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山炮营进驻之后,每晚十时开始戒严,来到这条街的人们,十点之后就不准通行了。这条街是条死胡同,只需把守一头,什么人也走不进去。十点后进出的人们,由担任警戒的战士们,把他们召集在街口的空地上,命令他们原地蹲下,不准乱说乱动,老老实实等到天亮。同时,指导员对那些人训话,告诫他们要做好人,莫当嫖客--天亮了,街道办事处的人,分别把他们一一领走。
我记得第一天晚上,拘留了数十人,三天之后,花街里一个嫖客都没有了。
部队的这一举措,掐断了王八鸨儿的财路。几天之后他们散布流言蜚语,说:"解放军的同志个个都是太监。"山炮六连麻子连长沈坚对此十分愤怒,"什么解放军个个是太监,这是天大的笑话!是诬蔑我们解放军!要不是我们纪律严明,哼,早把你们--!"。
"解放大军什么都好,就是不要晚上戒严,你们一来戒严了,影响了我们的生意。"老鸨们说。
那时候,桂林的妓女很多,来往桂林的客商、游客不少,所以,妓女的生意不错。
这些可怜的妓女们,白天我看见她们一个个脸色苍白,病态,她们都染上了性病。我天天经过花街,说实话,我从内心里实在讨厌她们干这样肮脏的勾当,觉得她们实在是又可怜又讨嫌。
解放后人民政府开始关心她们,给她们治病,送她们去学习,安排她们去纺织厂当纺织女工,同时给她们介绍对象。从此她们分别有了小家庭,每月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开始了新的生活。
十一、堂姐
我所在的部队在桂林停留了六、七个月,期间,有一段小小的插曲。
那时,我所在的兵团直属机关驻扎在桂林市的桂花桥附近,离月牙山不远。我先是在军直山炮团三连任文教,八月份我调至军直警卫营三连任文教,驻扎在离象鼻山不远的一幢公房内。因为军部还在整编陈明仁的起义部队,部队整编期间,我们比较放松。
每天晚饭后,我都会和本连队的文化教员们一起,去象鼻洞旁的漓江边上散步,观赏水中游鱼,或者到解放桥逛一逛。那时是春天,桂林山美水美,站在桂花桥上,可以看见条凳那么大的鱼,在清澈的江水中游动,漓江对岸,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桔树林。
星期六下午和星期天是部队的自由支配时间。星期六晚上,我经常和战友们一起,去看电影或京戏。周末的时候,看电影的人很多,男女老少,看的都是苏联故事片或国产的战斗故事片。
有一次,星期六晚上,我独自一人看电影,结识了坐我身旁的一位名叫莫一萍/莫秀萍的女同志,她老家江西萍乡,躲日本时,一家人逃到了桂林。因为是老乡,大家感觉比较亲切。听她说,在逃难途中,一家人失散了,她随母亲流落到了桂林,父亲一直杳无音讯。到了桂林,母亲嫁给了一位姓莫的男子,她也就随了继父的姓。小学毕业后,她参加了工作,分配到一家国营商店当售货员。当时社会上称售货员为穿木裙子的姑娘,不知道是什么缘故。
莫比我大三岁,长相比较标致,人也很主动热情,她几次为我买好电影票,并约我在老地方等她。每次她见到我时笑得很灿烂,我心里倒是很受拘束,有时她拉我的手,我甩开她,显得难为情。我是一名军人,天天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我不喜欢接触女性,更不会去沾花惹草。我俩在一起,常常她主动找我闲聊,我也只好一问一答,十分平淡。
那时的电影,大多都是国产的战斗故事片,要么就是苏联办农场的片子,谈情说爱的电影也有,但很少。我记不得当时两人在一起,都看了些什么电影。
后来在她的邀请下,我去过她工作的商店两次。她站在文具柜台背后,我们站着聊一会天,然后就告辞了。在我心里,这一切都是淡淡的,似乎是为了完成任务似的。
时系三秋时节,天气渐渐转凉,她悄悄为我织了一件天蓝色的毛线褂,编织的式样很时新,穿在身上也合身。
