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有严宽差别,像处世哲学的一种: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但是严有上限,即不应苛刻,宽有下限,即不能无边。也就是说,严也罢,宽也罢,都在一定界限之中,而不能超过一定的界限,超过一定界限就失去了标准,而失去标准就意味着主观意志代替了客观标准。
我们说标准是客观的,那就是不以主观好恶、主观取舍作为评定的标准,那就是标准的公正、合理性原则。
我们说标准是客观的,但并非不可移易,而承认其时代、社会、阶段、群体的共有、共识,即多数性原则,其可变性有客观依据、充分证明和相对稳定的理由。普通话的标准制定及实施,包括实施过程中的宽严界限,已经给定了现阶段的客观性,任何主观意志都不应无视其存在,漠视其权威性地位。
二
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由于其带有公众性,必须有一个多数性规范,但这还不是它的标准,它应有自己独特的、明确的传播标准。
例如:普通话的一级甲等,97分以上即可达到,但97分以上意味着允许出现30个0.1分的扣除率,即30个小错误。这从传播层面看,不是太多了么?就说20分钟的节目,有一两个哪怕仅仅是字音错误,就相当多了,何况30个?
那么,语言传播中,特别是播音(当然包括主持)中,应有什么具体标准呢?我想,不如通俗地给以分列:
1.无差错标准:字音、词汇、语法、语流及知识、常识、观点、论点等,不允许出现差错,一旦发生应立即改正。不坚持这一点,在语言文化、思想政治等方面,就会发生导向性错误或偏差。
2.明晰性标准:字字珠玑、语语中的。语意、章句、思路、逻辑、感情、态度、目的、对象、政策分寸、描写论述、引文用典等,必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表达上要坚持快而不乱、慢而不断,不含糊、不模棱两可。
3.真诚性标准:认认真真、实实在在,不敷衍,不做作,不故作多情,不故弄玄虚,不妄自尊大,不媚态百出。一言一行都对受众负责,都发自肺腑,都全力而为。
4.适应性标准:适应广播、电视,适应节目、栏目,适应语体、风格,适应听众、观众。不脱离规定情境,不脱离语言样式,不脱离自在身份,不脱离受众期待。要准确定位,要一专多能,要随遇而安,要随机应变。不可一味追求个性,一心实现自我,不可模糊主体意识,忘记创作理想。这适应,当然是主动积极的,不是被动消极的。要准确理解和把握适应性的双向互动内涵。
5.审美性标准:从用气发声、吐字归音,到表达技巧、艺术处理,都必须进行审美观照,竭力避免粗俗、低俗、庸俗、世俗,全力进入音美、意美、情美、形美的审美视阈,不以“质朴”失美,不以“华丽”害美。传播者是美的使者,心灵美才会语言美、仪态美。
三
播音标准,应该建立在“真、善、美、新、雅、精”的中华民族当代人文精神的基础上。任何以私人化、世俗化的口实消解崇高的人文精神的标准,都会把人们引入歧途,最终,消解了传播主体,消解了道义和责任。人们呼唤着严格传播标准,严格标准传播!
