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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去年的仲春时节,永恒刚刚来到这座城市,住在老街上的这家切面店里,成了一个整天和面打交道的杂役。这个杂役的日子过得一点也不开心。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他生活在这里觉得异常苦闷。尤其是因为他一整天都不能离开这间屋子。这个杂役原本是一只自由自在的野鸟,现在却整天被关在笼子里。他当然不会快乐。因此,忧愁和苦闷一天天填满了他的生活。他像个会说话、能行动的机器,每天过着机械的生活。

一天,在清晨七点四十分,他从切面店走出来,沐浴在早晨的阳光中,一面呼吸新鲜空气,一面舒展筋骨。突然,他瞥见一个似曾熟悉的侧影,这是个姑娘的侧影,从他面前一闪而过,然后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永恒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一个高中生,一本书和遥远的地方的一个他十分熟悉的公园的掠影。尤其是他想起了自己的名字。从这一天开始,只要有时间,他就会把目光越过切面店的玻璃门,投到外面,看看街上的人流。他在寻找那个侧影,但几乎有一个星期,他没有捕捉到这个侧影。一个星期后,那是星期一,早晨六点,他刚刚打开店门,突然看到这个侧影出现在这条街上。姑娘之所以给他留下一个一闪而逝的侧影,是因为他每次看到她,她几乎都是奔跑而过。这样三番五次后,永恒终于摸清了姑娘出现的时间。她每天早晨六点从南边奔跑来,穿过老街;七点四十分左右,又从北面汗津津地奔跑回来,再一次穿过老街。因此永恒一天能见到她两次。当他终于摸清了姑娘出现的规律,从此后便再也不会错过一睹她侧影的机会。

每天等待姑娘的出现、幻想她的样子、猜测她的年龄、揣摩她的工作,成为了永恒枯燥生活以外的唯一乐趣。这个少年在这种持续了几个月的乐趣当中,逐渐爱上了姑娘,而且爱得不能自拔。他一点也不了解这个姑娘,而且根本就不认识她,但她的形象却占据了他的整个心灵。对姑娘形象的思念,在某种意义上,给了少年情感上的慰藉,让他感到知足。像藩篱一样不如意的生活让他感到孤单,但对爱情的幻想让他派遣了这种孤独感,使他满足。正是这种自我创造的满足感让他度过了最初几个月的苦闷和彷徨的时光。在这一时期,这个少年一个人演了一出《等待戈多》的荒诞剧。没错,他用自己的方式等待着只属于他的戈多。说句公道话,他要比爱斯特拉冈和弗拉季米尔幸运多了。因为他最终等到了自己的戈多,而那两个人却从未等到他们的戈多。虽然这一等就是好几个月,但他毕竟等到了。

两个月前的某一天。当永恒像往常的这个时间一样,正左顾右盼地站在玻璃门后面,守望着面前的那条老街,希望看到姑娘从北面跑回来时,她出现了。这时陆小白正坐在一张矮凳上看手机视频。

“别看了,”陆小白头也不抬,用不屑的口气说,“你都这样看了有小半年啦。那个姑娘不可能是你的菜。我在路上碰到过她一两次,长得倒是挺漂亮,但年龄有点大,你们不合适。我就纳闷啦,这天底下的女子这么多,你为什么偏偏就看上她了。她多大,你才多大,这不是没事给自己心里添堵吗?”

永恒暗恋姑娘的事陆小白一早就知道。他曾不止一次为此取笑过这个一说起这件事就脸红的少年。这时像平时一样,少年又脸红了。陆小白抬头看了一眼,看到永恒一脸的潮红,忍不住笑出了声。

“你看看你,就这点出息,还敢喜欢一个成熟女人。”陆小白又嬉皮笑脸地打趣道。

突然,陆小白看到永恒原本一片绯红的脸变得刷白。只见他急忙转过身,手足无措地在地上转了几圈,然后慌里慌张走到切面机那里,扯出一团面,垫着一块小面板,装模作样地揉了起来。一副心不在焉、紧张不安的样子。见状,陆小白把手机放在大面板的一角,狐疑地站起来。就在这时,他看到每天勾走少年魂魄的那个姑娘径直朝切面店走了过来。陆小白恍然大悟的同时也吃了一惊。他知道姑娘虽然每天打老街经过,但从未走进店里买过面条。因此,当她突然朝这个方向走来,这两个每天对她十分关注的年轻人,由于那种奇妙的心理原因,都显得特别紧张。不过陆小白比起永恒来显然就轻松多了,因为他不暗恋这个姑娘。

