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觉……睡觉……”斗篷男醉醺醺地褪下衣服和斗篷,随手仍在床铺旁边的木椅上,他赤条条的,通过浑身的绷带也能清晰地看出他浑身块垒分明的肌肉。他的桌子上放着一封信,上面是“令赋天流”,这不是什么晦涩难懂的暗号,意思是“给江流下的指令”。
江流皱了皱眉头,四下看看,确保留下这封信的人不在屋子里,就把前臂放在桌子上一蹭,像是刮开旧桌上的灰那样,待他把胳膊拿开,那信就像变戏法似的消失了。
他打了个哈欠:“困死了,这种时候还来催。”
说罢,江流点灭灯火上了床。待他房间的灯火灭掉,老板娘便悄悄来到他的房门口,将耳朵贴近房门,便听到内里传来均匀的呼噜声,老板娘暗笑道:“哼,给你喝的酒里有强力蒙汗药,剂量再上去,就是大象也给你迷昏了。”
她按动门外的机关,这机关一共有三个,一个在门外,一个在房间里,还有一个在底下厨房。她懒得去通知底下的厨师了,不,与其说是懒得通知,不如说是厌烦和那个人打交道,那个厨师并不是本村人,只是曾经独身经过七里村的过路人。当时他们本打算劫财,没想到被这过路人杀了三个兄弟,这才知道此人是通缉犯。当时,这通缉犯只说了一句话:“我杀人成瘾,让我留在你们客栈,可以保你们今晚有命。”
想到这里,老板娘的汗不知不觉流了下来:“村子里最凶恶的几个人,老马擅虐,寸头好色,小猴儿暴戾,莫子无情,志远**,五个人都是赌棍,但除了老马,没人敢和楼下这个妖魔打交道,因为只有老马和他,不把命当命,杀人不眨眼!”
机关按动,且听门内咔嚓一声,有重物滚落之声,老板娘一听人已经从机关暗道滚下去,于是推门而入。点上灯,床板已翻过来,阴风从洞中习习而出。她笑道:“哼,这残忍的机关,一般人哪里想得出,但若没有机关,我客栈的肉又从哪来呢?”
她在附近搜寻一阵,最后只找到桌子上的包裹,她一边解着扣儿一边自言自语:“这人定不是穷酸汉,就凭今天跟老马赌博的阔绰样儿,不是功成名就也是阔家少爷,但只是没料到今天遇见这么家客栈,是天意使然,注定让他死在这里!他跟老马的赌局也毫无意义,呵呵,说来那个小傻子估计也已经被杀了吧?”
老板娘手下忙活一阵,终于解开包裹,之间里头并没有金银票契,只有一张折好的纸,她有些疑惑,拾起来展开,上书四个大字:
别往后看。
老板娘心中一惊,却为时已晚,她的身体已经转过去,一道刀光闪过,只闻血液喷涌,那身体还好端端地立着,手中的纸片已成了红色。
……
话分两头,却说李牧浑身动弹不得,但又进入一种奇妙的状态,这状态竟近乎于连毕方都未能企及的“入神”。
他不知在这种状态下保持了多长时间,仿佛很久又仿佛只是一瞬间,就像他有时午睡,明明已经做梦梦见一个非常宏伟的故事,醒来却发现钟表仅仅走了二十来分钟,或者有时他不过是刚刚睡下,一睁眼天已经黄昏了。
李牧在一片黑暗中听到了声音,那声音是某种器物撞击发出的沉闷敲打声,敲打声仿佛一辆从远方驶来的列车,飞速逼近,并且带来了严酷的痛楚,终于,李牧惊醒了。他的身体还是动弹不得,而且眼不知什么时候也肿起来了,夜晚的风很凉,但是他的汗不断从额头,腋下,后背冒出,头发全部像结了霜的海带,黏在额头上。
眼前,老马正用一根拐杖敲击着他的头部,当他意识到这一点,使尽浑身的力气,在沙地上翻了一个身躲开老马的攻击。