关于竞争上岗的思考——语言传播杂记之十八
广播电视体制改革步伐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进行。先行者精益求精,后继者风起云涌。不论多么艰巨、多么曲折,大势所趋已是事实。这一改革,同其他行业一样,目的是为了增强综合国力,实现新世纪的战略目标,而核心是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一
我们所说的人才,首先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人才,但更是有创新能力的、可担重任的人才。广播电视的从业人员,是从社会上吸纳来的,社会人才的状况直接影响广播电视人才的状态。由于新世纪信息工程和生物工程的发展,知识经济的成熟,高等教育的普及进一步加快,人才的成活率、成熟率日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小康化,将极大地促进人才规格的升级。到那时,再也不是“有没有人才”的问题,而成了“有没有更优秀人才”的追问。
人才问题自古有之,一直存在着社会埋没和自我埋没两种情况。历史上那些怀才不遇、遁隐山林之士,一片丹心、报国无门之士,多为社会埋没;而纵情酒色、玩物丧志之徒,不学无术、鼠窃狗偷之辈,总是自我埋没。所谓“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当属社会埋没;而自视甚高、耽于幻想、屡屡碰壁仍不识前路,大概会自我埋没。今天,有广阔的成才之道,每个人面前又机遇很多,社会埋没的人越来越少,是社会不断进步的表现。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能“如愿以偿”、“志得意满”,原因很简单:社会的“岗位”设置不是无限的。
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也面临如何设岗和如何上岗的问题,“岗位”肯定要少而精,这正是对人浮于事、因人设事的否定,是对择优聘用、任人唯贤的肯定。
二
如何解决岗位设置相对少而要求上岗的人相对多这一矛盾呢?只有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这种竞争,是真才实学的较量,是综合素质的比对,是专业优势的展现,是个体潜能的释放。当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参与任何岗位的竞争,每个、每类岗位都一定有下限的规定,如性别年龄、学历学位、经历经验、成绩成果等。不同的专业规格,要求下限的规范,即任职资格证书,也就是上岗证。它涵盖了上这个岗应具备的条件,并经过严格、公平的考察、考核和考试,专业规格的确定、岗位规范的施行,必须具有全面性、全国性、权威性、共识性,要尽力避免片面性、狭隘性、随意性、主观性。任何长官意志、利益交换、私人关系、江湖义气都成为非法,应坚决摒弃。
任职资格,只是一种上岗的可能性,是否就是上岗的现实性,还有待于具体岗位的选择和确定。播音员(主持人)个人在取得了任职资格证书以后,究竟在什么地区、什么台、什么节目上岗,还有不同的要求,还有双向选择和试用过程等情况。一个新闻播音员,具有了播音专业技术职务的中级职称以后,是在中央台还是省级台、地市级台、县级台,是在联播节目中还是整点新闻节目中,要看实际需要和个人意向,也许新闻节目不再聘用,也许自己不满意,那就去另外地方、到另外节目中去。这里,便出现了“聘用择优,自愿上岗”的格局。这个岗找不到更优秀的人才,只好降低些要求,这个岗并不很理想,只好屈居于此……岗位,有对更优秀人才的期待;人才,有对更理想岗位的向往。聘用人才的单位,对在岗人才要尊重、优待,以免人才流失;在岗人才要自重、尽责,以免降聘解聘。这种双向选择、互相制约、互相激励、动态组合的机制,营造和优化了竞争环境,形成了发挥岗位作用、高效优质运转的竞争态势,是值得提倡和实施的。
三
播音主持艺术专业人才,是一种特殊人才。必须具有一定天赋、经过严格训练,适应并胜任在话筒前、镜头前的有声语言(包括副语言)创作活动。这样的人才,在发现、选拔、培养和使用上,都存在着明显的特点和难度,这是竞争上岗中要切实深入地加以研究的课题。
就此类专业人才的个体来说,一次考察、考核、考试的成功,绝不意味着每一次都合格;一个节目的成功,更不意味着每一个节目的优秀。一方面,有基本功的扎实与否,另一方面也还有实践经验的丰富与否,二者又在个体的生命价值取向上融合为或优长或缺失的表现,因此,竞争是长期的,是相对的,存在着必然与偶然、正常与异常的多种复杂情况。在这里,“失败乃成功之母”,“行百里路半九十”就成了自勉、自励的箴言。
岗位会不断调整,人才会日新月异,因此,竞争永远是动态的、螺旋式上升的。在万船齐发、百舸争流的态势中,胜利属于那些不畏险阻、勇往直前的自强不息者。
竞争中的上岗者,已无暇欣赏满眼风光,只可争分夺秒地精益求精、广采博收地继承创新,否则,一驻足便成千古恨。一旦江郎才尽,还是自动让贤,不要硬撑局面的好,人们已习惯于人才流动,“长江后浪推前浪,世上新人换旧人”,这同样是对人民负责、对受众负责。
