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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逝水流金(10)

出租车终于开动了,姗月看着路边的街景,渐渐地感到头晕,她感到自己似乎就躺在故乡那坡地边的草堆里,那么的柔软,那么的厚实。她还看到了幼时那些胖乎乎懒洋洋的云,它们那么真切那么温柔地滑过自己的肌肤。她还看到了自己的同学张洋,感到自己的身体再次和他纠缠在一起,一阵难言的快感袭来,她拼命将自己舒展开,想将那拘谨的男孩再次全部包容进来……

当她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中,身旁坐着龙医生。那男人见她醒了,就莫名其妙地哭成了个泪人。他拉着她的手,一再忏悔,说看她那么随便,以为她已经不是处子之身,而他那歌舞团的前妻和他结婚时,至少已经打过胎怀过孕,他是医生,是瞒不过他的,他还说今后要如何如何地对她好,如何如何地对她负责任……

姗月感到疲惫不堪,就要他放开自己的手,倦倦地低声说:

“龙医生,对于我们之间发生的事,我只请求你替我保密,你得答应我!”

7

那只失去了翅膀和腿的绿蜻蜓,随着水流的漩涡,终于晃晃悠悠的沉到了水底。

在此之前,它感觉下沉的过程是那么的漫长,失去了浮力的水流就像一个无边的黑洞,拖拽并裹挟着它,不停地奔向死亡。当它像飞机一样停止坠落,发现布满复眼的头部已经深扎于柔软的淤泥中,四下一片漆黑,轻轻涌动的水流摇晃着它修长的腰身,这个世界变得那么安静那么祥和,它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虾巴虫的前世了吧!

虽然它对蓝天、微风、飞翔和自由还是那么热爱和向往,但它并没有错过那个美丽的夏季。那时,那朵粉红色的莲花刚刚开放,花蕊间散发出淡淡芳香;那时,那个穿红裙子的女子袅袅走来,随风飘送着幽幽的发香。它的复眼中已经留下关于那个夏天的千万帧永不磨灭的影像,已经足够它度过这寂静而又漫长的轮回时光了。

而那个叫姗月的女人,在那个夏天,将自己不小心伤害的那只绿蜻蜓放进花瓣,看着它沉入水底后,心情就再没好起来过。她只记得当时她为那个小女孩的残忍再次感到心寒,就粗暴地将她拉了过来,狠狠地在她臀上拧了一把,那女孩夸张地发出尖叫,然后大声哭喊着要爸爸要妈妈。

第二天,她爸爸看到姗月时,也改用玲玲一样冷的眼神盯着她:

“姗月医生,我并不指望你疼爱玲玲,但她还是小孩呢,你下手那样狠,都青了!”

姗月没有争辩,胃里却像装进了一只屎壳郎,感觉总是很闹心。

其实,在此之前,姗月就已经发现那个玲玲对自己保持着莫名的仇恨和戒备了。

那晚,当姗月从龙医生的床上爬起来后,在路过客厅时见到了那个小女孩玲玲。姗月见她像一只小猫那样正蜷缩在沙发的角落里,不时用手背揉着眼睛,似乎正在偷偷哭泣,就对她友好地笑了笑,并伸手抚摸了一下她的头。那小姑娘龇牙裂齿,发出小兽般的低吼,盯着姗月的目光满是仇怨,这让她想起了许多年前那只想把她拖走的老鼠的眼睛。

从此以后,姗月在办公室里再不理睬龙医生,而龙医生也省去了和她点头打招呼的客套。但只要遇到那些难眠的夏夜,喝了酒的姗月,总喜欢躲在被子里打电话给龙医生,有一句无一句地倾诉自己的烦恼,自己的空虚,自己莫名的焦躁。那男人常常一言不发,直到她说累,就用相同的一句话做结尾:

“嫁给我吧,姗月,我会对你好的!”

