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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坏极了的好人和好极了的坏人(2)

马龙的最过人之处,就是他蔑视学院派里面经年积累起来的舞台气,他要表达的就是生命的日常性,表达一个真人的生命活气。真人也许是粗鄙的,真人可以偶尔是神也可以偶尔是魔鬼。但是,真人承接的是身体的地气。真人是疼着的,却也是活着的疼。马龙其实完成的是一种银屏上的革命。他的存在,把世界银屏分成为马龙之前的时代和马龙之后的时代。就像当年跳舞的邓肯,她光脚跳舞,鄙弃已成模具的既定韵律,给出的却是生命本身躁动的或者是狂野的韵律,给出身体本真的诉求,给出生命接通地气的宣泄。从这个意义上说,马龙和邓肯都是革命者。

接下来的中年时光,马龙经历了一些他自己的平庸艺术人生。也许是没有碰到合适的角色,也许是马龙在这个阶段忙于把情色之事弄得人仰马翻,中年阶段反正是马龙艺术人生的低谷和迷茫期。

若干年后,马龙迎来了他演艺事业最辉煌的时期。《巴黎最后的探戈》、《教父》和《现代启示录》,片片都成永恒的经典。《教父》又一次为马龙赢得奥斯卡小金人。那一天,顶级演艺界人士都在奥斯卡现场等着最佳男主角马龙的登台,全世界影迷也在电视机前等着马龙的莅临。出乎意料,马龙没有到场,他派一个印弟安小姑娘前去代领,并让她念出他提前拟好的发言稿,这是好莱坞历史上最具轰动效应的一次演讲。这个事件是如此意外,以至于它的新闻性远远地大于当时的整个颁奖活动。这可真让世界各地的娱乐记者乐坏了,马龙给了他们一个多么鲜活的娱乐线索。那一个晚上,马龙其实同时让两件事载入史册,奥斯卡金像奖和马龙缺席的演讲。当年,萨特也做出了和马龙异曲同工的事情,萨特拒领了诺贝尔文学奖。这一个事实,其实等于让萨特夺得了两个头彩:诺贝尔文学奖和拒领诺贝尔文学奖。拒领这个大奖的历史记忆,甚至远大于获奖的历史记忆。

壮年马龙已经成为表演行业无可置疑的教父,正宗的演技之神。直到现在,马龙也是不可复制的。他已经抵达了荣誉的顶点,他已成为活着的神。一个肉身羽化为神,注定有着其不为人知的大孤独。这样的大孤独让马龙真实而易碎的肉身去承担。晚年马龙曾经说,我其实一直使用着我没有的坚强。是的,看过马龙的电影,看他主演的《教父》,我曾经想,这个马龙生命中要装得下怎样的孤独和强大,他才能把这样的孤独和强大表达出来呢?他内在的叛逆、冷酷的气质,已经远远地超越了演技本身。是的,马龙是神性的,银幕上的马龙尤其是神性的,不是神性的马龙,不可能把自己活成表演行业的教父。

马龙的天才是银屏上的天才,是身体的男人的天才。就像梦露的天才是肉身的天才,是身体的女人的天才。马龙的天才不使用在他的人生智慧当中,而是使用在被创造的屏幕人物当中。上帝只负责他给银屏上的男人还魂,就像梦露的天才无法使用在她的生活当中,上帝只负责让她把身体的妖媚在银屏上还魂。马龙和梦露一样,因此是一个把人间烟火生活捣持得人仰马翻的主儿。这又有什么奇怪的呢?事实上,正是马龙的那种天才,才有能量更加使得他的人间生活人仰马翻;正是因为梦露的那种天才,才让自己年轻时就死于非命。上苍就是这样安排他老人家的人间天才人物,以便于让广大的平庸之人有大戏可看,让平庸之人不至于完全围困于自己的平庸之中,让平庸的人间有着他传奇或者她传奇。

青年马龙说,我喜欢成群结队的姑娘们。像马龙这样的男人,从来都是吸引女孩如同吸尘器吸引尘屑。吸尘器所到之处,尘屑纷纷为它浮起。对马龙来说,吸引女孩子简直就像是这么一个物理现象。在青年时代,马龙就接触过不少少女,她们的面孔各异,有的漂亮有的不漂亮,同样的结局是她们都没有交往到成为他专情的情人。

进入而立之年的马龙,少年意气收敛,渴望有一份温馨的感情了。马龙的第一个真爱是一个叫乔塞恩的女人,是个心理医生。马龙是在拍摄一部片子时认识她的,片子没有什么影响力,却收获了感情。乔塞恩的照片我见过,在普通女人中算得上漂亮,可是,她与演艺界专门靠脸蛋吃饭的女人相比就差远了。看得出来,马龙被她的智慧所吸引。乔塞恩在美国为一位心理医生的孩子们当家庭教师,而这位心理医生正是马龙的心理医生的同事。马龙多年来一直看心理医生,以便让混在演艺界必得纷乱不堪的自己在那里得到一定的疏理。那一次在心理医生家里遇到了乔塞恩,马龙对她一见钟情。乔塞恩更是不敢相信巨星马龙竟然青睐自己。

