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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16)

张法医来了电话,说已经拿到张洪利姐姐的血样,他和小伍在自治区公安厅进行了血样DNA鉴定,“第一美”造型发屋收银台旁边的血迹就是张洪利留下的。这下可以确定:大石板上的焦尸是那位倒霉的出租车司机。这样一来,“第一美”血案的线索又断了。正当罗莎感到山穷水尽疑无路之时,陈渝来电话说,他找到一条线索,张洪利与本城一个叫刘菁菁的少妇有染,血案有可能是刘菁菁或者刘菁菁周围的人所。

要说刘菁菁杀人,根本就没有人相信,如果说她丈夫杀人就更没人相信。既然这样,还叫什么线索呢?

不过也很难说,人这个高等动物是非常奇怪的,感觉误差的不定因素的确非常多,大家都认为不可能的事情,往往在个体上又非常有可能,而且结果往往出乎意料,指向的正是大家没放在眼里的不经意的事情。

刘菁菁是本城一家服装店的小老板,几年前她由一个偏远县的农村女孩变成了城里的媳女3。

这些年,义渡区为了扩大城市规模,不断接纳农村人口进城,让农村人口“农转城”。

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历史文化的农业大国,过去的城市非常,农村却广袤无垠。由于北旱南涝,高山、大壑阻碍了农村的进步。农村的贫穷和落后给科技和经济的现代化带来障碍。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城市得到了充分的发展,然而农村并没有得到理想的发展,出现了一种“小马拉大车”的冋题:城市越来越富,农村越来越穷。

城市并不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早在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型的时期,就有了城市。但是,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城市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极其缓慢。直到19世纪初期,全世界的城市人口才占总人口数的3%。到了近代,随着产业革命的掀起,机器大工业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出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诞生,才涌现出许多新兴的工业城市和商业城市。城市创造出比较多的就业机会,大量吸收乡村剩余劳力,使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逐渐转移,使得城市人口迅速增长,城人不。

城市作为区域发展的经济中心,能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而区域经济水平的提高又促进城市发展;促使聚落形态、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发生变化。城市文化向乡村广泛地扩散和渗透,影响着乡村的生产生活方式,并提高乡村的对外开放程度。有利于城市与乡村的交流,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城市化就是城镇化、都市化,是由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如果要真正实现全民族的康,就需要用城市的发展来带动农村的发展,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城乡统筹,把更多的农业人口转移到城市,形成城市化。城市化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农村人变为城里人,在身份的转变过程中,包括人口职业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转变、土地及地域空间的变化。

我国的城市化主要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为了解决农村越来越穷、城市越来越富的问题,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逐步放开了原有对人口流动的控制,大量农民流向了城市,给城市增加人气,一幢幢高楼大厦沿着城市与郊区的结合部拔地而起,不断向外延伸,城市就像摊煎饼,越摊越大。

在我国摊城市煎饼的同一时期,发达国家以及一些大城市中心市区人口却向外迁移,迁向离城市更远的农村和小城镇,出现了与城市化相反的人口流动的现象,使城市中心空洞化,而进人逆城市化。逆城市化不是城市化的衰败,而是城市化扩展的又一种新型模式,它是建立在城乡差别接近于消失、形成一体化和乡村、4、城镇的交通、水、电、信息等设施完善的基础上,再加上优越的自然风光,吸引了久居城市面对浑浊空气、超分贝噪声的居民到乡村、城镇暂住、定居,享受自然,从而导致逆城市化现象。如美国、西欧的一些发达国家,逆城市化现象比较明显。面对经济结构老化,人口减少,老城市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把一些污染环境的企业搬出城市中心区,发展无烟、无尘、无噪音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积极开发市中心衰弱区,增加人均绿地面积,吸引年轻的专业人员回城居住,又会出现再城市化。