姗月这时准会想起那女孩幼兽般的目光,顿时酒意全无,就毫不犹豫地说:

“不!”

8

生活似乎又回到了原处,可她却再也找不回原来那份因身体的纯洁,而与生俱来的近乎高傲般的矜持感了。她拼命钻研业务,闲暇时重新学会静下来看书,再加上她不喜欢说话,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这些统统变成了女人难得的优点,渐渐地,人们又对她特别地友善起来。而姗月认为那是一种对自己的怜悯,这是她所不能接受的,就将自己的心用层层的厚茧包裹起来。

就这样年复一年,那株粉红色莲花开了又败,渐渐地,姗月觉得自己穿着红色连衣裙的身子已经不再轻盈,就连那头原本浓黑的长发,在早上梳头时也会大把地掉,光滑的眼角也悄然现出了淡淡的鱼尾纹。这些变化,让那只轮回了几世的绿蜻蜓,感觉到做一只昆虫真是多么的幸福和惬意,它可以只选择在美丽的夏季出现,而平素,就让生命安静地蛰伏于水底吧。

姗月的苦恼让远方的老母总是心绪不宁,她刚送走她的丈夫,也害怕一个人待在那个开满鲜花的小院里,就到城里看望姗月。白天,姗月送母亲到农贸市场后就去上班,老人就喜欢在那儿逛,不去别的地方。夜晚,她枕着母亲干枯了的手臂,娘儿俩有一句无一句地说着话,然后就不知不觉地睡去。

在母亲气息的笼罩下,姗月在睡梦中很意外地多次见到了父亲。每次,姗月见他都在故乡那老屋的院落里晒他的线装书,叫他也不应,急了就拉他的衣襟,想要看清他的脸,他却化成了一缕青烟散去,这总让她醒后怅然不语。

好多年前,她曾骑在这男人的脖子上,他驮着她赶上几十里路,去看《地道战》、《南征北战》、《平原游击队》等等那几部百看不厌的露天电影。好多年前,他送她上中学上大学,虽然他身子逐渐单薄,但仍然顽强地支撑整个家庭经济,从没让她在伙伴们面前寒酸羞涩过。

在他病危时,姗月匆匆赶回家,他紧紧抓着她的手,指着那捆线装书,已经说不出话,姗月认为他是放不下它们。就在人们将他入殓抬上山埋葬后,想也没想,就将那捆书放在他的墓前烧了,其中有一本怎么也点不着,姗月拿出来翻翻,发现里面夹着许多开始泛黄的黑白照片,都是一个陌生女人的,她剪着齐耳的短发,刘海下长着一双笑意盎然的眼睛,其中有几张还是父亲和她的合影,那上面的父亲笑得很幸福很开心,姗月觉得有一种锥心的疼,她不想告诉母亲,就将它们在坟墓前撕碎挖个坑埋了。

嗅着母亲的气味,姗月在睡梦中还断续记起许多她幼年时不应该记得的琐事,父亲教她读书认字,父亲带去她赶集,她甚至记得在那些暖暖的金黄色的阳光中,她沉睡过的草垛、玉米堆、黄豆秸等许多地方。好几次她感到母亲在端详着躺在床上的她,就假装熟睡紧闭眼睛。那老人一个劲地叹气:“像,太像了!”她知道母亲说的是父亲。

终于,母亲对农贸市场也不再感兴趣,就决定还是要回她的乡下去。姗月百般拦阻,她还是不听,她说,我得回家,得回去陪你父亲。姗月眼前又浮起那本线装书里夹着的照片,那女人优雅的身姿和父亲开心幸福的笑,就怜悯地拥着母亲。

老人临走时,郑重地递过一个纸包,要她尽快种在花盆里,并神秘兮兮地说,这将会改变她的命运。

姗月打开纸包,发现是一包花籽,就想念起了故乡小院里的浓郁花香,就将它们全撒在了花盆里。在雨季中的某一天,从花盆中飞出千万只飞蚁,它们煽动着翅膀,爬满了姗月屋子的每一个角落,姗月只好在夜里关上灯打开房门,并在外面点上十根蜡烛,才将它们统统诱飞了出去。

