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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夏天,一个炎热而迷人的夏天。布伦德尔庄园是品字形的,正面是独立而狭长的二层住宅,带有一个大大的阁楼。谷仓紧挨着住宅的左首,大木门向里敞开着,正对着从后墙敞开的后门。谷仓后墙数米外,有座宽阔而扁平的木制建筑--锯木作坊;草地和柳树交错着,从此处一直延伸到河边。顺河而上,离老旧的水坝不远,有个坍塌的板房。河的对岸,茂密的森林耸立在陡峭的山坡上。

住宅的右面是牲畜棚,里面养着牛和鸡。它的后面是搭在木桩上的小木屋,里面洒满了木屑和干草,那是饲养鹅的地方。在长达30米的棚屋后面,又加盖出10米左右的车库,停放着几辆车。同谷仓和牲畜棚一样,车库前后也各有一扇大门。从后门向左面望去,可以看到挨着菜地的羊圈;向前面望去,可以看到一片片被栅栏分隔的草场和铁路路基。越过铁轨向远方瞭望,可以清楚地辨认出亨纳庄园。

布伦德尔和亨纳是当地最大的两个庄园。人们都说,亨纳庄园还和战争前一模一样,无论是家具、壁炉还是地板,都无丝毫改进。窗户还是那种既漏风又窄小的老式样,冬天住在里面一定会冻死人。相比之下,布伦德尔庄园就现代多了,这儿甚至还装上了中央供暖系统。一进屋子,便来到一间小巧的前厅,左右两边的门分别通往厨房和起居室。正前方是通往二楼的楼梯,楼梯后面是通向菜园的门及地下室入口。

西格弗里德、玛丽安娜和卢卡斯住在一楼,弗里达和阿尔弗里德住在二楼。阁楼是约翰尼斯和我的天地。

厨房是所有房间中最大的。里面仍然摆着老式炊炉,虽然它还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弗里达祖母早已习惯用电炉灶煮饭了。餐椅和摆在厨房中央的大餐桌比弗里达还要老,那庞大的橱柜也同样陈旧。只有壁柜和橱台新一些,是东德时代的产品。厨房虽然被收拾得干净整洁,但却总显得昏暗不明。现在是夏天,窗户大多数时候都敞开着。窗户是那种带有可旋转球形手柄的老式样,窗框上的白漆已经脱落得斑驳不堪。低矮的天花板既让人觉得安全,也让人觉得憋闷。

父亲西格弗里德正襟坐在餐桌前。只有点点晚霞的余辉透过院中栗子树的浓密阴影照进窗来。没有人说话。

在朦胧的光线之中,我只能模糊地辨认出全家人的面孔。慢慢地,其他人也依次坐下来,母亲玛丽安娜、祖母弗里达、约翰尼斯和卢卡斯兄弟,以及早先被人称作雇工的老阿尔弗里德。

西格弗里德切了一块拇指厚的粗面包,往上面涂了一层黄油,就着一片他妻子切好的红柿子椒,缓慢而沉默地吃起来。然后他面露微笑地说:“真好吃呀,我们现在能买到柿子椒吃了。你们知道吗?这是健康食品呐!”他的眼睛虽向上瞧着,却没有抬头。

儿子们没有回答。他的妻子玛丽安娜点头说:“我们最近会常常吃到这个的。”西格弗里德拿起装柿子椒的盘子,端向弗里达:“母亲,试试吧!”边说边鼓励似地点点头。

我茫然地环顾四周,祈望弄明白这个家庭的规矩。我在这儿住的时间还不长:五月的一个星期日早晨,约翰尼斯对我说:“今天我不送你回家了,我父母希望认识你。”自那天起,我就没有离开过这里,现在刚刚六月初。

餐桌再次陷入了沉默。我琢磨起人们咀嚼的声音,阿尔弗里德的声音最响。他自顾自嘟囔着,并未瞧西格弗里德一眼:“一切迹象都表明,那小丫头今晚就要生牛犊了。”西格弗里德点点头,透过窗户朝牲畜棚看去。

约翰尼斯慢腾腾地站起来,眼瞅地面说:“我还要出去一下,到城里见朋友。”

“骑摩托车去吗?”玛丽安娜也边问边站起来。

“都坐下!”父亲的声音虽不大,却透着威严。我既喜欢听这种声音,又有几分害怕,但其他人并不怎么怕他。

“约翰尼斯,不带我去吗?”我边问边盯着他低垂的头。他既没抬头,也没回答我,就那么站着,然后沉默地走出了厨房。

一条蜿蜒的乡村公路从两座庄园旁边经过,两条羊肠小路分别连接着两座庄园与公路。村子在公路的另一边,距离庄园大约300米。正值六月天,公路两边的菩提树散发出阵阵浓郁的芳香。一座桥横跨河两岸,附近便是菩提树酒馆。

