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奖标准的思考——语言传播杂记之二十
参加过几种评奖,广播电视节目的评奖有一定的弹性,竟会发生相反意见的论争;播音与主持作品评奖,特殊性更明显,往往看法不同,甚至分歧较大。
之所以设立中国播音与主持作品奖,主要是为了鼓励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提高创作觉悟,多出精品。但这同其他节目的要求有共性之外,个性差异较大。如有声语言的状况(语音规范,词汇、语法规范,表达准确、流畅,状态积极、自如,等等)、电视中的副语言(眼神、手势、化妆、服饰、体态,等等),都是其他节目、其他评奖不作为重点衡量的。
正因为如此,播音与主持作品的“作品”含义,主要指有声语言创作出来的成品,一般是播过的较完整的节目,包括新闻节目、专题节目、专题片配音、文艺类节目。这里,有声语言创作是核心,并非指策划、稿件、编排、制作等。评奖时,必须突出这个核心,而不应“旁逸斜出”。于是,顺理成章地便产生了一系列规定:有声语言要有一定的质和量,必须体现有声语言创作主体的导向意识、政策水平、驾驭能力、受众意识……声音、画面要清晰,不允许几次节目集萃,如果有声语言部分中出现不规范、不和谐的其他工作人员的话将影响评奖,等等。在评审中,发现某作品有语音、词汇、语法、修辞错误,有政策性、理论性、观点性、知识性错误,有节目内容低下、形式散乱、制作粗糙、信息模糊等毛病,将降低奖次或淘汰出局。
一
播音与主持作品奖,必须讲究有声语言的质量,这个标准不应降低。广播中的“以声传情,声情并茂”,电视中的“声画和谐,形神兼备”,都是这个标准中的题中应有之义。
语言的规范性,应严格遵循普通话的要求,不应放宽。参评者先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否则没有参评资格。在播音与主持作品中,不允许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语言的多样性,因节目性质、内容、形式、对象……特别是语言样式、样态而有多种形态,如播报、谈话、宣读、讲解、朗诵、问答、评论……以不变应万变不行,转向、错位也不行。“港台腔”的地域性、边缘性、媚俗性、异质性,根本不属于多样性之列,不能进入评奖范围。
现在,广播电视节目的形态多种多样,而其边界并不十分清晰,有不少重叠、相近之处。同时,不少创新之作又会富有新意,不宜用原有形态去加以限制。这就又增加了评审的难度,出新不能出格,鼓励创新却不应猎奇。
现状就是如此,不能不在评奖标准的弹性上尽量科学地去把握“度”。
二
在评奖中还会出现许多主观的附加条件,本是希望更严格、更合理,但因缺乏共识而多有歧义。
一是对作品的审视中,对创作流程的重视削弱了对创作成品的精微把握,如:自采自编的节目,就先入为主地认为高于他人采写的节目,在语言质量上就从宽,语音欠规范,表达欠生动,似乎也可获奖;对于不是自采自编的节目,就先入为主地认为低于自采自编的节目,在语言质量上就从严。这是不正确的。“采”、“编”并非由自己决定,“采”、“编”也有水平高低的问题,既然是播音与主持作品,在语言质量上就不应有不同的要求;创作流程怎样,受众并不知道,受众只从创作成品中去认知、去感受、去评判。评奖时,应从创作成品去衡量,而不应掺入创作成品之外的其他因素,否则就会失去公平与公正。
二是对作品的优点与不足分析不够,说优点就好上加好,究竟优在哪里、优到什么程度,难以具体、精细;说缺点就一无是处,究竟哪个方面、哪一层面上的不足,不足之处到什么程度,总觉空泛、粗疏。在审视作品时,总不该“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也不该“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吧!