9

又一个夏天过去了,姗月经不住王城的软磨硬缠,就决定将自己嫁给他。

那晚,她约王城去酒吧喝酒,没有穿自己喜欢的红裙子,而是换了条白色紧身长裤,着深蓝色T恤,虽少了一份妩媚,却多了一份职业女性的洒脱和干练。他们临窗而坐,王城给她倒了杯红葡萄酒后,就直勾勾地盯着她看。姗月转动着酒杯,将头扭向窗外,夜风起了,城市亮起了五彩缤纷的街灯,车流和人流来来往往,她感到自己再没力量一个人走到街上淹没在其中,她想要一个归属,就对王城说了。

王城似乎没有太多的意外,对于女人,他其实也是经历得多了。在他眼中,女人有的天生就是陪男人上床的,那就只要求她们有一副姣好的面孔动人的身段,他只注意作为一件器物般考察她们使用的便捷性和舒适性;而有的是作为尊敬用的,她们外表平常,却情感丰富,兴趣爱好高雅,但自尊心特强,这会让他退避三舍,因为他的精力只想用在金钱和权力的钻营猎取上;而第三种,就是姗月这样的,她处在前面那二者之间,像一件有档次的好衣裳,适合做他的妻子。

他们约法三章:

1.婚后姗月得把母亲接来同住,她已经老了,必须有人照顾。

2.姗月在家里必须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王城不得干涉。

3.王城的朋友很多,姗月在他们面前,必须给足他面子,尽妻子的义务。

4.财产婚前公证。

姗月和王城签完协议时感到有些悲哀,呵呵,这哪是她想要的婚姻了,这分明是一纸商业合同。但在那个冬天,姗月还是将自己无助地嫁了出去。

婚后他们的约定并没完全实现,姗月的母亲说死也不愿到城里来住,并在另一个夏天来临时,死在了她栽满各种鲜花的院子里。姗月并没找到自己的私人空间,那王城把所有房门的钥匙都交给了她,说都属于她,她却清楚地知道,这分明表示它们统统的不属于她。王城的朋友的确很多,她得经常陪同他参加各种应酬,不管她愿意与否。有时还得为他们准备各种消夜和早点,如果他那些朋友凑在一起打通宵麻将的话。

自从那天王城和他的朋友将那只从乡下凭记忆进城找到姗月的老鼠炒了下酒后,困扰她多年常有的失眠奇迹般地好了,并且总是睡得很沉,以至于经常错过上班的时间。她变得很忙碌,似乎这么多的人都离不开她,那所王城的大房子也离不开她,这让她产生了一种虚幻的充实感。

不过,有时她也会将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间里,想去想起点什么,却发现头脑里总是空荡荡的。直到有一天,她像往常一样打扫房间,发现一只误入家中的绿蜻蜓,正拼命地撞击那道窗前透明的玻璃,就小心地去抓它,它竟然不挣扎,只是不断地开合着它的颚,像是在不停地说话,她盯着它那豌豆般饱满绿如宝石的复眼,才猛然想起那个遥远的夏季,想起那一株粉红色的莲来……

10

王城近一段时间回家总是很晚,总是借口单位有应酬,姗月也懒得去过问。

现在她最怕的东西已经不是老鼠,而是与王城一起出去见他的那帮朋友。他们只要凑在一起,不是吹谁认识当地的某位富商官员名流,就是在侃,谁和谁曾在一起吃过饭是朋友,要不就是某某官员的私生活以及升迁内幕,包括他们的喜好乃至细微到抽什么烟穿什么衣服。刚开始,姗月还能勉强自己坐在那儿,到后来,她感到眼前晃动着他们形形色色的脸,耳里尽是老鼠啮咬东西般的哜哜嚓嚓声,就总借故早早的先走。

