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的一项重大经济行为,对企业有着重要影响。本章主要介绍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成本法与权益法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的期末计价与处置。
【学习目标】
1.掌握长期股权投资的性质与范围;
2.掌握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3.掌握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成本法与权益法;
4.掌握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会计处理;
5.了解掌握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的会计处理。
【能力目标】
1.能够对企业合并的方式进行正确的判定;
2.能够对长期股权投资的类型进行判定;
3.能够对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与所得税的关系进行分析;
4.能够将有关会计信息在财务报告中列报和披露。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概念
股权投资是指企业进行的形成所有权关系的投资,即权益性投资。投资完成后,投资单位拥有被投资单位一定比例的股权,并按照投资比例享有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管理权。被投资单位则以独立法人的身份,对投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出各种资产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且不准备随时出售的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为长期持有,通常不能随时出售。一般来说,企业进行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出于获取竞争优势的战略性考虑或通过多元化经营降低经营风险。如通过对原材料供应商的投资而获得稳定的原材料供应,通过参股控股其他企业而进入其他行业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包括:
(1)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控制是指投资企业有权决定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一般来说,企业的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股东大会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通过,因此投资企业持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通常认为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权;此外,如果投资企业未持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但能够通过章程、协议、法律等其他方式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或能够任免董事会多数成员,或在董事会中拥有半数以上投票权等,也视为对被投资企业拥有控制权。拥有控制权的投资企业一般称为母公司;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一般称为子公司。
(2)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所共有的控制,一般来说,具有共同控制权的各投资方所持有的表决权资本相同。在这种情况下,被投资企业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只有在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才能通过。被各投资方共同控制的企业,一般称为投资企业的合营企业。
(3)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共同控制这些决策的制定。一般来说,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中派有董事,或能够参与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的制定,则对被投资企业形成重大影响。被投资企业如果受到投资企业的重大影响,一般称为投资企业的联营企业。
(4)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应当根据持有意图、准备持有期限的长短等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
(一)按照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方式划分
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方式不同,可以分为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和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1.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从合并方式上看,企业合并包括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
控股合并,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下同)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下同)的控制权,能够主导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决策,从而将被合并方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情况。控股合并中,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仍保持其独立的法人资格继续经营,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是对被合并方的股权。合并方在其账簿及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对被合并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仅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
吸收合并,是指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并将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自身的账簿和报表进行核算。企业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由合并方持有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继续经营。
新设合并,是指企业合并中注册成立一家新的企业,由其持有原参与合并各方的资产、负债并在新的基础上经营。原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后均注销其法人资格。
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的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的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二)按照被投资企业的性质划分
长期股权投资按被投资企业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
股票投资是指企业以购买股票的方式对其他企业所进行的投资。企业购买并持有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后,即成为该公司的股东。投资企业有权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并根据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好坏,按持有股份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投资企业(股东)不但分不到红利,而且有可能失去入股的本金。因此,与债权投资比,股票投资具有风险大、收益多等特点。
其他股权投资是指除去股票投资以外具有股权性质的投资,一般是指企业直接将现金、实物或无形资产等投资于其他企业,取得股权的一种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是一种直接投资,在我国主要是指联营投资。进行其他股权投资的企业,资产一经投出,除联营期满或由于特殊原因联营企业解散外,一般不得抽回投资,投资企业根据被投资企业经营的好坏,按其投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其他股权投资与股票投资一样,也是一种权益性投资。
(三)按照对被投资企业产生的影响划分
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对被投资企业产生的影响不同可以分为控制型长期股权投资、共同控制型长期股权投资、重大影响型长期股权投资和无重大影响型长期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