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路上看见一只独自爬行的刺猬。
再跑了一阵,有一个披头散发的男子坐在沙地上哈哈大笑,看见我们跑来,和我们打了个招呼,又接着哈哈大笑。
一束光从我和苏菲的身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过,苏菲大叫快看那束光,超过它。苏菲拉着我拼命追赶那束光,尽管那束光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苏菲看到前面沙地上有一只非洲手鼓,苏菲捡起来让我抱着,说这个你可以捡,而且应该捡,说完又接着跑。
然后突然我们就看见一座城,孤零零矗立在广袤的沙漠之中,那座城很高,四面有围墙,墙是青砖砌的,墙的高度足足有二十米。城门上方刻着大大的“家园”两个字。我和苏菲穿过大门,进了大门之后,眼前的场景令我很吃惊。
因为穿过大门之后,发现眼前又是一望无际的沙漠。原来这是一座空城,只是用围墙四方围起来的一座空城,横亘在沙漠中央,里面什么都没有。
苏菲从我怀里抱起鼓,拉着我的手说,我们来跳舞吧!
苏菲高兴地敲起了手鼓,非洲手鼓在苏菲的敲打下发出了有节奏的声音,结合苏菲扭动的腰肢,奇迹出现了!原本空荡的城内顿时出现了一大群敲打手鼓的女人!她们一齐和苏菲敲打着,穿蓝衣服的,紫衣服的,彩虹衣服的,穿旗袍的,穿波西米亚服饰的,戴耳环的,卷发的,长发的,短发的,黑皮肤的,白皮肤的,单人的,背着孩子的,老的,少的,年轻的,一条腿的,两条腿的,三只手的,两个头的,唯一相同的是大家脸上都洋溢着笑容,传达出她们内心的喜悦,一起敲打着非洲手鼓,欢喜不由分说。
我被这欢快的气氛感染了!拿起身旁一位老太递来的手鼓,和苏菲一起敲打了起来。我和苏菲一样扭动着腰肢,尽管别扭,但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爽快。啊,这充满快乐的人生!
就在我和苏菲一起对扭,敲打手鼓的瞬间,空城里打鼓的每位女士的旁边又凭空多出了位男士,新疆来的留小胡子的,打领带穿西装的,穿皮鞋的,穿草鞋的,打赤脚的,警察,老师,老板,学生,高的,胖的,矮的,瘦的,腆着啤酒肚的,背着竹篓的,戴着拳击套的,和女士成双成对一起跳着舞,这惊奇的热闹的场面!
我兴奋地敲打着,跳着,扭着,和苏菲一起,那一刻我忘记了一切,忘记了热,忘记了渴,忘记了自己一无所有,我拥有的只有跳舞的快乐。
苏菲说,我们就应该这样。
我问苏菲,我们是到了天堂吗?
苏菲停止了打鼓,也叫我停止,说你看。我顿时发现周围又变成空无一人,整座城又变成了空城,刚才的跳舞的喜悦感立马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失落感。
苏菲说,你还觉得是天堂吗?看我不作声,接着又说,我们只不过是在沙漠里转了个身跳舞,跳了舞我们还要往前跑的。
沙漠里一座无人的空城,出了城,苏菲又牵着我的手开始奔跑。
只是不知道这样的奔跑能坚持多久。
宿舍就只剩马富,星仔,大罗和我。
汪洋回家接受改造,归来遥遥无期。小罗走后,我足球踢得越来越少,后来索性懒得去了。宿舍斗地主的争论声也逐渐销声匿迹,大罗除了代表材料系队打篮球比赛之外,也没有做其它什么特别有意思的事情,只是晚上出去的次数很频繁,而且回来得很晚,我和马富还有星仔经过一番严密的推敲之后,一致认为大罗恋爱了,但大罗继承了共产主义者大无畏的精神,宁死不招。星仔则一如既往地认真学习,为他和他女友的未来继续奋斗。
马富则进行着他的计划,组织了一个乐队,在校外租了个房子,天天和一帮志同道合的朋友排练,准备新学期的迎新晚会。不过马富当初组建乐队的目的可不是只是参加一些学校的晚会,而是有一个更高的追求,那就是举办大学巡回演唱会,马富要带领他的乐队在国内所有知名大学举办演唱会。这个目标看起来有难度,因为这个乐队组建半年了,只能说磨合得还算好,在本校的晚会上露两手还是措措有余的,但还没有一点接近终极目标的迹象。
我进入这个乐队纯粹是帮助马富。
贝司手,也就是本专业大一的那个胖子,做起了烟贩子,他最近穿梭于每栋男生宿舍楼的每个宿舍之间,兜买各式各样的香烟,主打品牌是白盒的万宝路香烟,据他说是外烟,卖10块一包,也不知道他从哪弄来那么多万宝路。胖子由此经常不来排练,马富每次找到他,劝他加紧大家的排练,胖子总是以生意忙为借口,说再过几天,等卖烟的黄金时间也就是欧洲杯一过,就马上和大家排练,说到这里胖子总是以万宝路作为赔罪的代价,马富心里不舒服直接说他不喜欢抽外烟
其实马富也希望我能学有所成,能够独挑大梁,肩负起贝司手在我们这个疯人院乐队中脊梁的角色,毕竟关系亲密,能够并肩作战自然是最好不过。哦,对了,我们这个乐队的名字叫疯人院乐队,挺疯的一个名字,当时给乐队取名时还有过一番激烈的讨论。
主音吉他手,东北人张扬武放下肩上的吉他,秀了下肱二头肌,说:“要不叫猛男乐队吧!”这个建议马上被马富打断,“不行,太俗了!完全不符合我们这支有着浓厚文艺气质的风格。”
我忍不住插一句,“你们觉得传奇乐队怎么样?好听吧?神秘吧?吸引耳朵吧?”这次还没等到马富发话,就被张扬武给否认了,“什么传奇乐队?别人还以为是给传奇作代言的呢?这两字都被叫烂了,普通到不能再普通了。”