好多次,满脸不悦的王城不得不提前中止他们的欢宴,开车送她回家。在每一个红绿灯路口,他总是烦躁地猛摁喇叭,姗月不时瞄一眼身边这个朝夕相处但仍感陌生的男人,发现他双目暗淡,布满了由于纵酒和熬夜凝结着的血丝。长长的不到边的车流,裹挟着姗月,让她觉得自己总是不知从何而来,又将何终。

当那所大房子终于在他们的眼前出现,王城丢下她,如同卸下一件行李或者丢弃一袋垃圾,迫不及待地回头去找他的朋友们。她不想回到那空荡荡的房间里去,就一屁股坐在门前的台阶上,目光扫过城市被高楼切割了的天空,想念起那个白云漂浮下的广阔原野来。她似乎又闻到了青草和泥土在阳光下散发出来的芬芳,耳边隐隐回响着阳雀、鹧鸪的啼叫,呵呵,那才是她的家,那才是她心灵一直停留的地方啊!

又一个夏天过去了,姗月有一天下早班,在路过那熟悉的街口时,发现行道树上爬满了密密匝匝的蜻蜓。其中一只绿色的,飞过来停留在她的发梢上,姗月将它抓了下来,认识它就是那只飞到她家里又被她放飞了的绿蜻蜓,就带着它来到那久违了的中心花园,发现那里正在被拆建。那个长满莲花的池塘已经被抽干,被烈日烤干了的淤泥,灰褐色的表面布满了近乎规则的六边形裂纹,那些离不开水的植物们焦黄的尸体点缀其间,像一幅由线条和色彩组成的抽象画,让姗月触目惊心。

她在那儿待了一个下午,徒劳地想去辨认那株粉红色的莲,直到手袋里的手机响起,王城叫她回家做饭,才想起手里还捏着那只绿蜻蜓,就将它往天上抛,它却旋转着垂直落下,并不飞走。她蹲下来将它拾在手心,发现它已经不会动弹,显然早已死去。

11

姗月借着上夜班的机会,又常常一个人偷偷跑到酒吧去喝酒。她觉得坐在酒吧里的感觉真好,那柔柔的音乐,昏暗的灯,伴着那冰块放到酒中滋滋升起的气泡,还有那酒精溶入血液产生的意识恍惚的漂浮感,慢慢地让她着了魔上了瘾。

最近,王城忽然变得对她异常的温柔,在那事儿上,要求也比平时频繁,并且拒绝采取避孕措施,他一再说:

“姗月,你已经不年轻了,快给我生个胖小子吧!”

姗月没有吱声,不知为何,她眼里总浮起父亲和母亲的身影,她们虽不相爱,但还是相濡以沫地走过了他们的一生,而自己,是他们虽不般配,却也算成功的婚姻的作品。而她和王城的婚姻,又算什么呢?生活的合作者?一个叫做家的公司的股份共有人?

她没有想好,所以并不打算生孩子。

她是医生,所以任那王城怎样努力,只要她不愿意,总是事与愿违。她这样做,其实还有另外的原因。那就是她感到王城在外面还有其他的女人,不过她真的一点也不在意,但她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一个没有爱的婚姻的牺牲品。

有一次她下早班回家,发现忘了带钥匙,就打电话问王城在哪里,王城说在单位,问她有什么事,她心不在焉丢三落四的毛病已经被他取笑了许多次了,姗月就不想告诉他,说没事,就步行到王城的单位打算去拿钥匙顺道去看看。自从她和他结婚后,她就没去过他那里呢。

她刚进质监局的大门,远远地就看到了王存的朋友张凯,那是喜欢到她家里打麻将的王城的麻友之一,他一边打着电话,一边在开他的车门。见了她,就很热情地和她打招呼,说正想去她家看看王城呢,王城打电话对他说他病了,是不是病得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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