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开了四个脉门的事,没跟叔父说吗?”白子辰抱着白轻语抱了好久,他也知道当时白轻语的状况很危险,所以此时迟迟没敢松手。
“没啊。”白轻语舒服地眯着眼,好像一只慵懒的小猫一样,她很喜欢三哥的怀抱,不知怎么,总感觉很温暖。“父亲不是很喜欢女孩子家家的去修行,说什么女孩子不修行只会被市井流氓欺负,但是女孩子要是修行了,就会被那些仙人欺负了。被市井流氓欺负,他这个当爹的还能挡上一挡,但是要是被那仙人欺负了,他可也就回天乏术了。”
“哈哈,我觉得这没有什么,而且像你这个年纪,开四脉者其实算是凤毛麟角了。这么说来,其实你已经是修行路上难能可贵的天才了,这是一个好事,应该被他知道的。作为天才,也是不应该浪费自己的天资的,老天爷赏饭吃,就要好好吃。”白子辰觉得肚子有点痒,低头来看,就看见白轻语那白葱似的手指正在轻轻挠着自己的肚子。
“干啥。”白子辰有点懵。
“别人都在看着呢。”白轻语脸蛋红到了脖子那儿。
白子辰便环视四周,发现白家门口,摊贩行人,各个伸长了脖子往这里看,虽然白轻语他们都认识,但是白子辰他们倒是不怎么熟的,此时显然是误以为白家大小姐有了喜欢的男孩,在分别之际,依依不舍,两人相拥送别。
“哦哦。”白子辰连忙把白轻语松开,轻声道:“小青鱼,你没事儿了吧。”
“没事了,没事了。”小青鱼红着脸,好像熟透了的番茄,道:“我也不知道刚才是怎么回事,好像做了一场梦一样,一觉醒来,惊了一身冷汗。”
“你刚才是情绪失控了,灵气紊乱所致。以后踏入修行,要特别小心,失去理智的话,任何时候都可能会走火入魔,后果不堪设想。”白子辰轻言轻语,颇有告诫之意。
白轻语点了点头,后怕地拍了拍胸脯。
“好啦好啦。”白子辰抬腿走了,笑道:“走了,该去养马场了,我带你去城外逛逛。”
“嗯嗯。”白轻语笑着跟在他的后面。
敲开了家门,白轻语将刚买来的胭脂小心翼翼地递给老秋,并且细心嘱咐了老秋一番,告诉他千万不要把盒子打开了,才放心地跟白子辰向养马场去了。
老秋拿着胭脂盒,一脸哭笑不得的表情。
什么时候,一盒胭脂也要这么宝贝了?
......
......
白家养马场是整个择安城都出名的一个地方,若是有择安城的侠士要是想出门游历了,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去白家养马场去选一匹称心的宝马。
倒不是别处的马儿就不好了,只是,这白家养马场的背后是那白家,富可敌国,投入养马场的资金也是慷慨,里面的马儿不仅种类多,且多是良驹。
此时来到养马场的门前,尚未进门,便听到马蹄声滚滚的声音,声如雷震,似乎是百马齐奔。
“六公子,轻语小姐,你们来啦。”门口的守卫认出了白子辰和白轻语,抱拳道。
“嗯嗯,我带小青鱼来骑马。”白子辰笑道。
守卫带着白子辰和白轻语走进养马场,刚进门便是整座养马场最大的一块空地,叫做跑马道,是跑马的地方,要是养马只让它立于槽枥之间,再好的马也会被荒废天赋。此时也正是养马场的人跑马的时候,此时百马奔腾,尘土飞扬,好不热闹。
“六公子,您可还是要骑那匹‘梨花雨’?属下为您唤来?”守卫眼见白子辰看得入迷,轻声询问道。
“哈哈哈,不用麻烦你了。”白子辰大笑,随后把手指伸进口中,吹了一个响亮的哨子。
百马仍在奔腾。
却见那当前领头的红鬃大马犹若听到呼唤,兴奋地打了个响鼻,本是极快的前冲,猛地扬起前蹄,转了个弯,往这边飞奔而来。
大马通体红棕色,额头居中处有一小片梨花色的斑点,可能确也因此,白子辰才会给它取名梨花雨。此时梨花雨一路飞奔,似有人性一般,远远见到白子辰,便止不住地嘶嚎。
“哈哈哈,我的大宝贝,我也想死你了。”白子辰张开双臂,眼见着那大马冲自己以极快的速度撞来,竟是不闪不避。
旁边的守卫骤的惊出了一身冷汗,要是白家小公子在自己这边遭了重伤,自己的职位可真是不保了。
却见那匹红鬃大马一路速度不减,却在白子辰身前一尺处猛地杨了下蹄,便止住了前冲,恰一步不用往前,便用鼻子轻轻蹭着白子辰的胸膛。
这一切无不让人拍手叫绝。
白轻语在旁也张大了嘴巴,为之惊愕。
“哈哈哈哈,好马,我果然没有看错你。”白子辰轻轻抚摸着梨花雨柔顺的髯毛,开怀大笑,竟然没有一丝慌乱之情。
“小青鱼。”白子辰回头叫到:“这次还要跟我一起同乘一马吗?”