一世汗津津地推门而入。她面颊绯红,不停有豆大的汗珠从她的肌肤里渗出来,把本来已经湿透的灰色T恤浸得好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时隔半年多的等待,永恒终于有机会接触这个姑娘,并且能近距离欣赏她的容貌了,但他却不敢直视她的脸。他侧身对着姑娘,低垂着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团面,好像生怕它突然长出一双脚跑了似的。陆小白一见永恒这个怂样,便挺身向前,替他把这个姑娘认认真真地打量了一番。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审美观念不一样,在陆小白的眼光里,这个姑娘的容貌十分娇美,而且还带着几分在她这个年龄难得一见的清纯。但姑娘娇美的容颜与其说体现的是一种清纯的文雅,倒不如说是一种成熟的精致。她的个头不高,浑身都透着一股力量美;她显得很文静,但文静中又扎根着一种勇气和斗志。这便是这位姑娘留给陆小白的第一印象。说实话,这个第一印象一点也不坏,而且可以说是相当的深刻。因此多年后,当陆小白在报纸上看到对这个姑娘的特别报道时,不禁又清晰地想起了这次见面的情形,就像这件事刚刚发生在昨天一样。陆小白认为姑娘的这张脸是他在有生之年见过的最让他为之倾倒的一张五官比例十分有特点的脸。这张奇异的脸,再加上姑娘身上体现出的那种优雅之态,使陆小白觉得,即便是齐白石的丹青妙笔也描绘不来,而像他这样的平庸之辈,咋看上一眼,也未必能识得其真正的美之所在。正因如此,他立刻便理解了永恒为什么单单看到姑娘的侧影就对她如此痴情。但他还是认为这是荒唐的恋情,永远都不可能有结果。因此对他们的这次接触嗤之以鼻。

“要面?”陆小白问。

一世并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揉面的少年。而倒霉的少年此刻却一动不动地盯着那团如果会说话,早已呼天抢地的面。唉,可怜的孩子,此刻他应该盯着姑娘的脸才对。可他却由于胆怯和羞涩,违心地干着这样一件南辕北辙的事。心里越想看看她,表面上却越装作不在意。他如果能勇敢地抬起头,直视她的脸,他就会发现自己没什么好自卑的。姑娘并不讨厌他,也绝没有看不起他的意思。可他却自始至终低着头,像个傻瓜一样,直到姑娘离开都没有抬起脸。只是在陆小白为姑娘称面,而姑娘用好奇的目光盯着手机视频看了几眼时,他才趁机微微扭过脸,用眼尾的余光悄悄地瞄了她一眼。而就是这一眼,让他那颗暗恋她的心变得更加坚定了。因为她是那么美。帕里斯第一眼看到海伦的时候,也不外乎就是这种感觉。

姑娘若有所思地盯着少年,这一幕落在了陆小白的那双骨碌乱转的眼睛里。他又惊了一下。一种男性的直觉使他相信,姑娘看少年的目光不像是第一次见到他的样子,就好像她已经认识他很长时间了,而且对他十分了解似的。陆小白觉得这件事情有蹊跷。

“两块钱的面。”姑娘转过脸,看着陆小白,用低沉的声音说。

陆小白麻利地称好面,递给姑娘。姑娘接过面,付了钱,却并没有立刻离开。而是意味深长地又看了看少年,轻轻地摇了摇头,然后才慢吞吞地离开了。姑娘一离开,永恒立马抬起头,丢下那团面,飞快地向门口奔去。

“孬种!”陆小白越发肆无忌惮地嘲笑起永恒来了,“没出息的家伙。天天望眼欲穿地看着人家,等着人家,盼着人家。当人家真的来了,你却像个缩头乌龟一样躲到后面,连头也不敢抬。像你这样,什么时候才能追求到你喜欢的女人呢。”

永恒盯着姑娘离去的背影,一声不吭。说不出为什么,他突然显得异常悲伤。直等到看不到姑娘的背影了,他才缓缓地转回身,默默无语地走上楼。陆小白用惊讶的目光看着永恒,没再数落他。他看出了少年从内心深处散发出来的忧伤。他尊重这种忧伤,于是知趣地闭嘴了。

“这件事值得推敲,”永恒离开后,陆小白又一屁股坐回到矮凳上,暗自思忖,“那个姑娘看永恒的目光有点特别。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那道目光似乎暗含着深深的爱意。天啊,这不可能,难道她爱这个傻小子?绝对不可能。他们没有交集,我从来没见过他们有过接触。只知道这个少年傻乎乎地、一心一意地爱着人家。真是个痴情种,血液里就流淌着深情的成分。假如他们之间真的有什么瓜葛的话,这件事就太蹊跷了。”