在酒馆后面,环绕着池塘,错落有致地排列着房屋院落、邮局、商店和教堂。窄小的街巷像蛇一样在房屋之间盘旋,并向着更远处的村落曲折伸展。在那些从村子中心向外延伸的街巷中,有一条笔直地通往两栋扁平的水泥建筑--当地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处,这两座建筑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像是无意间掉落在草坪上似的。它们背后是引人注目的巨大的合作社猪圈。

这是一个非比寻常的村庄。无论是战争还是东德都没能毁掉它,弗里达祖母常常这样说。除了几栋新住宅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外,这儿长久以来都没有什么新变化。像这样的村庄是越来越稀少了,每逢周末都引得很多城里人来这儿散步。

鸡在庄园四周跑来跑去,玛丽安娜忘记把它们关进棚里了。弗里达从二楼的一扇窗户中探出身大喊:“玛丽安娜呀,狐狸会把鸡叼走的!都20多年了,你还没记住,天黑前要把鸡关进窝。”

老栗树的树荫遮蔽了整个屋宇。西格弗里德向大家宣布,这棵老树过于庞大,不久之后会伐掉它,重新种一棵树。

玛丽安娜一直跑到谷仓尽头,看着她的儿子驾着漆成黑色的 MZ 摩托车飞驰而去。我从玛丽安娜的衣橱里取了一条围巾搭在肩上,靠着大门张望他们母子。玛丽安娜走回来时对我说:“这条围巾很适合你,别担心,他不会有事的。”

我才没有担心呢,是她自己瞎操心。只要约翰尼斯不平安回来,她就一刻也不会平静。最近,乡村公路上发生了好几起严重车祸,甚至出了人命,其中还有约翰尼斯的一个朋友。我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对着乡村的新鲜空气吐出袅袅烟圈,然后去帮玛丽安娜把鸡赶回窝里。

直到午夜时分,我才听到摩托车轰鸣和熄火的声音。阁楼里储满了日间的热气。我图凉快,脱下连衣裙,换上一件白色睡衣。我在阁楼上的几个箱子里翻出了这件弗里达早先穿过的睡衣。

从后窗望出去,我看到起伏的丘陵和湍急的河流,还有森林和草场上的牛群。从前窗望出去,我能看到庄园的院子,并透过栗子树叶观看小鸟的繁衍。从阁楼的窗户望出去,我能看到牧场、羊圈和铁轨,直至远方的亨纳庄园。自从搬到阁楼里,我才发现这儿的风景格外有魅力。此时此刻,我认为这儿是世上最美的地方。

在朦胧的夜色里,我只能看到约翰尼斯。我看着他把摩托车推进车库,然后走出来,点了一支烟,朝阁楼望过来。他看不到我,我把灯熄了。如果打开灯,我就会看到蜘蛛沿着透明的蛛丝没完没了地从天花板上垂下来,那让我浑身发麻。约翰尼斯笑话我像小孩子一样胆小。

约翰尼斯刚从城里回来,之前和艺术家们在一起。

当约翰尼斯走进阁楼时,我假装睡着了。他随手把衣服扔在地上,像往常一样草草地刷完牙。已经深更半夜了,明早我们还得出门。我打算明天再扯一遍“第三个钟头才有课”的谎言,然后就赖在床上等他放学回来。约翰尼斯是毕业班的学生。我们是同校,他读12年级,我读10年级。从前和母亲以及祖父母一起住的时候,我每天必须步行45分钟下山到小镇上,然后再坐公交车去县城上学。那时,我每天要花1个多小时去学校。回家则要更久,因为我得爬山。

现在虽然可以方便地乘坐约翰尼斯的摩托车去学校,但我仍然经常逃学。我已经记不清自己旷了多少节课了。这是明摆着的事:无论我如何努力也跟不上进度了。我一般用抽烟和看书来打发上午的时间。午后,我和约翰尼斯常常四处去兜风,有时会去城里的艺术家咖啡厅。在那里,人们不到天黑就开始喝伏特加和葡萄酒,并且没完没了地聊天。约翰尼斯喜欢那里的气氛,而我却找不到什么乐趣。

稍后,我们就会走上楼梯,进入蜘蛛窝里做爱。约翰尼斯熄了灯。在被单下,他总是那么温柔地与我缠绵,从来没有弄痛过我。他是我的第一个男人,我想我是爱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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