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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心路篇(散文)(2)

快到第一个十字路口时,远远就看见一个青年人站在路边,身体靠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油亮的头发在路灯下发着贼光,笔直的裤线,穿着当时最时髦的透明的确良短袖上衣,虽然和刚才那个寒酸的骑车人的行头天壤之别,但直觉告诉我,他们是一伙的。但是我并不害怕,因为我骑的是刚刚擦洗过的上海凤凰牌,骑起来又轻又快,只要拼命骑,他肯定追不上,而且已经到了这里了,就是再掉头回和平里也来不及了,索性就回家吧。果然,我刚骑过这个人一会儿,他就上车了。我在前边以最快的速度拼命骑,他在后边越追越近,还不时地轻轻按车铃。我不停地回头看,十米、八米、六米,越追越近了,我开始真的害怕了。就在这时,脑子里闪出了《青春之歌》中,地下党员江华被捕后,在押往监狱的路上,由于他平时很细心,知道哪个地方是可以逃脱的,所以走到一个大院门口,就对押送他的匪兵说要进去找个人,马上就出来,两个匪兵等了很久不见人出来,进去一看,才知道受骗了,原来大门里边的屏风后边是个废墟,人早跑了。想到这里,我就想,前边只要有个门,哪怕是个茅草屋,我一定要进去,追我的人会认为我到家了,就能骗过去了。五米、四米、三米,我真的开始心跳了,眼看就要追上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眼前出现了“北京市农林局”的大门,我猛地一下子就拐了进去,没想到里边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比马路上黑得多,我就不敢继续往里骑了。“哪儿的?哪儿的?找谁呀?”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三个看门老头在下象棋。这时候我已经意识到我脱险了,两条腿软得站不住了。“老大爷,劳驾给我搬把椅子,我站不住了,有人追我。”“不会吧。”其中一个老大爷给我搬了一把椅子让我坐下,自己就出门上马路看。“没人呐。”“你们谁能送送我吗?就送到北太平庄。”“你看我们谁像是能送人的?”正不知道怎么办好的时候,路上出现了一个车上戴着大包小包东西的骑车中年人,我灵机一动:这不是坏人,就跟上他。也没来得及和三个老大爷告别,骑上车就追了上去。我骑在他的左后方,一声不吭地跟着他,他也直纳闷:这个姑娘怎么跟上我了?所以他时不时老是回头看我,我心想,有惊无险,这回我可以安全到家了,心里不再紧张。

到了北太平庄,有人骑车了,路两旁全是楼房或者大院,不再是庄稼地了,没多久就到家了。进了家门我怕爸妈担心,没有敢说刚才的惊险,但是一个人在自己的房间里,呆呆地坐在床边,惊魂未散,后背直冒冷汗。这一夜虽说没有失眠,可这晚上经历的事情我会记一辈子,好险啊!

一支难忘的歌

昨天收到笔友胡正宇发来的新作《点一支烟》,我像往常收到他的作品一样先下载,等有空了再看。晚上吃完饭,正打算继续写我的《俄罗斯情怀》,突然想起还有一篇文章在电脑里存着没有看。当我打开看时,心就像电击了一下,愕然了。原来是一篇为他刚刚猝死的老朋友程汀写的纪念文章。我和程汀也相当熟,因为他是18年前我最好的女友王玲的邻居。当年胡征宇、程汀、王玲,还有几家朋友都住筒子楼,所以大家关系非同一般,我因经常去王玲家,也就和他们都成了朋友。

胡正宇的笔下不但是一个活生生的程汀,更是再现了当年筒子楼里的一切,自然也就使我不由得想起了王玲。虽然从一见如故到她出国定居仅仅只有8年的时间,但我们之间的默契和友谊够我回味一辈子了,现在写出来以了却我对她的思念,或许哪天她会在大洋彼岸的某时某地偶尔看到此文。

