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刚刚是要说什么来着?发财了你这狗东西!”李如武也开着玩笑向狗娃问道。
“白糖水!武哥,你说的白糖水味道真不错!正点!”说完狗娃就笑了。
“你****的去喝白糖水了?去哪里喝的?“
“前几天去地狱之门喝的,那女人你一定没见过,我肯定家富也没见过!”
“看不出来,长出息了啊,什么时候胆子大起来了啊……“
“喝过了,味道是不错,但说实话其实也就那样!武哥之前你还把女人的味道吹得那样神,我可真佩服你这张嘴!“狗娃态度开始不屑起来,他明摆着是在挑战武哥所给他下的关于女人的定义。这时候狗娃像是一个身经百战的战士已经完全没有了战斗时候的那种强烈刺激。
“行,好样的,那女人怎么样?在哪?“李如武表示很关切的问道。
“就在风景区的最后一条街,那里很隐秘的,是在地狱之门认识的女人。那里就只只住她一个,我问了她说她叫幺妹,不知道从哪里来……“
说到这里李如武投来了几分敬意的目光。
那晚上,狗娃与李如武又是滔滔不绝的聊了半夜,这回他们聊的不是武哥的重大新闻而是关于那条风景街的所有。
接下来的那几天日子,工地上狗娃的心总是漂浮着。他反反复复地回想着那天在海浪里翻滚的情节,又反反复复的想了幺妹的面容,在经过他无数遍的回想后幺妹的脸终于成了模糊一块,但狗娃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他越想那个女人的脸而那张脸就越会变得模糊。接着他开始想象着关于幺妹的一切,但这些狗娃都无从索取。
3
幺妹是一个东北女子,被太阳晒过的黝黑的皮肤细腻而光滑。是一个十分惹人怜爱的女子,只是可惜了。听说之前她原本不干这行,而现在这个“堕落的天使”掉在了这个叫做金城的地方,也迷失在了这个叫做金城的地方。她是从松花江畔的一个农村流浪到沿海,接着就被火车拉辗转了大半个中国,再而就飘到了这个叫做金城的地方。在来到金城之前,她已经在二十七个城市不同时间段的漂泊。
2000年1月29日,天气很糟糕。
绿皮的火车又拉着我的躯体飘到了这里,除了几件破旧衣服几本书,以及这个我心爱的录音机,就我一个人。
下了火车,站牌上写着:金城。我不喜欢这个名字。可我第一感觉我就喜欢上这片土地,因为我喜欢那远处可以看见的雪山。我感觉到一股力量在牵引着我,这股力量怂恿我下了火车。我买的是票是那辆火车的终点站,而并不是这里。
我发誓,有一天我会爬到那雪山上去,或许上去之后我就不会下来,死在那里。
我感觉不到这里的空气与其它地方的差别,或许还是一样吧!我也并不认为换了一个地方就会换掉那个自己。我还是个妓女。但庆幸的是,这回终于我是一个人来,不用再受任何约束。开始生活吧,开始另一个自己,但我从哪里开始,又能到哪里结束。
这是幺妹来到这座叫做金城的地方的时候所写的。现在,她把属于她自己身体安置在那“风景区”最后一条街道末尾的这间小屋里,每个月给房东支付两百块钱的租金。但她还从事她之前的职业,只是接客的次数少了,她的要求是只要养活自己就行。这是她目前无法改变的,她只好面对。
金城坐落在这片土地上一块稍微平整的土地里,狂风总放不过这座小城,每天多多少少都会从山的那边带来那些可恶的沙尘,于是这里便是下了一场尘雨。遇到大风的时日,这里便会黄尘漫天、遮天蔽日。小城的街道上人们匆忙地往家里赶。有的撑着伞,有的披着雨衣,有的甚至是用旧报纸包裹着头部,在大风扬起的黄尘中行色匆匆,他们就这样抵挡着黄沙的侵袭睁不开眼睛来。大风在暗下来的天里狂啸,仿佛末日即将到来一般……
这让幺妹开始厌烦这座小城,但目前她是不想继续流浪了。她想停下来清理一下自己所拥有的东西,看看这世界还有什么事物值得她留恋或者珍惜。幺妹说她得找到活下去的理由,不然她即刻就会去死。
黎明前的幺妹总是很忧伤。她害怕黑夜更不敢在任何一个黑夜里睡去,她害怕一觉醒来,自己的肉体便会出现在另外一个地方。她就在这样的一个地域搬冰冷的世界里孤独活着,没有任何安慰更别说拥有某些朋友。然而她就这样再那个环境里写着她这样的文字,幺妹就身处在这样一个矛盾的世界里。
1996年3月22日,天气很糟糕。
此刻,我只想寻一方安静的土,埋掉那个自己。不是躯体而是这已经落满尘埃的灵魂。或许是我不敢正视现在的自己,所以我在怀疑着我的灵魂。我认为埋掉它我就可以开始在另外一个世界上或者,我必须要活着,我并不想这么早就死去。
正因为我不明白目前的自己是想要什么,而我也不知道我能要什么,所以我不应该死。死亡对于我不可怕,而活着就要想清楚自己为什么来这个世界以及我来这个世界以后等待的是什么。如果我清楚这两点,那么我现在就可以去死。
我厌恶这个世界,同样厌恶此刻的我,我感觉不到我的世界还有什么让我留恋的东西,而我知道我留恋他们的世界。要不我早已有足够的理由死去,现在我还有足够的理由活着。我原谅了他们,可,前边的路,方向在哪里。我就这样在黑与白之间将我的所有缠绕着又缠绕,绕成一条任凭我如何清理也清理不出头绪的路。我沉默着又接着沉默,但我不希望我就这样沉默中死去,可,我沙哑的喉咙又能够叫出怎样的声音……