三是难以做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往往“一呼百应”,或者“先声夺人”,少数服从多数,无暇或无力开展“争鸣”,因此,研讨、点评时,只有“统一意见”,缺乏不同声音。其实把多种意见提供出来,应是创作者求之不得、受益颇多的事,对旁的作者也有借鉴意义。
这些,恐怕还是一个学术问题。立足学术、为了学术,倡导学术民主,创造学术氛围,鼓励学术争鸣,深入学术研究,对评奖标准、评奖过程、评奖结果都会大有裨益。
三
至于评奖中的其他问题,也有进一步思考和解决的必要,约略是:
第一,“指令评奖”。超出学术标准,考虑关系,下达指标,戴帽评奖。
第二,“有偿评奖”。远离学术思路,重金疏通,本无实力,后门求奖。
第三,“名人评奖”。不顾评奖标准,以“名”为实,名人都好,自然获奖。
第四,“情绪评奖”。妄解评奖标准,感情用事,臧否无据,固执己见。
这四点并不全面,从评审者、参评者、旁观者、旁听者当中都有此类事例流传,或为实有,或为推测,并非无中生有,更非恶意中伤。正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真心维护评奖的权威性,促成评奖的良性循环。
某年、某类评奖,应评出水平、评出风格,评出积极性,促进节目质量的提高,不一定推出理想的高水准,一等奖可以空缺,但一定要令人心悦诚服。
评奖也有一个探索过程,总有一个由不成熟到逐渐成熟的态势。评奖越成熟,声誉越高,信誉越强,人们就会踊跃参与,希冀从中有所收获。
评奖标准也有一个完善过程,坚持学术立场,就会日益科学、愈加公平。
关于精益求精的思考——语言传播杂记之二十一
无论是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无论是语言的运用和研究,人们都希望好上加好、精益求精。这是理想的召唤,历史的共识,当然,这“好”,这“精”,会因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而有不同的水平、不同的质量。然而,今天的情况,似乎发生了某些变异,很值得我们重视。
一
在“好”和“精”的价值取向上,本应以客体的期待为指认,以本体的积淀为基准,以主体的责任为依托,以精神的升华为目的,这样,才会有真正的人生价值,也才会有真正的传播价值。可是,目前却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只以主体的满足为尺度,一切都归结为“自我感觉良好”,根本不用“吾日三省吾身”,更不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对客体的要求,竟提倡“知足常乐”,哪怕心并不足反“欲壑难填”,乐并不足竟“得寸进尺”也毫不在意。这种引导,已经属于“垮塌”状态,哪里还有“好”和“精”的影子?
传播者理应注意对“好”和“精”的追求,建构自身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同时,完善自己的生命体验和美学理想。没有这个条件,就不可能以正确的态度、积极的热情、科学的精神、深厚的底蕴完成“由己达人”的使命。现在的问题正是由此而来,怎能认为这是尽人皆知的大道理,居然置之不理呢?
由于任何传播都不是孤立的、单一的,它实际上是一个社会的缩影,映照着本土的风貌、大众的心态、文化的走向、世界的变化。它反映世界情况,也为世界反映情况。从它的运作过程中,人们会毫不费力地认出它的属性,明白它的意图,了解它的水平,从而决定取舍、判别高下。正因为如此,“好”与“坏”、“精”与“粗”,便成为传受双方的共同判别分野。传者可以制作出不好不精的节目,受众也可以不听不看。
所谓“好”、“精”,有下限也有上限。下限较模糊,就是“可听可看”,上限无止境,就是“精益求精”。
二
精益求精重在一个“求”字,就是不满足可听可看,而追求更高、更美的层次。那么,怎样才算更高、更美呢?
首先,是立意。有闻必录、有话必说是不行的,要区别其价值高低、角度新老。没有什么价值,或价值不大的事情,角度不新,或离不开老套数的事情,干脆不录、不说也罢,即使是“独家新闻”,哪怕是“个性语言”,也不一定就价值高、角度新。
其次,是思路。以事为线、以时为序是一般思路,应该有所变更。事物的发展变化,条条道路通罗马,并非只有一条;时间的转瞬即逝,一寸光阴一寸金,并非仅此一刻。四维之中、六合之内,任我选择,关键是思路的清晰和独特,何必一筹莫展、作茧自缚?