正当陆小白在楼下反复琢磨这件令他感到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时,永恒则神思恍惚地走进楼上狭小的卫生间,在那面镶嵌在冲水马桶一侧墙壁上的镜子里,认真地凝视着自己的那张圆润稚气的脸,生平第一次,他开始厌恶自己的年轻和胆怯,认为这是一个人最逊的资本。那面镜子真的很小,小到可以被人完全忽略,因为它连容纳下他的整张脸都不够。而且它镶嵌的位置对于他的身高来说又是这么的不合风度。他必须努力屈身,尽量低垂双肩,缩着脑袋,才能勉强把自己英俊的脸放进去一小部分。平时根本不被他重视的这个环节此刻却分外碍眼。对这个又瘦又高的少年来说,这是一种明目张胆的讽刺。讽刺他年龄那么小,个子却那么高。他不禁想起了那个刚刚离开的姑娘。她年龄不小了,个子却不怎么高。但说来奇怪,他就是莫名其妙地钟情于这个小巧精致的姑娘。

“如果可能的话,让她给我匀兑十岁的年龄,而我给她匀兑十厘米的身高,那该多好啊!反正我是求之不得,就是不知道她愿不愿意。”像所有喜欢胡思乱想的男孩一样,这个少年为了安慰自己的那颗躁动不安的心,也开始浮想联翩起来。“这样我就不会怅然若失了,站在她的面前就更有底气了。可是她不一定想要我的身高,而我却真的想要她的年龄。”

也只有他这个年纪的孩子才会产生这么天真的想法。人与生俱来都是不完美的:有的太高,有的太低;有的太胖,有的太瘦;有的太美,有的太丑;有的太正经,有的太猥琐。完美是相对而言的。正如相对论是研究时间和空间相对关系的物理学说一样,情感,外界环境和心灵现象这三者之间的相对关系,也应该是人性论的研究范畴才对。这个男孩的想法虽然天真幼稚,但却并不荒谬。事实上非常实际,也合情合理。他在内心里渴求一种互补,以便达到那种完美的相得益彰的境界。但我们不禁要问:假如这个男孩和那个姑娘年龄相仿,身高一样,容貌都漂亮,气质都优雅,举止都端庄。这足够和谐,也足够完美了。彼此堪称为对方的一面镜子。那么这样一对男女能否相互吸引呢?我看未必。两个条件几乎一样的人很难互相吸引,因为没有神秘感。距离产生美,而神秘感产生诱惑力。而令人喟叹不已的是,只要是人往往难以抵抗诱惑力,尤其是爱情的诱惑力。所以这个男孩钟情那个姑娘不足为奇,虽然他们有着天壤之别。

但是差别就是差别,它明明就摆在那里。所以这个男孩感到很痛苦——爱总是让人痛苦。谁让他的那颗单纯而饱经苦难的心,毫无防备地被爱神那个淘气的孩子一箭射中了呢!既然冷不防被射中了,就难免要心甘情愿地委身成为爱的奴隶。此刻这个年轻的奴隶看到这面镜子,尤其是突然发现这面镜子镶嵌的地方太让人窝火了,他的气就不打一处来。但他没办法冲镜子发火,于是他就干脆冲自己发火。他嫌弃自己的身高太高,嫌弃自己的容貌太美,尤其是嫌弃自己的年龄太小,性格太懦弱。没错,这一刻,永恒成为了天底下最严苛的挑剔者,但他挑剔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他对自己的一切都那么不满意,那那儿都看不顺眼。那映现在并不十分清晰的镜子里的眉毛、眼睛、鼻子和嘴唇,曾被多少人眼羡过、夸赞过、过目不忘过。这些器官组成的整个轮廓,曾让俊逸的天神都自叹弗如。然而就是这样的一张熠熠生辉的脸,它的拥有者在这一刻却如此嫌弃它、憎恶它,好像这张脸并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其他的什么和他毫不相干的人似的。这种事真是匪夷所思!但在爱情的世界里什么样的荒唐事没有发生过呢?爱情最容易使人丧失自我,还会使人丧失财富和智慧。特洛伊王子帕里斯不是曾为了美女海伦而得罪天后赫拉和智慧女神雅典娜,邃引起特洛伊战争吗?不过我们的穷小子永恒现在可没有财富和智慧好失去,因为他的财富是个负数,至于智慧,由于某种特殊的原因也不敢恭维,所以他充其量只能丧失自我。我们遗憾地发现,这个孩子丧失自我的程度也足够令人心碎的。

