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莫惹妖孽神医,霸道腹黑公主评论

124237
评论列表
共(0)条
同类推荐
  • 医女多谋:王爷请接招

    医女多谋:王爷请接招

    她出身名门,身份尊贵,是将贵世家之女。他是权倾朝野、杀伐果决的摄政王,亦是宠她爱她的丈夫,更是亲自送她下狱的罪魁祸首。牢狱之中先经历丧子之痛,再而被庶妹抛尸荒野,爱情亲情的双重背叛让她痛不欲生,一朝重生归来,得神医倾囊相授,她隐忍筹谋,唯一的目的便是亲手覆灭他的天下!--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傲娇仵作夫人

    傲娇仵作夫人

    花漫漫的真香定律,穿越第一天:??穿越第三天:让我回去打死那个扑街。穿越十天:救救孩子吧!我太难了。一个月:靓仔,单身否?N久后:原来我男人不仅有颜有钱,真香。
  • 曾经的不是如今

    曾经的不是如今

    爱来的悄无声息,却又那么的刻骨铭心。我一生中最幸运的事就是与你相遇相知相爱,最后悔的就是为了自己所谓的自尊或者说是自卑,编织了一个又一个的谎言。我曾以为你会一直爱着我,最后你却离开了我——
  • 凤鸣朝凰:绝色宠妃逆天下

    凤鸣朝凰:绝色宠妃逆天下

    女主腹黑,天下绝色,凤逆天下!她是丞相府的庶女,天生扫把星,被族人欺凌,一朝惨死,浴火重生!神魔混血,天地不容!却也闯出一番天地
  • 美人反来救英雄

    美人反来救英雄

    崔景程为了躲避家族指婚连夜逃走,出逃的路上没钱花了就写写自己家族里的风流八卦作为话本子卖钱。一来二去,他的笔名“少金银”家喻户晓。某日,他的狂热粉丝拦住他,逼他写新话本。崔景程无奈只能再次逃跑,被抓住时一道剑光从天而降。他看见了一个女侠,并且赖上了女侠。这是一个写小说的世家子弟没做成英雄,反被美人救的故事。【被生活鞭打后靠写话本子赚钱糊口的世家子】*【懵懵懂懂初入江湖的大小姐】1v1,沙雕向小甜文,一切的不合理都是因为架空(遁走
热门推荐
  • 江城子记梦

    江城子记梦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 英雄联盟之势不可当

    英雄联盟之势不可当

    高考失利,失去信心的沈昊,希望在电竞之中寻找回自信的自己。从Dota到英雄联盟,沈昊仿佛找到了证明自己的路。众人的质疑中,他选择留给父母、亲戚一个决然的转身。曾经失去的,现在拥有的,未来还是未知的。沈昊如今的梦想,只是坐在那个代表着电竞最高巅峰的王座之上。在这个电子竞技辉煌的时代,在亿万人高呼着“德玛西亚”的欢呼之中,实现。
  • 总裁之折翼天使

    总裁之折翼天使

    有人曾说,不幸的女孩是折翼的天使坠落人间,历经磨难后恢复翅膀,一飞冲天。而云络刚好就是那个不幸的女孩,直到遇见霸道的他。前虐后宠。
  • 部落战争之征途

    部落战争之征途

    部落战争的世界,这里村庄如雨后春笋般兴起。邪恶的哥布林到处袭击没有丝毫防御力的新兴部族。德尔家族的崽子德尔·天林在雨林之中建立了新的村庄,还没来得及取名字,哥布林便是跟着杀了过来!…………………本书兵种参考自网络手游——部落战争COC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三国梦之吕布

    三国梦之吕布

    内容介绍:【愿回溯时光到公元一八四年】【摘方天画戟在群雄逐鹿之前】【看斜阳余辉洒落汉末帝王殿】【看赤兔在虎牢内外惊世绝艳】【走过严馨蔡琰貂婵三女身边】【在众人面前垂下虔诚的双眼】【许下生生世世不了的钟情缘】当人中吕布,不光拥有着天下最快的赤兔,天下最利的画戟,还拥有了二千年后的见识。那么,曹操!还会是他的敌手吗?
  • 民间鬼谈录

    民间鬼谈录

    故事来源于民间老人口述的鬼怪传说。各种故事脍炙人口。
  • 我真的是顶级富二代

    我真的是顶级富二代

    妻子嫌弃我是个送外卖的,非要跟我离婚,丈母娘骂我是废物,小姨子更是对我冷嘲热讽,白眼相向。离婚后,我一咬牙,公开了顶级富二代的身份……好吧,我摊牌了,我其实是顶级富二代……前妻跑来想复婚,女儿抱着我的腿喊要妈妈,我该怎么办?
  • 心在何处

    心在何处

    这是我平时生活中的一些灵感,因为个人喜欢心理学,所以文大部分都有些黑暗。注明,这是短篇合集。小伙伴们请慎入!几年前发布过,但是因为太久没更失效了。现在再发一遍,偶尔会更新。
  • 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基本法律知识宣讲系列丛书之一,具体内容是对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以及与其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内容进行宣讲和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