畲族的洒脱与乐观也鲜明地体现在无处不在的民俗生活之中,时时展现出畲族人民特有的洒脱、乐观与幽默的精神气质,尤其是在婚礼民俗中,更将这种幽默、乐观的民族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汉族地区,婚丧嫁娶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强调应吉、应礼,一切按程序铺开,彬彬有礼而公式化,气氛显得较沉闷。畲族的婚嫁民俗虽然也有自己的程序礼节,但畲族人在热闹、正式的婚礼仪式中仍不忘幽默。道光年间的《建阳县志》就曾经记载过福建建阳地区畲民的婚礼:“及期,婿前导,新妇裹红帕于首,衣蓝色衣,张雨伞,徒步随之,女父殿其后,若拥护然。至婿家,亲宾已先匿,庭无一人,新妇必先詈之曰:‘汝家绝人种耶?’众始出应之曰:‘正赖汝来接人种耳’。”新娘进门这等隆重的场合也可以变得如此诙谐,畲族人民的洒脱与乐观的性格可谓是深入骨髓了。至于在嫁娶途中以歌取乐,则在各地畲族风俗中随处可见,如,浙江建德县的畲民“新妇出阁与新郎同持一伞,步行至乾宅,沿途唱歌取乐”,浙江龙游县的畲民“若婚嫁则极简略也,至期男往迎,与女步行至其家,夫妇且行且歌,亲友往送者,互相答和,出门时必同持一伞盖之”。沈作乾在丽水的调查资料,更对歌声缭绕的畲族婚礼进行了详细的描述,他写道,畲民“婚礼很简单,吉期,新郎穿新衣,步行到岳家亲迎,岳家必用酒饭款待,但就席的时候,桌上并没有一点东西,必要等新郎一一指名而歌。如要筷,则唱《筷歌》,要酒,则唱《酒歌》……有一物,则有一物之歌,其歌甚简,仅三数句而已。新郎唱着,司厨的人和着,其那所要的东西就应声而出,叫做‘调新郎’。席毕,新郎和新妇交拜成礼,然后……(悬)祖像于堂中,大家围着歌拜。拜毕,辞别舅姑,郎妇步行而归。……途中,新郎唱结婚歌,新妇和之。到了婿家,谒翁姑,庙见毕,婚礼即算完毕”。
这种欢歌笑语伴随婚礼的风俗,在闽东一带的畲族中得到更为尽情地演绎。在闽东,新郎不直接前往女家迎亲,而由精通礼仪、能言善歌的“亲家伯”代表男家前往迎娶,随行协助“亲家伯”的“行郎”也必须善于对歌。在整个婚礼过程中,戏弄“亲家伯”、拦路盘歌、嫁女酒、长夜对歌等环节,都要“比肚才”,以歌唱和,歌声不断。“亲家伯”是一个特殊的角色,也是一个被戏弄的对象,在对歌过程中戏弄“亲家伯”的喧哗嬉闹的场面层出不穷,畲族人的大度、率真、开朗的性格显露无遗。长夜对歌是在出嫁当日,“嫁女酒”之后,女方请来善歌的姑娘与“行郎”对歌。有的对歌从嫁女酒酒席中途就开始,边唱边吃,酒席吃完接着对唱。唱的歌有《娶亲歌》《嫁女歌》《采茶歌》《结成双》《恩爱夫妻》等。对歌一般为一夜,有时也连唱两夜。两夜的对歌一般第一夜唱《上东来望》《路径歌》《十条起》等,第二夜则唱《娶亲歌》《嫁女歌》《字歌》《柴名花名歌》等。对歌所唱既有固定的传统歌言,也可以兴之所至,随编随唱。对歌至深夜,客人吃完点心,就到了新娘该起行的时间,男家“亲家伯”就要唱《催亲歌》,催促女家尽快安排新娘出门。
总之,在畲族人的婚俗中,歌声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对歌是不可或缺的基本环节。豁达、洒脱、充满乐观主义的畲族人民,就这样把婚礼活动演绎成了歌声此起彼伏,充满欢声笑语的动人的歌剧,显示了畲族人民独特的生活态度。
此外,不仅在婚丧喜庆场合,即使在艰苦的劳动中,畲族人民也不忘把歌声带到田间地头。《景宁县志》说:畲族人民“其出而作,男女必偕,皆负耒负薪于青嶂绿野间,倚歌相和”。以歌为乐,苦中作乐,正鲜明地体现了畲族人达观洒脱的人生态度。
