术对象,把纱布和器械留在肚皮里等等。罗霄对克拉说:“我和你的情况不同,我是外国人,想快点拿下绿卡,有个韩国同学告诉我,部队医院办绿卡走的是绿色通道,一般三个月就下来了。”

克拉理解罗霄的心情,但还是讲了一个发生在部队医院的医疗事故。一个四十来岁的女军官,胸口经常莫名其妙地痛,痛得她天旋地转,每次去检查也检查不出个毛病,直到最近去地方医院才找到原因。什么原因?原来是五年前的一次手术,部队医院的医生疏忽了,居然把缝伤的针留在她的身体里,就这样折磨了她整整五年。罗霄听得脚软,似乎感到自己的胸口也在痛:“你让我怎么相信,这是美国的医院啊!我有个预感,那医生是不是同女军官有仇啊?”

克拉冷笑道:“你说能有什么仇?要不就是男女间的情仇,这个我敢相信。但是美国的部队医院,自身的毛病多得可以堆起一座山,有个故事不知你听过没有?”那个故事是关于夏威夷的联邦医院建筑楼的。二战期间,珍珠港事件爆发后,为了在太平洋战场及时抢救伤员,联邦政府立即决策,建立综合医疗救助中心,于是拨款修建中心大楼。大楼建在夏威夷海岛的山上。设计图是靠山面海,也不知下面的人吃了多少贿赂,摊给了一个乱糟糟的建筑公司,不知是回扣吃多了,还是真的不懂行,把“靠山面海”的建筑楼搞成了“靠海面山”。发现的时候已经修了两层楼,也不好喊停工了,将错就错吧,只要这栋楼还有救死扶伤的功能。克拉说:“这就是我们的联邦政府,我们的部队医院,战争年代都这么乱搞,更别提和平年代了。”

罗霄知道,医学院的学生实习的时候,会去部队医院溜达溜达,但是拿到学位后绝对走人。除非成绩太差,外面没人要,才赖在部队医院混日子。于是克拉很武断地下了个结论:“凡是部队医院的护士都是烂护士,凡是部队医院的医生都是烂医生,都是在外面混不开的医生,找不到工作的医生。”但罗霄却遇见了个部队的好医生。那是后话。

总之,罗霄没有克拉那么多的抱怨,她很珍惜这个机会。她一个外国人,能当联邦政府的护士,千说万说,也是个铁饭碗,一辈子稳稳当当。想想那些在沙漠的日子,暗影忽然弥漫了她的眼睛,她不能往回想,只能朝前看。她努力地工作,工作之余依然辛苦,辛苦准备注册护士的考试。

罗霄初来乍到,每个医疗部门都要走一遍,都要实习三个月,什么脑外科、心脏科、皮肤科、肿瘤科……那天是她去胸外科实习的第一天,在医院的走廊上,她听见两个医生正在谈论昨天的手术。一个医生突然转过身,罗霄于是看见一张东方人的脸,她心想能说这么漂亮英语的东方人肯定是美国出身的东方人,没想到那个东方人居然用国语对她喊了句:“你好!”她条件反射地也用国语回了他一句:“你好!”那个东方医生她记住了,面容端正干净,眼睛很亮,他给她的微笑,明亮清澈,有温暖人心的力量。

医生和护士,相见了,钟情了,又都是中国人,这似乎是一个看了开头就知道结尾的浪漫故事,千篇一律得没有任何悬念,但故事也有几分传奇的色彩。那个东方医生姓孙名华,台湾人,是医院有名的胸外科医生。孙华十四岁就来美国了,寄宿在亲戚家里。他老实告诉罗霄,为了躲过台湾的义务兵役,只好叛逃到美国读中学,又读了大学,靠着门门拿A的好成绩,很快又上了斯坦福大学的医学院。当实习医生时就在这家部队医院,曾配合主刀医生为一名军官做了换肾手术,手术相当成功,主刀医生对他赞不绝口,病人也对他感激不尽。他心头像点了灯,有一种知遇之恩的温暖和明亮,实习结束就留下来了。他成了部队医院唯一的东方医生。

现在罗霄和他成了同事,低头不见抬头见,上天似乎注定要把他们安排成一对。刚认识第三周,孙华就约罗霄了:“都是中国人,帮个忙好不好?”