事实上,对于这样的事,我们也不难理解。永恒之所以如此轻视自己,只是因为他把走进切面店的那个姑娘看得太重,看得太完美。说不出为什么,那个姑娘在他眼里是那么与众不同,他虽然不敢正视她的那张脸,但他知道她的那张动人的脸一定宛如三月的桃花,丰润娇美,轻轻地瞥上一眼便令人心醉神迷。因此,此刻,这个情窦初开的贫穷男孩觉得自己无论在任何方面都配不上她。爱情啊,你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平白无故让忠于你的人自惭形秽?为什么无论多么聪明的人,一旦误入你的陷阱就盲目无知得像个傻瓜?为什么当你降临时,总要偷窃走别人的智慧,末了还要狠狠地伤了别人的心?爱情啊,你这个古灵精怪的小东西,真不知该说你什么好!你让多少人在寻找你时忘乎所以,在得到你时喜极而泣,而在失去你后又痛不欲生。你说你不挑肥拣瘦、厚此薄彼,谁愿意得到你,谁就得到你。然而一旦别人得到你,你给他们的心灵造成了多么大的创伤啊?你为他们限制了多少条条框框啊?你知不知道,即便你死去了,那些情深义重的人照样会膜拜你,照样把你当做他们一生的荣光。

爱情不容易,我们没理由谴责她。因为她一降世就要被放在俗世的法庭严格审判。这不,现在这个少年不正在自己设置的审判席上审判她吗?他审判的理由是年龄差距。的确,这个少年和那个女子明显相差很多岁。所以陆小白才不看好这种爱情,而永恒才会十分自然地想到,用十厘米的身高和姑娘交换十年的岁月。十年的岁月啊!当一股跨越十载的时间飓风横扫过一个人的生命时,能带走多少东西,又能改变多少东西,谁又能说得清、道得尽呢?生命这座城堡一旦被无情的、漫长的时间扫荡过,留下来的就只是些残垣断壁了。好在这个姑娘的这座生命的城堡依然牢固如新,时间在它面前还不能耀武扬威。所以她依然值得被爱,也有理由耐心等待。然而对这个少年来说,就目前而言,年龄差距这是个挺残酷的现实问题。这个问题之所以残酷,并不是因为其自身的原因,而是因为其现实性。说到底爱情这种存在,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应该都是没有问题的。但一旦把她放在现实这个抽象概念里,稍微斟酌一下,她却经常出现问题,而且还层出不穷。熟读经典的人都知道,存在于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的现实问题是贾母的阻挠,而存在于罗密欧与朱丽叶之间的现实问题却是家族的宿仇。在笔者正在讲述的这个故事里,我们要说,存在于永恒和一世之间的现实问题却是横亘在他们之间的一道年龄的栅栏。这道栅栏眼下看起来不好翻越,所以这个少年心烦意乱。就像一个四十岁的男人疯狂地迷恋一个十八岁的少女一样,这个十七岁的少年热烈地倾慕一个二十九岁的女人。他对她的爱慕之情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正是这种深情挚爱使他意识到,他们之间有一种岁月的障碍把他们硬生生地阻隔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只能遥遥相望。现在这个少年躲避进自己的龟壳里,在自我疗伤。他太年轻了,刚开始便在爱的徇烂、幽深、静谧的迷宫里迷失得不知所终。他总是焦虑、自卑和忧伤,时不时觉得失望、不安和无奈。像他这么大的年纪要去爱一个成熟的女性,这种情感上的彷徨也是无法回避的。

“我为什么要长这么高?我为什么只有十七岁?我为什么如此自卑,如此胆怯呢?”他闷闷不乐地质问自己,同时对着镜子恶狠狠地挥了挥拳头,那气势好像要把镜子里的人彻底粉碎似的。过了一会儿,他又像一只被打败因而疲惫不堪的斗鸡一样,垂头丧气、无可奈何地坐在冲水马桶上。他认真地回想着姑娘的声音,觉得她说话的声音十分悦耳动听。“几乎快一年了,”他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天天心心念念盼着见到她,可当她真的来到我的面前时,我却连看她一眼都不敢。我真是……我真是个孬种。陆小白说得一点没错,我是个没出息的家伙。”

永恒为自己刚才懦弱的表现感到异常痛苦。觉得自己把这个初次见到她的宝贵机会丢掉了。他就那样怅然若失地坐在臭烘烘的卫生间里,除了自怨自艾外,其余的一切都置若罔闻。他根本闻不到冲水马桶散发出的那一股又一股从下水道反上来的臭味儿,只是面色凝重却欣喜若狂地想到她也许还会来买面。

“刚才在她说完要两块钱的面后,我偷偷抬起眼看了她一眼,当时她似乎正在看手机视频,那道目光多么专注啊!”他想起姑娘看同伴的手机时的眼神。那似乎是一种渴望的眼神。“手机里正在演示蔬菜面的做法,”他自言自语道,“难道她喜欢吃这种面条?肯定是。蔬菜面又好看,营养价值又高,她一定喜欢。我要学做蔬菜面,我要为她做各色各样的蔬菜面。只要她愿意走进切面店,我就让她每次来都能买到用不同的蔬菜汁做成的蔬菜面。”

