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把小京巴弄到手还没捂热,佟国维的福晋赫舍里氏身边的于嬷嬷便来通知回雪,说是宫中的皇贵妃请老福晋入宫,老福晋念着回雪素来得皇贵妃得喜欢,便差了于嬷嬷来请回雪。回雪则想着漫漫没进过宫,他们这一代就只有她和漫漫两个女孩儿,就把漫漫拐走了……
出了府,回雪与老福晋坐同一辆马车,清漫骑着小马驹不近不远的跟着。
半年前清漫突然离家,府里府外都找不着人,急坏了一家老小。
全府总动员寻人,云氏差点哭晕,鄂伦岱心急如焚还报了官。临近天黑,清漫骑着不知从何处得来的小马驹晃悠晃悠的回来,之后的日子里清漫好几次骑着小马驹出去溜达,无人知晓她去了何处,天黑前她会回来。次数多了也就习惯了,总之大家认清了一个现实——清漫认得回家的路,不会走丢!
清漫在街上东瞅瞅,西看看,慢慢的与马车落下了距离。
小马驹脖子上挂着的铃铛“叮当叮当”响着,街上的人瞧见个三四岁的小娃娃骑着枣红的小马驹单独出门都稀奇得很,小小的人儿小小的马,一人一马都是一副懵懂新奇的模样,乌亮的眸子这里瞅瞅那里瞧瞧,呆萌呆萌的可招人喜欢了,回头率高达百分之百。
“哟,这是谁家小娃娃粉粉白白的?这么小的哥儿不带几个护卫就出门,也不怕走丢?”
“嘿嘿,依我看这娃儿怕是已经走丢了!瞧这左看右看的模样儿就知道是找不着家门了!这么娃儿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的孩子,碰到拐子就糟糕了,家里人还不得哭死……”
“要是真的走丢了,老子把他领回家当儿子养……”
……
言论自由,清漫继续寻宝大任,各种声音听入耳中被自动过滤了。
在修真界逛地摊淘宝是样技术活,也是清漫最喜欢的户外活动之一。
别瞧不上地摊,修真界的地摊上五花八门各种好东西都有,在地摊上淘东西一靠运气,二靠感觉,最后才是眼力。
眼力排在最后可能很多人不服,但现实就是眼力不顶用。很多上古时期的残宝无法用眼来辨分好坏,可能你看走眼以为是垃圾的玩意就是件至宝,抑或看起来像至宝的是件垃圾,所以眼力这玩意得分时候才能发挥到作用。
清漫的运气向来好得爆棚,曾以五块下品灵石的跳楼价淘到无价之宝——凝界石。
凝界石为何物?当今修真界仅有为数不多的大能者听说过。
太古时期的大能为了走捷径,到亿万小世界找个满意的小千世界,掌握小千世界的核心——星核。用凝界成石术将小千世界凝炼成一个不大的空间,因缩小了无数倍,灵气都凝聚在一起,便形成了灵气充沛、时间比外界过得快的芥子空间。凝界成石需毁一个小世界的所有生灵,牵连了无数的因果,罪孽太重,飞升劫更是极数九倍,据说一千个曾凝界成石之人,有九百九十九个在雷劫之下灰飞烟灭……
时至今日,凝界石便成为传说中的东西,再无人识得。
一路逛着,哪怕到了小千世界,清漫的气运仍是杠杠的!
这不,就让她碰到了宝贝不是?
——云松玉精!
千年玉髓,万年玉精。
一些珍贵的玉精万年难成,瞧着这块云松玉精的大小,年份至少在十年万以上。
也是世俗界的凡人不识货,在修真界云松玉精可是最抢手的炼器材料,质比金坚,轻如鸿毛,一节手指大小就足引起老怪们争抢。在归元大世界清漫活了四百个年头未曾听说过谁有云松玉精,结成金丹时炼制本命法宝时寻不到云松玉精便退求其次用了青松玉精,尽管过去三百余年,清漫仍旧记忆深刻。想不到这世俗中竟然有此宝物,也亏得云松玉精呈过夜的茶褐色才不招眼,倒是便宜她了。
清漫勒往缰绳停在一个卖风车的摊前,黑溜溜的眼珠子盯着垫在货担下那块脏兮兮看不出颜色的石头,这块石头比成年男子的手掌大不了多少。这货郎留着这块石头是看它体积不小又轻飘飘的,可是用铁锤都敲不碎。当初一头热血以为是好东西,后来找识货之人看了说是无用之物,便带着垫货担了。
“小少爷喜欢什么样的风车?”
瞧着是个富贵人家的哥儿,货郎一脸热情地迎了上来,“不是我自夸,我做的风车不说整条街最好看的,但胜在结实,别人家的风车玩不了几下就散架了,我这里的风车能玩个十天半个月!花样与花色都是最齐全的……”
风车这种哄小孩子家家的东西清漫才没兴趣。
清漫跳下马,扔给他一锭五十两的大银锭子,抓起那块云松玉精往怀里一塞,趁那货郎还呆愣着,她动作利落地翻身上马,一甩马鞭赶紧去追回雪的马车。那货郎急忙将银子塞进怀中,嘴里念叨道:“哪家的小祖宗哎!我得赶紧走,几文钱一只的风车,大半年都挣不到五十两银子,可不能等这娃儿的家人找来……”
这货郎怎么想的清漫不想知道,凡人的金银于她毫无用处,比起那块云松玉精这五十两简直屁都不是,他上街摆摊无非为求钱财,她应他所求给他银子就不会产生因果。这等宝物落在凡人手里是明珠蒙尘,若是碰到个心术不正的修士还会追根究底让他带着去找与云松玉精伴生的云松玉髓,被杀人灭口什么的都不是稀奇事儿。清漫与他钱货两讫反而帮他避过未知的凶险……
货郎挑着货担溜得贼快,看到这幕的人朝着他的背影吐口水。
呸!什么东西?!
还有没有点良知?连这么小的小娃儿也坑?亏得他做的还是挣孩童银子的买卖!
街边一旁酒楼的二楼窗前站着个身着绛紫色锦袍的清俊少年,一双凤目眼角微微上挑,将这一幕收入眼中,直到清漫的身影消失,一旁身形清瘦相貌阴柔的少年看了看他的脸色,才开口:“爷,依奴才看这位孩童不过三四岁就敢独自骑马上街,上马下马的动作比宫里头七八岁的阿哥们还要利索,假以时日必成精通骑射的少年郎,大清将添一员猛将。”说完,还小心翼翼地看了看他主子。
那清俊少年也就十三四岁的样子,他勾了勾唇角,凤眸闪过一丝深意,这孩童不过三四岁就敢独自骑马上街,那分气定神闲的气度他自认自己七八岁时也不过如此,可想此子背后有深藏不露之人。身为皇子,对于这种有潜力未来有用之人,自然要收为己用。再不济宁可毁掉也不能为旁人所用。
至于如何去毁?把一棵好苗子带歪,养成纨绔就不成威胁了。
“扔银子的动作看得出气度非凡,非小门小户能教养得出,却是太败家了些,几文钱的东西出手便给五十两。查清楚这是谁家孩子,能把三四岁的孩子教养得那么好,家中长辈必定不凡。”
“嗻。”
若是清漫听到此话必会笑他不识货。
什么叫败家?那可是无价之宝,明明是她赚大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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