两人第二次相见是在心理医生举办的家庭舞会上,马龙“垄断”了乔塞恩,甚至着迷地向她求婚。两人还飞赴乔塞恩的故乡法国度假,在浪漫之都巴黎蜜饯了半个月。但是,两人最终还是分手了。说出来的原因是报纸上立刻把两人的消息公布于世。小报记者们还想方设法打探乔塞恩的父母,这对老实巴交的法国夫妻甚至说,马龙与自己的女儿已经订婚,报纸马上就让这个消息铺天盖地。乔塞恩一下子从马龙的女友变成了马龙的未婚妻。这个转变让马龙很不得劲儿。马龙被无孔不入的媒体搞得头昏脑涨,他离开了乔塞恩。乔塞恩尽管在教堂里祈祷着马龙快点回来,可是,马龙没有再回来。对马龙来说,这是一段挺值得回忆的情色,受伤了的乔塞恩从来没有流露出对他的抱怨,反而说,我爱他,他也爱我,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可说的。

我不怎么相信报纸的打搅就能真的搅乱一对真正相爱的男人和女人。要是真的相爱了,恐怕连死亡都难以让一对激情中的人退缩吧。我想,马龙是在乔塞恩那里退却了他的激情了吧。对于一个女人,不在一个男人的身体激情之中,或者存在其中的激情浓度不怎么猛烈,一个男人从这个女人的身体之中退却下来,就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了。

影迷们如此评价马龙,说从来没有一个流氓如此被爱戴,从未有一个恶棍如此可爱。把坏人演坏不是本事,正如把好人演好不是本事。把坏人演成好人或者把好人演成坏人,这才是本事。马龙就有这样的本事。马龙本人和他扮演的角色有极其接近的地方,他几乎不用去诠释剧中的角色,他就是表达他自己就足以形成这样的魅力。这或许也是马龙极度成功的关键。其实,这样的本事发挥在银屏上是极有魅力的。这样本事的男人成为居家男人就乱了。马龙这样的人,和女人的情爱在短期内可以形成焰火一样灿烂的光芒,他足以让他爱的女人在情色的初期形成过山车一样晕眩的激情。可是,焰火是最容易把剩下的暗夜显得落魄的一种激情,过山车的晕眩是离常态最远的一种特技。生活毕竟不是特技,生活是过日子。日常婚姻中的女人需要的是持久而缓慢的温情,像小小的烛火在飘动,这根本不是马龙这种品种的男人所具备的。马龙的身上同时具有兽性和神性,就是缺少常人身上所谓的“人性”。他在银屏上的反英雄形象让影迷们欢欣。可是,他日常生活中的反英雄气质却让女人们伤情。况且,被马龙娶回家的女人,有几位也不是日常过日子的那种女人,她们矫情、虚荣、调子高、庸俗,和太多过日子的女人差不离。可以想象,马龙的婚姻生活比他饰演的电影更加具备悲情的故事性。

第一次婚姻对于马龙来说,是个彻头彻尾的灾难。安娜是个演员,马龙被她的神秘气质所吸引。安娜在她的自述里有着异常的传奇经历。她具有印度血统,生在加尔各答,懂8国语言,舞蹈经验极其丰富。开始相处的时候马龙和安娜很融洽,安娜住院了,马龙对她的照顾也无微不至。马龙因拍片要离开美国而离开安娜一阵子,她们都有分不开的感觉。这样的感觉很好,很像是可以走进婚姻的感觉。拍完片,马龙高兴得要命,因为要见到日思夜想的安娜了。回到美国,马龙发现安娜怀孕了。为了给安娜一个踏实的感觉,也给即将出生的孩子一个名分,两人结婚了。马龙一直所向往的温馨生活看起来近在咫尺了,可是,婚后的情况不知为什么和婚前完全不一样,马龙甚至不明白婚前娇媚温和的安娜怎么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换成了另外一个专横的女人。优雅被置换成了粗俗,奔放被置换成了放诞。更让马龙受不了的是,安娜和她说了谎。安娜的父亲听说安娜是个印度人,觉得太可笑了,安娜本来就是个土生土长的伦敦人嘛。安娜还不断地被曝料,说她曾做过女招待和肉铺伙计。马龙对安娜失去了信任,对安娜失去信任的马龙更加是个不合作的丈夫,争吵便成了家常便饭。结婚不到两个月,马龙就逃离了这个家,到外面去旅游,哪里管安娜还在孕中。1958年,安娜生了儿子克里斯汀。孩子的到来给马龙带来极度的欢乐,但是这种欢乐也没维持多久,4个月后马龙就与安娜分居。第二年,安娜就去法院向马龙提出离婚,她指责马龙犯了遗弃罪。马龙基本上答应了安娜的所有不合理要求,在经济上给了安娜很大的倾斜。马龙本来是想用金钱来买和平的,可是安娜就是不给他和平,她故意不让马龙看儿子。马龙为此也把安娜告上法庭。他在法庭上对法官说,有一次他去探视儿子时,安娜大打出手,恶语相加,还曾经向他投掷各种东西包括暖水瓶,甚至踢他的阳器。