这个少年对这位女子产生的是一种极强烈的、极细腻的、非物质的、像一缕阳光般的诗意爱情。这种爱情现在已经很少见到了。所以无论对当事人来说,还是对阅读这个故事的读者诸君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爱情不仅是文学创作的永恒主题,而且也是整个人类史的永恒主题。假如没有爱情,我们的人生该多么乏味呀;假如没有爱情,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但现实往往就是这样的不近人情。这个青涩的男孩在这个狭小而充满恶臭的地方,幻想着如何为自己心爱的姑娘奉献自己的满腔挚爱,想象着如何为她做出世界上最好看,也是最好吃的面条。不知道我亲爱的读者有没有看过《美国往事》这部电影。如果您看过的话,想必一定会记得这样一段剧情:懵懂少年面条在巴掌大的卫生间脱下裤子,坐在马桶上,翻开了一本书。无疑他想安安静静地看会儿书。我们必须承认,在某种意义上,卫生间是红尘之海中最静谧、最简单的一个所在。在这里绝对没有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很多人来到这个拉屎撒尿的地方,会感到一种莫可名状的放松感。打开那道门,你似乎就把一切欲望关在门外了,只留下一个最原始的目的:拉屎撒尿。人在这几分钟的时间里,不知不觉回归到最原始的状态。这时你是一个纯粹的动物性的人,你的身体在排泄废物,你的精神会得到放松。反正不管别人是怎么认为的,我们的主人公永恒这时便发现,卫生间是一个最好的隐藏地。在这里,他可以心无旁骛地只做一件事,即感受爱情。因此姑娘一离开,他便直接躲到卫生间里来了。

是的,这种高于一切的爱,于这个男孩而言,也只有在这种地方,他才能得到片刻的宁静去畅想和期许;也只有在这种地方,他才能免于世俗的打扰和干预,而一往情深地思慕他一见倾心的恋人;也只有在这种地方,他才能放松自己,卸去疲惫,把身体和灵魂安置在恶臭的包围圈,专注于自己真正在意的事情;也只有在这种地方,他才能清醒地认识到,那种被世人深恶痛绝的恶臭,某些时候,竟然成为了自己疲倦时唯一可以逃避一切的隐形罩。而此刻,他便在这个隐形罩的保护下,沉溺在甜美的耽想中,并悲哀地自我疗伤。低沉的心情不时被喜悦的神情掠过,阴郁的目光不时被明媚的容光照亮。

永恒出生在江南小镇,这是他对自己的身世唯一肯定的一点。

一年前仲春时节的某一日。夜幕降临时,像往常的这个时候一样,一个高高瘦瘦、面容俊秀的男孩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溜达到公园,在一条木制长椅上躺了下来。也许一躺下他就睡着了,因为自此后他像个死人一样,再没动过。夜半时分,这个男孩动了,因为他被一个入侵者摇醒了。当时他睡得正沉,意识深处突然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中脑门掉下来,他下意识地睁开眼睛,借着皎洁的月光,看到一张男人的脸,这张脸像画一样倒挂在他的眼睛上方,与他的脸面对面,相隔十厘米的距离。男孩心头一紧,双拳紧握,屏声敛气,一动不动看着这张脸。由于这张脸背着月光,因此一片模糊,只能看到两只眨动的眼睛射出狡黠的光,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男孩试着用胳膊肘撑起上半身,那张脸瞥见这一动作,随即移开了。男孩趁机坐起来。男人则一扭身坐在了他的身边,看着他,一声不吭。男孩有点害怕,他站起来,看了看这个奇怪的男人,默默地离开了长椅(很长时间,这个男孩一直把这个长椅当成了自己的卧榻)。他一走,男人倒头就睡,就好像这是他在这世界上唯一的温床似的。男孩一边走,一边回头看了他几眼,心里感到好奇,害怕的感觉正在逐渐消失。他在静谧的公园漫无目的地溜达了几圈,不时抬起头看看高悬在天空的月亮。天空高远而明净,月亮又大又圆又明亮,就像一个发出耀眼光芒的银盘。男孩心头涌起一阵喜悦。他觉得这轮皓月就是他的朋友,只要能看到它,他就不孤独。于是他朝着朋友一直往前走,但却追不住它,只能看到它,而且越看越觉得它离自己太遥远,遥不可及。但他依旧高兴,因为白晃晃的月光安慰了他那颗受委屈的心,把所有的不快都驱散了。男孩信步朝前走去,走着走着,他就把银盘抛在脑后了。他看到前面有个小池塘,池水平静如镜。这个小池塘在夏季的时候会开满粉红色的荷花,美丽的花瓣嵌生在花托**,被花梗高托在微波荡漾的水面之上,煞是好看。但现在却只是平铺着一层盾状圆形的深绿色荷叶,这些同样美观的荷叶是被圆柱状叶柄挺举出水面的,远远看上去像是给安静的池塘盖了一层绿鸭绒棉被,蔚为壮观。男孩站住,若有所思地凝望着那些在月光下显得黑黢黢的荷叶,然后迈步朝池边走去。快走到池边时,他顺手捡起一颗石子,朝池塘扔去,只听扑通一声,他看到石子降落的地方荷叶在晃动。搁在平时,也就是没有荷叶的时候,石子降落的地方会形成一个或一连几个圆圈,男孩知道那叫涟漪。他喜欢玩这种打水漂的游戏,喜欢看那一圈圈的涟漪从出现到消失的过程。但现在被荷叶遮挡地什么也看不见,所以他忽然没了兴致。他沿着池边的堤道朝前走去,心里觉得不痛快,做啥都没心思,看啥都不顺眼。他又开始踢石子。要是在心情好的时候,他会一连踢一个钟头,但现在踢了两三次就不再踢了。他不想抬起脚,觉得没劲。半夜被吵醒,没睡好,他觉得烦闷。突然,说不出为什么,他转过身沿路返回。十分钟后,不知不觉他又走到长椅那儿。那个男人看起来像死猪一样,一动不动,睡得正香。男孩默默地看了看他,轻轻走到长椅边,不声不响地坐下来,靠着长椅。他感到眼皮发沉,眼睛发涩,慢慢地他又睡着了。