歌声是畲族人民欢乐的源泉,畲族人民把唱歌当成世代相传的一项基本技能,正如畲族歌谣所唱:“歌是山哈好文章,不会唱歌断学堂”“祖公代代无田分,留下歌言分子孙,歌是山哈传家宝,千古万年世上传。”由于畲族人民对歌唱的独特喜好,对畲族而言,唱山歌、对歌已经不再是一种简单的民俗,他们在热烈、浓厚的赛歌、竞歌的文化氛围中,变得日益成熟、睿智,族群内部情感愈加融洽、凝聚,也能给“番薯丝吃到老”那种单调、艰辛的生活增添几分色彩,注入几分快乐。更重要的是使畲族人能够在山歌文化的潜移默化中、在族群资源劣势下,以寓教于乐的方式传承着本民族的文化,使其源远流长、生生不息。
第四节 百折不挠的抗争精神
畲族是一个淳朴谦和的民族,但绝不是一个逆来顺受的民族。由于他们对掠夺和压迫的反抗,历代文献中也留下了不少关于畲族民风剽悍的记载。例如:明代《惠州府志》认为广东畲民“喜仇杀,轻死急之,则易动”;同治《广东通志》说“畲,岭海随在皆有之……衣服言语渐同齐民,然性甚狡黠,每田熟报税,与里胥为奸,里胥亦依凭之。”;光绪初年的《江西通志》也引述过去的文献说,“当五岭最东为交广襟喉,地多瘴,与畲人杂居,颇受其害……輋人附居,多射猎为食,傲很无偿,尚谲诈喜争斗”;等等。尽管史志中的这些描述明显带着特定的阶级与民族立场,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畲族先民面对历代封建王朝的残酷统治和当地豪强的欺凌的那种不畏强暴、勇于抗争的精神。
如前所述,畲族至少在隋唐之际,就已经聚居在闽、粤、赣交界的广袤区域内。自唐代陈政、陈元光入闽开漳之后,大量内地汉人流入畲族聚居区,畲族先民由此风流云散,开始了漫长的辗转迁徙历程。至清代中后期,畲族的大致形成了今天的分布格局。
期间他们所遭遇的剥削、压迫和歧视,是难以想象的。面对经济、政治压迫和民族歧视,畲族人民毫不犹豫地奋起抗争。从唐代至明清,畲族人民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以畲族人民为主或有畲族人民参与的大大小小的武装起义有数十起之多,较有影响的就有十余起。
唐总章二年(669年),唐高宗为了“靖边方”派陈政父子率军入闽,当唐王朝封建政权的触角伸向畲族先民聚居区这片莽莽群山时,畲族先民栖息地的宁静被彻底打破。为保卫乡土,以雷万兴、苗自成、蓝奉高及其后继者等为代表的畲族起义军与唐朝军队间展开了近半个世纪的对抗,唐玄宗开元三年(715年)起义失败。
南宋末年,由于地主豪强的超经济剥削,畲族不堪重负。景定二年(1261年),在漳、汀一带的畲民掀起了大规模的起义,“群盗益深,距城仅二十里,郡岌岌危矣”,后朝廷采取“会合剿捕”与“入畲招谕”剿抚并举的方针,诱使漳浦“南畲三十余所酋长,各籍户口三十余家,愿为版民”,才把这次起义逐渐平息下去。
元代畲族的抗元斗争更是不胜枚举,着名的有陈吊眼、许夫人、黄华、钟明亮等人领导的多次武装起义。陈吊眼、许夫人曾率起义军协助张世杰围攻泉州南宋叛将蒲寿庚,并两度攻克漳州。黄华在至元十五年(1278年)十一月率众起义,“聚党三万,扰建宁,号头陀军”,但在元军的利诱下一度被招降。至元十九年(1282年),黄华重新举起反元复宋大旗,队伍迅速壮大到10万人,与元军转战于闽、浙、赣边的广袤山区,元朝调集了浙西、江淮、福建三路大军合围,激战一年多,才把黄华义军镇压下去。钟明亮于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冬在福建汀州发动起义,汀州一带畲、汉贫苦农民纷纷参加义军,起义队伍很快发展到10万人,转战于闽、浙、赣三省边界地区,“声摇数郡,江(西)、闽、广交病焉”,直到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钟明亮病逝,起义才趋于失败。不少学者曾以为畲族的抗元起义与汉人的“抗元复宋”志趣相同,其实不然。在南宋时期,畲族人民就举行过多次反抗斗争,在南宋灭亡后绝没有复宋的道理。畲族人民抗元,更多的应该归因为元朝统治的暴虐和官吏的盘剥无度,时任闽海道按察使的王恽就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由平定以来,官吏贪残,故山寇往往啸聚,愚民因而蚁附。”