小天使

——致王玲

来自天堂,

微笑着,

如迷人的星辰,

把快乐带给繁忙的人间。

温柔的翅膀,

安抚着无数孤独的灵魂,

坦诚的心灵,

温暖着冰冷的世间。

伴随着你的

永远是幸福

小精灵,因为你

来自天堂。

1988年9月14日

我们两个都很喜欢诗歌,尤其她喜欢徐志摩的诗。投其所好,我买了一本徐志摩的《爱的灵感》送给她,并在扉页上写下了这首诗。

80年代初,我当时才三十出头,精力正旺盛,不但经常找机会打乒乓球,还特别喜欢跳交谊舞,只要听说哪里举办舞会我准参加,于是就认识了比我还酷爱跳舞的宋菲。我当时正在外语培训中心教英语,经常在食堂吃饭。1984年底的一天中午,宋菲带了两个女青年来我们单位的食堂吃饭,我们四个就坐到了同一个饭桌上,她们三个是一个宿舍的,王玲坐在我的对面,另一个叫郑丽的和宋菲坐在桌子的另一个对面。因为和她俩不熟,只和宋菲一个人能说几句,无意中一抬头,和对面的王玲目光碰上了,她礼貌地对我笑了笑。不是她的微笑打动了我,而是她那双神采奕奕的双眸,使我一眼就看到了她内心的善良和聪颖,因此留给我了一个很好的第一印象。从此我们就成了熟人,但也就是见面打个招呼,或者在舞会上碰到了一起跳跳舞(我很会跳男步),仅此而已。

那段时间我总闹头疼,一天碰到她,偶尔提起我的头疼,她就劝我到西苑中医研究院看看去,我告诉她那里不是我们单位的合同医院,不能报销,她就主动地提出帮助我报销。我喝了快四个星期的中药,经常找她报销中药费,一来二去就成了老朋友了。每次为送发票找她,总要和她聊一会儿,一次比一次聊得多,聊得深,渐渐地她就成了我最好的同龄知己(区别于欧阳小华的忘年交),她把自己有点传奇色彩的经历全都陆陆续续地告诉了我。

她是四川成都人,比我小6岁,爸爸是个会计师,她说和她妈妈差距较大,所以很少听她提起妈妈。她和弟弟都很喜欢画画,她比弟弟画得还好,但是爸爸重男轻女,只给弟弟找老师辅导,不给她找,但是我们O型血的人从不记恨父母的过失,1976年离开家乡到北京上学时,临行前,她腼腆而深情地塞给爸爸手里5块钱。

高中毕业后和所有的知青一样到了四川农村插队。大队书记看她聪明伶俐,就让她在村里的小学校教书,这使得只能在烈日下干农活的其他知青很不满意,没有人理她,以至于大队开会时,不能和其他知青坐在一起,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一个角落里,这是她第一次受这样大的委屈。1976年夏天,一个偶然的机会,她被选送到北京大学地球物理系成了最后一届工农兵学员。1980年毕业分配工作来到院里采油所的热采室,并认识了她的第一个初恋情人。

后来,那个男青年坚决要出国,而她不愿意出国,于是他就另找了一个司局级干部的女儿结婚出国了,她痛不欲生。一个晚上,她一个人鬼使神差地朝着当时人还不多的清河方向漫无目的地走去,边走边哭,走累了,就蹲下来哭,悲惨之极。一个青年工人下晚班路过,一问才知她和他住的地方离得不远,一边劝她别哭、开导她,一边把她往家送,一直送到宿舍门口,如果不是碰上了这个好心人,以后的故事如何发展还真难说,她由衷地感谢那个青工,并且从此交上了好朋友,后来那个青工结婚时,她尽自己收入之所能,送了他们一大份结婚厚礼。我问她为那段感情留恋吗?她回答说:“他实际上是个自私的人,分手是早晚的事。”可根据我的观察,她永远不会忘记那段刻骨铭心的初恋感情。我还问过她为什么那么痛苦,她只说了一句:“我们太像了。”正是这句话,我对爱情下了一个的定义:最深的爱情源于最强烈的共鸣。从那以后,用她自己的话说,生活从此就不再是鲜红色的,而是粉红色的了。