“马富你不是很崇拜皇后乐队吗?”胖子兴奋地说,“干脆就叫皇帝乐队好了,霸气,同时又表达你对皇后乐队的敬仰。”马富一脸鄙视,“敬仰个屁,简直就是侮辱我的偶像。”
大家讨论了半天没讨论出个结果,角落里传来马富的声音,好像自言自语,说,“都不是什么正常人,简直就是个疯人院。”一直不吭声的陆风这时表态了,“我看行,符合这个乐队的气质,疯人院,多有个性的名字,马富你就是疯人院的院长了!”于是疯人院正式成为这支乐队的名称,院长成了乐队内部称呼马富的外号。
一般来说胖子身上的肥肉都是多余的,纯粹是为了支撑不协调的体型而存在,很难说这是不是胖子给人一种不干练不果断印象的直接原因。胖子自恃实力非凡,又顾及他那香烟生意,总是缺席大家的排练,在胖子缺席的时间我就成了他的替身,扮演起胖子在乐队中的角色。
音乐这东西和足球一样,总能让人感受到青春的活力和激情。只要吉他的弦音和鼓点响起,那感觉就像炎热的夏天站在岸边猛地一个跳跃,一头扎进青春流动的河水里面。我弹的贝司也一如我沉迷于天马行空的幻想而造成对生活变化的反应迟钝,总是跟不上大家的节奏,为此也没少挨大家的白眼。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越来越接近新学期的迎新晚会,我们的排练也进入高潮,在原计划的日程之外,我们把周末也花在了乐队上,为此我少了很多追求苏菲的时间。在苏菲还没有正式成为我女朋友之前,就已经开始显现事业和家庭两分离的局面,这让我感到惴惴不安。国父的遗言一直在指导我追求苏菲的过程: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在一个有空挡的晚上,我约苏菲出来散步,给苏菲打电话时苏菲还在主教自习。
苏菲提着包从主教出来的时候,我被不小心惊讶了一下:苏菲穿着一件紫红色的叠纱大摆长裙,上面满是满是绣花和钉珠,头发尾端用彩绳编了两个细辫子,这样的打扮着实让我眼前一亮。
我笑着迎上前去,“今天还真不是一般的漂亮啊!少数民族的风格哈!”
苏菲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扯了扯裙摆,笑着说:“这哪是少数民族的风格,明显是波西米亚的风格嘛!”
“波西米亚?”
苏菲和我边走边说:“是啊,吉普赛人在流浪的过程中收集了世界各民族的风格,就是混搭。你不觉得这样的衣服显得很洒脱、自由吗?”
我点点头,说:“的确是,年轻就是好哇,无拘无束,花一样的年龄。”
我接过苏菲的包,包有点沉,估计里面放了几本书。上学期快考试的前一个月,我也是包里常常放着书,去主教上自习。我回想起去年学过的课程,机械制图,流体力学,分析化学,好像还有一门科目,我脑子里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我差点要想起来是什么,但又觉得脑袋一片空白,什么科目我想不起来了。机械制图里都是一些零件的正视图,侧视图和俯视图,我对立体的东西向来感冒,为了考试我极尽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才勉强过关。记得第一次上分析化学课我趴在桌上睡觉,恰好被老师点名回答问题,发现我在睡觉,于是牢记了我的大名,因为留下了不好的第一印象,我的平时分少得可怜,差点因此挂了这门科目。除了这个印象很深外,分析化学学了哪些内容我几乎忘得差不多了,和流体力学一样,都是在考试之前临时抱佛脚蒙混过关的。不用说现在记不起书上的内容来,就是在上学期每考完一门科目走出考场的那一刹那,我就有一种感觉拿着扫把在脑子里把那些内容一扫而光,好准备下一门考试。还好大学所有的考试考过的话不用再考一遍,要不然的话一定死得很难看。
我和苏菲沿着翠湖一路走,走到升旗广场的时候,我和苏给来到广场旁边的一个石凳前。
“干嘛呢?”苏给问。
昨天晚上我站在楼顶休息,看见遥远的空中有一点橘色的灯光飘摇,我猜那是有人在孔明灯。我下午特地去广场花5块钱买了一个,苏菲看到孔明灯兴奋不已。苏菲把包放地上,借着路灯,苏给和我一起把折好的孔明灯打开,点着之后,不一会,孔明灯就被热气撑得鼓起来了。
苏菲说:“你帮我拿着,我要把我的愿望写在上面。”说完放开孔明灯去从包里掏出支笔来,在孔明灯上面写字。
“不许偷看。”苏菲察觉到我的意图,警告我。写好后,苏菲把笔绕过孔明灯递给我:“喏,给你写。”
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我其实没有什么特别崇高的愿望,只是希望天下太平,百姓生活幸福安康。在这样静谧的夜晚,在苍茫的夜空下,在喜欢的女孩面前,我毫不犹豫地在孔明灯下把我的愿望表达了出来:希望不要引起火灾。
照理来说,只要火还是燃烧的,孔明灯就不肯能会中途坠下,当然也就不可能会点着地面上的易燃物。但是不排除飞到半空的时候突然刮起一阵风,把孔明灯吹向同一高度的学生宿舍,如果恰好该宿舍某位同学晚上没有收衣服,在阳台上挂着,这样很可能就会把该同学的衣服点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