城市化的过程,就是不断现代化的过程,中心城市不断加强“城市带”和“区域经济”的规模、布局、功能的完善,支撑国家体系。城市化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国家和地区社会组织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城市化是人类进步必然要经过的过程,是人类社会结构变革中的一个重要线索,有了城市化,才能标志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只有经过城市化的洗礼之后,人类才能迈向更为辉煌的时代。

义渡区积极开展城市化实践,首先是接纳大批新一代新型农民,通过在城市自谋职业,把农民变为农民工或商贸经营服务者,使他们有了稳定的收入,在城市扎下根来,政府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农转城人员办理入城手续,把农民变为城里人。

刘菁菁就是这样由农村户口,变成了城市户口,从山里人变成了城里人。

那时,刘菁菁只有十岁,在家里却是一个全劳力,农村那些活儿全能拿得上手,家里承包的十多亩地也主要靠她打理。

有一天,村里来了一个人,那是邻居的远房亲戚,人很“洋气”,穿着打扮跟乡下人不一样,连说话的腔调都不一样,听起来有些拿腔拿调,还时不时地带了点“官”味。

那人很随和很有亲和力,看见孩就发糖,深受孩子们喜欢,对大人们也会给点小小礼品,见面主动问候,给人很有教养、很阔绰、很大方的感觉,大人们对她也投以友好、尊重的表情。

妈妈告诉菁菁说:“人是为你而来的,邻居为你在城里找了个婆家,来人是婆家的‘姨’,只要跟着姨去了婆家,就有好日子过。”

那时菁菁虽然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但山里孩子在男女问题上不像城里孩子那样开化,对婚姻这东西还不是太懂。

妈妈告诉她:“结婚就是过日子。”

既然是过日子,在哪里不是一样,唯一的问题是离开家乡,很难再见到家乡的山,家乡的水,家乡的父老乡亲和自己的兄弟姐妹了。

自从娘肚子里生下来,长到十八岁,她还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个家呢,就是读书也没离开过这个家。小学、初中都是在本乡完成的。小学就在村里,每日三餐,餐餐都在家里吃。中学在乡上,离家不过十里地,除了中午带饭到学校去蒸外,其余时间,吃住都在家里。

山里孩子每天步行十里八里去上学,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婆家的姨在邻居家住了两天,有意无意地经常围着菁菁“转”,还与菁菁的父母多次交流沟通,父母似乎对这门未见过女婿的婚事也比较满意。菁菁就要离开从未走出的大山,到一个陌生的繁华闹市去生活了,她不知道未来的生活是怎样,是高兴还是痛苦。事到临头,她觉得身上有些不舒服,心里也有些忐忑不安,过去在书本上看见过都市的繁荣,很羡慕,很向往,真要离开这个生她养她十八年的熟悉环境,从内心说还是有些依依不舍。

妈妈来做她的工作,说女儿长大了迟早要嫁人,嫁人不久也会当妈妈,到了那个时候,女儿才会真正知道父母对孩子的一片苦心。她要菁菁相信,任何父母都是希望自己的儿女幸福,永远都不会做坑害自己儿女的事情。妈妈的意思很明确,是在说服她,千万不可耍孩子脾气,这门亲事无论如何要答应下来。

在母亲苦口婆心的劝说之下,菁菁似懂非懂,晕晕乎乎地上了路,坐上去城市的乡村“客车”。跟着“姨”离开了生她养她的小山村,跟着“姨”来到城市,同样是跟着“姨”走进了婆家的门,在一夜之间,就由一个姑娘变成了一个男人的媳女3儿。

菁菁成为媳妇儿非常简单,并没有那些繁文缛节,甚至连人们通常的到街道办事处办婚姻登记,扯结婚证,去相馆或影楼拍个婚纱照片,再去酒楼请上一些人庆祝一下,这些基本程序都没有。仅仅是那天吃过晚饭后,“姨”对同桌的一个中年妇女说:“菁菁就交给你了。”

那人就是现在的婆婆,婆婆倒是一个比较慈祥的人,似乎对菁菁的模样和健康的身体很满意。婆婆问了菁菁一些家长里短的问题,也讲了些在城里应该注意的问题。菁菁默默地点头,认真地听着。婆婆似乎对菁菁的表现也比较满意,然后说:“不早了,洗个澡,准备休息吧!”