关于贴近受众的思考——语言传播杂记之十九
在广播电视的改革中,对受众的研究受到了重视,提出了“贴近受众”的口号。这无疑有其积极的现实意义。但是,这一口号不应作为放弃传播责任和诠释媚俗主张的挡箭牌。
一
接受美学提出重视接受者,把创作者与接受者的关系加以强化,这是正确的,但其弊端往往造成创作主体意识的淡化,这就未免有些偏颇了。“贴近受众”,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我们的广播电视,一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其含义,通常表述为“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这并不影响功能的拓宽、形式的多样,在我们的广播电视传统中,从来没有忘记过受众,除了极“左”思潮的干扰,广大广播电视工作者总是处处、时时想着受众,一心一意为着受众,并虚心倾听受众的要求和意见,把它当成改进传播工作的重要依据。
不过,广播电视工作是一种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和灌输,是一种强大的舆论引导,而不是当受众的尾巴,唯命是听,认为受众是什么“上帝”。“要宣传得好,使人愿意接受”,应该成为传播的指导方针。
有人认为,受众应该是中心,那么传者呢?是边缘么?是附属么?还是什么别的?如果传者也是中心,是不是会陷入二元论呢?其实,传者是传播主体,受众是接受主体或传播对象,这种表述是周延的,何必在“中心”上苦做文章呢!看起来,传播主体为了更好地服务受众而不远离、不高倨,提出“贴近受众”是有利于传受沟通、传受互动的。
二
贴近受众,是强化传播责任意识的口号,不应以此为由,把受众的复杂群体归结为单一层次的集团,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逻辑起点。
我们的受众,即广大的广播听众和电视观众,东西南北,男女老幼,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是非观……差异极多,甚至有各种情绪和心地的区别。面对这“芸芸众生”,传播者只有一条路:千方百计提高其文明程度、文化水平、道德操守、生存质量,引导其从“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的最低层级起步,走向较高的理想境界和较好的生活状态。
这里可以明确地说,不要一提起“受众”就认为都是自觉的公民、睿智的学人。因此,贴近受众,目的是“提升”而绝非“低就”。目前的情况却是令人困惑:把贴近受众认作迎合低俗,排斥高雅,抹平艺术,以怪异为思想解放的表征,以刺激为世人追求的目的,闹嚷嚷你方唱罢我登场,乱哄哄台上台下急急风。这不是什么“贴近”,完全是邀欢买笑,的确是商品狂欢,应该是掀翻这饮鸩止渴的筵席的时候了。
三
当我们看《智取威虎山》,杨子荣在座山雕面前说出“么哈么哈,正晌午时说话,谁也没有家”的时候,不会有人责问:共产党人怎么能说土匪黑话?因为,只有说黑话,才有可能打进去完成捣匪巢的任务。
我们的广播电视,在有声语言上,理应起规范的表率作用,自不待言。那种非规范、反规范、抵制规范、冲击规范的言行,竟然利用起“贴近受众”的口号,为自己不规范的语言穿金戴银。恐怕抓到的这根稻草是掩不住其中的败絮的。
规范的语言,是受众最希望听到的语言,只有语言规范,才能真正贴近受众。不规范的语言,贴近的是不规范的同道,还会得到几声喝彩。
不规范的语言,即使是几个语音问题,几句语法问题,也应是严肃的、郑重的广播电视工作者所不取的;偶然的错误,也会自己感到内疚,决心“下不为例”。
语言规范化,是一种责任,是一种操守,而不是细枝末节、可有可无。语言不规范,是不合格的上岗者,如果不思进取,可以另谋高就,怎么能大言不惭地声称这是“贴近受众”呢?我们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都去如此贴近受众,那么提倡推广普通话的宪法、文件、规定,不就是一纸空文了么?
语言不规范,有各种情况,用以“贴近受众”,“贴近”的是哪样的受众呢?用广州方言,只能贴近广州话群体,连广州全体市民都贴近不了:“比较”非念成“比脚”,“结束”非念成“结素”。如果“贴近”了小学生,小学生就会去质问教师,认为教学有误,那就贴近不了教师,这种“贴近”,是不是误人子弟呢?
读错了音,说错了话,就老老实实承认,最好是认认真真改正,这才是有责任感、有事业心的人起码的要求。明明有错,拒不承认,反而振振有词地用“贴近受众”强词夺理,那不是欲盖弥彰么?不但掩饰不了错误,反而连什么是“贴近受众”都被明眼人看出了浅薄的误读,这真是一种悲哀。
真心实意地去贴近受众吧!在贴近中去悉心体会到底怎样规范自己的言行,才能产生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节目——包括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