后来部队要调走,我特意赶去向她告别,并把买毛线的钱如数给她,马甲我留下作为纪念。我再三感谢她,我说,"莫大姐,你也不要难过,有合适的小伙子赶快去找一个。"她默不作声,有时抬起头,饱含情意地看我一眼。
我说:"今后有机会我一定会来看你。"那年我24岁。
十一月,部队离开桂林。临别时,莫大姐特意到车站来为我送行。站在我旁边的张教员李教员和郭教员三人,故意拿我开起玩笑,说她是我的未婚妻。我赶紧制止他们,"别乱说,乱说是要犯军纪的,要坐禁闭,被清洗出革命队伍的。"张教员安慰我说:"不要怕,刚才说的是戏言,只是说说而已,我们是共一件衣服穿的人,决不会无中生有打你的小报告。"
我向他们三人解释说:"我跟莫大姐是老乡,也是亲戚,她是我家的堂表姐,她听说部队要调离桂林,特意来送行。"啊,原来如此,他们就此再不说什么闲话了。不过,这些话都是我临时编凑的,以免他们心生疑虑。
火车开动时,莫大姐一直站在站台上,朝我挥手。
部队离开桂林,坐火车到黎塘,下车后一路行军到了雷州半岛。部队最后驻守在湛江,一直到1954年。那年10月,我接到转业的通知,决定回乡参加地方建设工作。
返乡时,转业人员乘坐部队的专车,先到江门,然后坐轮船去广州。起初,部队上打算安排我们走另一条路线,经桂林,到湖南,再回家乡。如果那样的话,我可以顺道去看看莫一萍/莫秀萍大姐。
可惜,我没能再经过桂林,这可说是一件憾事--。
十二、苏联老大哥
1953年春,五十五军某炮团驻扎在湛江西营。
一天早晨,该团的干部战士急行军刚回来,就看见营房内疾驶进来三辆美式吉普车。不一会,车上下来七名军人,有六个人体格高大,个个脚蹬马靴,身上穿的是解放军的服装,佩带着"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胸章",帽子上有五角红星闪闪发光的八一帽徽。近前一看,他们是高鼻子蓝眼睛的外国人。
听团部的小参谋陈斌介绍说,他们是苏联老大哥派驻在中国的军事代表,他们这次主要是来检查我军的军备情况。
代表团一行六人,后面跟了个翻译,来到我团机要科检查。一进我们科室,代表团东瞧瞧西看看,在他们看来,我们科里的每一件东西,都简陋得出奇。最吸引他们注意的,是我们的两只杉木板制成的文件箱,那是部队1950年驻扎在赣州时,请木匠制作的。木箱的四角上还包有洋铁皮。几年来文件箱随部队转移调动,箱子不仅完好无损,而且几乎还象是新的一样。代表团里,有个管保密的军事专家对我们提起了意见,他咕哝了几句,意思是"木板箱子极不安全"之类,说完就走上前去,对准木箱踏了两脚,"噼、啪"两声,好端端的文件箱就被踏烂了。当时我们感到十分愕然不解,也觉得十分惋惜。翻译同志赶紧转告我们,说这就是他们向我们提意见的一种方式。视察结束之后,他们坐上小吉普,环绕营房一周,就一溜烟离开了。
苏联军事代表团在军直招待所住了两个晚上。每天晚上,我们都派了女干事、女文化教员陪他们跳舞。后来,据跳舞回来的女同志介绍,苏联军事代表团的同志说:"中国人伟大!解放军更伟大!他们看到解放军的干部战士,周末放假,三五成群走出营房去逛街,有的人进茶楼,有的人下酒馆,有的喝酒喝到酩酊大醉,被战友扶着回营房,但什么越轨的事情也没有发生,真了不起!乌拉!这点苏联红军远远比不上解放军!为什么?苏联红军上街进酒馆,喝醉了非出事不可!他们喝醉后失去控制,一遇见妙龄女郎,就会情不自禁跑上去,搂抱住女方不放。"
有人问她们,"那你们跟代表团的同志跳舞,是否遇到什么越轨的行为?"
"没有,绝对没有!代表团的同志,个个都有很高的素质,文质彬彬的,同时他们也带了妻子在身边。"女教员很恳切地回答。
那一段时间,傍晚时分,我和战友们去海滨游泳,常常见到不少苏联老大哥,男的女的都有,在海边游泳。他们男女之间,关系很亲密,他们一个个还跑到码头上,表演跳水,气氛十分活跃。
我们远远地看着他们,心里很好奇。
十三、转业还家
1954年秋末冬初,国家征兵制度开始改革,由志愿兵改为义务兵役制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