梨花雨此时好像也看到了白轻语一般,快走两步,来到白轻语的身边,用鼻子拱着白轻语的脸。
“哈哈哈,大梨别闹,好痒啊哈哈。”白轻语被逗得哈哈直笑。“我不管,我也要骑大梨。”这句是扭头对白子辰说的。
“好的,那就别耽误时间了,我们去外面逛逛。”白子辰翻身上马,伸手也把白轻语拉到马上,白轻语搂紧了白子辰的腰,白子辰一拉缰绳,大喊一声“架!”,便见梨花雨三步两步,便飞奔了起来。
一旁的守卫连忙往一边躲去,生怕被梨花雨给撞到。
惹得白子辰歉意一笑。
出了养马场,外面是一望无际的草原,这也是为什么养马场选择造在这里的原因,出门就是草原,不需要准备那么多的草料。
若是换了一般的马儿,出门见到这么大的草原,肯定是要吃上几口草才肯继续前行的,可是梨花雨却不一样,看也不看满地的青草,长腿阔步只是往前奔。
“还记得我第一次带你来养马场的场景嘛,你死活不愿意上马,生怕摔了,最后还是我拼死拼活地把你哄到马上,跟你说梨花雨是一匹好马,不会让你摔的。嘿,你说有意思不,你骑上梨花雨时还是颤颤巍巍的,可是被我牵着走了两步,就瞬间高兴的不得了,最后我载着你跑了十里路你还是不肯下来,直到我跟你说女孩子家家骑马骑太多屁股会变形你才害怕了,下了马。”白子辰耳边都是呼啸的风声,腰间是白轻语柔软的小手,此时触景生情,絮絮不休道。
“呸,我才不怕什么屁股变形呢。”白轻语皱着眉头呸了两口,道:“明明是你怕累坏了大梨花,才喊我下来的。”
座下的大梨花好像听懂了两人说话一样,人性化地打了两个响鼻,似乎在说,我才不会被累坏呢,我还能再跑一百里。
梨花雨贵为西域大宛马,因为流汗如鲜血,又被称作汗血宝马,两人闲逛的几里路自然是半点不会感到疲累的。此时马蹄飞快,四周的景物在飞快地后撤,白子辰享受着强风拂面,微微眯上了眼睛。
却在此时,突然有微弱的喊杀声传入耳朵。
白子辰微微蹙眉,拉了下缰绳把梨花雨停了下来,回头对白轻语说道:“你听到了吗?”
白轻语搂着白子辰的腰,本正应付着骏马起伏的颠簸,却感受到梨花雨突然停下,便疑惑地看向白子辰:“听到什么啊,我耳朵里都是风声,呼呼的,都快把我震聋了。”
“绕一下路走。”白子辰一拉缰绳,转了个方向,继续奔驰。
若是寻常匪徒之类在厮杀,即使两人撞到了,仗着梨花雨极快的奔驰速度,也能很快地脱身。可是要是碰到了修士正在厮杀,若是那批修士正在做些伤天害理之事,抱着杀人灭口的想法,梨花雨还真不一定能跑得过他们。
不要去谈什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白子辰心里门清,就自己和白轻语这三脚猫功夫,真要拔刀相助,恐怕刀还没拔出来,就被别人斩草除根了。
一路景色颇为优美,青山绿树,随着不断前行,那道突如其来的喊杀声再也没有出现,白子辰便放松了心神,任座下梨花雨肆意奔驰。
路边的野花到了开放的季节,香气虽不浓郁,却也惹人心情愉悦,白子辰往一边打量着,颇为自得。
却是突然,视野回到前方时,一个穿着破烂的老乞儿正端坐路中,身前一个破碗,手抱二胡,正在轻拉,似在调弦。
“吁~”白子辰猛地一拉缰绳,梨花雨双蹄上扬,险些踢到老乞儿沟壑横生的老脸上。
后方,毫无准备的白轻语哪经得起这波动,在梨花雨将近站立的时候,没抓紧白子辰的腰,便被生生地甩到了地上。
“轻语,你没事儿吧。”白子辰连忙下马,将白轻语扶起。
白轻语头发上都是尘土与小草,愤恼地挠了挠头,道:“没事儿没事儿,怎么突然停了?”