罗霄忙问帮什么忙。原来孙华早过了三十,还没有女朋友,远在台湾的父母愁得脑门锃亮,这不千里迢迢的,从台北飞过来,逼着他回台湾相亲。在老两口的心目中,这结婚生子和传宗接代的事比事业的飞黄腾达更重要。

孙华的父亲早年经营船运公司,家大业大,三个女儿早成家了,一个个开枝散叶,满堂的外孙外孙女,闹哄哄的可以摆上两桌,可唯一的儿子就是没有动静。面对父母,孙华以工作忙为借口,借口也简单明了,伊拉克前线的伤兵一批批往医院送,他是外科部的主治医生,整个医院都盯着他,他哪儿都走不了。可这次老两口是有备而来,准备打持久战的。母亲说:“不回台北也行,我老朋友在洛杉矶,早给我安排了几个姑娘,从下周起,你每个周末都给我去洛杉矶。”

罗霄对孙华笑道:“中国父母都是这样,我爸妈也常在信里问我一些头大眼大的问题。我懂你的意思,让我装你的女友,帮你打一场掩护?”

孙华说:“掩护若是成功,必以重金酬谢。”

罗霄眨了眨眼:“重金先别提,有个问号埋在心里快发霉了。”

“那还不快问?”

“你是同志吗?”孙华一阵爆笑,笑得像南瓜花开。罗霄从没见孙华这样彻底放开过,在医院,他笃定,自信,带着淡然温雅的微笑,是众人最信赖的医生。

孙华边笑边说:“罗霄,你怎么和我老娘一个心思?似乎男人没有女人,就理所当然被判成同性恋?”

罗霄也有她的理由:“像你这样的杰出青年,还没有女朋友,是人都会怀疑。”

他立刻还招:“像你这样的漂亮女孩,还没有男朋友,是人都会怀疑。”

她不知道怎样去讲她的故事,她的过去,沙漠的暗影又涌到她的眼前。可她犯得着去坦白交代吗?她不过是他的临时女朋友,去应付他的老爸老妈。可是她的嗓子为什么像爬着一条肉虫,呼吸一紧,脸也红了,莫非她真的在意他吗?喜欢他吗?这是医院的咖啡厅,他们已经在这里共过几次餐,轻松地交流过,母语在舌尖上愉快地翻舞,那种自在肆意的痛快,那种无拘无束的欢喜,像饥饿多日的流浪汉扑向满桌的大鱼大肉。

孙华倒是个很坦白的人:“我曾经有个女朋友,美国人,美丽可爱,也善解人意,喜欢吃中国的饺子和春卷,还会简单的中文对话,我们都快订婚了,却发现她吸毒,悄悄用针打静脉。”

罗霄问:“如果她醒悟了,愿意改,如果你依然爱她,不是可以原谅吗?”

“这样的事情能原谅?”“当”的一声,孙华把桌上的冰茶朝前一推,杯子里的冰块和柠檬一阵乱晃。

罗霄的神经一下紧了起来,那一刻她突然理解了贝笛,为什么贝笛这么紧张、小心、害怕,一步步像踩在薄冰上,薄冰下面全是暗黑的深渊。她大脑里哗地长出一只猫眼睛,吐出来的每个字,每个词都在猫眼睛的监控中。

现在孙华自以为摸清了罗霄的背景:出身清寒,学的舞蹈专业,从小就自强不息,然后自费来美留学,先辛勤打工筹学费,在餐馆当过招待,在厨房打过杂,在超市收过银。然后入学读护士,咬紧牙关地拼,终于拼到学位,找到工作。