明代各地畲族起义也相当频繁,如洪武十八年(1385年)和成化十四年(1478年),钟子仁、钟三领导的闽西上杭畲民起义。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蓝松三领导的粤东大埔、程乡畲民起义等等,其中又以正德年间谢志珊、蓝天凤为首的畲汉人民起义规模最大。谢志珊、蓝天凤“自称盘皇子孙,收有传统宝印画像”“原系广东流来,先年奉巡抚都御史金泽行令安插于此”。他们在正德十一年(1516年)以横水、左溪、桶岗为中心发动起义,并迅速在下新地、稳下、义安等地设营寨80余处,转战湘、赣,纵横千里,声震朝廷。明朝廷任命王守仁为南赣巡抚,节制赣、粤、闽、湘四省八府的兵力,经过血腥镇压,这次起义才被平息下去。为防范畲民再度造反,王守仁上奏朝廷设立崇义县治,县衙就在横水镇。赣南畲族或外逃闽、浙,或隐瞒族性依附汉姓,此后赣南各县的史志中便很少有关于畲族的记载了。
在长期的斗争中,畲汉人民相互协作,增强了交流。各代统治者也在平息起义后,逐渐采取措施,减轻贫困畲区的税负。到清代特别是康熙以后,由于政治相对稳定,经济日渐发展,畲族人民的反抗斗争也渐趋缓和,统治者对畲族的看法也大有改观。如康熙《平和县志》就说:“旧志论曰:猺性固多悍疾。然居山寂处,自安化外,苟抚驭得人,亦可无事。”可见畲民也并非桀骜不驯、喜欢无理取闹的,关系处理得当,畲族也乐于和平相处。这一说法在康熙年间任兴国知县的张尚瑗所编撰的《潋水志林》中得到进一步验证:“太平乡崇贤里,有山民户。国初兵燹,土旷人稀,流遗争集。闽、广之侨户,自为党类,势遂张。来自郴、连间者,相率摈而孤之,号为山野子,其人多为雷、蓝、毕三姓,占耕其土,自为婚姻,不敢出里巷。既久,力农蓄积,属籍输赋。邑人之狡者,笼其田于已籍中。而蚀其盈羡,遇有逋粮,辄归之山民。官欲为清厘,不可得也。……又二十余年,予因编册审丁,广为劝谕,按户核其诡寄,重惩之。三阅月,始就厘正,削去山民之名,与土着一体。有名之丁,悉造庭听唱,鱼贯拚踊。盖迩年,来其人固益驯习晓畅,就其初特为奸民所愚,岂真狉狉野鹿哉!予之术非有加於黄君,不过踵而行之,但黄君着《治兴异迹》,作《山民图》,圜目鴃舌,出入必挟刀,妇稚皆能搏生,与予所见大有迳庭焉。”这里的畲民已经看不到剽悍、暴逆的影子,但仍经常被狡诈的“邑人”(汉人)欺负。
实事上,只要生存环境得到改善,能够过上相对稳定的生活,畲族人民是愿意安居乐业的,他们并非如一些汉族文人所说的“喜杀好讼、野蛮狡猾”之徒。对此,曾对畲民起义进行血腥镇压的王阳明也有所认识,他说:“民不任其苦,知官府之不足恃,亦遂靡然而从贼。”刘克庄也认为畲民起义是因为“每祸事必有所激,非其本心。”
但是在清朝直至民国时期,畲族所受到的各种歧视和排斥也是相当严重的。自从闽、浙、赣交界区域流徙之后,畲族便散布在闽东、闽北、浙南等地,与汉族交错杂居。由于特殊的身份,与当地汉人迥异的服饰、民俗,畲族移民便经常受到当地汉人的歧视、排斥,甚至欺压。前述张尚瑗“邑人之狡者,笼其(畲民)田于已籍中。而蚀其盈羡,遇有逋粮,辄归之山民(畲民)”的记述便是一个典型的案例。面对所受到的民族歧视和欺压,畲民一方面顺应形势,通过改变服饰等方式尽可能融入当地社会中;另一方面,则对不公平的民族歧视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其中最着名的莫过于争取教育和科考权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