再次,是材料。大千世界、人生百态,总会有某些人物事件收入眼底。把那些符合立意的材料选出来,加以调整,形成鲜明生动的景观,恰似随手拈来,却会令人如沐春风。这材料,因主体的生活体验、人生阅历而显露其不同程度的丰富和深刻。
最后,是升华。这是关键的环节,是决定成败的最后一搏。全部立意、思路、材料的组织和凸现,都经过这个环节变得清新、完美,这是极具眼光、极具功力、极具理念、极具情趣的质变过程。懒惰和怯懦与他无缘,迎合和媚俗与他为敌。
这里要强调的是,创作主体的主观能动性。
纵横捭阖之中,不忘受众的期待,上下求索之时,牢记人民的嘱托。尽管节目有宗旨,群体有共识,有时仍不免受环境和潮流的影响,发生偏差,甚至误入歧途。当前,特别要警惕拜金主义、利己主义的侵袭。
所谓拜金主义,是指对金钱的追逐,遇事首先考虑经济收益的高低,而不考虑社会效益的大小,因而干扰了创作思想,削弱了精品意识,制作出了格调低下的节目;所谓利己主义,是指对自我的夸大,一事当前,唯我为上,处处表现自己、显示自己,不顾节目的需要,不管受众的期待,从而影响了立意和思路,制作出了品位低俗的节目。今天,作为传播者,有责任排除干扰,精益求精,完成自己的使命,不辜负历史赋予的机遇和岗位。
三
精益求精,首先要坚持本土传统文化的血脉,这是民族之魂、传播之根。历史上有两种倾向:一是国粹主义,即使是痈疽,也觉得“艳若桃花”,丝毫改动不得;一是民族虚无主义,“外来的和尚好念经”,自惭形秽,崇洋媚外,不惜照抄照搬,步步爬行。这两种倾向完全违背了历史发展的规律,阻碍着国家民族的兴旺发达。
精益求精,必须善于广采博收、兼容并蓄。一个优秀的传播者,应该是博古通今、学贯中西、见多识广、勇于创新的行家里手;是善于“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善于把人类文明的精华传之当代、播于后世的专门人才。井底观天、孤陋寡闻、浅尝辄止、孤高自傲当然不适合这一岗位,也不可能生产精品。
精益求精,最重要的是强烈的人文关怀。只有站在时代的高度,在节目中贯注人文精神,进入社会的深层,在内容上融入人文内涵,开启感情的源泉,在样式上彰显人文诉求,才可能比较充分地表达人文关怀的终极目标。目前,有些节目人文关怀极为欠缺,传者(编导、撰稿、解说、播音或主持、制作、音响、灯光等)不是冷漠的看客,就是毛躁的演员,似乎受众的冷暖、人间的是非都不值一顾。如果不得不进行一些诠释或者讲解,也是敷衍一番、虚与委蛇,鲜有真正的倾情投入。其实,强烈的人文关怀是可以从各个方面给以表现的,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间奏、一个镜头……无一不在传达某种人文精神。问题是有意或无意、真用或假用,以及根据什么样的价值观进行主次配置、陈述铺排。而这,完全取决于传播者的道德责任,任何主观或客观的“理由”都是解释不通的。
四
精益求精绝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而是一个坚实的理念,是一个广阔的空间。作为大多与生活同步传播的广播电视,即使有一部分进入信息高速路之后,那观察、认识、辨别、选择和表现的范围,也是非常辽阔广大的。比起古圣先贤、仁人志士,我们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如果坐失良机、志得意满,就将追悔莫及、时不再来。我们只能发愤图强,使出浑身解数,创作时代的经典,以之惠及今日、流传后世。
精益求精,是一种美学理想。她的起点就在脚下,她的远景就在明天,只要一步一个脚印,不畏劳动,磨砺自身,融入集体,竭尽绵薄,终会收获。经典是历史长河中时代的闪光点,她属于甘于寂寞、志存高远的智者,我们期待着。
关于“通用语言”的思考——语言传播杂记之二十二
今年的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通用语言文字法》)开始施行了。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必将发挥巨大的、长远的影响。我们的广播电视工作者,特别是有声语言传播的专业人员,一定会为此而欢欣鼓舞。
一
我国的文字,秦始皇曾经明令“书同文”,这是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至今还发挥着重要作用的法规,它使得我们的社会交际、经济交易、文化交流、人际交往、人机对话都能够十分便捷、通达。这种文字的统一,对于异域的联系、思想的沟通、认知的共识、历史的承续,无异于开辟了通衢大道。
文字虽然也在发生变化,但不过是微调,即使是简化汉字,也没有脱离整体的格局。篆、隶、楷、行、草,也只是体式的变化,并不是另外的体系。之所以出现错别字,正因为在不断的调整中,文字的应用日益规范,通假字渐少,每个字的意义越来越确定。无论是大的发展趋势,还是具体的使用规则,人们已经习惯于汉字的书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