孙华不知道,关键的情节全省略了。可是罗霄说得出口吗?她是怎么来的美国——靠上床挣得的名额,然后是逃跑的孔雀,然后又嫁过人,然后又逃跑了,逃跑后也没干正经工作,跑到沙漠当脱衣舞娘,跟一个军官还玩过暧昧……自己到底走的什么路?这样腐朽混乱,这样支离破碎,她不敢回头望,一回头就是一阵心惊胆战。

她不能胆战。她微笑着安慰自己:“这算什么呢?我干吗要紧张呢?我们又不是真的恋人,相互帮忙,温习功课,造句编故事,不过是为了应付他的父母罢了。”

19.孙华:你是否喜欢我

但是父母却没有“应付”他们。

在长岛那栋靠海的豪宅里,罗霄见了孙华七十岁的父亲母亲。母亲是旧中国四大家族的豪门后裔,从小就娇养在盛满蜂蜜的水晶罐子里,父母宠爱,兄长护爱,丈夫也是父母精挑细选的青年才俊,婚后的日子是一种继续进行的幸福,她这一生可以说是一帆风顺的大富大贵。但她还是有烦恼,儿女的成长操碎了心,她目前最大的不满,就是儿子还没有结婚的对象,她还不能当上怀抱孙子的奶奶。

听说罗霄要来,孙华的母亲提前三天就准备了,亲自下厨,加上保姆帮忙,忙出满桌子精美华丽的菜肴,那是两位老人沉重而幸福的心。孙华母亲的眼睛一直落在罗霄的身上,腰很细,但胸和臀却圆润饱满,流动着女性美好的曲线,隐隐约约,让人联想出孕育生命的魅力和能力。母亲越看越欢喜,越看越兴奋,忽然恍然大悟叫起来:“看我这记性,见面礼都忘了!”

那些见面礼没把罗霄吓一跳,都是些稀罕的珠宝,满眼睛的华光缭乱,当孙母把那个玉镯子戴在罗霄手腕上的时候,孙华一看便叫了起来:“当年大姐二姐三姐出嫁你都没有给。”

母亲转身拍了拍儿子的头:“你老娘我今天高兴!”

罗霄后来才知道,那是他母亲娘家的祖传,出嫁前她的母亲带在她的手上,不离不弃半个多世纪了。罗霄见这阵势,早就吓出一身冷汗,孙华也心知肚明,是演出结束的时候了。

看母亲开始纠缠罗霄的年龄,游说这个年龄是生孩子的最好阶段,孙华果断地插了一句:“妈,我们该走了,罗霄还有考试,注册护士考试,平时上班忙,复习时间只有周末。”

罗霄一听,长松了一口气,忙忙站起了身。

车窗外是无边的暧昧的夜色,水墨般地染开了,漾开了,又悄无声息地潜入了夜的中央,远处几家灯火忽地闪过,像黑夜好奇的眼睛。

罗霄把珠宝齐齐脱下来,在他的眼前晃了晃:“是完璧归赵的时候了。”

他笑道:“早说了,要重金谢你。”

罗霄摇头:“太重了,我担当不起。”

孙华什么也没说,忽然变了方向,下了高速,在一处僻静的路边停了下来。

“我问你一句,罗霄,你是否喜欢我?”

那一刻,天地都远了,她的身体又轻又柔,像罩在发热发光的雾气里。还没有出声,他就搂紧了她,连同珠宝和她的身体:“第一次见你就喜欢上了你,我在停车场看见你从车上走下来,心头在想,但愿这个漂亮的女孩还没有男朋友。那时你还在老年科实习,我知道你会轮到我的部门,我慢慢地在等你。”

罗霄什么话都说不出来,被动地靠在他的臂弯里,温暖、宽广、宁静,几乎喜极而泣,老天,我这是在做梦吗?比做梦还光亮绮丽。一股潮热的冲动漫过她的喉咙,她必须开口告诉他:“我是结过婚的人!”