这一晚他一直在做梦。他梦见自己在池塘边打水漂,好几个又圆又大的月亮在池塘里晃动。突然原本什么也没有的池塘里开满了鲜艳的荷花。荷花中央有一个长椅,长椅上睡着一个男人。男孩捡起一颗石子朝男人扔去,他打掉一株荷花。就在这时,男人猛地睁开眼睛,坐起来,站起身径直朝他走来。男孩想马上躲开这个看起来气势汹汹的男人,却怎么都抬不动脚,那双脚好像被粘在地上了一样。男孩心急如焚。刹那间,他发现这个男人就在自己身边,面对着自己,而男孩却看不清他的脸。他的脸就像底片一样是个模糊不清的轮廓。猛不防,这个鬼魅一般的男人飞快地抬起脚朝男孩的臀部踢了一脚,男孩觉得臀部一阵刺痛。他醒了。这时天已大亮。

最后被踢这一脚不是做梦,是真的。男孩一哆嗦,感觉到疼,睁开眼,抬起眼睛,看到这样一张脸:方下巴上一张紧闭的嘴,嘴唇深紫色,上薄下厚;頾须像麦茬,一根一根从皮肉里顶出来,竖在鼻翼下;人中像个塌陷的凹坑掩藏在淡淡的頾须中;鼻梁像条小山脉,横在颧骨之间;颧骨很高,几乎与鼻梁齐平;一双细长的小眼睛点在颧骨上方,两道稀稀拉拉的上挑眉平展在宽阔的额头下方,眉心处有个若隐若现的王字;一对招风耳支棱着;平头,短短的头发像蛛丝一样细,浅灰色,中间夹杂着缕缕白发。这是一张苍老的平淡无奇的脸,布满了深深的皱纹,微笑、话语和沉默都以不同的方式嵌生在那一道又一道像纵横的沟壑一样的皱纹里,演绎着他们的神话。这一切让这个男孩感到怪异和惊悚。这个男孩如果知道在历史上有个叫杜月笙的人物,他是中国有名的黑帮老大的话,他会发现这个男人长得有点像杜月笙,只不过比杜月笙更形销骨立,气质上也没有杜月笙正派。因为杜月笙欣赏文化人,而他对文化嗤之以鼻。

“喂,小子,醒醒,干嘛坐在这里?”那张深紫色的嘴一张一合,迸出这样几个字。男孩用惊恐不安的眼睛盯着这张嘴,没有吱声。

忽然,这个昨夜抢占他睡椅的人弯下腰,用右手托起他的脸,仔细瞧了瞧,又仔细瞧了瞧,他的脸上闪过一丝惊异夹杂着兴奋和喜悦的表情。这个表情是天底下最特殊的表情,当它浮现在这样一张脸上,达到的那种效果是任何人间言辞都无法形容的。如果非要让它具象化的话,我们不妨勉强认为,这个表情就像骷髅头上瞬间呈现出喜怒哀乐多种感情,使见到之人觉得惊悚,却说不出为何要惊悚,身体却不寒而栗,连灵魂都在颤抖。男孩此刻就是这种感觉。这个世界上如果真的有魔鬼的话,这个男孩如果知道人们的观念意识里有这样一种说法的话,他会相信魔鬼就在身边。

“你叫什么?”男人放开他的脸,直起身,问。

男孩一声不吭。

“难道是个哑巴?”男人自言自语。

“我不是哑巴。”男孩开口了,语气有点愤怒。

“不是哑巴最好,”男人嬉皮笑脸地说,“你叫什么?”