于是拿了一叠全新的衣裤,领着菁菁来到洗刷室洗澡。菁菁只在电视剧里看见过城里人洗澡,自己从来没有尝试过。还是婆婆为她打开的热水呢,然后教她怎么关,怎么调水温,并指着两个塑料盒子说,哪是洗头液,哪是沐浴液。婆婆出去后,她赶紧从房里把门反锁上,然后脱去。

第一次在灯光下把自己脱得精光,菁菁觉得非常不好意思,两只手习惯地一手盖住自己的一个乳房,一只手盖在自己的私密之处,但是,只有两只手,私密却有三处,弄得她有些手忙脚乱。她这才真正有机会认认真真地审视自己的胴体,觉得跌岩起伏,错落有致,该凸的部分非常突出,该凹的部分恰到好处地呈流线,非常享受,有些自我陶醉。她笑了,赶紧打开热水尽情地冲着身子。

在家使用皂角水洗头,觉得头发发涩,她试探着用婆婆告诉她的洗发液洗头,一股清香扑面而来,觉得前所未有的爽快。然后又把沐浴液的泡沫擦满全身,但这次她却有些不习惯,那滑腻腻的东西怎么也冲洗不。

她还不知道这家人的规矩,所以不敢耽误太久,那些滑腻腻的东西洗不净也顾不得去管,关了热水迅速用毛巾擦干全身。穿上婆婆给的新衣裤,出得洗刷间,婆婆还在客厅的沙发上等她呢!

婆婆与她打过招呼,引着她来到一个房门说:“这是你的房间。”就这样她就和晚饭时饭桌上的那个一直没吭声的年轻小伙子睡在了一。

菁菁的男人有些特别,论读书,不算少,一直读到高中毕业,成绩不算差,三次高考都是仅差十几分进入大学录取线,最终落选了。

父母给他找了一份工作,他尽职尽责,只是别人对他不认同。他不抽烟不唱歌不打牌,没有应酬,没有社会活动,甚至没有朋友,也不爱搭理人。有人说他弱智,也有人说他自闭。去看过医生,大夫说他弱智自闭都不是,到底是什么,大夫说不清楚,他的父母也说不清楚。

这样的男人,在城里哪个姑娘看得上?

为了这事当父母的没少操心,着急得不得了,四处托人说媒又处处碰壁。眼看过了三十,婚姻大事依旧没个着落。后来是“姨”点拨了父母:“你们家不愁吃,不缺穿,找媳妇何必非要在城里,只要能够生儿育女,哪里的媳妇不是一样?”

父母这才把身价从高高在上的情景中降低下来,把眼光转到乡下,并且拜托“姨”:“只要孩子人好,没有怪脾气,勤劳,孝敬,身体健康,长相乖巧,有点文化就行,家里穷点不要紧,我们可以不要陪嫁,甚至倒贴,我们支持她家点都不是问题。”后来一直不吭声的父亲也表态了:“反正我们家境还可以,条件不算差,一个媳妇养得起,只要女方人好,就带到家里来。”

男方父母发了话,“姨”就四处托人物色,结果一圈下来也没个合的。

“姨”的老家在远郊县的大山区,那年春节回家扫墓,看中了刘菁菁,向菁菁家的邻居作了些摸底,回来把情况说给男方家,男方父母也高。

刘家父亲重男轻女,一连生了两个女孩,坚持还要生个带“把”的。终于如愿以偿,第三个是男孩,了却了传宗接代的愿望。这个第三胎毕竟是违背政策的,遭到了村里最严重的超计划生育罚款。刘家还是比较高兴,心甘情愿地东拼西凑,四处借钱交了罚款,虽然不是一贫如洗,但已是家徒四壁,空空如也,穷得叮当响了。