他的手臂松了,目光愕然,似乎有冰水溅了他一脸。

她胸口一紧,心脏都冷了,但还是抬了抬头,勇敢交代:“那是一个留学生,他嫌我不是……不是第一次,我只好离开了他。我和他的婚姻一年不到就结束了。”

孙华突然笑道:“看你那神色,吓我一跳,我还以为出了什么事。大陆不是搞过什么运动吗?难道封建余毒还没肃清吗?搞来搞去,还是没彻底啊。”

他的笑很响亮,她跟着他一起笑。笑声融进浸满月光的空气,空气清冽纯净,流转着清甜温柔的花香,花香如透明的河流,流过身的深处,流过心的深处。

罗霄的世界从此明媚了,饱满了,窗外的樱花和桃花正在合唱,闹亮了整个春天。她也是一棵花树,在孙华的怀里纵情地舒枝展叶,开了一树的繁花,还幻想着结一树的香果,果子似乎熟了,散发出酒一样的沉香。她常常醉得不想睁开眼睛,太完美了,这是真的吗?一定是个梦,她不想醒过来。老天知道,她有多爱他,用她的心,她的灵魂,她的身体,不仅爱他,而且崇拜他,仰视他。她真希望人生可以重写,这样初遇孙华时,自己还是白纸一张,全权交给他,画一张最美最干净的图。可是回头一看,那些坎坎坷坷,走过的路,跨过的沟,躲过的洪流,老天爷安排的,她做不了主!可是细细想想,如果不走过那些曲折暗黑的长路,她又怎能遇得见孙华?怎能得到那一份柳暗花明的惊喜?

孙华出身富豪,却没有半点纨绔子弟的气息,诸如不羁、放浪、享乐、挥金如土、追女明星。他是一个受了良好教育的贵族绅士。他爱罗霄,不是那种肤浅的、表面的爱,说几句动听的话,送几朵漂亮的玫瑰。他尊重她,体贴她,只要她欢喜,他都顺着她的心,比如看她喜欢的电影,去她喜欢的餐馆。她一个人看书的时候,他绝不打扰,还把订好的外卖端到她的桌前。她本来是打算好好复习、好好考试的,可是孙华在身边,满书的考题都晃动着他的声音。

看不进去干脆不看吧,他们一起去听音乐会,一起去滑雪,一起去夏威夷看海,窗外的海蓝得不可捉摸,碧空丽日下,海水那样地透明、完整和彻底,像婴儿的眼睛,又像少女天真善良的心。但是到了黄昏,水色便厚重了起来,像调色板上的一抹深蓝,带着不可捉摸的神秘和抽象。清风过面,涛声富有节奏,像弹起一段肖邦的夜曲,罗霄觉得世界充满了音乐、幸福和快乐,欢喜得想跳一曲孔雀舞。

他对她笑道:“我还从没看过你的孔雀舞。”于是在深夜的无人的夏威夷海滩,一只幸福的孔雀舞出了她无限的喜悦和美丽。他搂住孔雀动情地说:“遇见你,是我的幸运,今生和来世,我都会好好爱你。”

这样的情话,似曾相识,似乎有人在多年前对她说过。她内心一阵寒战,没有理由地怕,不敢用心去彻底相信。一个受过伤的女人,当她再次面对真爱时,她的心不可能像水晶一样单纯。他不知道,他越爱她,她越惶恐,像踩在结冰的路上,稍微一个不留神,就会摔得鼻青脸肿,浑身是血,或者再也爬不起来。就算爬起来,她那到手的红苹果,幸福的红苹果,也会被命运的恶鹰叼走,任你喊得心碎,幸福也不再回来。她真想坦白告诉他,走过的一切,无论是光明的,还是丑恶的,可是她敢说吗?那场婚姻就是个刻骨的教训。那场婚姻她输得起,回头望过去,一点可惜的意思都没有,但是这次呢?她不想失败,更不想心碎,情死,魂飞,魄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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