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娉在网上看流行资讯,她见黎静进了门,提高了语调说:他们出去带了灌汤包,我放在你书桌上了,正热乎着,快吃吧。吃完帮我看看这件衣服怎么样?
黎静说了一句谢啦。
路娉放下手中的活,转头对黎静说:嘿,我说你,干嘛那么冷淡。
黎静瞧了一眼路娉的电脑,说:你在上网,帮我查查一个部落格,叫花之萤火虫。
不要,我正忙着呢。
帮你买早饭。
不要。
一星期的。
你付钱?
只是叫你顺便查查嘛。我懒得开电脑。
真是搞不懂你,明明有电脑,但是就像摆设一样不爱用。也不见有个什么QQ号,你是哪个年代穿越来的啊?
黎静笑笑不回答。网页翻开,果然有叫做:花之萤火虫的部落格。
显然是个有心人做的,装饰得非常有品。在图的缓冲圈消失后,黎静果然看到了自己过去几乎绝大部分的图。看得出被照下来贴上去的,些微的纸的褶皱都可以看得清。
‘在一半的时间里,我不能没有你,在另外一半的时间里,我又觉得无所谓,这不在于我爱你多少,而是看我能忍受多少。——迈克尔?翁达杰《英国病人》’
路娉点开一张图,读出来配在图下面的话。
读完后,很崇拜似的看着黎静说:行啊你,我都不知道你有这种特长,句子选的不错,画也相当美。为什么到大学里不更了?大学里闲的时间不是更多吗?
你怎么知道是我画的?
我傻呀,你在画画过后不都有一个‘byLJ’的落款么?你侮辱我的智商?
黎静恍然大悟。
可是,我根本就不知道有这回事。看这些点击,还有最新的回复,应该是有很多人知道的了,而且最起码定期维护了的吧,你什么时候见我弄过这些?
路娉鬼灵精怪地说:哎哟,不要想,很符合逻辑嘛。你的爱慕者。
黎静白了路娉一眼,说:哪来的爱慕者。我这些画稿都没有几个人看到过。现在都不知道能找到几张。
说完,黎静拿起一个灌汤包,一口咬下去。恨恨地说:我今天遇到一个大馅饼,依照常理来说是件想求都求不来的好事,可是我觉得事情要这么简单的话才诡异。所以,正烦着呢!
要是你说的这么好的话,多半是诈骗集团。路娉眼睛望着天花板,说:你想法太简单,要多留个心眼儿才可以。
我?你不是一样。
你不懂,我的朋友里什么型的没有?所以算是见过不少场面的。不过,正经说:你的画还不错,要是以后我混得不好了,就来给你当经纪人好了。
为什么要混得不好了才来,那时候我不会要的。
那你当画家了,就一定来找我。
恩恩。
哎呀,好感动,只有你不嫌弃我,路娉抱着黎静的胳膊摇啊摇。一副亲昵得不行的样子。黎静突然想起文理的行径,原本打算好好向路娉抱怨抱怨的,路娉真是翻脸比翻书还快的人。前一秒还恨不得把自己挂在黎静身上,这一秒黎静立马变成扫把星。
路娉弹开一丈远,说:啊啊啊啊啊~~~黎静你!你!你!
我什么呀?
看你的吃相,哇哈哈哈,你咬一口的杀伤半径不浅啊,你看你的衣服。
黎静一低头就看见衣服上溅起的一团灌汤包的汤汁,像个鬼脸一样狰狞地浸在衣服上,黎静光是看看都觉得胃疼。一边像个上蹿下跳的猴子一样四处找衣服换,路娉跟看表演一样,嘲笑着黎静的怂样。
但是这个世界还真是有不少的可爱之处。在黎静红着脸任凭路娉在一旁看笑话的时候,路娉很快就加入她上蹿下跳的阵营里——路娉一低头就看见自己的电脑键盘上都是黎静的作品,就一点都不淡定地开始和她掐架。
路娉原本计划在黎静回来的时候告诉黎静路云开的联系方式,被这么一折腾,黎静忘了追究这个部落格的出处,路娉自然也就忘了还身兼信使的光荣使命。
在高中以前的画稿,黎静所剩不多,倒是有几张是连自己都非常喜欢所以走到哪里都带上的,她从柜子里翻出来。
路娉围在旁边,看黎静那些大多关于景的画作,偶尔有几张上还有些轻轻勾画了的铅笔印。非常不解地问:欸,你画完都不把这些痕迹擦了的吗?