马龙和安娜打了一辈子。安娜有时跑到马龙家去吵闹,在厮打中,她咬他,他揍她,都是常事。打急了的时候,安娜还试图开车撞死马龙。马龙跑回房中,安娜跟着回去,用一根圆木把窗户打碎再闯进去,不要命地和马龙打。马龙把安娜按在床上,用睡衣带子把她捆起,然后报警。几十年的时间,为了孩子的抚养权,马龙和安娜就这么折腾着,还不停地上法庭折腾。法庭有的时候同情马龙,判定安娜一定要给足马龙探视儿子的权利。有的时候法官还生这个扯淡的安娜的气,把安娜对儿子的监护权给取消。这样就更加让这对前夫前妻怨恨叠加。安娜甚至在法庭上骂马龙是狗娘养的,并抡起膀子打马龙。马龙强压怒火做若无其事状。第二天,法庭上的场景和马龙的样子被刊在全世界娱乐版的头条。一次安娜不知为何跟到马龙家中,发现马龙和情人在床上,她怒火中烧,把马龙家里砸了个稀烂。有一次安娜还故意制造了一起对于儿子的绑架案,把儿子藏匿起来,为了报复马龙,不让他见到儿子。其实,安娜也是这场孽缘的极大牺牲品,她的生活仿佛就是为了仇恨和报仇。想想看,这个叫克里斯汀的孩子该是生活在多么躁乱的环境当中啊。他不缺物质,缺的却是比物质宝贵100倍的温暖和安宁。克里斯汀脾性紊乱,无休止的刺激给他的心灵投下极大的阴影,是不是有太大成分该是他的父母去承担?多年后,克里斯汀杀死了他亲妹妹的男友,还被告之另有命案,毁灭了自己,也把年迈的马龙拖入一场数年的官司中,倾家荡产心力交瘁,这算不算是这场男女孽缘的因果报应?

马龙的第二任妻子也是一个演员,叫莫维塔。比马龙大7岁。马龙是在拍摄《叛舰喋血记》时和她结婚的,也是奉子成婚。这部片子是在太平洋上一个叫塔希提的天堂岛屿上拍的。在拍《叛舰喋血记》时,马龙还勾引了片中的女主角、那个叫塔丽塔的女孩子。塔丽塔给马龙生了两个孩子。看得出来,马龙根本就不是一个靠得住的男人,也不是一个专心的丈夫。他离不开风花雪月,婚姻的责任对他来说如同虚设。

《叛舰喋血记》是经典片翻拍,1935年已由盖博饰演片中的男一号。莫维塔曾经在那部片子里面饰演过角色。起初,年少轻狂的马龙从大他7岁的莫维塔那里得到了母性般的温情。莫维塔为马龙生了一个儿子叫米柯,她与马龙的关系很快破裂了。马龙从来没有和一个女人试图保持长久一点的关系,即使他把她们带入婚姻也没有用。

这两任婚姻中的女人,马龙与她们都是一见钟情的。这种被几乎所有的男人和女人内心里面渴盼得要命的“一见钟情”,有时候一见钟情而来的,却是一种孽缘。一见钟情有时是一把刀子,被刀子刺伤就是一种必然的命运。在现实生活中好的婚姻,和一见钟情没有什么关系。当然,不是一见钟情的婚姻,既不见得比一见钟情的婚姻不好,也不见得比一见钟情的婚姻好。

我年轻一些的时候,特别愿意逛商场买衣服。中午下了班,就出发了,向着城市商业区挨个排列的大商场、小商店走去。怀抱着对新颖衣服强烈的愿望,买回衣服的比例是极高的。当然,有那么一些年份,我因此成了正宗的“月光族”。有些女友总抱怨说逛商店买不到衣服,我就会窃想,那是舍不得银子呢,尤其是现在,如果你舍得花费银两,什么样的好衣服都是能买回来的。就像那些身家数以亿计的大款,想和美女交往真不是件难事。我想被几乎所有男人和女人憧憬万分的“一见钟情”,真的有点像我年轻时候和衣服的那种关系。首先我有要好看衣服的需求,然后一大堆衣服以各种好看的姿势在大柜小柜上等着我去被撞见。如果一个女人一点都不想买衣服,那么,再骚首弄姿等待被买回的衣服也是没有用处的。就比如一个对情色之情早已心灰意冷的人,再新鲜的红男绿女也是派不上“一见钟情”的用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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