白子辰这才定睛看去前方的老乞儿,看了两眼才气笑道:“你不是方才在城中哼唱‘白日愿’的老乞儿吗?眼见那剑仙入了城,我只抬头看了两眼,再回过神就找不见你在哪儿了。亏得我方才还想给你几两银子当作施舍的,这荒郊野外的,你无端坐在路中作甚,不怕死在哪位恰巧路过的豪杰飞扬的马蹄之下?”
老乞儿懒散地眯着一个眼抬头看着好生站着的白子辰,开口便是沙哑至极的声音:“要是想要施舍,什么时间什么地方都是可以的。”
“嗨,你这老头儿,害我妹妹摔跤我还没跟你算账,你倒还好意思讨要施舍?”白子辰一听就气不打一处来,不过倒也真不至于跟一个乞儿斤斤计较,便从怀里掏出荷包,捻了几两碎银子,就放在了老乞儿那破烂的碗儿里面。“也得亏你是遇到我这样的人,要是碰到别的富家子弟携美出游,因为你让他们的小美人摔了跤,别说施舍了,那人不拔剑抽你都是好的。”
白子辰又回过头为白轻语清理头发上的小草和身上的尘土,事到如今倒不急着闲逛了,便对那老乞儿笑道:“在城中听你那白日愿颇有几分自得之意,倒是比那些琴艺大家也还多点意思,不知怎么落魄至此?估计你也不怎么愿意说,我也不大想听,不如当做道歉,再弹一曲为我兄妹二人?”
“想听曲子,那自然是何也是可以的。”老乞儿说话文绉绉的,半点没有别的乞丐那种恨天由人的意思,再轻轻调了调弦,便缓缓拉了起来。
白子辰领着白轻语在一旁坐下,脱了自己的衣服垫在地上,害怕弄脏了白轻语的裙子。此时轻轻捡着白轻语头发间的小草,那边旋律已经起了。
是那前朝道士李自然所作的《劳碌命》。
“老道生就劳碌命,偏爱理会凡尘事。”
“谁家小子不受欺,谁家小女不可怜。”
“官府敢与贼勾结,百姓谁人可饱暖。”
“他人劝我善独身,我却偏管不平事。”
“杀尽天下仗势狗,宰尽世上猖狂徒。”
“血流吾身仰头笑,且看百姓笑开颜。”
那是一个艰难的时代,当时并无清云之名,山上修士随意下山杀生掠财,毕竟修行是一件极其烧钱的事情。山下官府半点奈何不了那些修士,百姓本就被那些修士搞得苦不堪言,但是不成想本该为百姓考虑生计的官府,在民不聊生之时,竟然也选择了向如同牛羊的百姓下手。
地方官府如同山大王,要求百姓每月按时纳贡,且有衙役每周进门抢人,抢来穷人家女子,上供仙家以求庇护,美其名曰自此那些女子便算入了仙家,飞黄腾达,其实只是给仙家做炉鼎,或为双修,或为术法载体,没有一个能够落得个好下场。
而在那个百姓民不聊生,官家附庸仙家的时代,偏偏出了一个道士李自然。
后世有人说李自然是入了魔道,一生中杀了仙家官家共万人。
有人说李自然做的是善事,那些横行乡里的官家仙家被他杀鸡儆猴后,都会畏手畏脚,再也不敢明目张胆地欺负百姓。
李自然的善恶,到了最后,也是没有盖棺定论的。只是知道,在他一生中最后一次杀恶之时,碰上了一个同样为改善世道而努力的侠士。
那是一名剑仙。
他不同于李自然那般以杀生正道,在那些仙家欺压百姓之时,他所做的,是去跟那些仙家谈判。
毫无剑仙潇洒任性的做派。
那一日,李自然手握拂尘,一路杀到那家仙家的祖师堂。
当时正是剑仙与那家仙家家主谈判之时。
李自然以拂尘作剑,刺向那家家主。
那名剑仙手捧真剑,拔剑出鞘,刹那满屋剑气。
李自然杀了那家仙家之主。
剑仙杀了李自然。
那名剑仙自那以后不碰佩剑。
那个时代自那以后走向极端。
再无修士去证正道。
人人同流合污。
二胡咿咿呀呀不止休。
旋律中满是自得。
似乎有一个穿着破旧道袍的老道人,历经风霜,手上满是杀劫,却捧着一个酒葫芦,端站着,正仰着脖子咕嘟咕嘟地灌酒。
他的胳膊上,搭着一个满是血污的拂尘。
他的左手,握着一个被鲜血染红的祖师牌。
他好像累了,半躺在一棵树上。
他轻轻地张合着嘴,在唱着那首自己最爱的曲子。
曲子并不压抑,甚至,和那首白日愿一般,极有一番自得之意。
听着听着,白子辰差点红了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