不久,单位里分配来了不少大学毕业生,听说王玲的男朋友吹了,好几个人同时追求她,几乎都比她小,有小3岁的、小4岁的、还有小5岁的,宋菲还一个劲儿地给她介绍男朋友,她也的确讨人喜欢:一双闪闪发光的亮眼睛,面孔清秀,个子适中,身材苗条,既像君子好逑的窈窕淑女,又像个下凡的仙女,可是她还没有走出失恋的阴影,对谁都找不到感觉。有一个北大毕业和她一个所叫张梦怡的同事,比他小3岁,尤其对她感兴趣,几乎天天到她宿舍找她,明确向她求婚,并许诺结婚以后伺候她一辈子。她不喜欢他,尽管他不是让人讨厌的那类人,他就发动所有能发动的力量帮着追,展开了人海战术,还是不行,居然从天花板较高的那种老楼的二层跳了下去以表对她的爱慕,结果把脚摔伤了。这么大动静的求婚,使得其他追求者望而却步,她也心软了,就决定结婚了。结婚后他对她百般呵护,百依百顺,一个人把家务活几乎全包了,3年后生下了一个女儿,和她的眼睛一样亮晶晶。不过有时她也和丈夫闹点儿小别扭,一到这种时候就躲到我家,还自言自语地说要给张梦怡“撒点儿胡椒面儿”,让他干着急找不到她,人家北大毕业的高材生还怕这点儿把戏,一下就在我家找到她,把她“请”了回去。

结婚以后他们住在筒子楼里,和一个厨房的另外两家人关系处得很好,每逢周末,三家人都要轰轰烈烈地聚餐、打麻将,我当然不让地被邀请为他们的座上客,就这样认识了程汀。正像胡正宇所说,程汀是个对女人比较感兴趣的男人,他却说我像个男的,可王玲不同意,她对我说:“其实你挺有女人味儿的。”也许我也像王玲一样让男人追烦了,故意装出男人劲儿可以避免麻烦,不过王玲对我也说过:“张梦怡要是像你这样就好了。”可见我多少还是有点儿强劲的男人味儿,我有几个老年音友,把我视为忘年交,我的学生叫我知心姐姐,可见我是一个有多重性格的人,听起来我倒像是个实力派的性格演员,演什么像什么!

我们两个有很多共同的爱好:都喜欢文学、诗歌;都会裁剪衣服;都会自己设计家具;都喜欢摄影、唱歌;还经常一起出去跳舞。那几年因为有了这样一个朋友,我觉得快活极了。

最使我难忘的就是她出国前一年的中秋节。不知张梦怡从哪里搞来两张圆明园的游园票。下了班,我俩就一起骑车去了圆明园。公园里有卖服装的,有卖日用品的,还有小吃,有点像春节的庙会。我们边走边看边吃,不一会就把晚饭解决了,走累了,就找了一个人少的地方,在公园椅子上坐了下来。忽然长椅旁边的喇叭响起了流行音乐,声音很大,使人联想起了“文革”期间造反派的高音喇叭,她嘟囔地说了句:“好像别人都是聋子。”她平时说话也总是这样有分量,我们只好去看花灯。

夜幕降临,不巧那天是个阴天,不要说看不到明亮的十五月亮,就连星星也躲到了云层的后边,实在有些扫兴,我们觉得该打道回府了。刚刚骑了没有多久,我的胸口有了不适感觉,她建议我们下车休息一会儿,我们各自扶着车,在路旁就聊了起来,不但忘记了回家,连我的胸口什么时候不难受了都没有察觉,直到下起了毛毛细雨,才想起该回家了。在细雨中并肩骑着车的感觉是异样的,我们不约而同轻声唱起了常在一起唱的《小雨中的回忆》,静静的雨夜为这首歌赋予了更深层次的含义:

我时常漫步在小雨里,

在小雨中寻觅。

小雨像一手飘逸的小诗,

常萦绕在我心里。

在没人的雨中更显得孤寂,

但我脸上并不流露出痕迹。

每当小雨飘过,

总唤起我的回忆。

18年过去了,此情此景此歌我却永远不能忘记,这是一支难忘的歌,它记下了我们曾经的青春年华,记下了我们曾经的深情厚谊。

难觅的知音

致小华阿姨

是音乐的桥梁,让我们两颗璀璨的心在茫茫的人海中邂逅了。一个生机盎然的夏天,白伯伯领我敲开您家的大门,我们的心灵从此开始了长达28年的碰撞。

我那时还只是个初出茅庐的青年,不仅出于对钢琴的热爱,更是您谦和与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我毫无顾忌地开始了和您的交往。渐渐地,我发现您通晓的领域远远超过了一个钢琴老师的范畴。我总是带着求知的欲望,坐在您那个有淡绿色沙发套的、令我终身难忘的欧式长沙发上,多少次认真地聆听您在音乐、美术、电影和文学方面独到的见解,我就像在艺术的海洋里畅游,吸取着丰富的营养。您不但从没有对我这个“学生”提出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感到丝毫的厌倦,反而总是热情洋溢地谈论着、议论着,在您那间似乎充满了音符的房间里,我体验了高雅和友情。

与此同时,我正经历着命运的磨难。对于我的镇定、坦然和坚决,您说出了连我自己都完全没有意识到的一句话:“其实你是幸福的。”这不是一句简单的评价,是对我长期自我修养而形成的思想境界的高度概括和准确的理解。就从这一天起,我真正开始懂得,任何纯洁与高尚永远不是孤立的,在人生坎坷、漫长的旅途上,或迟或早,总会有知音相遇。也正是从这一天起,我觉得我真正了解了您,并且真正把您视为自己的忘年交。

致小华阿姨

脸上,飞奔着云层,

胸中,浩瀚如海洋,

眸中,知识在闪光,

却生活在音乐的天国。

是良师,

多少次聆听您的教诲,

是益友,

多少次向您诉说衷肠,

是妈妈,

难忘那颗慈母之心,

是强者,

病魔在畏缩。

一颗珍珠般闪亮的童心,

一位奋斗不止的坚强战士。

作于1988年9月14日

我从小学习的科目里最喜欢的就是数学,尤其上高中时,由于得了全年级数学第一,当上了学习班长。然而,厄运使我永远不可能从事工科,更不可能学习数学,只能自学文科。长期以来我为此苦闷、遗憾、耿耿于怀。但我对您讲了我的苦恼后,您说:“不对,数学好说明你的逻辑思维能力强,而逻辑思维强的人,干什么都能干好。”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如释重负,不但牢牢地记住了您的谆谆教诲,认真做好每一件该做的事情,而且坚定了长期自学英语的决心。现在您的话灵验了,我当英语家教不但得到了广泛的好评,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最近两年又撰写和编译了两本英语方面的专著,同样也得到了专业人士的肯定。您不但给予我难能可贵的理解,还让我在厄运中坚定了自己在事业上追求的信心。

您对音乐有着自己很深刻的理解,对我说过两个很重要的观点。一个真正好的音乐作品,最重要的是旋律,配器与和声都不是第一位的。这也是我的观点,而从您这里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您还说,一个人的音乐天赋最重要的是节奏感,您的话又灵验了。我上初中后就参加了学校的鼓号队,老师就因为我有很突出的节奏感,在25个小鼓手中选中了我,要为学校培养一个手风琴手。从那时起到现在,手风琴拉了46年,至今还在伴奏,经常能够受到音乐爱好者或者专业人士的好评,就是因为我良好的节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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