其实埋掉那个自己也罢。是累了么。如此这般的一相情愿。我在探不见底深渊里,我听不见我的心跳,奄奄一息,痛,却无动于衷,而我已经没有力量反抗。
4
这一路走来幺妹的世界永远都是充满了恐慌,那是她永远害怕的记忆,她始终没有与别人提及过,那是这样的一些画面。
“天黑了,赶紧关门,乌丝灯安弱的微光,被风吹来吹去,我怕,依偎在爷爷怀里我也怕,什么影子老是每夜都晃在我的眼前,窗外,听爷爷说那里叫做城市。妈妈在那里,爸爸也在那里。”她总是不愿提及这关于她的唯有的童年记忆。幺妹是个留守儿童,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出去打工的时候与爷爷一起生活的,在她出去打麦子的时候再也不能回家,爷爷也再也找不到她了。她被卖到了一个穷苦的家庭里,新的爸爸妈妈对她很好,可是在她十五岁的时候因为意外也离开了她,那年她上初二,成绩很好,她喜欢文字。她也记不住那条回原来那个家的路,然后便开始流浪了。
而在前面两个城市里幺妹是做正经活的,第一是电镀挂具厂的电镀工人,第二是服装厂的搬运工,而在她流浪到第三个城市的那个酒店后,这份“工作”便开始了,尽管一路都在黑暗中颠簸转辗,但她依旧清楚的记得她飘过的每一个城市的名字。
现在的幺妹的一切都是那个男人所逼出来的。在那服装厂里,有个男人的名字出现在她的生命里,就再也不能抹掉,那是幺妹这辈子最痛恨的两个字:灏熠,可笑的是她竟然不知道那个男人姓什么,她说他是恶魔。她在她的日记里这样描述着那一个男人。
1997年4月15日,天气很好,心一片凌乱。
灏熠:这是我这辈子最痛恨的两个字。去年四月初三,这个名字出现在我的生命里,起初,我自认为老天总算是没有把我给遗忘掉,安排这么一个少年来陪伴我,因为在他之前我真的好孤独,甚至害怕这个世界。我总觉得这个工厂的布匹总有一天会把我压死,我拼命地扛着这个世界所给我无法承受的重量,然而在他出现那天我确定他是我的救星,是上帝对我的赐予。然而是的错,是我自作多情罢了。之前我被他感动过,与其说是感动不如说是被骗过更合适吧。可不能否认我真有过快乐的时光。我曾一度迷恋他的吻,他的拥抱。我也曾做个要嫁给他这样一个很大很大的决定。
之后,我明白我是个彻底愚蠢的人,到底还是被上帝给愚弄了,一九九五年八月十九那天我把自己的心和身体通通托付给了这个男人,那年我十七岁,我永远忘不了。是他把我升格为女人,开始我认为,自此我可以无所顾虑地去生活,同样去爱这个男人。而种种都是错的,归结是我自己是傻子。
灏熠:现在你卖了我的全部,包括我的灵魂,我很你!你是恶魔。
灏熠是幺妹在服装厂的时候和她一起做事的搬运工,和她算是半个老乡,起初那个男人一直很用心照顾她,稍微重一点儿的东四从来就一个人负责,他说他爱她,那年,男人二十八岁,而幺妹刚满十六岁。那时候幺妹叫林琳,厂里的人们都叫她林子,那时候的幺妹甚至铁了心要嫁那个男人。可是后来有一天,他骗了她,收了别人的六千块钱就把她卖掉。从那时候起幺妹便沦落为妓女,而她那时候起便不再和别人提起她叫林琳,她始终感觉现在她的身体已经脏得配不上父母给她的那个名字。因为她的年纪在那群姐妹里是最小的,于是人们都叫她幺妹。后来就一直叫做幺妹了。
就在幺妹被骗的那个晚上,那条原本载满了幺妹所有期待的的安稳行驶在海面的船儿突然沉没。幺妹漂浮在海上,一片漆黑的夜裹住了她自己 ,冰冷的身体被海水浸泡着。她撕心裂肺的哭喊着救命却没有谁能拯救她……醒来的幺妹只有用自己的双手抱着颤动的身体,她呆呆地看着漆黑的房屋,她不知道她到底是在哪里。恐惧让她再也不能再次地睡去,她用头狠狠地撞在墙上直到额头流满了血的时候才有人进来制止住她,那人却将她的手反绑到背上。无力的她眼泪泉涌一般地流着,但她并没有哭出声音,脑子里充满了那个男人的脸,她看见他朝着她邪恶地笑……
那皮条客的鞭子抽打过的痕迹早已烙进了她的心。那是堪比地域的生活,幺妹不敢再去回想。
这些事情幺妹从来没有和谁说过,也就不打算和眼前的狗娃提起她那恐怖的过去了。她喜欢文字,喜欢用文字来记录自己。陷在那个坏境里的她觉得文字还稍许能够抚平她的一些忧伤,带着她进入另一个没有自己的世界,但她也总觉得自己可以进入到那里面去。于是她的那本日记本上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她写字并不好,但一笔一画却都能看见她是很用心在写的。但她写完过后她从不翻开那些日记来看过,只是将这些文字封存。
其实她是不想翻回到那过去的任何一件事情,那根本不值得。她说这样字很好,我可以有个地方放下我的话,聆听的内心的声音。我不要人评价我,我可以随便的对任何人笑,但是我不会认谁做朋友,不会随便相信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