男孩又不作声了。就好像这句话不是对他讲的似的。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男人第三次问,明显已经不耐烦了。

“我没有名字。”男孩顿了顿,回答。

“不可能,每个人都有名字。”男人用怀疑的口气说,“现在连狗啊猫啊都有名字。叫什么巧克力呀,哈尼呀,点点呀。这些宠物的名字比人的名字还要正经八百呢。”

男孩没有接男人的话茬。

“你真的没有名字?”

男孩点点头。

“那别人都叫你什么?”

“有人叫我孩子,有人叫我游荡鬼。有人叫我夜游神。”

男人笑了。觉得这些名字都挺适合他面前的这个年轻人的。

“孩子,没有名字是件奇怪的事,有太多名字也是一件奇怪的事。”男人边说,边在男孩身边坐下。“而你把这两件奇怪的事集于一身了。不过,我不会在意的。你上过学吗?认识字吗?”

男孩点点头。

“那好,现在就给自己起个名字。”男人说。

“我不需要名字。”男孩执拗地说道。

“不,孩子,你应该有个名字。”男人认真地说,“就像柳树叫柳树,杨树叫杨树一样。”

男孩觉得男人说得有道理,便问:

“起什么?”

“随便喽。”男人笑眯眯地说,“你想叫什么就叫什么,能叫得通,不拗口就行。”

说来奇怪。就在这时,一个穿着校服的女生从不远处的一条羊肠小道经过。男人和男孩同时看到了这个女生。但他们看不到她的正脸,只能看到侧影。男人觉得这个女生鬼鬼祟祟的。而男孩觉得这个侧影很美。不知何故,从此后他经常想起这个侧影。女生手里拿着一本砖块似的厚书,背面写着八个字——永恒经典,一世珍藏。这八个字很小,一般人隔这么远的距离根本看不见。反正坐在男孩身边的男人是什么都看不见的。但男孩有一双非常特别的眼睛,天生就能看得很远。因此他一眼便看到了这八个字。于是灵光一闪脱口而出:“永恒。”

就这样,从此后世界上有了一个名字叫永恒的人。

“哈哈哈!”男人不禁大笑起来,“好一个高雅的名字。”他说,“永恒,你现在有名字了。别忘了,这个名字的得来也有我的功劳。我想你应该是一个知恩图报的孩子吧?我想应该是这样的,无须怀疑。那么跟我走怎么样?看你露宿在外,想必也无家可归。那么就跟我走吧。我在北方经营着‘面粉’生意,如果你愿意跟我走,而我又愿意带你走,那么就一起走吧。”

“我为什么要跟你走?”永恒问。

“因为我愿意带你走。”男人回答。

“为什么你愿意带我走,我就一定要跟你走?”

男人看着这个倔强的孩子,挠了挠头。沉默了一会儿,他抬起眼问:

“你为什么不愿意跟我走?”

“你抢了我的睡椅,你这人不厚道,我不愿跟你走。”永恒回答。

男人耸了耸肩,咧开嘴,哈哈大笑起来。

“你多大,小子?”他问,“你不会连自己的年龄也不知道吧?”

“十六岁。”永恒回答。

“嗯!”男人点了点头,又说,“看来不是很傻,至少知道自己的年龄。不错,小子。”男人拍了拍永恒的肩膀,又补充道,“十六岁就把道德看的这样重,而且会以道德去评判一个人,不简单啊,小子。可是,如此聪明的你,为什么连个名字都没有呢?”

永恒漠然地看着他,没有回答。

“孩子,我告诉你吧,需要面前无羞耻。你逐渐会明白这个道理的,而且我深信将来你也许会把它奉为金玉良言的。”男人紧接着说,“我承认我昨晚的行为的确不对。事先声明,我并不知道你还是个孩子,我以为你是一个下贱卑琐的流浪汉。”很显然,男人试图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他之所以屈尊向一个孩子辩解,是为了取得孩子的好感和信任。就像老鸨相对一个漂亮姑娘一样,这个男人出于自己的目的也相对了这个男孩。因为这个男孩是他有生之年见过的最漂亮的孩子。他为这个男孩的容貌惊叹,他喜欢这个男孩,因此他决定带他走。“我喜欢你,孩子。今早我醒来,看到你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你了。我需要你,孩子。所以虽然我为自己昨天的行为感到羞耻,但我还是向你提出这个请求:永恒,跟我走吧,我想带你走。”

“你看不起流浪汉?”永恒问,“你为什么看不起流浪汉?”