黎静看着那些痕迹,浅浅一笑:哦,这个啊,是画好了之后才有的。
你傻呀,这些线简直就是败笔~~~
黎静把画叠好,像说故事的口吻一样说:之前上高中的时候有那么一个人,会在我画好之后,帮我看看构图和色彩方面的欠缺。
黎静一讲到高中,这个把路云开的话丢到九霄云外的姑娘顿悟,说:路云开是吗?
你怎么知道?
老大,你讲过的好吗。路娉故意打了一个幌子。黎静是说到过路云开,但只是说路娉的性格很像之前班上的班长路云开。跟画稿的事情完全无关的。好在黎静根本没有深究,点了点头,说:恩,是他。
说说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嘛,既然已经说了两次,而且还那么巧就姓路!
黎静一边收拾一边讲:是个很好的人。
帅吗?
黎静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看着路娉,嘴里啧啧啧地感叹道:还真是不折不扣的外貌协会会长,简直没救了。
说嘛,帅不帅?你知道的,同姓之间最好不要结婚,万一向上数个三辈就成了近亲,多恐怖!问是单纯因为好奇嘛!
恩,高中的时候有很多小姑娘喜欢就是了。
路娉邪笑着:觉得帅就直说,还故意拐个弯儿。
黎静没有反驳,算是默认了。路娉看着她的脸,脸红了?
哈哈哈,笑话!我黎静行走江湖数十载,什么时候脸红过。黎静依照路娉喜欢的武侠小说的套路说了一句有点侠气的话。
路娉又问:你说他是个好人,说两件听听。
路娉抖搂着大叠画纸里的灰,抖出一张纸条。
随意撕下来的本子纸。
她把那张纸铺平,上面是两个物理公式。下面加了一句话:心算大概是3600N.不要写正确答案,进步那么大很……假……PS:今天,叶辰的事,你那段救场的话太绝了。
路娉闭着眼都知道这是路云开的字迹,因为在脑袋上绑七八个小辫儿的孩提时代,路云开的字就被母亲大人用作训练自己书法的教材。所以,看着这个字迹的时候,千言万语汇成一句就是:我恨你!
路娉装作不知道,作惊异状:这个是什么东西,你是收破烂儿的吗?说完,还把那句话读出来。这个是上课的纸条?丢了吧,这种没有营养的东西。路娉把纸条揉成一团,做了一个只差一用力就把这张纸送进垃圾桶的动作。
不出意料的,黎静制止了她,说:这个不能丢!
咦?有内幕?
黎静推脱不过,说了这张纸条的故事。
路娉润润嗓子,说:哦,原来,所谓的好人,就是在你还是一个一问三不知先生的时候,救了你一回。让你享受了一回让人惊艳的感觉?
黎静索性坐下来,把路娉所有想听的都知无不言。
什么叫惊艳的感觉,凭姐姐如花的容貌到哪里不能惊艳哪,没出息。
那这么张纸条还有什么意义?你真是个怪人。
他啊,以前住我们家旁边。我去了都一个月,还不知道在旁边住着的,就是班长大人本尊。不认识的时候,比冰还要冷呢。超级可怕,像和你有仇似的,都不搭理你……
今天,无论怎么说运气待路娉不算坏。因为刚刚决定要做路云开的间谍,就出现无数的线索有意无意把话题带往路云开身上。
在今天和路云开同学接近两个小时的‘促膝长谈’中,路娉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和那个几乎被神化了的哥哥距离如此之近。他第一次没有以很忙为借口在十分钟之内挂掉电话,他反复说着不能讲自己喜欢黎静的事起码超过二三十次。在路娉看来,这简直是个要命的逻辑,喜欢的话,就打个电话或者直接走到面前说喜欢就得了。但是猜测大概是情商太低的缘故,路云开一口就否定了路娉提出来的‘我直接跟黎静讲我哥喜欢你’的提议。
……所以,他还是决定帮我送牛奶。
恩,看来这人的确不错。路娉附和着。
那你喜欢上她没有?要换做我,就跑过去跟他说了。真的。路娉发挥着天生的间谍基因。逮一样说一样。
黎静觉得怪异,越说越离谱了。用画稿在路娉头上敲了一下,说:小丫头片子,你脑子里装的是些啥?怎么尽是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我们哪,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是哥们儿,无话不谈的那种,喜欢有的话,也不是你想的那种。
路娉把兜里的手机拿起来:哥,听见了吧。还是你跟她讲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