“总算是醒了!”空气中传来老马暴虐的笑声,借着星光,李牧看见他脸上挂着意味深长的微笑。李牧咳嗽了两声,一口鲜血从嘴里喷出来,他突然有点儿想哭,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一般的漫画里,人物不管被打成什么样都是不会哭的,李牧现在觉得那是抛弃了人性的描写。
人与人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就算是在对打中胜利,也免不了流泪,倒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因为过度的愤怒转化成了一种委屈。李牧现在正是如此,他明明没有做错什么,本来他现在应该在家里睡觉,或者躺在床上玩手机,最难受的情况也就是在补没写完的数学作业,可是他刚刚被五个人围殴了一顿,口喷鲜血,浑身动弹不得,真疼啊,李牧这样想着,那些伤痕传来的疼痛都是切切实实的,但是漫画、小说这些文艺作品却淡化了这种痛楚,是为了读者的代入感吗?李牧的思绪在风中飘着,他觉得这种对痛苦的淡化,也是一种放弃了主角作为“人”的属性的理想化。
他的思绪没有继续扩散了,老马抓起他的后领,拖行着李牧向自家走去,李牧的腹部在地上,宛如火烧一般,李牧知道那里的皮肤已经没了,透过那菲薄的皮肤,底下发白的真皮半露出来。
老马将李牧扔在门口,随后打开门,一阵恶臭冲出来,李牧的嗓子里发出一阵咕嘟声,直觉得咽喉贯通,胃底反流。他依稀看见有两个黑影挂在墙壁上,残布从上面垂下来,老马笑道:“这两块儿可以换掉了。”
李牧注意到他回头俯视自己时那凶残的目光,那不是狮子捕食羚羊时那种纯粹充满杀机的目光,而是猫玩老鼠之前那毫无怜悯的目光。他走进房间,点起一盏灯,不是油灯,李牧在客栈见过类似的灯,相当明亮,大概是此地特有的产物。借着灯光,李牧看清挂在墙壁上所谓的“两块”是什么了。
李牧恶心,害怕了,但是充斥在李牧脑海里,还有一种远超于其他情感的感情——愤怒。
“怎么样?很美吧?”老马用一种陶醉的嗓音把两个东西取下来,没想到这时其中一个嘴里还呜咽了一声,老马用拐杖把她敲晕,向着门外走去。经过李牧时,一滩恶臭的粘稠物滴在他头上,李牧感觉心中一紧,用干哑的嗓子叫着老马:“你特么的要干啥?”
老马笑道:“这些东西已经没用了,现在要等你那两个妹妹过来,把她们挂上去。”
“你妈的……”李牧咬住带血的牙关,“之前像这样的受害者,已经有多少个了?”
“不知道……你会记得自己吃了多少顿饭,睡过多少次觉吗?”此地黑灯瞎火,住宅渐少,老马之所以选择这么一处荒地居住,大概就是为了埋葬这些已被自己废弃的“收藏”。
老马想了想,又继续说道:“哦?对了,你这时怎么头脑突然活络起来了?你之前问银票的事,我还以为你是个傻子。难道是刚才的敲打刺激了你的脑子吗?算了,反正你的神智越清晰,一会儿体会的痛苦就越大——嘻嘻,我就越愉悦。”
他将怀中之物放在地上,然后捡起一个丢在地上的铁锹头,铁锹头一侧是螺旋的,能拧进拐杖里,拐杖本身也可以伸缩,这样原先的拐杖就变成了铁锹。老马开始在地上挖坑,准备掩埋。
此时,刚才被敲晕的那个又苏醒了,她的口中似乎吐出一阵气流,像是在说什么。老马皱了皱眉头:“怎么?还没断气?”
他将铁锹对准脖子,往下虚晃了两下,李牧颤抖着喊道:“喂!住……住手啊!”
但老马没有理睬,将铁锹朝着还在徐徐运气的喉管猛地插了下去,李牧绝望地呐喊着:“住手!!!”