“因为他们不求上进,”男人一本正经地回答,“有手有脚却不愿劳动。得过且过,日子挨一天算一天。他们拖时代的后腿,是社会的累赘。这样的人是无用的,愧对那残喘的生命。这些人比暴徒更可悲。暴徒至少敢作敢为,而他们一无是处。”

男孩目不转睛地盯着男人,听不大明白这些话。

“反正你那种行为不正派。”他又气鼓鼓地说。看来他对男人抢他的睡椅,又踢他一脚始终耿耿于怀。

“好好好,我不正派,我承认。但是你可以原谅我吧?我也是迫于无奈。”男人突然用讨好的语气说,像变色龙一样,脸上情不自禁地体现出一种狡猾的谄媚之色。

永恒疑惑地看了看他,显得若有所思。他不打算原谅这个陌生人,也不打算再和他耗下去了。他觉得这个男人令他费解。他站了起来,决定离开。他饿了,他要去找吃的。男人仰起头,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这个男孩。他发现这个流浪儿很有主见。也知道这种主见是经不起游说的。男孩吹起悦耳的口哨,迈着轻快的步伐,毫不迟疑地离开了男人。临走时,又回头对着他笑了笑,笑容无邪淘气。

男人目送着永恒笔挺而修长的背影,陷入了讳莫如深的沉思中。只见,他又突然抬起脸,默默地、诡异地扬了扬嘴角,一下子跳起来,向年轻人追去。

“孩子,跟我走吧,我会让你过上飞黄腾达的日子的。”他刚刚跑到前脚脚趾赶上永恒的后脚脚跟的地方,便急切地说,“你好好想想,你现在也是流落街头,跟我走最差也不过这样,难道你不想赌一把?孩子,你记住我的一句话:人生就是豪赌。也许跟我走会改变你的命运。我们的相遇虽然不美好,但绝对是天意,”他一边和永恒并肩走着,一边及时竖起食指指着青天白日说,“永恒,不要轻率地做决定,机会像个幽灵一样,不是随时能遇到的,也不是溜走后还能逮住的。好好想想,跟我走吧。”

永恒突然停下来,扭过脸,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你为什么一定要带我走,这对你有什么好处?”他问。

男人戛然而止。他没想到这个孩子会提到“好处”这个词。就好像他不认为一个孩子会有深邃的思想一样。他认为孩子都是傻瓜,都容易被骗。孩子的确容易被骗,但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傻,而是因为他们天真善良,容易相信别人。永恒提出这个问题不是深思熟虑的结果,而是一种本能的反应。男人仰视着永恒清澈的眼睛,不自然地搓着鸡爪似的双手,哑口无言,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他一边不由自主地挤眉弄眼,一边张了张嘴,却没有喷出一个音。随后,他装腔作势地别过脸环顾了一圈四周,然后又快速地转回脸。这一刻,他像换了个人似的显得无比镇定,那种气定神闲的样子,好像他正躺在沙滩椅上晒太阳一样。

“永恒,你听我说,我并不想否认带你走对我没有任何好处。但是我一定要讲清楚的是,带你走,对你绝没有任何坏处。这一点我是完全可以向你保证的,如果你愿意相信我的话。”说到这里,他又转过脸神色不安地环顾了一下四周,随即一面把庄重的脸摆正,一面又继续说,“今晚我会在后街五号这家酒吧等你,如果你出现说明你同意跟我走,如果我看不到你,我就知道你并无此意。”

永恒先是一阵沉默,然后机械地点了点头。

“后街五号你能找到吧?”男人又不安地问。

永恒狐疑地看着男人,又点了点头。

“好了,孩子!”男人突然如释重负地说,“现在你可以离开了,尽管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如果你此刻有那么一点点的动心,不能绝对保证今晚不会出现在后街五号,那么,今天就对这座小城做个最后的告别吧——它很美丽是不是?我相信你是深爱这个地方的。某些时候,告别是有必要的。因为我们永远无法知道,当决定离开一个地方时,还有没有机会再次回来,即便我们能够故地重游,并重拾往昔的回忆和足迹,但孩子啊,你也要明白,现实往往是物是人非那。”

听完男人感慨式的长篇大论,永恒先是默默地看了男人一眼,然后又抬起头看了看蔚蓝的天空和明媚的太阳,便继续吹起轻快悦耳的口哨,边走边淘气地踢着脚下的石子,逐渐消失在男人充满贪婪欲望的视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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