而今儿子已经十岁,知道自己属于“超生”,是家里贫困的“根源”,不但各方面比较乖巧听话,而且读书还很上进,但书费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可免,教学参考、同步练习等教材辅助材料却免不了,为了不让儿子在学校受欺负,他们总是想让他吃穿用都有一点“档次”,这可就花钱了。

前几年刘家全靠父亲作为顶梁柱在沿海打工,每年还可挣点回来。自从去年刘父在打工中受伤,丧失劳动能力后,老板炒了他的鱿鱼。回到家乡,重活干不了,轻活又没有合适的,无法挣钱了。在这种近乎叫天不应呼地不灵的艰难情况下,突然间苍天给刘家打开一扇窗户,让刘家有了一次“翻身”的机会,真是天无绝人之路。邻居领来了“姨”,摊上这门城里人的亲事,真是雪中送炭,求之不得。

“不管怎么说,只要女儿嫁了过去,咱就与她婆家成一家人了。我相信,城里的亲家看见我们这样的情况,总不能见死不救吧。”刘家父亲瓮声瓮气地对菁菁的母亲说。

“姨”来到刘家,与刘家父母见面时,一巴掌把个“红包”拍在饭桌上,非常客气地说:“这是男方家父母的一点小意思。”“姨”出门后,刘家父亲赶紧打开那“红包”,吓了一跳,这不是像平时农村走人户,为了不伤面子,装了一个厚厚的信封,结果只是面上的一张“四人头”,下面全是白纸。

“姨”给的是一叠“四人头”。

刘家父亲连忙叫来母亲一块儿数数。

这个“意思”可不“小”,两人一张一张地过招,那是整整一万块人民币呢,一张假的都没有。

刘家毅然决定,两天后让菁菁跟“姨”走。

或许是因为菁菁没离开过大山,没见过世面,或许是因为家里穷,穷人的孩子当家早,或许是穷孩子,一路伴随辛苦走来。

菁菁进城当了媳妇儿,一点也不觉得这门亲事有啥不好。丈夫虽然岁数大点,没有多少语言,有点木讷,看起来傻傻的。可菁菁觉得他不缺胳膊不少腿,而且能发音说话。只要不缺胳膊少腿,能发音说话就是正常人,正常人还有什么不好呢。还有,他像大哥哥一样地尊重她,体贴她,一点也不想让她生气。偶尔她有心烦的时候耍点小性子,他也顺。

在娘家,上有父母下有弟妹,需要她去迁就,家里出了任何事,担责任的总是她。虽然自己也是个女孩子家,需要人宠,但长姐为母,即便自己不舒服,也只能克制,不敢发泄。自从爹在沿海打工受伤以后,脾气大得吓人,只要不高兴了,就拿她当出气筒,真所谓“有理挨三棒,无理也挨三棒”。

如今不同了,她在这个家里成了稀奇宝贝。

小两口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一切由菁菁说了算,菁菁想怎样就怎样,丈夫都会毫不犹豫地顺从。

不仅丈夫宠她,连婆婆也宠着她。

进门的第二天早上,婆婆抱来一大堆新衣裤,用商量的口吻说:“乡下带来的衣裤就不穿了吧。”她接过衣裤,顺从地点了点头。接下来,婆婆经常下班回来给她带一些有生以来从未见过的首饰和化妆品,买回一些滋补营养品让她吃,还不时提醒,生怕她舍不得吃,存放起来。清晨傍晚天气变化,还要问寒问暧,提醒她添加衣物,以免着凉。

刘菁菁觉得这门亲事,让她从“糠箩筐跳进了米箩筐”,改变了生活习惯,活跃了生活情趣,提升了生活质量。她常想着,过去的生活从此抛到爪哇国去了,乌鸡变成彩凤凰,芝麻开花节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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